论老子的女性观

2017-03-11 08:16张荣贵
文化学刊 2017年12期
关键词:道德经雌性男权

张荣贵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思政部,山东 菏泽 274000)

【文史论苑】

论老子的女性观

张荣贵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思政部,山东 菏泽 274000)

老子的女性观近年引起诸多学者重视,因其文多重雌母、阴柔、卑弱而被人视作女性哲学。但老子思想源自男性经验,有将雌母对象化、客体化之嫌,体现的还是男权中心论思想。他赞美的阴性品质也并非以之为贵,在价值观上,老子依然贵阳,以阴为本的女性观其实还是基于男权社会的需要。

老子;女性观;以阴为本;贵阳;男权思想

老子的《道德经》充满了阴柔思想,如对水、母、牝、雌、谷等阴性事物的推崇,对弱、慈、俭、静、下、柔等阴性品质的赞美,后人因此普遍认为这体现了老子崇阴尊女的思想,如吴怡在其《中国哲学的生命和方法》中就视《道德经》为一部“女人哲学”。笔者以为老子哲学固然是偏阴柔,但主阴不代表贵阴。相比之下,笔者更赞同王葆玹的观点:老子只是在生存的法则上主阴,将示弱视作保全自己的一种策略、手段,就价值取向而言,仍然贵阳。当下学术界为适应世界女权运动不断高涨的需要,有抬高老子女性地位的嫌疑,这种作法未必有利于女性的长远发展,对此,笔者特阐明如下:

一、雌性生殖偏爱不等于女性崇拜

学界认为,《道德经》存在对雌性生殖的崇拜亦即对女性的崇拜。不可否认,无论中西,人类早期文化普遍存在生殖崇拜的现象。历史上存在的生殖崇拜不仅有对母性生殖的崇拜,也有对男性生殖的崇拜。但《道德经》常将“道”用玄牝、谷神等雌性生殖器和雌性生殖功能相关的喻辞类比,体现了老子对雌性生殖以及女阴的偏爱。据此,学界普遍认为,这是老子受上古母性生殖崇拜影响的证明,与老子道法自然的哲学观一致,老子对大母神的生殖能力产生崇拜,继而产生女始祖崇拜,亦即对女性的崇拜。

笔者对此持怀疑态度,个人认为,《道德经》虽然崇拜雌性生殖,偏爱女阴,但其思想显然来源于男性体验,体现的还是男权中心论:老子通过“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的常态,借用自然界发生的两性交感行为,说明守柔处弱的重要性,这一论证侧面反映了自然界雄性占主导地位的现实,也反映老子潜意识认为人类由男性统治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在无形的自然之道难以被察觉下,借雌性生殖器带给雄性的奇妙体验描述、形容道——虚空、幽远、玄妙以及化育万物的神奇,其实是他男权本位,将雌母、女性对象化、客体化的表现。

其二,《道德经》当然不专属于官方学术,但在当时国家垄断教育的社会情况下,其思想只可能为影响统治者而作,被统治者即卑弱者至少在当时并无阅读权,更遑论与之对抗的话语权。因此,老子尽管有偏爱雌性生殖之嫌,其意却在说明雄性离不开雌性,离开了雌性,雄性也无法生存的自然道理(二十八章),其目的显然是在告诫强大者、高贵者、统治者对柔弱者、卑贱者、被统治者不仅不可太过欺凌、霸道,反要以之为本,以维持其长久统治,而当这些强大、高贵的统治者是男性的现实情况下,该种思想依然是他立足男权的表现。

其三,《道德经》常用玄牝、谷神等雌性生殖喻道,旨在说明自然之道所具有的生殖功能,其用意是为说明道自身所具有阴阳两种属性,唯其如此,大自然才能自化、自生;只是人们对道具有的阳性品质接受得理所当然,故而无需多言,但道自身的阴性品质却并不被人熟知,故而反复论证。尽管如此,老子思想意识深处依然贵阳贱阴,这一点我们从老子笔下的天之道以及得道的圣人、体道(自谓孤寡不榖)的侯王、悟道的我等都不难看出,这些道者及得道者虽然都自甘卑下,貌似柔弱,实际上骨子里透露着高贵、强大等阳刚特质。

二、崇母不代表尊女

受老子偏爱雌性生殖见解的影响,学界普遍认为,老子哲学还存在另一特征,就是老子对母性亦即对女性的崇拜。不错,老子一方面以母譬道,另一方面又称道为天下母。他高度赞赏了作为人之母对其子的无私品质,作为天下母的道对待万物“生之蓄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十章)的高贵德性。如殷国明先生就从造字、文本、神话、历史、中西文化对比等多角度论证了老子受远古母性崇拜影响的种种表现[1]。吕思勉先生甚至认为“全书之义,女权皆优于男权,与后世贵男贱女者迥别”。[2]

笔者细考虑也觉不妥,老子以母譬道只为形象、直观地刻画道的特征——类似母亲孕育子女、并对子女无所索取、无私奉献的伟大品质。但道与母终究不在一个层面上: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章)道常无名。(三十二章)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显然,抽象无形的道是本,属于形而上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母则是具体、可触摸的,要使不可说、不可名的道被人感知、体验,只有借助生动有形的世俗之母来说明。何况,在男权社会已经得到巩固之下,崇母并不动摇父系的至尊地位。再者,道生万物,故对万物都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持,功成而弗居”,并以之“为刍狗”,正是这种无私的品质使道无愧为“天下母”的称号;但在人各私其私、各亲其亲的私有制社会下,女性只是自己子女的母亲,对除自己孩子之外的人、物未必具有无私品质,此其一。其二,贵为“天下母”的自然之道虽然本身孕含阴阳,能够化育万物;但自然界占据统治地位、属于尊贵者的还是雄性,这一事实不证自明、不言而喻的存在,所以,尽管老子主张人类应效仿自然界的知雄守雌、守柔处弱,却并不是要以之为贵。这种对待雌母的态度其实反映了当时社会男权所占据的绝对优势地位。

不能否认老子对母亲有特别情感,但女性并不总以母亲的身份示人,即便只是在家庭中,女性一生也扮演多重角色,作为女儿、妻子、儿媳、婆母等,作为子女无私的慈母只是众多角色的一种,当女人以慈母的身份示人时,她女人的身份已被忽略。所以即便老子有崇母的情怀,也不能代表其对女性有崇拜,母性与女性不能划等号。老子对雌母的赞美其实依然是基于父权的立场和需要而发,他虽然没有明确母亲与女性的身份区别,但其后来者孔子及其所创立的儒家学派秉承老子遗志,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卑女尊母的思想主张。[3]

三、崇古不等于崇母

老子向往的社会是“民复结绳而用之”“鸡犬之声相闻”“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小邦寡民”状态(八十章),这一理想与他道法自然的思想确实很接近,与原始公社下的人民生活也很相似,崇古意识很浓厚。根据他反复描述的道的特征:“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程伟礼先生认为老子向往的社会形态是母系氏族社会,因为只有母系氏族社会最接近自然状态,也只有母系氏族公社人群推选出来的女首领,才能真正顺应自然,不自有,不自持,不自功,从而得出老子崇母,继而得出老子对女性有崇拜的观点。

这一观点也不能令人信服。虽然国人都有崇古的习惯,老子也不例外。但他崇的未必是母系氏族社会,他宣扬的道固然无私伟大,实际上却很策略地通过“无私”达到“成其私”(七章),通过“不自生”达到“长生”,通过“不为大”达到“成其大”(三十四章)的目的。他一方面宣扬“大者宜为下”(六十一章),另一方面告诫统治者施行“愚民”政策(六十五章),为侯王提供长治久安之道。这一系列手段及“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五十七章)的治国态度,与其说适用于以公有、平等、和睦共处为特征的母系社会,不如说适用于以私有、等级、勾心斗角为特征的父系社会。

老子的思想其实是充满矛盾的,在理论上,自然之道表现为“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无私品质,至于社会领域,唯有得道的圣人,才能顺应“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而正常情况下的“人之道”,必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虽对“人之道”呈批判态度,然一旦进入实践领域,站在管理者立场,他作为史官的职业本能就流露出来:为治国者出谋划策、谏言献策。整部《道德经》都在讲天道,告诫统治者如何效仿天道——以卑贱为本,从而掩盖阶级统治的本质,无怪乎前人称其为“人君南面之术”。

在男权思维指导下,人们认为最高、最好的社会理想,即便是“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也依然是“男有分,女有归”的男权社会(一个“归”字反映了女子从夫居的男权本质,《礼记·礼运》),尽管老子宣扬道法自然,主张以卑弱为本,采取无为而治,但作为父权、夫权、男权社会的受益者和继任者,维护男权社会利益是每个男人的本能反应和责任。老子也不会例外,他不可能超出时代的局限,“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十七章)。在他希望的“太上”社会,人们虽然“不知有”贵贱之分、君臣之别,但不代表实际没有。

四、主阴柔不等于贵女性

《道德经》全文思想都偏阴柔,推崇婴儿、水、雌、母、牝等阴性事物,主张静、下、慈、俭、谦、让等阴性品质,常用弱势词语类比、形容道。这些阴性事物及其弱势品质和所发挥的作用,被一些学者认为是女性的特质,程伟礼先生即是一个代表,他将老子对阴性品质的推崇视为老子对女性处世经验的发挥[4],换言之,主阴柔就等于是贵女性。因为男子是阳刚、强大、力量的象征,而女子是阴柔、软弱、无力的象征,几乎所有有抬高老子女性地位嫌疑的学者都基于此出发阐述自己的理论观点。

这种观点同样值得商榷。首先,我们要明确老子在这里推崇阴性事物是因为其所具备的阴柔品质;而且,“不争”,是为达到“天下莫能与之争”的目的,并不是真的无所作为。显然,老子推崇的是示弱,并不是真弱,是外柔内刚、貌弱实强。尽管老子举了很多例子说明弱的作用,“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七十八章),但老子并不是在鼓励真弱,示弱与真弱有很大区别。在老子那里,守柔处弱是作为强者方面主动采取的一种自我保存的手段,强者主动示弱,不仅不会削弱其地位,反而会巩固其地位。

其次,老子虽然主阴柔,但并不是贵阴柔。老子将自然界固有的高下不同视为贵贱之分,“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六十六章)。反过来,社会形成的贵贱之别也一如自然界存在的高下般理所当然。受“以下为基”的自然现象启示,老子希望仿效自然界,建立一个“以贱为本”的社会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君民都皆大欢喜,“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六十六章)。显而易见,守柔处弱、居下谦让充满了功利主义的色彩。

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中,一切都是相对、互化的,“反者,道之动”(四十章),为什么偏就阴阳的属性要固定呢?所谓“万物负阴而抱阳”,就是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自化互根、相对共存。这一道理在充满变易、辩证思想的《道德经》看来自然而然。何况,人类至迟自《周易》以来,男权中心论思想已经形成,正如其所宣扬的:阳居阴位多吉利,而阴居阳位多不吉。相应地,女子虽不可以有男子阳刚的品性,男子却可以有女子阴柔的品性。老子受其影响,后人不明其意,才发展出非此即彼、非刚即柔的两分思维。

五、以贱为本的女性观

老子站在“天之道”的高度审视“人之道”,认为真正的高贵者、强者,应该善待卑弱者,也必然善待卑弱者;而唯有以卑弱为本的高贵者、强者,才能长久地保有其高贵、强大的地位。老子对恃强凌弱、弱肉强食所引发的矛盾和现状非常不满并且担忧。他从“高以下为基”的自然之道领悟到“贵以贱为本”,所以,他时常表达的以阴柔为本,重卑弱之念,其实正反映了老子以之为贱的基本立场,是他观察、总结生活中“柔弱胜刚强”思想的应用,反过来也印证了他视现实中女性为卑贱的基本立场。

较之直接推崇阳刚的儒家学说,以贱为本、守柔处弱的道学更显温和,对处于卑下地位的弱势群体也不那么具有压迫性。但就社会价值取向而言,老子还是贵阳,只不过,无论是凭借他的学识,还是经验,他都预料到了“反者道之动”这一广泛存在的自然规律,所以,他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事物包括女性在内并没有采取轻视的态度,反重视之。但背阴向阳也是万物生长的本能,是大自然的普遍现象,自然主义的“负阴抱阳”观不可能无视这一现象,基于自然主义出发的老子,要主张贵阳贱阴也就不难理解了。

老子不同于传统的贵阳派之处,在于他提出以贱为本、以下为基、守柔处弱的观念,这一观念既是他对“反者道之动”理念的应用,也是他道法自然观在社会领域的应用,与西周初年提出的“小民难保”“敬德保民”思想一致,都包含着对卑弱者的同情、警慎、戒备,甚至重视,这跟老子本人史官的身份、立场、职责吻合。其实,春秋时期,社会造成的翻天覆地的变化,使每一个有抱负的思想家都重新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小民难保”。只是重视“小民”,绝不意味着尊贵“小民”,而是要更有力地防范他们。

现代不少学者之所以误解,也是因为这一原因。在阶级社会,等级划分不可避免,高明的当权者重视卑贱者,甚至以之为本,造成以之为贵的假象,其宗旨在于维护当权者的既得利益。当然,老子的哲学虽然不能视作女性主义哲学,但他对阴柔、卑贱、静下等阴性品质的认可,较之《周易》以来传统的崇阳抑阴观,较之其他学派赤裸裸地对卑贱者的践踏,仍然有其可取之处。以贱为本的女性观在男权至上的社会确实难得少见,它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地位、促进了女性的发展,也对社会矛盾有所缓和,就此而言,其积极作用不可忽视。

[1]殷国明.老子与中国远古女性崇拜意识及其流变[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8,(4):96.

[2]吕思勉.辩梁任公〈阴阳五行说之来历〉[J].东方杂志,第20卷第20号,1931.85.

[3]张荣贵,答浩.也论孔子之女性观》[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33.

[4]程伟礼.老子与中国“女性哲学”[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2):106.

B221.99

A

1673-7725(2017)12-0204-04

2017-08-09

张荣贵(1977-)女,湖北荆门人,讲师,主要从事先秦文化研究。

董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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