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校园网贷风险管理分析

2017-03-11 14:25孟春广西大学商学院
消费导刊 2017年9期
关键词:欠款校园网网贷

孟春 广西大学商学院

大学生校园网贷风险管理分析

孟春 广西大学商学院

本文分析了校园网贷背景下大学生面临的个人风险,运用风险管理知识提出相应建议提高大学生个人风险管理能力。通过研究校园网贷发展现状,分析各种风险因素,针对大学生自控能力不强、网络借贷平台准入门槛低、网络借贷平台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提高网络借贷平台准入资格、规范网络借贷平台经营等建议来提高校园网贷背景下大学生的风险管理能力。

校园网贷 风险因素 风险管理

一、校园网贷发展现状

世界上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于2005年诞生于英国,这使得小额融资变得更加快速、便捷和高效。2007年上海成立了我国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随后,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迅速,数量剧增。京东金融率先2014年下半年推出“校园白条”,“校园白条”可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提供具有30天免息的最高可达8000元而且最高可达24期还款期限的信用贷款。阿里旗下的蚂蚁金服于2015年上半年可以在淘宝和天猫上购物的“花呗”业务,很受网民青睐。与此同时,各种P2P网络借贷平台纷纷进入校园,《每日经济新闻》的一则统计数据显示,短短两年时间内,已经出现了100余家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校园网贷平台。

目前我国主要有三种校园网贷平台充斥校园:一是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即大学生可以再平台选择商品后进行分期付款,满足购物需求,例如趣分期、任分期、分期乐等;二是传统电商平台,例如淘宝、京东等。这类平台不但提供商品分期付款,往往还会投资一些分期付款购物平台;三是为大学生提供消费、助学、创业等贷款服务的校园P2P网络借贷平台,例如投投贷、名校贷等。目前第三类网贷平台即“个人对个人”、“点对点”的网贷模式隐患最大,出现问题最多。具体来讲,是指借贷合约由投资人和贷款人通过P2P网络借贷平台来完成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这个借贷合约的内容与传统的借贷合约相似,也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和利息等内容。无需抵押和担保是P2P网络借贷的一大特点,互不相识的人们仅仅依靠信用就建立了借贷关系,而这种借贷关系往往有“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方式可以选择。作为借贷双方媒介的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信用审核和催收等途径降低投资人风险。P2P网贷平台一般只提供期限半年以内、金额10000万以下的信用借款。

二、校园网贷下大学生面临的风险因素

校园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生事物,发展迅速,竞争也非常激烈,各个网络借贷平台为了争夺校园市场,违规操作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而在校生普遍缺乏社会经验,风险意识薄弱,容易受其诱导产生超前消费。目前校园网贷平台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大学生面临巨大风险。

(一)大学生自控能力不强

首先,尚未步入社会的在校大学生信用知识与风险意识不足。再者,在校大学生生活阅历较少,生活开支缺乏合理规划,消费不理性。月初生活滋润、大手大脚月末节衣缩食是很多在校大学生的真实写照。另外,在校大学生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容易产生贪图享受、攀比跟风的心理,并且大多数在校生除父母给的生活费外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在校大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有差异,贪图享受、跟风攀比的心理往往会给经济条件差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校园网贷很大程度上为这种消费行为提供了可能。在校大学生金融消费和风险管理的知识比较欠缺,往往对借款逾期等后果不了解或者不关心。

(二)网络借贷平台放准入门槛低

目前,许多P2P校园网贷平台仅依据《公司法》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向相关通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最后再购买或者开发一个P2P软件就开始进行P2P校园网贷平台的经营。这说明P2P校园网贷平台目前处于一个门槛极低的 “三无”状态,即无准入门槛、无监管机构和无行业标准。法律规制欠缺是最近几年P2P校园网贷平台泛滥式发展的主因,P2P校园网平台作为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的新产物,而相关法律制度发展滞后于其发展速度,因此当前互联网借贷平台与传统公司一样仅守《公司法》的约束。然而,2013年《公司法》的再次修订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登记的门槛,相关设立登记程序也大大简化,成立一个互联网借贷平台变得更加简单。而且,互联网借贷平台仅仅是在工信部门备案登记并不需要其批准设立。显然,与一般公司相似的准入门槛不能抑制和减少互联网借贷平台问题的产生。中国银监会针对这一现状,于2015年底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此办法确立了要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监管原则,将监管权赋予地方金融办法,这是银监会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的第一次释放。而且,该办法将网络金融定义为网络借贷中介的业务活动。但目前这一行业领域仍然缺乏正式法律法规监管,仅靠一个“征求意见稿”显然远远不够。

(三)网络借贷平台经营混乱

P2P校园网贷平台之所以发展迅速,一大原因就在于,它放款门槛低、额度大、零首付和比较快捷的特点区别于信用卡,在校大学生一般只需要提交身份证、学生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就可以享受快速审核和放款的待遇。这为在校大学生跟风攀比、超前消费的心理和行为创造了条件。当前,P2P校园网贷平台剧增,但良莠不齐,行业发展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准则”的三无状态。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自律公约,为了争夺在校大学生市场,获取经济利益,有些P2P校园网贷平台会采用一些不正当的经营方式。首先,“先消费,后还贷”、“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剁手党”等诱惑力和煽动力极强的广告宣传是P2P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常用手段,在消费观念逐渐转变的今天,这种广告恰恰迎合了在校大学生日益高涨的消费需求,助长了在校大学生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其次,为了争夺在校大学生的客户资源,谋求最大利益,P2P校园网络借贷平台通常会简化审核放款程序,或者放宽放款条件,或者提高贷款额度,当在校大学生逾期无法还款时甚至唆使他们在其他平台再次借款偿还欠款,如此拆东墙补西墙,最终使大学生面临难以承担的高额借款和利息。最后,隐形利息较高增加了贷款大学生的贷款逾期风险。P2P校园网络贷款平台对于贷款逾期的在校大学生,一般采用上门、电话、短信和联系学生家长等方式进行贷款和利息的回收,由于在校大学生比较弱势,培养成本较高,通过联系在校大学生的舍友、父母、老师等方法往往对在校大学生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更有甚者采取在学校公共场合张贴欠款在校大学生的大字报,群发信息给欠款在校大学生的所以亲朋好友,进行声誉威胁。欠款大学生往往被迫采取一些更不理性的还款方式,比如向其他平台借款来还原有的欠款,最终给在欠款的在校大学生和学生家长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

三、校园网贷背景下大学生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

在校大学生自控能力不足,风险管理意识淡薄是很多在校大学生不理性消费、欠下高额校园网络贷款的一大原因。高等院校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重视在校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可以采取在高校各个专业开设一门风险管理课程或者专题讲座等方式普及风险管理的相关知识,提升大学生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另外,高等院校应当开展一些宣传活动或者专题讲座来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理财观,纠正在校大学生贪图享乐、攀比跟风的消费心理,远离问题校园网贷平台的诱惑。高校相关部门也可通过校园媒体宣传一些P2P校园网贷平台的负面案例来警示在校大学生,提高互联网金融安全知识的普及程度,增强大学也是辨别问题P2P校园网络借贷平台的能力,从而使P2P校园网贷平台安全隐患在萌芽中消灭。同时高校相关部门应引导大学生在学习中发展自身价值而非过分追求物质生活上的满足,使其形成正确的网络贷款消费观念。最后,父母作为大学生最亲密的老师同样也要发挥加强思想教育的作用。大学生父母的言行对其心理和行为也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父母在生活中,应当树立适度消费、量入为出的消费观、生活观,这有助于其子女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和生活观。同时,父母应大概掌握其子女在校的消费状况,对于其子女不合理的消费要求要坚决制止,不能任由其欲求欲取,不为在校大学生的虚荣心、享乐心买单。此外,给予子女的生活费应以适度为标准,有助于引导其养成合理的、正确的消费观及制定合理的购物、消费计划,远离问题P2P校园网贷平台。

(二)提高网络借贷平台准入资格

当前,泛滥式快速发展的P2P校园网贷平台仍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准则”三无状态,使得不少在校大学生陷入高额网贷的深渊。显然,P2P校园网贷平台与普通公司一样仅依据《公司法》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这样的准入门槛是过低的,在工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也不能解决这一问题。P2P校园网贷平台发展至今仍然没有正式法律法规来明确其准入资格,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出台法律法规明确其准入资格。比如P2P网贷平台的注册实缴资本、风险管控能力、P2P网贷平台相关负责人的任职要求等条件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提高P2P校园网贷平台的准入资格可以从源头上来管控问题P2P校园网贷平台的安全隐患,减少其给大学生带来的风险。

(三)规范网络借贷平台经营

P2P网贷平台的混乱经营状况已经使相关监管部门意识到了立法监管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性。但是仍然处于“研究阶段”监管立法工作无疑给了良莠不齐的P2P校园网贷平台的发展提供了空间,相关负面问题和新闻仍然不绝。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的银行相比增加了借贷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也出现了一些传统信贷机构并不具有的危险性和漏洞,这使得借款者尤其是在校大学生面临巨大的借款风险。虚假和夸大的广告宣传诱导很多在校大学生深陷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的漩涡,欠下了大量的高利息P2P校园网络贷款。而且在校大学生往往依靠父母给的生活费来解决在学校的日常开支,并没有其他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一旦欠下利息较高的P2P校园网络贷款,基本上很难偿还。而P2P校园网贷平台会对贷款逾期的大学生采取不正当的或者比较激进的催收手段,例如联系欠款逾期的在校生的同学、老师或者父母,甚至在学校的公共场合张贴欠款在校大学生的大字报,更有甚至采取恐吓、威胁、跟踪、非法拘禁等方式进行催收,部分欠款逾期的在校大学生则走上了拆东墙补西墙的道路,他们往往会选择向其他P2P校园网络借贷平台进行借款来偿还原有的欠款和利息,这样一来,欠款在校大学生的欠款会越来越多,最终难以承担,给自身和家人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影响学业和身心健康的发展。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应抓紧出台相应法律法规来规范P2P校园网贷平台的经营秩序,例如规定放款额度和利率、严控放款审核手续、提高P放款门槛、督促P2P校园网贷平台审核在校大学生的借款用途。同时要出台法律法规遏制和惩罚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催收的P2P校园网贷平台。

总之,P2P校园网贷平台与其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生事物一样,本身并无绝对的对错之分,但是由于部分在校大学生自控能力不强、缺乏风险管理意识,而当前相关行业的立法又存在空白,使得P2P校园网络借贷行业准入门槛过低,又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监管的约束,使得部分P2P校园网络借贷平台为了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出现了很多不正当经营或者非法经营的负面现象。但是只要高校和在校大学生的父母重视和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其风险管理意识和自控能力,并且相关部门能够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提高P2P校园网络借贷平台的准入门槛、规范P2P校园网贷平台的经营,这一新生的互联网金融的产物仍然能够为在校大学生创业、消费提供方便和帮助。

[1]李刚,黎俊宏.大学生网贷风险警示[J].对外经贸,2016(07)∶114-115.

[2]潘从武,武运波.校园网贷流行易纵容不理性消费[N].法制日报,2015-2-27(004).

[3]赵建.当代大学生消费心理浅析[J].山东省团校学报青少年研究生,2008(5).

[4]黄震.P2P网贷行业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J].今商圈,2013(3).

[5]林琳.校园网贷别让便利变隐患[N].人民日报,2016-04-15(14).

[6]吴晓光,曹一.论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J].南方金融,2013(4)∶32-35.

[7]王梓淇.P2P网络借贷平台探析[J].时代金融,2012(8)∶38-40.

[8]唐金成.现代保险学[M].湖南∶中南大学出版社,2011.

[9]李晓红.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4.

孟春(1993-),男,山东滨州人,广西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猜你喜欢
欠款校园网网贷
数字化校园网建设及运行的几点思考
银行卡被同学擅自透支,欠款谁偿还?
P2P网贷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试论最大匹配算法在校园网信息提取中的应用
网贷平台未来亟需转型
网贷十年:迎来“去伪存真” 时代
NAT技术在校园网中的应用
借条遗失,如何结清债务
“切勿争着欠款”
中国网贷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