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霁(运河高等师范学校,江苏 徐州 221300)
清代延令季氏家族核心人物生平及家族经济来源考
许 霁
(运河高等师范学校,江苏 徐州 221300)
清代延令地区的文化家族以季氏家族一家影响最大,但关于其家族核心人物的生平及家族经济来源的认定一直都未有定论。因此,文章针对这两方面作出了细致的探讨。
延令;季氏家族;生平;经济来源
(一)季寓庸
季寓庸,字因是。《戆臣诗稿跋》有言:“康熙丁未,余寿年伯因是公。”[1]康熙丁未年(1667),据此记载,季寓庸于是年曾过了一次大寿。陈维崧《陈检讨四六》卷十三所收序文中录有《寿季太翁八十序》[2](P174)一篇。江南一带向有老人大寿“过七不过八”(或言过九不过十)之风俗,即在老人年79之时,过80大寿。这里,我们将这两条材料合二为一,作一个猜想,康熙丁未年(1667),即季寓庸79岁之年,举办过一次80大寿。
再查李渔《一家言文集》,内有《季太翁万太夫人双祭文》一篇,文中谓:“(季寓庸)退居林下,犹在他人强仕之年。”[3](P30-31)查《启祯两朝剥复録》可得知,崇祯元年戊辰三月,主事季寓庸削籍着抚案勘明具奏,十月即将其削籍为民。崇祯元年戊辰为1628年,若如李渔所言,季寓庸此时退居林下,犹在他人强仕之年,则季寓庸1628年之时,为40岁,向后推三十九年即1667年,其为79岁,正好过80大寿,与上文所述恰相契合。因此,我们可以推出季寓庸当生于万历己丑十七年(1589)。
(康熙)《泰兴县志》选举第十四载:“(季寓庸)寿八十一”,[4](P18)然人物第十五又言:“(季寓庸)寿八十四,举祀乡贤”,[4](P43)不可辩驳究竟何处为准,因此姑推算其逝于康熙己酉八年(1669)或康熙壬子十一年(1672)。
季寓庸于明末天启元年中举,次年中进士,位列三甲第282名。[5](P640)历官浙江余姚、临海,河南祥符(今开封市)县令,有政声,后任吏部主事。据说因和魏忠贤及其党羽不和,辞官归里,奉养其父季三卿垂二十年。年望古稀之时,犹协助泰兴知县陈棐抵御海寇并处理其他乱事。季氏家族本为季家市望族,季寓庸为官后,将家迁入泰兴县城朝阳铺。康熙及光绪年间《泰兴县志》皆载季寓庸事迹,兹录光绪年间县志曰:“季寓庸,字因是,父三卿,有隽才。舒曰敬宰县时,于诸生中识三卿及张京元、何南金、朱一冯、戴思敏,期以必达。京元等丛显,思敏亦举于乡,而三卿独不售。寓庸长,把文谒日,敬举觞贺曰:‘三卿有子矣。’天启二年进士,知余姚,调临海、济源、祥符,行取吏部主事。吴生生、解学龙交口称之。归侍三卿垂二十年。革代时,滩民为乱。知县陈棐,寓庸官祥符,同考河南所得士也。延之防画,邑赖以全。”[6](P213)
(二)季开生
《宋元明清书画家年表》载季开生生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顺治六年(1649)成进士,卒于顺治十六年(1659),年62岁。[7](P185;P243;P255)笔者查阅康熙及光绪年间《泰兴县志》及《戆臣出关草》后得出,季开生当生于明天启七年(1627),顺治六年(1649)中进士,卒于顺治十六年(1659),年33岁,与《中国历史人物生卒年表》所载季开生生卒年[8](P340)一致,现将证明材料罗列如下:
1.康熙及光绪年间《泰兴县志》多处记载季开生于顺治六年(1649)己丑中进士,[4](P44)与《宋元明清书画家年表》等书记载相符,不赘述。
2.光绪年间县志又载:“(季开生)年二十三成进士。”[9](P215)开生1649年中式,此时他年二十三,则其当生于1627年。此处又载其“顺治十二年,以言事谪戍尚阳堡,凡五岁,卒于迁所,年三十有三。”[9](P215)顺治十二年(1655)流放,顺治十六年(1659)去世,此时开生年三十有三,则其当生于1627年,与上述所言相符。
3.《戆臣出关草·出关草题语》有言:“(季开生)乃年仅三十有三,而赍志以没”,季振宜又称:“余兄不幸于己亥年已没”,[10]更进一步证明了季开生当生于明天启七年(1627),而非万历二十六年(1598)。
4.龚鼎孳《定山堂诗集》有言:“闻二月十一日季天中给谏残于谪所,用少陵折槛行韵遥吊之”,[11](P408)据此可知季开生卒于顺治己亥年二月十一日。
考证了季开生的生卒年,再根据《泰兴县志》中的材料可得季开生的生平事迹。
季开生顺治六年(1649)己丑进士,录为三甲第10名。[12](P640)为翰林院庶吉士,累迁礼部给事中,兵部右给事中。为人英毅刚强,直言敢谏。顺治十二年,北京乾清宫刚刚建成,内务府派太监赴江南采购器皿。时民间盛传宫中往扬州买女子充后宫之事。季开生听此言,当即向顺治上书,极谏此事之非,惹怒顺治。开生获罪,下刑部杖赎,谪戍尚阳堡,并死于迁所,年仅三十有三。慈溪姜宸英称季开生为“本朝开国第一名谏臣”。[13]康熙《泰兴县志》载其事曰:“季开生,字天中,号冠月,前吏部寓庸子也。英毅清强,读书以寸计,而持躬恂恂,不以世禄之家鲜由礼。顺治己丑成进士,选翰林,谓可大发中秘之藏以快读书志。……为兵科给事中,乙未间以建言落职。己亥正月卒于迁所。先皇帝念建言诸臣,复其原官,令與榇归葬中土,荫子入监。”[4](P43)
(三)季振宜
(光绪)《泰兴县志》卷十九《选举表下》载顺治四年丁亥,季振宜中进士;卷二十一又载:“(季振宜)年十八,先兄开生成进士。”顺治四年丁亥为1647年,季振宜年仅18岁,可推出其生于崇祯庚寅三年(1630)。
中式之后,季振宜初为浙江兰溪县令,行取刑部主事,迁户部员外郎、郎中,顺治十五年,考选浙江道御史。[14](P9624)顺治庚子十七年(1660),因弹劾刘正宗被夺官。[15](P9638)《戆臣出关草·出关草书后》亦称:“庚子夏旱,世祖章皇帝下诏自责,将赐还余兄……其时,余正仇对阁老、幽固西曹,不克酹酒车后。”庚子年即顺治十七年,与《清史稿》所言日期正相符合。
康熙九年,季振宜为河工科派事,经廉访得知,总河臣在正常治河夫役外,借协济之名向各州、县加派钱粮,州、县只得向百姓摊派,百姓无奈,只有逃亡,经季振宜上奏,康熙赦免本县当年河夫银27 000两,且扬州所属各州、县都得到宽减。季振宜一本奏折,解万家百姓苦难,蜚声乡里,因此再次被授官巡视河东盐政。康熙十年乞归回家。
至于季振宜卒于何年,通过材料之间的比对,大体可以推出其卒于1674年。
季振宜在《全唐诗季振宜写本》自序的末尾署:“康熙十二年十二月朔,泰兴县季振宜序。”[16](P1)“朔”即每月初一之意。康熙十二年十二月朔转为阳历纪年,当为1674年1月6日左右,据此可以推出季振宜定卒于此写序日期之后。
《戆臣出关草》中有恽恪两处题语,分别为:“甲寅冬,余夜过。给谏季弟南宫出诗卷”,“而侍御亦已捐馆矣”,[17]第二处题语结尾处言“次日恽恪又书”。因此可以推出甲寅冬恽恪作题语之时,振宜已卒。此甲寅年即康熙十三年(1674)。上文所言季振宜卒于1674年写序之日以后,可知季振宜即卒于1674年,年四十有五。
振宜于顺治丁亥年(1647)中进士,为三甲第217名,[12](P640)一生两任御史,为官恪尽职守、风节凛然、屡劾权要。但其名非以官名,而以其藏书闻名天下。其著《延令宋板书目》,深受清代版本目录学家黄丕烈的赏识和重视,后人甚至推崇此书目为“善本书目之泰斗”。
(四)季娴
季娴,字静姎,一字扆月,别号玄衣女子,季开生姊。季娴幼年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予幼非颖慧,先慈氏颇不以蒙昧畜予,因不禁止,课以诗书”,[18](P330)有较高的文学素养,“迨髫龄,侍家大人宦游中州,驱驰燕邸”,[18](P330)可谓见多识广,及长成嫁兴化李长昂(字维章)为妇后,又幸夫君博雅,“不以俗辙相羁限”。[18](P330)在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下,季娴有闲情幽怀,也有良好的文学根基进行文学创作,一生著作颇丰。需要提及的是,季娴一生笃信佛教,笔者整理的季娴《雨泉龛文集》中,除《祭被焚女文》外,其他七篇《前因记》《发愿文》《施济说》《戒杀文》《放生文》《解缚说》《破执文》,仅从篇名即可看出季娴思想久浸佛道的虔诚。
此外,季娴还深于同胞情谊,对父母更是极尽孝顺之道。在季娴的兄弟、夫君为其诗文所作序中多次提及季娴为弟、为母治病而割股祝佛之事,读来让人惊叹不已。虽其行为不免近于愚,但其情、其志确可令人敬重钦佩,长发感慨。
至于季娴生卒年,已不可考。据其夫李长昂为季娴《雨泉龛文集》所作序中言:“及戊子霖儿幸叨秋鉴,偕天中北上。以十六岁儿离膝下,内子之感也何似!”由此可推,1648年戊子季娴子霖儿十六岁,则1632年季娴生子李为霖。李为霖,本名李渌,后改名为霖,又名李雨商,曾任荆州知府。[19](P309)季娴又有女,名李妍。
(五)其他人物
季氏家族除了以上几位核心人物外,为官蜚声乡里的还有多人,比如:
季舜有,字天选,季寓庸第四子,生卒年不可考。顺治十四年丁酉乡试副贡,考授弘文院诰敕,历官翰林院典籍内阁中书,迁南宁同知,以廉能著称,复补嘉兴。捕获太湖巨盗沈文侯,奸薮遂空。解官归里后,季舜有为故令李蜚英出资千金以助其丧归,又代贫民纳常平谷八百石,里多其义,名声甚著。光绪《泰兴县志》称其:“发奸摘伏,积弊尽革,所决多疑狱,人奉神明。后嘉兴士民请祀名宦祠。”[20](P433)季芳馨,字卉浦,季寓庸弟奋庸曾孙。乾隆元年进士,录为二甲第41名,[12](P640)改庶吉士。季芳馨为官,亦有政声。“当科力陈疾苦,请于台司,得减省。富豪杀人,有力者营救札盈尺,意芳馨宽仁,必脱之,竟论如律。”[9](P216)
清代延令季氏家族几代官运亨通,家族成员亦甚有文学成就,这除了和季氏家族诗礼传家的文化传统密不可分外,也得利于家族坚实的经济基础的支持。
康熙时人钮琇《觚剩续编(卷下)·事觚·季氏之富》有一段极为生动而又具体的记载:“江南泰兴季氏,与山西平阳亢氏俱以富闻于天下。季自沧苇以御史回籍后,尤称豪侈,其居绕墙数里,中有复道周巡,健儿执铃柝者,共六十人,月粮以外,每夕犒高邮酒十饔,烧肉三十盘。康熙九年,霖雨连旬,恐霉气侵洗,命典衣者曝裘于庭,张而击之,紫貂、青狐、银鼠、金豹、舍利狲之属,脱毛积地,厚三寸许。家有女乐三部,悉称音姿妙选,阁晏宾筵,更番佐酒,珠冠象笏,绣袍锦靴,一妓之饰,千金具焉。及笄而后,散配僮仆与民家子,而娇憨之态,未能尽除。日至高舂,晨睡方起,即索饮人参、龙眼等汤,梳盥甫毕,已向午矣。制食必依精庖为之,乃始下箸。食后辄按牙歌曲或吹洞箫一阕,又复理晚妆,寻夜宴。故凡娶季家姬者,绝无声色之娱,但有伺候之烦,经营之瘁也。”[21](P128)梁恭辰《北东园笔录》记载称:“余居金陵,外兄罗履堂自江北归,为言泰兴有季家市,居人三百余家,半为季氏。……蓄伶甚众,又有女乐二部,稚齿韶颜,服饰皆值巨万。及笄,或自纳,或赠人。有修撰某得其一,百方媚之,姬涕泣废飧,谓弗若其主家厮养,乃遣之。”与钮琇的记载相似。归庄《与季沧苇侍御》亦称:“江南之称铜山金穴者,首推季氏。”关于清初的豪富,有“南季北亢”之说。“北亢”是山西亢家,致富之由,有人说是获得了李自成败逃时所遗辎重,也有人说是以贩米和行盐起家。而季氏之富,人皆谓做官和行盐。近人邓之诚在《骨董琐记》中说:“乾嘉间海内富室,推宛平祝氏、查氏、盛氏、怀柔郝氏。康熙时平阳亢氏,泰兴季氏,皆富可敌国,享用奢靡,埒于王侯。祝米商也,郝起农田,余皆业鹾典。”[22](P93)邓之诚先生在《中华二千年史》(卷五下)“盐商”中又说:“扬州盐商,至万历以后,日见兴盛,皆徽人也。清初,业此有名者,曾为御史之季振宜,穷奢极侈,藏宋板书至精。”邓之诚先生把季振宜归入扬州盐商的行列,但没有任何记载说明季振宜曾经是盐商。实际上,季家和盐相关的,只是季振宜曾经做过河东和江西盐区的盐务官员——盐政(巡盐御史)。
那么季氏之富,原因何在?除了“服官中外”以外,朱宗宙在《清初扬州著名藏书家——季振宜》[23]一文中认为有三条线索证明当有别的原因。首先,陆陇其《三鱼堂日记》有记载:“沧苇初任兰溪,得数十万,河东巡盐又数十万,狼藉异常。”[24](P556)似乎是说季家之富和贪赃有密切关系。另有龚鼎孳《定山堂诗集》(卷28)记载说:“顺治十八年(1661),季振宜因河东巡盐任内贪赃罪被逮至京。”第三条线索指赵尔巽《清史稿(卷244)·季开生季振宜传》记载,康熙十年(1671),季振宜“乞归”回家。朱宗宙先生含蓄地表示季氏之富与季沧苇贪赃有关。但我认为这三条线索并不能证明季振宜确实曾经贪赃。第一条线索,查陆陇其《三鱼堂日记》,可知是陆陇其与人闲谈时提到的,或许也仅为道听途说之词,不足为信。且前面我们已经提到季振宜曾多次弹劾权要重臣,倘若在其初任兰溪之时即不断搜刮民脂民膏,那么他弹劾那些权臣之时,何以做到自保劣迹不被他人发现?况且,《泰兴县志》及清人文集中多次提到季振宜为百姓直言进谏,弹劾河臣加派钱粮之事,可谓风节凛然,清正廉洁。此外,陆陇其一开始就提到:“季沧苇、季闢山为人不同其父。”似乎指其父清正廉洁,不会象季沧苇他们那样做出贪赃的狼藉事情来。季寓庸的为人如何呢?我们下文详细论述,先来看第二条线索。《定山堂诗集》只记载了季振宜因贪赃被逮捕至京的事,但只字未提审查结果如何。很有可能季振宜并没有贪赃,只是遭到他人的诬陷。这种例子在历朝历代都屡有发生,不足为怪。第三条关于“乞归”的线索就更不能作为证据了。因为乞归的原因有很多,不能说季振宜就是因为贪赃被查才乞归的,更何况乞归的时间离贪赃被查足足有十年之久。
我们再来看季寓庸的为人。虽然康熙及光绪年间的《泰兴县志》都详细记载了季寓庸的生平,且多赞誉之词。尤其“缘魏珰不合于朝”及“以不附魏珰归故里,生平亢爽有大节,晚年姜桂之性不改也”等句,似乎季寓庸是因不满魏忠贤党羽,不愿结交他们而归故里的。其实并不尽然,《泰兴县志校》有这样两段记载:“季寓庸,名在逆案,见《明史·阉党阎鸣泰传》及《两朝剥复录》。《三朝野记》《先拨志史》诸书所言未必尽实,亦不为无因。观季氏族谱季振宜所为《因是府君行略》,语多隐曲。盖实有难言之处矣。虽然,士大夫立身,一不自慎,虽慈孙百世不能改也。”[25](P506)“……国禄有游延令季园及赠季侍御振宜诗,而如皋冒襄同人集中独无季开生、振宜兄弟一字。殆以其父为季寓庸故耳(寓庸官祥符令,毁民房二千余,建魏忠贤生祠,见《明史·阉党阎鸣泰传》。又逆案结交近侍又次等,季寓庸赞导奸党荐人司,见于参劾,见《先拨志史》)。”[26](P515)可见,季寓庸并不似陆陇其所认为的那样,他实际和魏忠贤及其党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否则就不可能做出为建造魏忠贤的生祠,毁坏民宅两千余所的恶劣事情。后归乡“缘魏珰不合于朝”或许确有此事,但也只是魏党内部的矛盾,绝不是因为亢爽有大节,以不愿结交魏忠贤及其党羽而归于故里。而且,季振宜所为《因是府君行略》竟然“语多隐曲”,倘若季寓庸真的是“以不附魏珰归故里”那般节气凛然,季振宜又何必“语多隐曲”呢?他可以大肆赞扬自己父亲的节义行为。故而可以确定地说,朱宗宙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引用的第二条线索并不能成立。实际上,季氏之富除了本为望族、服官中外等原因外,首先要归功于季寓庸。因为他既名在逆案,大有可能像魏忠贤及其党羽那样腐败贪婪。《明史》中其为魏忠贤建造生祠,竟然毁坏民房两千余所的劣迹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其次,《泰兴县志校》记载:“……然则一冯宅本未入官,后复经马士英奏请,将家产给还。自不至,以之尽鬻于季寓庸,是以故宅至今存也。”[26](P515-516)一冯即指朱一冯,据说他当年富可敌国,他的宅子必然也得重金购买。而季寓庸将其买下,说明其时他已经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与季振宜毫无干系。再有,光绪年间《泰兴县志补》多次提到季寓庸精于收藏古董及名人字画,而要收藏这些非得有雄厚的经济实力的。季氏家族除本为望族外,恐怕也与季寓庸结交魏党,名在逆案的原因不无关系。
当然,季寓庸晚年也做过一些实事,如有记载:“革代时,滩民为乱。知县陈棐,寓庸官祥符,同考河南所得士也。延之防画,邑赖以全。”[6](P214)但我们不能因此认为他一生清白,正像《泰兴县志校》(卷五)所说:“虽然,士大夫立身,一不自慎,虽慈孙百世不能改也。”[25](P507)
总之,季氏家族雄厚的经济基础,其原因除了本为望族、家族成员多任职官场外,和季寓庸的多年经营甚至有贪污行为也密不可分。从另一方面看,季氏家族物质基础的富足也为其家族文学、文化的繁荣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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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乐娇
The Ji Family of Yanling During the Qing Dynasty:The Key Figures and Their Financial Resource
XU Ji
(Yunhe Teacher’s College,Xuzhou 221300,China)
The Ji family was the most influential one among the intellectual families in the Yanling region during Qing Dynasty. Since there is still no definite study about the key figures and their financial resource this study deals with the two topics in detail.
Yanling;the Ji family;life;financial resource
2016-08-04
许 霁(1986-),女,江苏徐州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元明清文学研究。
1004—5856(2017)05—0092—05
K82
A
10.3969/j.issn.1004-5856.2017.0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