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思齐
参孙的秘密与儒家的伦理观(一)
张思齐
(武汉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基督宗教和儒家学说均具有强烈的伦理色彩。圣经《旧约》中的人物参孙,其性格带有强烈的伦理色彩。参孙其人,事迹炳煌,富于戏剧性。经过梳理可以发现,参孙的一生具有悲剧性质,参孙的性格具有神学依据,参孙的原型具有历史依据,参孙的隐喻具有伦理意义。在《论语》中孔子多次论述了孝这一观念。孔子是一个有神论者,其孝道观乃是以其有神论为基础的。曾参是孔子所树立的孝的典型,他既有美德,亦有懿行,还有嘉言。曾参的所有嘉言均源自一个关键词:孝。曾参具有使徒的品格,孔子和曾参的关系犹如夫子和使徒之间的关系。曾参之孝延伸到近代而在曾国藩的著述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表达。《孝经》一书具有正典品格,此品格决定了其宗教性之存在。由孔子而曾参,由古代而近代,由近代走向当代,中华孝道之存在俨然具有其当前意义。这一切均可在参孙的悲剧和《孝经》的命题中得到互证。中华孝道是能够给人以终极关怀的系统学说,它有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敦促人们共圆中国梦。
圣经《旧约》;儒学正典;虔敬观念;孝道观念;比较研究
圣经《旧约·士师记》13-16章记载了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英雄,他就是参孙。参孙的一生,文学性极强,它犹如一部五幕的悲剧。
第一幕:参孙的出生(士13:1-24)。参孙的母亲原本不育。她向上帝祈祷,即刻灵验。上帝的使者告诉她,她将生子,而且这个儿子一生要做拿细尔人。拿细尔人就是专门侍奉神灵的人,因而得遵守特殊的戒律:不沾死尸,不喝酒,也不剃头发。
第二幕:参孙和亭拿的女子(士14:1-15:8)。成年后的参孙在亭拿看见一个非利士人的女子,便想娶她为妻。于是,参孙和他的父母前往亭拿去安排婚事。突然,一头狮子从葡萄园里窜出来。参孙毫不畏惧,双手将狮子撕成两半。热风吹来,狮子的尸体变干。蜜蜂飞来,在狮子的躯壳里酿蜜。参孙取出蜜来,边吃边走,好不快活!参孙设宴七天,豪气冲天,在兴头上他请赴宴的非利士人猜谜语:吃的从吃者出来,强的从强者出来。非利士人猜不出这两个谜语,于是就哄他的妻子去套出谜底。到了第七天,非利士人居然说出了谜底。参孙一听,便知是未婚妻透露了谜底。一怒之下,他就把三十个非利士人杀了。
第三幕:参孙击败非利士人(士15:9-20)。麦收时节,参孙去看他的妻子。不料,他的岳父已将妻子许给了别人。所以如此,乃是因为岳父害怕非利士人来报复,惹火烧身。对非利士人,参孙本来就气犹未消,一听此事他便勃然大怒。他捉来三百只狐狸,将它们的尾巴一对一地捆上,再在尾巴间插上火把。火把一点燃,狐狸就狂奔,结果烧掉了非利士人的庄稼、禾捆和橄榄园。非利士人和犹大人本来就是对立的两族。这时他们以牙还牙,用火烧死了他的岳父和妻妹。进而,非利士人大肆攻击整个犹大人。他们将参孙捆绑起来,押赴自己的营地。到了非利士人的营地,参孙稍微一使劲,便挣断了绳索。他顺手抓住一根驴腮骨,击杀了一千个非利士人。
第四幕:参孙和大利拉(士16:1-21)。参孙憎恨非利士人,却喜欢其女子。他与一个名叫大利拉的女人同居。为了弄清参孙力大无穷的秘密,非利士人买通了大利拉。百般纠缠之下,参孙说出了秘密。趁着参孙睡熟的时候,大利拉叫人剃掉了他的头发。于是非利士人将参孙捉住,挖去了他的双眼,铜链拘索,押进大牢。他们完全没有注意到,参孙的头发被剃掉之后,又逐渐长起来了。
第五幕:参孙的死(士16:23—31)。为了庆祝战胜参孙一事,非利士人在大衮神庙举行庆典。参孙这位昔日的英雄,现今如猴儿一般被套上了链子。一个童子将参孙牵来,供大家戏耍逗乐,而凑热闹来观看参孙戏耍的人竟然达到了三千多。似乎疲惫的参孙倚靠在两根巨大的柱子之间,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他双手各抱一根柱子,一下就拔了起来。神庙轰然倒下,参孙与敌人同归于尽。
德国批评家古斯塔夫·弗莱塔格(Gustav Freytag,1816-1895年)在其《戏剧的技巧》(Die Technik des Dramas,1863年)一书中,曾经将大多数西方戏剧作品的情节结构描述为一个不等边的金字塔之图形,学术史上称为弗莱塔格金字塔(Freytag’s Pyramid)。“按照弗莱塔格的看法,一部戏剧典型地开始于展示部,它呈现人物和场景,并引入人物被牵涉于其中的基本事态。然后,在上升行动中,纠葛发展,冲突出现,悬念得到设置,于是危机就到来了。这种上升行动终极于一个高潮,在此点上剧情的紧张性登峰造极。最后,在下降行动中,紧张性消退,最终归结于一个解决,或曰结局。”[1](第1337页)如果某剧本为喜剧,此结局即是大团圆(finale)。如果某剧本为悲剧,此结局即是大灾难(catastrophe)。弗莱塔格深知写作剧本的甘苦,他精通古往今来的戏剧理论。他曾在布雷斯劳(Breslau)大学讲授德国文学八年(1839-1847年)。他亦擅长戏剧创作,其喜剧《记者》(Die Journalisten,1854年)享誉德国文坛。如果我们将参孙的一生及其各个转捩点与古斯塔夫的戏剧理论逐一对照,那么我们就会看到二者在情节发展上完全一致。参孙的出生,犹如不等边三角形的一个角。此为悲剧的展示(exposition)。参孙和亭拿的女子,所用篇幅最多,犹如此三角形的长边。此为悲剧的上升行动(rising action)。参孙击败非利士人,犹如此三角形的顶点。此为悲剧的高潮(climax)。参孙和大利拉,所用篇幅不太多,犹如此三角形的短边。此为悲剧的下降行动(falling action)。参孙的死,则为结局,戛然而止。此为悲剧的大灾难(catastrophe)。众所周知,自古希腊以来,至莎士比亚时代,完美的悲剧大都采用五幕式结构。参孙那五幕悲剧式的人生启迪我们,圣经具有完美的文学性。
力大无穷是参孙的突出特点。从文学的角度看,力大无穷,这是建构参孙性格的基础动力。参孙的驴腮骨成了参孙悲剧中的一个主题道具,它犹如明代戏曲家邵灿(生卒年不详)《香囊记》中的那一只香囊,又犹如清代戏曲家孔尚任(1648-1718年)《桃花扇》中的那把扇子。圣经写道:
参孙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从他手上脱落下来。他看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人。参孙说:“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说完这话,就把那驴腮骨从手里抛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士15:14-17)[2](第512页)
这真是戏剧性浓郁的一个场景。参孙用以击杀敌人的武器,竟然是一根未干的驴腮骨。驴腮骨未干的时候,具有韧性。驴腮骨粗壮的一头,具有齿槽,能刺痛打击的对象。驴腮骨较细的一头,犹如手柄,便于握持。当然,驴腮骨并不长,仅如一把一尺余的短刀而已。我们不难设想参孙左右劈砍,一路奋进的情形。参孙俨然是一位大英雄。奋勇杀敌之后,他说了两句话: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这实际上是两句唱词,只要稍加变动,便可作为唱腔来演唱:儿郎我——手握着——驴腮骨——把那敌人——成堆斩砍。儿郎我——手握着——驴腮骨——把那敌人——斩了一千!真个是春风得意,踌躇志又满。在这一场景中,驴腮骨颇能吸引观众的眼球,具有主题道具(a thematic prop)的作用。在中国戏曲作品中,主题道具大都具有串联剧情线索,囊括众多内容,将各个事件勾连为整体的作用,并且在引发观众追问的过程中推动剧情一步步的向前发展。与此同时,主题道具又是一种象征,它引发观众进行思考,从剧情向历史的维度延伸,从历史向现实的维度转换,从现实向神学的维度推进。那么,在参孙的悲剧中,驴腮骨的剧情作用是什么呢?笔者以为,主要是神学意蕴。这是因为,参孙用驴腮骨击杀敌人,这只是他力大无穷的一次展示。在参孙的一生中,力大无穷这一性格特点还有更多次的展示,但却没有使用驴腮骨来作为武器。由此看来,驴腮骨并未贯彻整个参孙悲剧的始终,也并未囊括众多的内容。驴腮骨只是在参孙初次击杀敌人这一事件中才起到了道具的作用。那么,为什么我们仍然把驴腮骨叫作主题道具呢?这是因为,驴腮骨具有勾连各个事件的作用,同时也推动剧情一步步向前发展。尤其是在引发观众的追问这一点上,驴腮骨具备了主题道具的功能。观众势必要问:一枚驴腮骨,又不是什么新式武器,难道它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威力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驴腮骨由于圣灵的工作而得到赋值了。
参孙的特点是力大无穷。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参孙的力量从何而来呢?答案已经在经文中了: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了参孙!也就是说,在参孙操起驴腮骨击杀敌人之前,神灵就已经开始在他的内心中工作了。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为什么经文里说驴腮骨,而不是牛腮骨、骆驼的腮骨呢?在巴勒斯坦一带,牛和骆驼都是常见的动物呀!原来,毛驴是信仰的标志,毛驴是胜利的象征。
在巴勒斯坦的风土文化中,毛驴虽然和牛、骆驼一样是常见的牲畜,也可用来耕地,但是主要用作坐骑,男人出门骑驴,女人出门也骑驴。毛驴也用作驮畜,为商队负载货物。与马相比,马的饲养成本高,贫穷人家无法养马。与牛相比,牛的个头大,所需的饲草也比驴多得多,所以贫穷人家也无法养牛。中国古代素有“匹马丘牛”之说,它充分地说明了饲养马和牛有多么不容易。《春秋经传集解》成公上第十二春秋经成公元年“三月作丘甲”,杜预注曰:“《周礼》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3](第181页)丘是周代地方基层组织的名称。甲,甲士。丘甲,每丘为供给士兵而出的军赋。军赋的多寡,是按照每一丘中的人口来分摊的,而分摊的根据是每个户主名下所耕种的田地之数量。在战争期间,一个一百四十四户人家的大村子,仅仅能提供一匹战马和三头牛。由于毛驴耐粗饲料,适应性好,挽力大而且持久,因而贫穷人家也能养驴,并且喜欢养驴。在人类使用家畜的历史上,毛驴的使用比马要早得多。在中国,驴的使用也很早。《后汉书》志第十三:“夫驴乃服重致远,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4](第965页)野人,指生活于荒郊野岭的劳动人民。申22:10写道:“不可并用牛驴耕地。”[2](第391页)律法禁止驴和牛并耕,这说明在犹太人的心中驴的地位与牛不同。为什么呢?请看创49:14的解释:“以萨迦是个强壮的驴,卧在羊圈之中;他以安静为佳,以肥地为美,便低肩背重,成为服苦的仆人。”[2](第104页)以萨迦是雅各的第九个儿子,其后裔强壮,还降服了异邦诸王,因而在以色列民族的发展中建立了功勋。这一节经文还告诉我们,驴自愿低下肩膀来背负重担,自觉吃苦,充当民众的公仆,颇具基督徒的形象。值得注意的是驴“以安静为佳”这一品质。人生而好静,这是人的本性所决定的。荀子三次论及“虚壹而静”这一命题。虚、壹,都是动词。梁启雄:“启雄按。虚,虚心。壹,专壹。静,谓在动作当中镇静不乱。”[2](第294页)《荀子·解蔽》:“虚壹而静,谓之大清明。”[5](第295页)人只有心中怀抱着一种坚定的信仰,才能达到伟大的清明的境界。在基督教看来,这样的境界就是与上帝合一了。驴正好具有这样的品质,因而在古代以色列人那里,毛驴并不仅仅用来下力气,在毛驴的身上还寄托着古代以色列人的希望。太21:4-11写道:
这事成就,是要应验先知的话,说:“要对锡安的居民说:看哪!你的王要来到你这里,是温柔的,又骑着驴,就是骑着驴驹子。”门徒就照耶稣所吩咐的去行,牵了驴和驴驹来,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稣就骑上。众人多半把衣服铺在路上,还有人砍下树枝来铺在路上。前行后随的人喊着说:“和散那归于大伟的子孙!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高高在上和散那!”耶稣既进了耶路撒冷,合城都惊动了,说:“这是谁?”众人说:“这是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耶稣!”[2](第48页)
耶稣凯旋,进入圣城耶路撒冷。耶稣的坐骑,不是高头大马,而是温顺的小驴驹子。耶稣的入城方式,不是威风凛凛,而是谦卑和平。榜样的力量,在不言之中,犹如一阵清风,吹拂了信众的心灵。风儿轻轻,希冀远大。
参孙的原型有无历史依据,这是一个涉及众多的圣经人物有无原型的大问题。圣经上的人物,有无原型呢?圣经上的人物,仅仅是文学的想象,还是历史的传记呢?笔者认为,圣经上的人物,都是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人物之再现,其中固然有文学的加工,但是这种加工局限于合理的范围之内。因而,圣经上的人物基本上都属于传记文学中人物之性质。参孙的形象可以典型地说明这一问题。
参孙的原型之有无,这是由《士师记》的经卷性质所决定的。在圣经《旧约》中,有十二部经书归为一类,它们是《约书亚记》《士师记》《路德记》《撒母耳记上》《撒母耳记下》《列王记上》《列王记下》《历代志上》《历代志下》《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和《以斯帖记》。这十二部经书记录了以色列人从征服迦南到被掳于巴比伦期间的历史重大事件,因而被圣经学家们称为历史书。此书见于英国国教会所辖的各教区教堂(parish church)在目前所使用的RSV版本的圣经卷首之分类。先贤们将这十二部经书翻译成中文的时候,都使用了一个“记”字,这透露出他们对于中国文化的深刻把握。记、纪,在“记载”这一语义上相通。此一“记”字,暗示了这十二部经书具有纪传体的性质。纪传体创制于司马迁的《史记》。纪传体的创制是中国历史编纂学的突出成就。清代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一《各史例目异同》:“古者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言为《尚书》,事为《春秋》。其后沿为编年记事二种。记事者以一篇记一事,而不能统贯一代之全。编年者又不能即一人而各见其本末。司马迁参酌古今,发凡起例,创为全史。本纪以序帝王,世家以记侯国,十表以繋时事,八书以详制度,列传以志人物,然后一代君臣政事,贤否得失,总汇于一编之中。此例一定,历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范围,信史家之极则也。”[6](第2页)纪传是本纪和列传的合称。本纪属于编年体。列传属于传记体。本纪记载帝王的生平大事。列传记载历史人物的事迹。列传能够即一人而各见其本末,这是传记体的长处,此与西方文学的人物传记略同。从前人们把圣经的历史书称为前先知书,主要是基于这一考虑:“书中被称为先知者(如底波拉、撒母耳、拿单、迦得、以利亚、以利沙等)的言行仅见于史册而未见于个人著作。”[7](第201页)殊不知这正是圣经的高明之处:圣经有意识地让诸先知的言行不见于个人著作,那是因为个人著作容易在时间的长河中泯没。圣经将诸先知的言论载于经书本身,因为真正的经书是永恒不朽的。圣经是人类的智慧结晶,只要人类存在圣经就会存在。不过,圣经历史书的各经卷与《史记》中的传也略有不同。《史记》中的列传大多一篇记一人,称为单传;少数一篇记多人,称为合传。圣经中的历史书,少数为一书记一人,如《路德记》;多数为一书记多人的传记,比如,《士师记》就是一部合传。由此可知,《士师记》这一经卷具有历史书的性质。
至于参孙原型的本土化当量,这的确是一个饶有趣味的问题。笔者认为,参孙类似于基层干部。士师(judge)是职官名,为以色列建立国家之前各支派的临时首领。士师有两重职责。在战争时期士师是军事指挥官。在和平时期士师是民事政务官。这时士师的职责是平息纷争,恢复正义,因而他自然要审理案件。简言之,士师就是地方官员(magistrate)[8](第723页)。参孙的原型正是一名士师。传记乃是介于历史和文学之间一种两栖的文类。在传记中没有原型固然不行,但是仅有原型也还是不行。这是因为原型只是代码而已,还不够丰富生动,还不能深切地感动人。这是由于历史久远,人们的记忆逐渐变得依稀模糊。唯有通过在合理范围内的文学加工,一个传主才能够回复到当初的形象和生动。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感觉到参孙的形象颇为神奇的原因。在参孙的行动中,最为奇异之处在于:他将300只狐狸一对一尾巴相连,插上火把,组织为150对火攻小组。此事看似甚为奇怪,其实在中国历史上也有过类似的军事行动。
清代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九二:
[政和五年]十一月庚辰,赵遹攻破晏州轮缚大囤,夷贼卜漏遁去,官军追获之,降者相继而至,诸囤悉平。初,王育登既攻破上下落样邨及思峨州,所向如破竹,无不即下。遹遂与马觉、张思正军皆至轮缚大囤。起山崛起数百仞,周四十余里,卜漏居之,凡诸囤之奔亡者,悉归于此,共保聚据守。贼自上施矢石直瞰官军,中者即齑粉。官军以彊弓弩射之,曾不能及半。兵阵四周,凡累日,将士相顾无计。泸州都巡检使种友直,陕西将家子,沉密能任事。思黔州巡检田祐恭,本思黔夷所不土丁药箭手,轻趫习山险。遹乃微服乘马,命友直、祐恭从,案视形势,见山隈崖壁尤陡绝,贼以险故不设备。遹乃移军当贼,而命二人率所部军于下,谓曰:“此处崖壁,疑可以计登。且山多猱,思黔人善能捕取,汝等急办之。”信宿,友直捕得生猱数千。遹喜曰:“事济矣。”乃悉以成算授友直,且令诸军各备云梯。视山上发火,即以进。是日,友直选所部与祐恭之众得二千余,纫麻为长炬,灌以膏蜡,使群猱背负之。暮夜,先以数辈等崖巅系绳梯数十,縋而下。众各衘枚,挈群猱,次第挽绳梯而登。鸡方唱,众已悉登。及栅,乃然炬纵猱。贼庐舍皆茅竹为之,群猱所历,火辄发。贼奔呼扑救不暇,猱益惊跳,火益炽,争前驱逐群猱。官军已破栅,鼓噪击其后,贼犹与官军力斗。遹望火发,令驻军挝鼓,俱以云梯进。贼蹂乱。官军内外相应,遂斩关环城而登。卜漏从诸酋突围而遁。遹命友直及统领官刘庆,以步骑五千追至山后,擒卜漏及诸酋长。遹自入酋境至破轮缚,凡所平州二、县八、诸囤三十余城。以其地之要害者,建置寨堡。拓地环二千余里,皆衍沃宜种植。画其疆畞,命竝边之人耕之,使习战守,如西北“弓箭社”之制,号曰“胜兵”。[9](第483页)
宋政和五年为公元1115年。轮缚,地名,又作孟负。猱,又名狨,猕猴也。小猕猴背负火炬阵前显神通,大宋军齐心协力攻破晏州夷。狐狸看似狡猾,实际上比猴子还好捕捉一些。人们可以用烟熏,一窝一窝地捕捉狐狸。笔者以为,《士师记》经卷原文中的“狐狸”一词比“野狗”更为可信。由此看来,参孙的狐狸火攻战,乃是符合史实的记录。这一仗他打得不错。
参孙的身份是士师。这样的基层干部当然有弱点和毛病,乃至错误。参孙的主要弱点是沉溺于女色而不能自拔,此外他还有大吃大喝的毛病,故而他也有轻信女友铸成大错的时候。不少基层干部的身上大都有类似的毛病,然而就多数基层干部而言还是可以教育好的,尤其是那些有信仰而偶尔犯错误的人。
参孙力大无穷,他把非利士人打得落花流水。如何才能使他丧失力气呢?这里边有一个秘密。在巴勒斯坦的西南部有一条小溪,那就是梭烈溪,它向西流淌再折转向北,注入地中海。那条小溪流经的河谷就叫作梭烈谷。梭烈谷在亚实基伦和迦萨这两座城市之间伸展开来,而迦萨城是扼守梭烈谷的门户。梭烈谷,小溪淙淙,平原肥美,原野上掘有多处泉眼。这条河谷本来是古代以色列人的但支派居住的地方,也是但支派和西缅支派的分界线。可是,到了士师时期,梭烈谷被敌对的非利士人控制了。就在这个梭烈谷,勇士参孙喜欢上了一个女人,她名叫大利拉。非利士人为了战胜参孙,就唆使大利拉去向参孙打探这个秘密。参孙本来知道应该保守秘密,因而他曾三次拒绝说出秘密。但是,在大利拉的百般纠缠之下,参孙心中的防线终于垮了,于是他说出了这个秘密。士16:16-17写道:
大利拉对参孙说:“你既不与我同心,怎么说你爱我呢?你这三次欺哄我,没有告诉我,你因何有这么大的力气。”大利拉天天用话催逼他,甚至他心里烦闷要死。参孙就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诉了她,对她说:“向来人没有用剃头刀剃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了神作拿细尔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2](第514页)
由此可知,对于参孙来说,头发有多么重要。头发是力气的源泉。如此认识头发的价值,这是从参孙传记的叙事脉络出发来看问题的。这个视角颇富于传奇色彩,它有利于设置悬念,展开戏剧冲突,造成高潮之后下降行动的迅速推进,并最终导致参孙的悲剧性的结局。对于这同一个问题,我们还可以从伦理学的角度来加以审视。头发也好,肢体也好,身上的某个器官也好,本来不过是父母所生,怎么就那么重要呢?尤其是头发,剃掉之后还会长出来嘛。这还使人想到儿童时代的经历,如笔者就见到过不少小学同班同学,他们连每次剪掉的手指甲,也用一个小盒子小心翼翼地装起来,保管好。本来,手指甲剪掉之后,不久还会再长出来的嘛。这真使人纳闷。原来,对于中国人来说,这体现了孝的观念。任何东西,凡是受之于父母的,都得倍加珍惜。说到底,还是“孝”的观念在中国人的头脑里起作用。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在基督教的伦理思想中,是否有“孝”这一观念呢?
答案是肯定的,在基督教伦理中有孝这一观念。基督宗教提倡孝敬父母,请看以下诸多例证。
出20:12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2](第148页)这是十诫中的第五条诫命。十诫是上帝给选民的一系列诫命,由摩西所默示。既然孝敬父母是十诫中的一条,那么也就说明孝是构成基督教伦理的基础观念之一。
利19:3 :“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2](第228页)孝敬父母有多么重要呢?在这里它与守安息日并列,可见其重要性是等同的。
申5:16:“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德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2](第360页)这是对十诫中第五条诫命的再次重申,而且还明白地指出,孝是上帝对人的要求。听上帝的话,就要讲孝道。不讲孝道,就是不听上帝的话。
箴4:3:“我在父亲面前为孝子,在母亲眼中为独一的娇儿。”[2](第1230页)《箴言》旨在教导人们过智慧而正确的生活。在这里,智慧不是指精明,而是指敬畏上帝,顺从上帝,遵守律法。《箴言》的作者有多人。其中之一为智慧人。《圣经新释》卷二:“古代东方国家都有它们的智慧人,从国策以至教育事宜,都是这些人的职任所在。”[10](第172页)笔者以为,智慧人与中国古代的“士”相当接近。
太15:4 :“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2](第36页)一般说来,在《旧约》中上帝以严厉的面目出现,因而称为严父;上帝在《新约》中以慈爱的面目出现,因而称为慈父。这是上帝形象在《旧约》和《新约》中的根本区别。然而,《马太福音》中的这几句话说得非常严厉,足见孝有多么重要。
太19:19:“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2](第45页)在中国的传统伦理中,对人的敬爱分为两种,即孝和悌。敬爱父母为孝,这是一种下对上的人际关系。敬爱兄长为悌,这是一种平等的人际关系。《论语·学而》:“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11](第27页)从本质上说人要孝顺,推广开来说人要友爱。进一步说,人要善待所有的人。这说明,在基督教伦理中,孝与悌是同样讲求的。
可7:10:“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2](第92页)圣灵在工作着,这一点大凡有信仰的人都可以感觉得到。上帝是神,难于凭借肉眼看见。然而,摩西是一个历史人物,由他来默示上帝的话,大家就容易相信了。
可10:9:“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2](第45页)这再一次说明,在基督教伦理中,悌与孝是同样讲求的。
路18:20:“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2](第174页)这一段话为耶稣所说,内容还是重申诫命。值得注意的是,《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这三大福音书都明确地论述了孝道。
弗6:2:“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2](第446页)这一节经文,具有很浓郁的东方文化意味。以弗所是古罗马亚细亚行省的省会,地处东西陆海交通中心,商业兴盛,市场繁荣。使徒保罗被捕后,曾在监狱中写信致以弗所的教会,此信即《以弗所书》。《以弗所书》旨在阐释基督身体的奥秘:基督是头,信徒是身体,头与身体合而为一乃是奥秘生命的基础。为了便于当地人理解基督身体的奥秘,故而保罗借用了东方人的应许观念。东方人相信,善有善报。
当代基督教研究者麦格拉斯指出:“基督教是一种带有强烈伦理色彩的信仰。”[12](第6页)在伦理的层面就孝道进行比较研究是一项有意义的工作。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宗教传播史。当佛教刚传入中国的时候,曾经为是否要讲孝心而引发了一场伦理大战,因为佛教是讲究出家的。大凡佛教徒,都可以说姓“释”,佛教徒言说自己的时候,往往称“释某某”,因为信仰释迦牟尼之故也。当佛教徒言及自己身世的时候,有时不得已而须提及姓氏,这时他们就说“俗姓某”。放弃自己的姓,这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困难的。基督宗教并不要求信徒放弃自己的姓,因而就伦理的层面而言,基督宗教更容易在中国民众中扎下根来。中国的民众自古以来就重视孝。孝,在基督教伦理中,属于虔敬的大范畴。孝,其原始形态,表现为子女对于父母的顺从。孝,其高级形态,表现为信徒对上帝的顺从。以此之故,基督宗教的伦理学称信徒为天主的子女。“凡有信仰的人都是天主的子女和光明的子女。”[13](第66页)有神在心中,则孝容易得到升华,从而实现真正的孝,并且贯彻于子女的终生。子女在做事情的时候,其心中有一种虔敬感,而虔敬感的来源只能是最高的存在。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年)说:Zwei Dinge erfüllen das Gemüt mit immer neuer und zunehmender Bewunderung und Ehrfurcht, je öfter und anhaltender sich das Nachdenken damit beschäfttigt: der bestirnte Himmel ü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14](第467页)大意是说,有两种事物灌注我的心中:一是那在我头上的星空,一是那驻扎于我心中的道德律令;你越是经常地严肃地反思它们,它们就越发新颖并令人充满敬畏。俗话说:人而无畏,百事可为。如果心中无神,那么孝就容易遭受贬值。这时候,一个人就难以贯彻真正的孝。比如,做子女的往往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利益干扰而变得不孝顺,甚至变得忤逆不道。在日常生活中,难道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孔子(前551-前479年)一生多次论孝。在孔子看来,孝是人的美德之一,这就是孝德。悌也是人的美德之一,这就是悌德。由于孝德和悌德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孔子论孝德的时候往往也同时论述悌德。孔子十分重视孝悌,他认为孝悌是仁德的基础。孔子是伟大的哲学家,但是孔子的哲学体系与自古希腊以来的西方哲学体系很不一样。西方哲学以范畴和命题来建构体系,思辨性较强。孔子哲学固然也有范畴和体系,但是他更加重视它们的实际应用,故而实践性较强。一切实践活动,都是人的活动,其主体都是人。相对于大自然,人是伟大的,但又是渺小的。一个人的力量有限。单个的人无法面对大自然,任何人都必须与他人发生联系。至于人与人的关系,这就是伦理。梁漱溟在《我们今天应该如何评价孔子》一文中说:“中国传统文化植根于伦理情谊。”[15](第67页)两千多年前的孔子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因而孔子的哲学也被称为伦理哲学。在孔子的伦理哲学中,有一块基石,那就是仁。仁,既是一切伦理美德的总汇,也是一切伦理美德的出发点,故而也有仁德一语。《论语·学而》:“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1](第13页)有道德的人专心致力于事情的根本之处,根本树立了,做人做事的原则才会确立。孝敬父母,友爱兄长,这就是仁德的根本呀!仁德,这是孔子学说的总纲。
孝是一个历史地形成的伦理范畴。儒学正典《诗经》多次谈到孝。
《小雅·谷风之什·楚茨》三章:“济济跄跄,絜尔牛羊,以往蒸尝。或剥或亨,或肆或将。祝祭于祊,祀事孔明。先祖是皇,神保是飨。孝孙有庆,报以介福。万寿无疆。”[16](第217页)孝孙在这里充当主祭的人。祭祀的对象是祖先。由于祖先已经变质为神了,所以对他们的怀念和追思才采用祭祀神灵的方式。
《大雅·文王之什·下武》:“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维则。”[16](第267页)周成王为天下众人做出了榜样,他一直遵守祖训,克尽孝道,于是在全国孝成了人们的行为准则。
《礼记》亦是儒学正典,它也谈到孝。《礼记·曲礼上》:“孝子不服闇,不登危,惧辱亲也。父母存,不许友以死,不有私财。”[17](第8页)小子不背着父母偷偷摸摸地做事情,不涉险登高,以免摔伤摔死连累父母。父母健在的时候,不得答应朋友要自己献出生命的要求,也不藏匿个人的积蓄。《文选》卷十六江淹《别赋》:“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18](第221页)人间最惨烈的分别,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我们仿佛又一次听见孔子的教导,要爱护自己的身体,别让父母担忧。我们再次回到了参孙的秘密。参孙的头发,千万不能随意割去,因为头发是有着伦理内涵的。
《左传》亦是儒学正典,它也谈到孝。《左传·隐公三年》:“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19](第32页)这里提出了六逆和六顺这两组呈对偶状态分布的范畴,它们之间的关系犹如基督宗教的七种遭永劫的大罪(seven deadly sins)和七种美德(seven virtues)一样。而且,这里还提出了警告,谁不按六顺行事而行六逆之事,谁就会很快败亡。故而,身为一国之君者,就必须去掉祸患的原因即六逆,进而践行六顺之事,从而为自己谋得安全,为人民谋得福祉。这已经触及孝与国家学说的关系了。
孔子明确地把孝道作为国家学说的一部分来加以论述。《论语·为政》:“孝慈则忠。”把孝和忠这两个范畴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忠孝的观念,这是孔子学说的伟大之处。忠孝的一体性,这是孔子从实践中观察出来的。后来的儒家学者们将忠孝发展为颇具中国特色的国家学说之一。在古代中国地位高的人死后有谥号。谥号是用一两个字对一个人一生中的基本成就和品德之总结,因而人人都希望得到美谥,人人都害怕得到恶谥。以此之故,谥号对古人有激励和警戒的双重作用。谥法是给死去的人定谥号时的选字规则。《逸周书·谥法》:“五宗安之曰孝,慈惠爱亲曰孝,协时肇享曰孝,秉德不囘曰孝。”[20](第69页)子女爱利他们的亲人,这叫孝。父母爱利他们的后代,这叫作慈。由此看来,孝和慈有所分别。尽管如此,在爱利亲人这一点上,孝和慈又是相同的。这使我们想到《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讲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来到,这有限的必归于无有了。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2](第386页)
圣经《新约·哥林多前书》是保罗写给歌林多教会的书信,旨在讨论如何解决教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哥林多前书》一共有十六章,然而《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与其他各章不同,它是一段插话,专门论述爱。《哥林多前书》被誉为爱的诗篇,或爱的宣言。在这一章中,保罗一共讲到了五个问题。
第一,爱是原动力。《圣经新释》卷四:“在保罗的思想中,爱是心灵、思想和意志的一种姿态。换句话说,爱推动着整个人的品格。这与单有感情的冲动有分别,自然也与普通人类的爱情不相同。基督徒的爱只有当一个人在基督的生命能力中生活之时才有可能做到。”[10](第64页)爱超越任何具体的能力和任何美好的行为。试比较孔子的“不器”观。《论语·为政》:“子曰:‘君子不器。’”[11](第96页)一种器具,固然有一定的用途,然而,其用途也是有局限的。君子不是任何一种器皿,因为君子无所不施,用无不周。爱是一种基本的精神力量。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是只要人人都怀抱着爱,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奉献出他的爱,那么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爱能让人成为真正的人。简言之,爱是人生的原动力。
第二,爱是一种美德,它有诸多的方面。基督徒应该具备七种美德,它们是信德、望德、爱德、智德、义德、勇德以及节德,简称信、望、爱、智、义、勇、节。在这七种美德中,前三种为神学的美德,它们具有根本的规定性。后四种为伦理的美德,它们从属于神学的美德。在神学的美德中,信德和望德又从属于爱德。换句话说,爱德统帅一切美德。爱使人们明白,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不做害羞的事”,这句话很值得玩味。它说明,人们做事情的时候,圣灵在人的良心中工作,道德律令在发挥作用。
第三,爱有恒久性。任何具体的能力,总有一天会消失。唯有爱可以永远存在。我们在历史上和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形,有的人身体卑微弱小,但是他们有爱心,因而无比坚韧。既然如此,我们就应该永远培植爱心。
第四,既欲有爱,就须保持赤子之心。人随着年岁增长,涉事越多,习气越重,越容易丢失爱心。在中国,老子强调人要如婴儿,李贽(1527-1602年)强调人须保持童心,均与这一点有相通之处。保持赤子之心甚为重要。
第五,爱超越一切。任何宗教都要求信徒们保持信仰和希望。邪教徒有其信仰,野心家有其希望,但是他们都缺少爱。基督宗教讲究信望爱,而突出地强调爱超越信和望。这是基督宗教教义学的精髓。爱的榜样,早已俨然存在,那就是耶稣基督。
然而,孔子的学说林林总总,从表面上看,好像他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用来观察、体认和指导人们的现实生活似的,好像他只在乎现世的事务似的。其实,在孔子的内心深处,却俨然有神的存在。《论语·述而》:“子疾病,子路请祷。子曰:‘有诸?’子路对曰:‘有之。诔曰:祷尔于上下神祇。’子曰:‘丘之祷久矣。’”[11](第501页)这是《论语》中饶有趣味的一则记载。孔子病得很沉重,他的学生子路请求代为先生祷告。孔子问子路:真有祷告这么一回事吗?子路回答:有的。从前诔文上说得很清楚:为你祷告天神地祇。孔子说:其实我早就已经祷告好一阵子了。关于这一则记载,笔者有以下五点思考。
第一,孔子年老生病,子路才会担心他的老师。这说明主张祷告是孔子晚年的观点。既然这是孔子晚年的观点,那么这一则记载所代表的就是他成熟的思想了。
第二,祷告是一种宗教行为,其施动者为祷告者。祷告者必须具有宗教虔诚性,其祷告才会蒙祷告的对象即神明垂听。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心诚才灵。既然孔子本人说他早已祷告良久,那么可以知道孔子具有高度的宗教虔诚性。
第三,既要祷告,就必有祷告的内容。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人为什么要做祷告呢?这是因为,人往往有许多自己无力办到的事情,或者,人往往有虽然可以去做,但是没有把握实现的事情。只有到了这种时候,人才会去寻求自身以外的力量之帮助。那么,谁是人自身以外最具有力量者呢?显然只能是神,而不可能是别的什么。
第四,于是我们看到,孔子祷告的对象是神。神之所以成为人的祷告对象,乃是因为神有权柄,诗103:19:“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他的权柄统管万有。”[2](第1172页)神是全知全能的,耶32:17-18“主耶和华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天地,在你没有难成的事。你是慈爱与千万人,又将父亲的罪孽报应在他后世子孙的怀中,是之大全能的神,万军之耶和华是你的名。”[2](第1497页)在圣经中有丰富的内容论述祷告。这对我们理解孔子的祷告行为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第五,《论语·述而》:“子不语怪、力、乱、神。”[11](第页480)不少人引用这句话来说明孔子不信神。其实,这句话的实际含义不是这样的。这句话的意思是叫人们重视实践,尽可能地把现实生活中的事情一件一件都处理好。这句话指的是不要妄议神明。孔子并未否认神的存在,也没有说他自己不信神。
曾参(前505-前432年,或前436年)是大孝之人。
曾参于春秋末年生于鲁国南武城(今山东平邑县南)。曾参父亲是曾皙,姓曾,名点,字子皙。曾皙和曾参,父子两代都是孔子的学生。曾参是孔子晚年的弟子,他后来成就很大,被人们尊称为曾子。由于在历代典籍中有关曾子的记载不多,因而研究曾子其人就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题目。曾参的生平,史料很少,故而每一条都很珍贵。
《史记》卷六七《仲尼弟子列传》:“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于鲁。”[21](第414页)此为正史关于曾参的记载,虽然简短,至今仍可靠。尤其关于曾参的出生地,历来有多种说法。由于名人故里有利于发展旅游经济,时至今日也还有人主张曾参的故乡为别的地方。不过,经过历代学者的考证,目前学界多数人认为,曾参的故里,还是《史记》所载正确。
《孔子家语》卷十:“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志存孝道,故孔子因之以作《孝经》。齐尝聘欲以为卿,而不就,曰:‘吾父母老,食人之禄,则忧人之事,故吾不忍远亲而为人役。’参后母,遇之无恩,而供养不衰。及其妻以藜烝不熟,因出之。人曰:‘非七出也。’答曰:‘藜烝小物耳,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况大事乎!’遂出之,终身不娶妻。其子元,请焉。告其子曰:‘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尹吉甫以后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知其得免于非乎?’”[22](第30页)《孔子家语》的这条记载,在曾参的出生地和年龄方面与《史记》相同,但是在《孝经》的作者问题上与《史记》不同。《史记》记载《孝经》的作者为曾参,而《孔子家语》记载《孝经》的作者为孔子。观《孝经》一书,为孔子与曾参师徒之间的对话。孔子述而不作,即使《论语》,也是各位弟子的记录。显然,《史记》所记载更为可信,《孝经》的作者是曾参,其中既包含了孔子论孝道的思想,也有曾参本人关于孝道的认识。不过,《孔子家语》补充了许多材料。
第一,为了孝敬父母,曾参宁愿不做官。
第二,曾参的后娘对她不好。即使对于这样的后娘,曾参也能克尽孝道。
第三,曾参的妻子对后母不好,曾参便休了妻子。藜烝不熟,这是曾参的妻子所犯的错。藜,植物名,初生可食,茎老可做杖。烝,蒸。藜烝,一本作蒸梨。蒸熟了的梨子,有润肺止咳之功效。从此之后,曾参终生未再娶。他的儿子劝他续弦,曾参也没有同意。由此可知,此事并非简单的离婚,而是有深刻的道理在里头。曾参把其中的道理讲给他的儿子曾元听,后来曾元也成了大孝子。
第四,曾参敬重践行孝道的前辈,尤其敬重高宗和尹吉甫。《帝王世纪》第四:“武丁即位,谅闇居凶庐,百官总已听于冢宰,三年不言。既免丧,犹不言。群臣谏,武丁于是思建良辅。梦天赐贤人,姓傅名说,乃使百工写其像,求诸天下。见筑者胥靡衣褐带索,役于虞、虢之间,傅岩之野,名说,登以为相。享国五十九年,年百岁。初,髙宗有贤子孝己,其母早死,髙宗惑后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20](第32页)高宗,此指武丁,又称殷武,商朝第二十二代王,名昭,小乙之子,武丁是庙号。武丁曾经生活于民间,深知百姓的疾苦,又向甘盘学习。他即位之后,寻觅贤才,发现傅说,任之为宰相。从此之后,傅说和甘盘共辅国政。武丁拓土开疆,商的疆域扩大。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死后尊为高宗。武丁有个儿子叫孝己。孝己遭到流放,本来是他的后娘说坏话造成的。曾参援用孝己遭受流放这一极端的例子,乃是为了强调孝道。关于尹吉甫,《颜氏家训》卷四《后娶》:“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间之,伯奇遂放。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曾元。’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继,惨虐孤遗,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慎之哉!慎之哉!”[23](第4页)伯奇的后娘为了让她的亲生儿子得到封地而离间尹吉甫和儿子伯奇的关系,致使伯奇遭受流放。这也是一个极端的例子。曾参援用伯奇遭受流放这一例子,还是为了强调孝道。
《韩诗外传》卷一:“曾子仕于莒,得粟三秉。方是之时,曾子重其禄而轻其身。亲没之后,齐迎以相,楚迎以令尹,晋迎以上卿。方是之时,曾子重其身而轻其禄。怀其宝而迷其国者,不可与语仁。窘其身而约其亲者,不可与语孝。任重道远者,不择地而息。家贫亲老者,不择官而仕。故君子矫褐趋时,当务为急。《传》云:不逢时而仕,任事而敦其虑,为之使而不入其谋,贫焉故也。《诗》曰:‘夙夜在公,实命不同。’”[24](第1页)在俸禄和仕途的关系上,曾参经过一番变化。父母健在的时候,曾参重视俸禄,为的是供养父母。秉,古代容量单位,十六斛为一秉。斛,古代容量单位,南宋以前十斗为一斛。只要能挣钱供养父母,随便去哪里供职都无所谓。父母去世之后,曾参的价值观发生了变化,他重视仕途远远甚于重视俸禄,以求自身更好的发展,从而他最终当了大官。夙夜在公,实命不同。这两句话出自《诗经》国风《召南·小星》一章。
人们尊曾参为曾子。曾子不仅有许多实践孝道的懿行,也留下了不少启迪后人的嘉言。在这些嘉言中也有一些并不直接论及孝。
《论语·学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11](第18页)曾子提倡慎独,注意自我修养,同时又对人忠诚,重视友谊。对于美好的品德,曾子坚持始终。
《论语·学而》:“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11](第37页)曾子主张孝道,他认为生、死、葬、祭,都应当以礼为准则。
《论语·泰伯》:“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11](第523页)曾参为一般平民出身,为人直鲁,不过由于他勤奋好学,因而他最终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曾子提倡虚心学习。这恰好说明了聪明与好学之间的辩证关系。真正的聪明人好学。不爱学习的所谓聪明其实是假聪明。不爱学习是最大的不聪明。不爱学习的人是最大的笨蛋。
《论语·泰伯》:“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11](第525页)君子可以托孤辅政。君子可以担当一个方面。君子可以临危受命。曾子有节操,的确是一位君子。
《论语·泰伯》:“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11](第527页)曾子重仁,并以仁为己任。什么叫作仁呢?仁者爱人。仁的核心就是爱。
以上这些嘉言,表述的都是美好的品德。它们仅是曾子嘉言的一部分。后来还有人将曾子的嘉言汇编为《曾子全书》。显然,曾子所有的美好品德都来自一个字:孝。曾子的美德源于孝,又不局限于孝。正因为如此,曾子在历代均受到赠官、赠爵,以及配享孔子庙堂的礼遇,并最终被尊为圣人。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几次。
据《新唐书》卷三《高宗纪》,唐高宗总章元年(668年),“四月乙卯,赠颜回太子少师,曾参太子少保。”[25](第4141页)
又,《全唐文》卷三一唐玄宗《追谥孔子十哲并升曾子四科诏》:“又夫子格言,参也称鲁,虽居七十之数,不载四科之目。顷虽异于十哲,终或殊于等伦,允稽先旨,俾循旧位,庶乎礼得其序,人焉式瞻,宗洙泗之丕烈,重胶庠之雅范。布告中外,咸使知闻。”[26](第148页)此诏发布于开元二十七年(739年),于是曾参获赠伯爵,称为郕伯。《全唐文》卷二五六苏颋(670-727年)《先师曾参字子舆赞》:“百行之极,三才以教。圣人叙经,曾氏知孝。全谓手足,动称容貌。事君事亲,是则是効。”[26](第1146页)这篇赞辞,简称《曾子赞》。苏颋于长安中累迁监察御史使,受诏重新审理来俊臣等造成的冤假错案。苏颋勇于平反冤假错案,为许多私人洗雪了冤情。史载苏颋思如涌泉,为唐代文章大家。这篇赞,文采丰茂,琅琅上口,收录于《文苑英华》卷七八零。
此后,曾参的圣人地位一步步提高。《经义考》卷二八一:“南武城曾子参,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初仕于莒,其后齐迎以相,楚迎以令尹,晋迎以上卿。唐开元中,追赠郕伯。宋大中祥符二年,进郕侯。政和元年,改赠武城侯。咸淳三年,进郕国公。元至顺中,赠宗圣公。《汉艺文志》曾子十八篇。王应麟曰:‘参与弟子公明仪、乐正子春、单居离、曾元、曾华之徒,论述立身孝行之要,天地万物之理。”[27](第1436页)大中祥符二年,即1009年。政和元年,即1111年。上为北宋时期。咸淳三年,即1265年,此为南宋时期。《纲鉴易知录》卷九二至顺元年秋七月:“诏加孔子父母及颜回、曾参、孔伋、孟轲、程颐、程颢封爵。孔子父叔梁纥为启圣王,母颜氏为启圣王夫人,颜子兖国复圣公,曾子郕国宗圣公,子思沂国述圣公,孟子邹国亚圣公,程颢愚国公,颢洛国公。”[28](第2538页)元朝至顺元年,即1330年。
在明朝,曾参仍被尊为宗圣公,并在兖州建立了宗圣公祠。
曾参虽然进入孔门较晚,却是孔子最优秀的弟子之一。曾参的行为和思想均有传播孔子学说的巨大作用。从基督宗教史看,使徒在传播耶稣基督的学说方面起着重大的作用。在英文中使徒(apostle)一词系从希腊文apostolos翻译过来的,在希腊文中这个词的含义为“奉差遣者”(one who is sent out)。路11:49写道:“所以,神用智慧说:‘我要差遣先知和使徒到他们那里去,有的他们要杀害,有的他们要逼迫。’”[2](第159页)使徒就是充当信使或特使的人。他们受命转送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传播赋予其使命的施动者之教导。接受一种新的思想是不容易的。传播一种新的思想更是充满艰辛,有时候甚至还有生命的危险。从《新约》的福音书中,我们看到,各位使徒紧紧围绕着耶稣活动,从而形成了一个起核心作用的小组。能够成为使徒,并不容易,那是夫子挑选和培养的结果,也需要接受挑选者自身的努力。使徒必须具备勇敢、坚毅、忠诚等优秀品质。但是,使徒最重要的品质是信仰的坚定性。由于在中国文化中,忠孝是联系在一起的,因而大孝之士曾参也具备了最大的忠诚。曾参的忠诚来源于他对孔夫子的学说坚信不疑。如同使徒的伟大之处在于耶稣基督升天之后,他们还在传播他的教导。同样,曾参年纪小孔子四十六岁,在孔子去世之后,曾参还活了四十余年,其间曾参仍然在大力弘扬孔子的学说。就今日之情形来看,一个作为学生的人,在他的先生去世之后仍然弘扬其学术,这是不容易的,并非每一个学生都能如此对待他的先生。内容丰富的儒家学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乃是逐步形成的。在儒学经典得到正典化之前,孔子本人的活动及其弟子们的活动,非常类似一个团契。孔子是夫子,他的弟子犹如使徒。孔子的弟子较多,号称门人三千,弟子七十二。在这七十二名弟子中,那些紧随孔子而弘扬其学的人,所起的作用与基督教的使徒是非常类似的。在笔者看来,曾参具有使徒之品格。孔子和曾参的关系,犹如耶稣基督——他也被称为夫子——和使徒之间的关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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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耿春红 英文校对:骆树锋)
The Secret of Samson and Confucian Ethical Values(Ⅰ)
ZHANG Siqi
(College of Literature, Wuhan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2, China)
Both Christianity and Confucianism share strong colors of ethics. In the disposition of Samson, a biblical character of the Old Testament (OT), there are strong colors of ethics accordingly. Samson has heroic deeds and dramatic hues. This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life story of Samson is possessed of a tragic nature. His characteristics are based on theological grounds; his prototype is based on historical evidences. And in the metaphor of Samson there is ethical significance. Confucius discusses the conception of filial piety frequently in his masterpiece. Confucius is a man of theism in that his view of filial piety is based on theism closely. Zeng Shen is a fine example of filial piety set up by Confucius. He has virtues, good deeds and thoughtful opinions. All his thoughtful opinions are centered on a key word: filial piety. Zeng Shen is a man of apostolic qualities. Confucius to Zeng Shen is what Jesus is to his apostles. The filial piety of Zeng Shen may be said to be extended to the early modern times in that it is expressed further in the works by Zeng Guofan.has canonical qualities, which decide that it is a textual existence of religiousness. And the Chinese-featured filial piety is strongly possessed of current significance, which may be verified from Confucius to Zeng Shen from early modern times to the present day. And all these may be tested reciprocally in the tragedy of Samson and such propositions as are put forth by. The Chinese-featured filial piety is a systematic doctrine which may give the ultimate concerns to all men, for it is helpful in rejuvenating the Chinese nation and realizing the Chinese dream.
; Confucian Canon; Christian piety; filial piety; comparative study
10.3969/j.issn.1673-2065.2017.03.013
张思齐(1950-),男,重庆南川人,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学博士。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杜诗比较批评史和杜工部集英译”的阶段性成果之一(11BZW020)
B82-055
A
1673-2065(2017)03-0073-13
2016-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