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普克命名观点及对之辩护

2017-03-11 00:03马卿誉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专名罗素尼克松

马卿誉

(山东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克里普克命名观点及对之辩护

马卿誉

(山东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罗素关于名称的指称的确定提出了摹状词理论。在克里普克看来,摹状词理论存在着巨大的漏洞。因此,克里普克在对摹状词理论进行反驳的基础上,结合“可能世界”和“必然性”概念提出了“历史因果理论”对指称的确定问题进行了回答。文章对上述观点进行了梳理,并为克里普克命名观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辩护。

克里普克;摹状词;命名;指称;历史因果理论

一个事物的名称是如何确定下来的,或者我们如何确定一个名称的指称?这个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哲学家及语言学家所重点关注的,不同的人给出了不同的回答。克里普克(Kripke,S.A)作为当代十分重要的哲学家,对于命名问题,提出“历史因果理论”进行了回答。本文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克里普克的命名理论进行分析:对克里普克命名理论所提出的背景进行阐述,表明克里普克的命名理论产生于对摹状词理论的反驳中;对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理论”进行介绍;对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理论”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辩护。

一、克里普克命名理论的背景——对摹状词理论的反驳

对于一个对象的指称是如何确定下来这个问题,在克里普克之前有很多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给出了回答。罗素(Russell B)提出的摹状词理论(the Theory of Descriptions)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克里普克的命名观点就产生于对罗素摹状词理论的反驳中。

(一)摹状词理论

在罗素看来,摹状词就是通过描述对象的特征或属性来明确指称对象的短语,即指称对象是通过摹状词这种描述性的短语确定下来的。罗素将摹状词分为非限定摹状词(indefinite description)和限定摹状词(definite description)。通过非限定摹状词所确定下来的指称对象并不是一个明确的对象,而是任指的。而罗素主要讨论的是类似于“the so-and-so”这样的限定摹状词。

罗素认为,一个单纯的摹状词是没有独立的意义的,它们只有处于一个命题中才具有意义:“指称词组本身绝不具有任何意义,但在词语表达式中出现指称词组的每个命题都有意义。”[1](P51)因此,一个命题本身的意义是在对命题中的摹状词进行分析后才得到的。摹状词理论的实质在于通过分析摹状词所要表达的实际含义来消除摹状词,从而得到一个准确的、没有歧义的命题作为包含这个摹状词命题的成分。罗素通过对摹状词理论的应用消除了在对句子进行理解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歧义。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对“现任法国国王是一个秃子”这句话进行分析。罗素通过对摹状词理论的运用将这句话理解为以下三个方面:(1)现任法国国王存在,即至少有一个个体存在;(2)现任法国国王是作为一个唯一的存在;(3)这个存在的个体是个秃子。通过这样的分析后,这句话的歧义就被消除了。

除此之外,在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中,他还将摹状词与专名进行了对比。首先,在罗素看来,专名与摹状词具有完全不同的认识意义,专名是直接指向命名对象的。我们只有在亲知这个对象后才能了解其意义,即专名的意义就是对象的意义。然而摹状词并不直接指向对象,我们知道它指向某个对象是因为这个对象与摹状词所描述的内容相符。专名是具体事物的名称,每一个专名都有一个个体与之对应,即所有的专名都有指称。但是摹状词却不同,它只能描述某一特定事物某方面的特征,因此它并不能直接指称或代表某一对象,我们只能通过摹状词描述的某些属性来推出其所指的对象。

因此,罗素认为,如果一个句子中包含有一个专名,那么我们总可以通过使用相应的摹状词来替换这个专名,并且在经过这种替换后,句子本身的含义并不会改变。而且还可以把含有摹状词的句子转化为一个包含了存在性和唯一性的量化表达式,这样摹状词在原句中的位置实际上是被量化式中的变元取代了。[2](P22)

(二)克里普克对摹状词理论的反驳

克里普克认为,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是存在问题的。罗素将摹状词定义为“通过描述对象的特征或属性来明确指称对象的短语”时,这个定义中包含有一个“指称是经由摹状词的描述来确定下来的”前提在里边的。但是在克里普克看来,这个前提是不成立的。

在《命名与必然性》这本书中,克里普克例举了“尼克松是1968年赢得美国总统大选的那个人”这个例子,从而试图表明专名并不总是与摹状词同义。[3](P40-51)对于“尼克松是1968年赢得美国总统大选的那个人”这句话,我们无法必然的使用“1968年赢得美国总统大选的那个人”来描述“尼克松”这个专名。因为我们完全可以想象“1968年赢得美国总统大选的那个人”并不是尼克松,如果尼克松在1968年输掉了总统大选,那么此时“1968年赢得美国总统大选的那个人”和“尼克松”就不是同义的。

除此之外,在克里普克看来,罗素的摹状词理论还会面临一个难题,即人们可能会对同一个专名的意义做出完全不同的理解和把握。如对于“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来说,有些人可能会使用“柏拉图的学生”这个摹状词来描述,而有些人则会用“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这个摹状词来描述,[2](P57)因此对于亚里士多德这个人的任何一种特征描述都只不过是对其某种偶然属性的描述。所以我们无法通过对摹状词的使用来确定某个专名的指称。

因此,在克里普克的反驳下,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并不能很好地对命名问题进行回答,我们无法通过摹状词理论唯一的确定一个名称的指称。所以,克里普克试图提出“历史因果理论”来取而代之。

二、克里普克的命名理论——历史因果理论

因为在克里普克看来,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在确定一个专名的指称时存在很大的问题和漏洞,我们无法通过摹状词来确定一个专名的指称,因此,克里普克在对罗素进行反驳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命名理论——历史因果理论(the Theory of Historical Causality),而这个理论是他对“可能世界”(possible world)和“必然性”(necessity)这两个概念的澄清的基础上产生的。

(一)可能世界与必然性

在《命名与必然性》这本书中,克里普克明确提出了他的命名观点,并且还对“必然性”这个概念进行了独特的阐述,而这些都是以“可能世界”这个概念为前提而达成的。

对于“可能世界”这个概念,很多哲学家们都给出了不同的解释,最早提出这个概念的是莱布尼茨(Leibniz,G.W)。他认为“可能世界”是存在于上帝的理智中的、与现实世界并行的一个备选世界。[4](P64)而在克里普克看来,“‘可能世界’是由我们赋予它的描述条件来给出的”,“‘可能世界’是被规定的,而不是被高倍望远镜发现的”。[3](P44)

对于可能世界,克里普克举了一个例子来进行说明。假定我们面前有两个骰子,在对这两个骰子进行抛掷之前,这两个骰子落在桌面上的状态共有36种可能的结果,而这36种状态就是36个可能的世界。而当我们对这两个骰子进行抛掷之后,出现在桌面的结果就是现实世界,包括已经实现了的现实世界在内的36种结果都属于可能世界,只不过另外35种结果并没有实现而已。[3](P16)因此,“可能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分离的,“可能世界”并不是存在于现实世界之外的。对我们来说,现实世界是具体的、真实的,而“可能世界”只是现实世界的一种可能状态,它是没有实现的现实世界,因此它并不是现实具体的存在,而只是一种虚拟的存在。

而克里普克所说的“必然”就是指“不可能不”,说某件事必然为真即是指这件事情在任何可能世界中都为真。对于“必然”的这种界定,实质上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用可能世界)可以把一个含有必然性算子的公式化消去该算子后的公式来考虑其真值”。[5](P107)

通过对“必然性”概念的运用,克里普克指出事物间的同一性也是必然的。对于这种必然的同一性的论证,克里普克采用了“严格指示词”(the rigidly designating terms)这个概念来进行说明。在克里普克看来,严格指示词就是指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指称同一事物的词语,而我们所说的专名通常都属于严格指示词。因此在同一性陈述“a=b”中,如果a和b都是严格指示词,那么就可以得出:如果a=b是真的,那么它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为真,即它就必然是真的。“不论这种同一是名称之间的同一还是理论同一,同一陈述都是必然的而并不是偶然的。”[6](P225)

(二)历史因果理论

上文中,我们分析了克里普克是如何对罗素的摹状词理论进行批判和反驳的,那么克里普克的命名观点又是什么呢?在克里普克看来,一个事物的指称并不是由摹状词确定下来的,那是如何确定下来的呢?针对这一点,克里普克提出了历史因果理论。

克里普克认为,专名的指称是通过历史的、因果的链条获得的。在最初确定一个名称的指称对象时,人们可以依据实指的方式,或者也可以通过某个摹状词来确定。但“所使用的摹状词与借助于它所引入的名称并不是同义的,只不过借助于它来规定名称的对象罢了。”[2](P48)因为最初确定这个指称的人是说话者团体中的一员,所以当其他人听到这个名称时,他们会将这个名称一环一环的传播开来,而听到这个名称的人也会带着与之前传播这个名称的人相同的指称来对这个名称进行使用,这就是克里普克的“因果历史命名理论”。

例如,此时“尼克松”之所以可以指称尼克松,并不是因为他是“1968年赢得美国大选的那个人”,而是因为当他出生时,他的父母用“尼克松”这个名称给他命名。因为他的父母管他叫“尼克松”,当其他人见到他时,这些人就从他的父母口中得知他叫“尼克松”,所以这些人也叫他“尼克松”。因此,就这样“尼克松”这个专名就顺着这个链条一环一环的传递下去,只要是处于这个链条上的人,即便他们不知道他是“1968年赢得美国大选的那个人”也会用“尼克松”这个专名去指称尼克松。

值得注意的是,克里普克也认为名称的指称也可以通过某个摹状词来确定,但他对摹状词使用的方法与罗素的摹状词完全不同。在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命名理论中,他借助于摹状词来确定名称的指称。一旦指称确定后,这个名称和指称之间就具有一种必然性,即使随后发现这个指称并不具有这个摹状词所描述的性质,我们仍旧会使用这个名称来指称某个事物。对于这一点,克里普克举了黄金的例子进行了具体说明。我们通常会用“黄金是一种黄色的金属”这句话来定义黄金,但黄金有可能事实上并不是黄色的,很可能是由于黄金产地空气的特殊性使得我们产生了它是黄色的错觉,而事实上它是蓝色的。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并不会声明黄金不存在,不会认为我们以为是黄金的东西事实上并不是黄金,人们只会说“虽然黄金看起来是黄色的,但它事实上并不是黄色的,而是蓝色的”。因此,克里普克只是借助于摹状词来确定名称的指称,这个摹状词并不一定就代表那个专名的含义,很有可能在指称对象确定后,这个摹状词就被“抛弃”了。

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理论”通过对“可能世界”以及“必然性”概念的澄清,表明了名称与指称之间的历史必然性。然而克里普克的这个观点对于很多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因此接下来本文将会简要介绍他人对克里普克观点的质疑,并为克里普克的“因果历史理论”进行辩护。

三、对克里普克命名必然性的辩护

在克里普克看来,将某个名称赋予某个指称的过程是必然的。在最初的时候,某一个说话者通过运用摹状词将指称的对象确定下来。因为这个说话者是使用这个名称的说话者团体中的一员,因此,这个名称就通过口头传播,一环一环的传播固定下来。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后来发现这个摹状词并不能确切的描述这一事物,或者是发现最初用来描述事物A的摹状词D实际上是指称事物B的,即使是发生了上述的情况,克里普克认为我们也不能说A不是D而B是D。因为在克里普克看来,事物的名称所对应的指称一旦确定下来了就不能再更改了,即事物的名称和指称是绑定的。

但是有些人会认为克里普克的这个观点存在问题。他们会认为有时候我们可能会使用一个名称,但是这个名称却没有与其相对应的指称存在。例如,A和B都认识一个叫“小明”的人,但是他们所认识的“小明”并不是同一个“小明”,但是对于这一点A和B自身是不知道的。因此当A和B聚在一起谈论“小明”时,他们会以为他们谈论的是同一个人,但是实际上并不是。此时,假设A和B在谈论“小明”时,C正站在旁边听他俩对话。C此前并不认识一个叫“小明”的人,因此他对于“小明”的了解仅仅来源于A和B的对话。由于A和B在对话中所描述的“小明”并不是同一个人,而C并不知道A和B所使用的摹状词描述的是不同的人,所以C就会在脑海中将这些摹状词都与同一个叫“小明”的人对应起来。此时分歧就出现了,对克里普克的观点持怀疑态度的人会认为,C所理解的“小明”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也就是C所认为的“小明”是没有指称的。但是根据克里普克的观点,名称和指称是绑定的,那么此时只要C使用了“小明”这个名称,那么“小明”就一定指称了某物。

在笔者看来,克里普克的观点并不能被那些对其产生质疑的人所驳倒。那些对克里普克的观点产生质疑的人,他们之所以会认为C所理解的“小明”并不存在,是因为这些人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待的。因为这些人知道A和B所说的“小明”并不是同一个人,因为他们知道C并不知道A和B所说的“小明”并不是同一个人,所以他们会得出C所认为的“小明”并不存在的结论。但是现在让我们站在C的立场来考虑这个问题,因为C并不知道A和B所谈论的“小明”并不是同一个小明,所以当C通过A和B的描述来对“小明”进行认识时,他会认为存在这样一个指称“小明”与A和B所使用的所有摹状词相对应。所以在C看来,是存在一个可能世界,或者就是在目前的现实世界中有一个叫“小明”的人满足所有A和B对他的描述。而之所以其他人会认为C所理解的“小明”并没有相对应的指称存在,因为他们做出这个判定的前提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来看的,即他们的前提是知道A和B所谈论的“小明”并不是同一个人。如果以这个为前提的话,那么我们所做出的与之在同一维度下的结论应该是认为“A和B谈论的是两个不同的人”,而不是“同时满足A和B所使用的摹状词的小明不存在”。所以,当克里普克的质疑者们认为C所认为的“小明”不存在时,他们是以C不知道A和B所谈论的“小明”不是同一个人得出的结论,也就是说,质疑者们所做出判断的前提和结论并不是在同一个语境下或者并不是在同一个维度下的。然而,克里普克所说的“指称和名字是绑定的”是在前提和结论是一致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判定。因此,笔者认为,质疑者们对于克里普克的观点的质疑是不成立的。

总之,如何确定一个事物的指称即如何给事物命名的问题一直都是语言哲学中的重要内容,对此,哲学家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克里普克提出了历史因果理论,虽然他的观点受到很多人的质疑,但在笔者看来,这一理论还是有一定道理和可取之处的。

[1]Russell,B.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Collectors Edition[M].Routledge,2013.

[2]代洪宝,丁璐.逻辑与自然语言——分析哲学中的“专名”之争[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5,(6).

[3]Kripke,S.A.Naming and necessity[M].Springer Netherlands,1972.

[4]莱布尼茨·克拉克.莱布尼茨与克拉克论战书信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5]周北海.模态哲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6]Kripke,S.A.Identity and necessity[J].Perspectives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1971.

责任编辑:李新红

Kripke’s View on Naming and Defense

MA Qing-yu

(Shandong University,Jinan 250100,China)

Russell proposed description theory to determine the reference of naming. Kripke believed that there was a great hole in this theory. Based on the regulatory arguments,Kripke proposed causal-historical theory,combining the concepts of “possible world” and “necessity”,to answer the question of determining reference. The opinions above are summarized and arguments are made to defense possible problems in Kripke’s theory.

Kripke;description theory;naming;reference;causal-historical theory

2016-05-31

马卿誉(1992-),女,河北沧州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认知科学哲学、心灵哲学研究。

1004—5856(2017)01—0013—04

B815

A

10.3969/j.issn.1004-5856.2017.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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