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章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强化履职担当能力
蒲章
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是新形势下中央、省、市、县各级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部署。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既要认识到位,又要落实到位,始终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以主体责任的行动自觉来强化履职担当的能力,以铁的纪律要求和铁的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先率先垂范。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县纪委全会、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我县党政主要领导讲话精神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自觉纠正“只挂帅不出征”以及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的现象,真正把落实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列出计划,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同时,认真学习有关主抓分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时刻对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三是注重工作落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穿于工作之中,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谋划好、落实好,把责任负到底,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亲自督办。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只有时刻警醒自己,警醒身边人,才不会被外物所侵害。一是召开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部署会议。年初组织分管部门班子成员召开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会议,与全年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县纪委的具体要求,每月安排3—4名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并签订廉政提醒承诺书,2016年共提醒谈话32人次,2017年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18人次。三是开展重要活动节假日提醒谈话。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及县内大型活动期间,对分管部门进行提醒谈话,严明纪律要求。四是到分管部门上廉政警示教育课。将廉政风险点高的分管部门作为重点管理单位,每年到1—2个分管部门上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进一步提高分管部门同志学习贯彻执行党风廉政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五是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在日常工作和大小会议中,时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要求,时刻警醒,警钟长鸣。
“为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疾苦”,作为基层领导干部,就是要始终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注重沟通听民声,了解实情察民意,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始终把民生和民意铭记在心,从人民群众利益角度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2016年,共到乡镇调研40余次,到联系村调研走访10余次,到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目现场调研、督促80余次,顺利实现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1104户2650人喜迁新居,组织完成了田坪镇、亚鱼乡“7·24”暴雨灾后乡村道路、溪流河堤等基础设施重建,有效改善了彰寨中小学、杨柳小学等学校办学条件。
(作者系中共玉屏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责任编辑:谢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