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用主义”批判纲要

2017-03-10 14:33
关键词:时用潜规则主义

李 彬

“时用主义”批判纲要

李 彬

时用主义是潜规则发动的行为逻辑,是一种人生观、价值观。时用主义与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等既有联系更有区别。时用主义因受中国道德传统和文化心理的影响,表现出更深厚的本土特色。时用主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深层的社会心理基础,具有反道德和反规则的道德后果。对时用主义的反制需要制度的、文化的、社会的系统作为。

时用主义;行动逻辑;潜规则

“时用主义”作为一个概念,最初出现在我的一篇文章《潜规则下的道德生活解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年第2期)中。在那篇文章中,我把时用主义认定为潜规则的行动逻辑,是潜规则的规则。在本文中,我将把时用主义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加以研究,从更广的视野和多层的理论视域来审视时用主义,从而更加深刻地把握时用主义作为潜规则背后“规则”的全貌。

引言:从“抄近路”到时用主义

在《潜规则下的道德生活解析》一文中,我把不顾警示而自由穿过绿化草地的行为称为“取近行为”,把支配类似行为的观念称为“取近意识”,时用主义是从理论上对这种意识或观念的抽象或者提升,“是一种基于生活常识而存在的价值判断(这样方便就好)和行为意向”[1]。其实这种“抄近路”的现象是早已存在的,已经俨然成为中国人的“国民意识”。在著名文学家周楞伽的早期作品中有一篇杂文的名字就叫作《抄捷径》,里面写道:“中国人的国民性,似乎特别喜欢抄捷径。明明有一宽阔的大路摆在他面前,他却不肯走,一定要去探访一下,有没有另外一条偏僻快捷的小径,可以早一些抄到目的地,要是有的话,那么,纵使攀藤附葛,翻山越岭,也一无懊悔。”[2]我们发现,这种国民性在现代化如此进步的时代并没有消失,以这种“取近意识”为行动指导的人虽然没有对时用主义的自觉,或者他们并没有对时用主义的理性认知,但他们确实是在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方面践行着时用主义的价值观。

需要说明的是,“时用主义”是我对这种生存策略和生活逻辑的概念化把握并且赋予其浓厚的中国国情色彩。时用主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具有深厚的文化心理背景,具有强劲的历史惯性。

一、时用主义的面相

在《潜规则下的道德生活解析》中,我曾提及,潜规则背后的规则不是吴思所说的“血酬定律”,而是“时用主义”:时用主义才是潜规则层出不穷的深层根源,是发动潜规则行动的潜在动力和逻辑操控。但时用主义的逻辑不仅仅导致潜规则的发生,而且会导致社会生活的多方面的反规则行为和非规则行为,从而使人们获得暂时性、即时性、方便性的利益,时用主义可以潜伏在人生的各个阶段和方方面面,每时每刻都影响着人们的价值选择和行为发动。时用主义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个体、群体,也可以是组织机构。

1.作为人生观的时用主义

人生观是对人生的目的、意义的认识以及对人生的态度,其中生死观、苦乐观、公私观、义利观、荣辱观、幸福观等是其主要内容。时用主义对人生观的渗透是整体性的,它可以作为一种生存策略全面摄控生死问题、苦乐问题、公私问题、义利问题、荣辱问题和幸福问题,并使这些问题的答案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得出。比如在生死的问题上,时用主义者可以“谋小利而舍命,临大义而偷生”;在苦乐问题上,时用主义者可以随机趋乐避苦;在公私问题上,时用主义者可以投机性地损公肥私;在义利问题上,时用主义者可以即时性地舍义取利;在荣辱问题上,时用主义者出于各种有利自己的理由可以以辱为荣,不知羞耻;在幸福问题上,时用主义者可以以暂时的物质享乐为幸福,舍弃精神追求。

2.作为行动价值导向的时用主义

每个人或组织的行动都是在价值观的指导下进行的,表现为特定的行为选择倾向性。价值观是“人的全部生活实践对自我、他人和社会所产生的意义的自觉认识”[3]。价值观对人们的行为选择具有动力功能、导向功能、评价功能、凝聚功能和调节功能。作为行动逻辑的时用主义秉持的是时用主义的价值观,即个体或组织基于生活、工作实践的经验而对自我、他人和社会的认知,对关系建构和行为发动的价值评价都是时用主义的。同理,时用主义对行为的选择具有动力功能、导向功能、评价功能、凝聚功能和调节功能。

3.伦理学视野中的时用主义

因为时用主义的适用性非常强,它所涉及的人类生活的所有问题都可以用伦理学的眼光加以审视。比如,时用主义涉及到公正的问题、正义问题、时用主义行为的善恶评价问题,等等,都与人们的生存策略、生活规划、日常行为、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精神生活密切相关。仅拿时用主义下的生存策略讲,时用主义的践履者往往注重采取时用主义的手段达到更好地生存特别是如何使身体更舒服地存在的目的,而缺乏对灵魂层面上的追求,缺乏对他人生存的关注,缺乏对底线的坚守和对信仰的坚持。时用主义的选择在性质上属于一种道德选择,促使这种选择的发生有社会的、个体的因素,也有客观的、主观的因素,有显意识的因素,也有潜意识的因素,有个体自觉的因素,也有集体无意识的因素。时用主义本身蕴涵有巨大的负能量,因此,在时用主义的作用下,产生了诸如造假、欺骗、欺诈、诽谤、谄媚、投机等现象。

二、时用主义与主要西方伦理学理论的比较

时用主义作为一种生活化的行动逻辑,其价值内涵十分丰富,从时用主义与其他伦理主张和价值观念的关系中,我们可以更方便地知晓时用主义的真实面目,可以更清晰地把握时用主义的价值指向。下面拿来与时用主义对比的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境遇伦理、利己主义有的可能被误解为是时用主义的同义词,而有的可能被误认为是时用主义的标签。

1.时用主义与实用主义

实用主义是建立在个人“经验”和“行动”基础上的哲学学说[4]。实用主义“主张个人主观愿望和兴趣的满足是价值评价的依据和标准,认为眼下的活动就是一切,无需关心终极目的。在这种强调个人需求和实践的‘兑现价值’的思想指导下,实用主义者一般不关心对道德本质和发展规律、道德与人类历史发展的关系、社会目标及道德理想等普遍问题的研究,认为这些问题抽象、遥远,否认科学和理性可以证明道德意志及目的的善恶是非。因此,实用主义带有浓厚的相对主义和非理性主义色彩”[5]。美国学者L.J.宾克莱在《理想的冲突——西方社会中变化着的价值观念》中指出:“美国人常常被称为注重实际的人民。他们希望把事情做成;他们关心一样东西或一种理论有无用处的问题胜似关心有关人生终极意义的比较理论性的问题……生活是根据下一步必须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来考虑的,而不是根据人们会被要求为之献身的终极价值来考虑的。”[6]

实用主义的核心是“有用即真理”,具有非常浓郁的经验主义和主观主义特点,这与时用主义有相同之处。时用主义与实用主义不同的地方在于:实用主义主要是以有用为目的,但具有自己认可的道德观和道德教育思想,特别是当实用主义与国家政策关联起来后,实用主义取得了其更大范围的道德合理性,没有理论和实践证明实用主义与现实生活中的公平、正义、公德等相违背,相反,实用主义道德在某些民族的历史上和现实中成为了主流道德;时用主义虽然也以取得自己的“成功”为目的,也与终极价值相对立,但时用主义的短暂获利冲动或即时方便策略使之不能公开宣称其道德合理性,即便时用主义掌握了为数不少的群众,也不会如实用主义那样成为“真理”。

2.时用主义与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亦称“功利论”“功用主义”,通常指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3]。20世纪初,功利主义在西方受到普遍反对,只有少数英美哲学家在改造旧功利主义的基础上重新论证功利主义原则,从而出现了行动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两种现代功利主义的主要类型。行动功利主义否认道德规则的意义,认为所有的人及其处境都不相同,不可能为行为制定统一的道德规则:人在选择行为时,必须估量自己的处境,直接根据功利原则行动,即选择一种不仅为自己而且能为所有与此相关的人带来最大量的好结果并能把坏结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行为。行动功利主义者认为,行为的全部后果是决定该行为正当与否的唯一的与全部的标推,只要能造成最大的好结果的行为就是正当的。

表面上看,时用主义更像一种行动功利主义。但时用主义永远没有功利主义或行动功利主义“最大好结果”的道德境界。例如,一个即使某种表面上看确实是为全市人民谋福利的政绩工程,因为是时用主义的逻辑起作用,最后也不过是浪费投资和破坏环境。因此,不能把时用主义等同于功利主义,也不能用功利主义解释时用主义。

3.时用主义与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强调个人自由、个人利益,强调自我支配,主张个人本身就是目的,社会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一切个人在道义上是平等的。作为一种价值体系,它主张一切价值以个人为中心,个人本身具有最高价值。“作为一种伦理原则,它与集体主义相对立,一切从个人需要出发,以追求个人利益满足作为行为的价值方针,反对统一的维护集体利益的社会道德标准。”[3]

从二者的联系看,因为时用主义与集体主义相对立而与个人主义有着大部分的交叉。时用主义有个人主义的因素,但它含有的是个人主义的消极方面或者它与个人主义的消极方面有所重叠。这并不能作为时用主义与个人主义同日而语的理由。如梁漱溟说:“有一个普通人容易犯的错误观念,常说中国人自私,中国重个人主义,这些话是不对的。个人主义是在集团生活发达后才有的,是集团主义的反动,他主张尊重个人,发展个人,是一种很有价值的主张,并不像随便说的个人主义自私,一般中国人对个人主义误解误用了。在中国,个人主义是不会产生的,因为中国没有集团生活。”[7]如果我们接着梁漱溟的话说,则中国人的自私并不是由个人主义造成的,而是由时用主义造成的。普遍存在的时用主义现象有时恰恰和个人主义是相反对的,因为它为着方便或暂时获利的行为形成了对他人的不平等地位,构成了对其他个体的不尊重。

4.时用主义与境遇伦理

境遇伦理学的主要代表为美国神学家、伦理学家弗莱彻。他强调个人行动的特殊境遇,认为一切事物的正当与否完全由境遇来决定,反对用某些已规定好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来约束人的行动,而应当使“原则服从情境、整体服从部分、理论服从现实”。弗莱彻认为:“只有一条规范、原则或律法(随你怎么叫)具有约束力而无可指摘,不论境遇如何它总是善的和正当的,这就是‘爱’——关于爱上帝、爱世人这一综合戒律的神爱。其他一切律法、准则、原则、典范和规范,毫无例外都是有条件的,只有当它们在某一境遇下恰好符合爱时,它们才是正当的。基督教境遇伦理学并不是依照某种规则生活的体系或纲领,而是要通过服从爱的决疑法,努力把爱同相对性的世界联系起来。它是爱的战略。”[8]

或许时用主义的“境遇”选择行为在概念上与境遇伦理的要求有着表面的契合,但仍然无法达到境遇伦理的道德要求。境遇伦理反对既存道德规范对人的行为的约束,关注的是具体情境下行为选择的正当性问题,而这是时用主义永远做不到的。

5.时用主义与利己主义

利己主义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用个人利益作为思想行为准则的道德原则和道德学说。时用主义看上去与利己主义有着更多的相同之处。但无论是粗陋的利己主义还是合理利己主义都不能全面覆盖时用主义的现象,也不能完全解释时用主义的行为。一些时用主义行为有时候并不是利己的反而是出于公利的考虑。某种与规则不符的或损人的时用主义行为似乎也不能和利己主义划等号。特别是在中国道德传统的语境中和风俗习惯的背景下,以利己主义言说时用主义可能会冒比较大的道德风险,对某些时用主义的行为可以贴上利己主义的标签,对另一些时用主义的行为则不能。

总之,现存的西方伦理学理论难以对时用主义进行全面把握和诠释。从行为实践及其后果上看,时用主义似乎和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境遇伦理、利己主义等所包含的价值理念有些相似或有交叉,但时用主义和这些理论或者价值观又有很大的不同,这也正是时用主义的本身的特质决定的:它既和这些理论或者价值观有些勾连,又相对它们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从而彰显着本土的特色。

三、本土理论对时用主义的触及

时用主义虽然现在才提出,但时用主义的行为或现象在中国已经成为传统。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不乏有理性思维者对这一现象进行反思。我们仅举其典型者如下。

时用主义更多地与世俗中的生存、生活相关联。因此,古代思想中对时用主义最早觉悟的要数道家哲学。道家哲学建构的“道”“天”“有”“无”等概念是从本体论对时用主义的批判,以大生代小生,以大善代小善,以不变应万变,以静制动,以无为对有为,主张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无私天真。但道家对时用主义的感知和对时用主义的批判基本都是直观的和经验的。

近代以来掀起的对国民性反思的文化思潮可以被看作是对时用主义的一次理性觉悟和规模化批判。

近代对救亡图存的强烈诉求,使当时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对国民性的反思和批判更带有家国忧患意识。梁启超认为,中国道德是很发达的,成熟也早,但都偏于人际关系的私德,而与团体、社会、国家有关的公德阙如,这还不能算完全的人格。梁启超从救国的角度把类似看客而没有责任心的人分为六类:浑浊派、为我派、呜呼派、笑骂派、暴弃派和待时派,这些人群拿我们现在的眼光看,都可以冠以“时用主义者”。梁启超对其中一类“浑浊派”批评说:“彼等不知有所谓世界,不知有所谓国,不知何者为可忧,不知何者为可惧。质而论之,即不知人世间有应做之事也。饥而食,饱而游,困而睡,觉而起,户以内即其小天地,争一钱可以陨身命。”[9]而对“为我派”来讲,国家民族存亡似乎和自己无关,只知道维护自己当前的利益或者小家庭的利益。

鲁迅对国民性的批判是最透彻的,也是对时用主义批判更切近的:“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那一面,但又属于无论那一面。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10]。“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11]

林语堂谈到中国人的德性时说:“人民之伟大,具有天赋人权,故吾人基于本质的公正概念,足以起草法典,亦足以不信任律师与法庭。百分之九十五的法律纠纷固在法庭以外所解决。人民之伟大,又足以制定精细之典礼,但也足以看待它作为人生一大玩笑,中国丧葬中的盛宴和余兴就近乎此类。人民之伟大,又足以斥责恶行,但足以见怪不怪。人民之伟大足以发动不断之革命,但亦足以妥协而恢复旧有之政制。人民又足以细订弹劾官吏的完备制度、交通规则、公民服役条例、图书馆阅览章程,但又足以破坏一切章程制定条例,可以视若无睹,可以欺瞒玩忽,并可以摆出超越的架子。”[12]这种没有定力而无所坚持的做法正是时用主义的惯常。而对这种做法,常人又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林语堂在《脸与法治》中认为,很多时用主义的行为是出于脸面的需要,是一种因得意和有身份而无视身外规则的行为:“在不许吐痰之车上吐痰,在‘勿走草地’之草地走走,用海军军舰运鸦片,被禁烟局长请大烟”这些破坏规则和文明的行为都是“我国人得脸的方法”[13]。

1923年夏丏尊在《中国的实用主义》中写道:“中国民族的重实利由来已久,一切学问、宗教、文学、思想、艺术等等,都以实用实利为根据。”并说,“中国人的实用实利主义,实足扑杀一切文明的进化”[14]。夏丏尊认为,中国的实用主义已经远远超过美国了。在这篇文章中,夏丏尊所谓的“实用主义”现象有时更贴合“时用主义”,在文中也提到了诸如“临时抱佛脚”、烧香拜佛的时用行为。当然,此文对实用主义的解释并不能完全适于中国的国情,但还是初步触及了时用主义的边缘,但其与时用主义的接触似乎还没有稍后周楞伽的《抄近路》更深入和贴切。

近代集中出现的对国民性的反思是激烈的、深刻的,其最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和民族解放、国家革命结合起来,大大启蒙了知识分子,使他们成为革命的先驱和领导力量。但由于这种反思波及范围的有限性,它并没有在群众中产生很大的影响,以致于后继的学者不断对这些落后现象进行批判。

再看现代。在著名的《丑陋的中国人》中,柏杨用辛辣的笔法讽刺了中国人的劣习,他在谈到中国在近代以来落后的原因的时候,给出“一个综合性的答案,那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种滤过性的病毒,使我们子子孙孙受了感染,到今天不能痊愈”[15]。柏杨在他著作的很多地方谈到了中国社会的不文明、人们缺乏责任和爱心、窝里斗、不守信、爱占便宜、帮派意识等其他劣根性,其实就是对时用主义在生活领域各方面的批判。“时用主义”相似于这种“病毒”。仔细研究发现,国民性的落后之处或者劣根性与时用主义在概念的内涵上有所区别,在外延上有所重叠。

当代学者李泽厚认为,实用理性是中国传统思想在自身性格上所具有的特色,这种理性从先秦开始就没有如希腊走向思辨之路,也没有如印度沉入厌世而追求解脱之途,而是执着于人间世道的实用探求。这种实用理性与中国四大实用文化即兵、农、医、艺密切联系。李泽厚认为:“依循中国的传统,实用理性本是‘经验合理性’的提升,它重视现实的特殊性多于抽象的普遍性,重视偶然性多于必然性。”[16]这种实用理性是从人的感性实践(技艺)的合度运动的长期经验(即历史)中所积累沉淀的产物,是人类的创造,这是实用理性的本质所在。重经验和重获得是实用理性和时用主义的相通之处。实用理性更具有生活哲学的色彩,而时用主义更具有生活经验、生活策略、生活技术的色彩。时用主义可以作为实用理性的底色,不排除时用主义的行为有着实用理性的考量和取向,而实用理性的起作用也有时用主义的促成。当实用理性与生活经验或感性实践相连时,实用理性的即时性、个体化落实就表现为时用主义。比如“度”或“中庸”是一种实用理性,但庸俗化的“拿捏有度”或者骑墙式的中庸就是时用主义了。

以上是本土理论对时用主义不自觉的片段观照,对时用主义的关注是不充分的。一方面是本土理论缺乏对时用主义的自觉,没有从更广阔的视野发现更多更深层次的时用主义现象,对一些社会现象和个体行为不能涵盖,或者对时用主义的解释力仍然不足;另一方面是本土理论缺乏对时用主义批判的强大力量,有些理论是宏大叙事的,有些理论(观点或思想)仅仅停留于微观的描述,欠缺针对性。

时用主义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本土特点,这样使我们很容易把时用主义和人性联系起来:时用主义的方方面面似乎更多地是与“性恶”有着关联。由于秉持性善论的儒家文化长期占据中国文化的主流,儒家伦理对民众生活影响甚巨,所以,人们对性恶论并不怎么接受,对人性向恶的一面在思想上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心理上没有成熟的准备,因此也难怪人们对时用主义林林总总的现象是见怪不怪、视为常识了。

四、时用主义的文化分析

时用主义是一种文化。一个人偶尔违规过马路不算文化,而很多人在不同时间违规过马路或者一群人同时违规过马路就构成了“中国式过马路”的文化景观。如果把类似“中国式过马路”的众多时用主义现象作为一种文化来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其承载了太多的内容。

正如柏杨所说,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种滤过性病毒,时用主义可以看作是这种病毒的典型形态,携带这种遗传基因的文化是时用主义的文化。时用主义文化具有超越历史时空的穿透力,它是可再生和可复制的,通过一代一代的习得而延续。

那么,首先问题来了。作为中国主流传统文化的儒家文化是否也是携带时用主义病毒的文化呢?或者说,儒家文化对作为旁门左道的时用主义文化的生成和延续负有多大的责任呢?在此,我们需要理清儒家文化和时用主义的关系。

儒家文化,特别是政治化儒家的伦理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和主体。儒家文化倡导超凡入圣、人皆可为尧舜,通过世俗化的路线引导人们实现仁义礼智信的规范要求。但儒家文化的世俗化是不彻底的。第一,它所面向的对象不彻底,即它没有完全把普通的百姓纳入它的培养范围,而主要面向社会精英。第二,它世俗化的目标不彻底,即它主要是要求人们能够担负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义务,而很少强调人们的权益。第三,它世俗化的内容不彻底,即它的内容不能涵盖人们生活的全部,忽视了人们生活的多面性、立体性。第四,它世俗化的程度不彻底,即使它所苦口婆心要求尽量成为完人的社会精英也似乎不能完全而彻底地满足这个要求,即他们表面上可能是君子而勤于公事或道貌岸然,而私下可能是小人或投机钻营、善谋私利。儒家文化世俗化的局限性给时用主义的产生提供了空间和土壤。

儒家文化立于其上的中国社会是典型的人情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以不同角色出现于不同的圈子,人们只能在圈子中才能获得真实的存在感,在这个圈子中人们也乐意维护自己的良好道德形象,而超出这个圈子,则缺失他律和自律的约束,有的甚至为获得圈子的认可而无所不为。虽然曾子也说每天“三省吾身”,但他说的主要是“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其涉及的内容都是关系圈子和道德完人,而不是灵魂的拷问,不涉及人的品性和精神的全部,即使是“慎独”的要求也极少有人做到,内在超越的主观局限性和现实局限性为时用主义现象的存在提供可能。

在儒家文化试图构建的稳定社会中不乏不守规矩的个人,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巨大张力,使时用主义喷薄而出。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在资源高度集中控制下的投机取巧,在道德高压下的个人德性退守或劣性暗地释放,在追求超越过程中的欲望放纵,等等。时用主义的很多行为或者现象一直处于传统道德的调节范围之外,传统道德重动机轻结果的做法助长了时用主义的泛滥。儒家伦理主要强调义务,不重视权利。而自私性的权利在道德调节不到或者道德不起作用的地方反而得到强化了。沈从文说:“自私原有许多种。有贪赃纳贿不能忠于职务的,有爱小便宜,有懒惰的,有作汉奸因缘为利、贩卖仇货企图发财的。”[17]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人中爱贪小便宜的人是那么多,在民族处危难之时做汉奸的是那么多。

儒家伦理处理的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人际关系的定位及其责任问题,一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及其责任问题。儒家伦理的种种规范其目的无非是要稳定这两对关系并最终在家国同构中达成社会的总体稳定。其中基本没有涉及到对个人的整体性认知和价值判定,对个人认识的片面性使其没有涉及诸如对人的生命、信仰、人格以及人的内在(精神世界)外在(自然界)世界等的终极追问。因此,我们说,缺乏信仰、轻贱生命、不守规矩、难得糊涂、得过且过、临时抱佛脚、明哲保身、偷奸耍滑、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时用主义行为在儒家伦理不能约束或无力约束的地方也就层出不穷了。

其次,时用主义还与长期存在的专制主义相联系。在专制政治下,服从权威而不服从规则成为必然。就像鲁迅说的,伶俐的人们,为了避害,对比他们厉害的人物,不是压就是捧。权威有作用不到的地方,个人权利没有保障。为争得生存的资本,运用时用主义的手段,采取短暂便利而有效的途径已经成为一种自然和当然。邵力子在论政治专制文化下中国人的同情心时指出,中国数千年来的政治,几乎没有不是压抑同情心的:“我们只觉得两句俗语不好,什么‘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真是代表凉血动物的话,但这些俗语是怎样造成的,实在是人民受了政治上无数的摧残压迫,不得已拿来做去凶避祸的方针,和寮家酒肆粘贴‘莫谈国事’的字条,是同一苦况。”[18]心理学家曾经从文化心理学的角度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即由于专制文化的影响,皇帝和官员类比为自己的父母,在这种文化下,中国人大多受到了个性的表达和需要的多方面压抑,因此表现为某种类似儿童“口欲期”的特征,使中国人集体呈现为某种“乖孩子”的形象,他们没有接受多少积极性的、具有引导个人健康成长和发展的教育,而接受的多是如何顺从和忠孝的教育。只要不表现出严重的出格行为,其他的行为都是可以被允许的。因此,一方面他们是孩子般乖巧的,一方面却是孩子般投机的。

再次,时用主义作为一种习得的成果,还与风俗和生活环境的传承和培育有关。在有的风俗中潜伏着时用主义的文化因子,在不少的家庭教育中,孩子受到来自大人如何成功的教诲而不是如何面对弱者和失败——即使这种成功是靠潜规则也是可以获得赞誉的。隐忍的智慧、厚黑的智慧构成了普通民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普遍信仰。“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构成了他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我们可以称之为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19]这种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既是时用主义的内容,也是时用主义盛行的推手。

五、时用主义的道德后果

由于时用主义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时用主义的道德后果也表现为各种各样的不道德或反道德现象。可以说,时用主义是不道德和反道德现象的总根源。下面我们姑且择其主要的表现例举如下。

1.潜规则盛行

潜规则是时用主义最典型的表现和普遍后果,“潜规则”概念本身既是一个事实描述也是一个价值判断。潜规则的道德后果同样也是时用主义的道德后果。潜规则对道德生活具有解构和建构的双向功能。就解构方面看,潜规则盛行向社会大众发出的信号是:这个社会的道德在滑坡,社会精英们已经不把道德当回事儿了。而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通过潜规则获得更多的利益,这个时候“反规则”的行为就会大量涌现,承载社会主流道德的各种正式规则就会遭到冲击,使一部分人成为与社会为敌的群体,直接去毁灭社会基本的道德价值。有时候潜规则的掌握者还会和反规则的人结成联盟(所谓的白黑联盟),共同消泯道德生活的基本秩序。大量的反对真善美的造假行为、作恶行为和为丑行为就会出现。从建构的方面看,人们对潜规则的遵循是社会教导的结果,很多潜规则意识是由生活得来的,是周围人们的相互耳濡目染。“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各种潜规则是互通的,它们虽然在不同的生活领域发挥着作用,但一通百通,环环相扣。潜规则的普遍适用性到了不同生活领域的人们那里就变成了普遍适应性,人们对各种潜规则就变得麻木,甚至觉得,不去行潜规则,就会无法过更好的生活,由此建构了符合潜规则的道德判断体系,使社会道德呈现出明面的道德和暗面道德的二元共存结构。无论是解构还是建构,潜规则都是对社会整体道德、主流价值观的破坏。

2.社会凝聚力下降

时用主义的外化往往与自我中心、不守规矩、投机取巧、投机钻营、拉帮结派、伺机占便宜等行为联系在一起。这些行为都可以引导到“一盘散沙”的结果上,致使社会凝聚力下降。

社会凝聚力是一定社会所具有的吸引力和亲合力,表现为人们对所处社会的认同和拥护,是衡量社会稳定的重要尺度,是保证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社会凝聚力直接靠群体成员相互吸引、相互支持、群体团结来实现。凝聚力的强弱直接表现为成员认同感的强弱。当这种力量较强时,群体成员同意和接受其目标,遵从群体规范,愿意承担群体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向心力强,并对群体有积极的感情投入;反之,群体松散,效率低下。这种力量的产生和增强有多种原因,但核心的原因是社会具有共同的价值认同。时用主义的各行其是、各行其时恰恰破坏了这种价值基础、消解了这种价值的统一性、连续性、稳定性,从而使社会成员对群体的认同感下降,造成社会凝聚力下降,最终的后果是社会运行的效率低下。

3.道德工具主义、道德虚无主义和道德相对主义

时用主义者可以把道德作为工具而达到自己的目的。一方面时用主义者可以利用公开而普遍被承认的道德原则来作为自己的手段,比如以关爱老人的名义行诈骗老人之实、以终南捷径实现被举荐为官的目的等;另一方面,时用主义者可以借用道德的相对性而倡导一种对自己暂时有利的道德言说,从而为自己即时得利的行为辩护或者为自己逃避真正的道德义务辩护。如此循环往复和成为常态,则道德虚无主义和道德相对主义不可避免,从而引发许多道德困境、道德诘难。由于时用主义的存在,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奇特的现象,即人们一边追求高尚,一边却难免低俗,有时候高尚和低俗相伴而生。

作为一切反道德或不道德的总根源,时用主义的道德后果还有很多。时用主义构成了历史发展的强大敌人,中国历史上的任何失误都和时用主义有关或者是时用主义作用的结果。时用主义的存在让主流价值观念面临普及化的难度甚至合法性的危机。制度的漏洞是时用主义最好的发挥空间,时用主义可以悄无声息地消解制度存在的价值基础,使制度空置。同时,时用主义现象的大量存在反映了一般民众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低下:忽视或降低自身尊严、混淆或忽略是非荣辱、无视或罔顾生活意义、弱化或搁置人生价值。

六、对时用主义的反制

时用主义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对时用主义的反制需要系统的社会工程。

首先,制度层面要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尽量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需要,在规则加效益上下功夫,体现出团体性伦理比如集体伦理、社区伦理、共同体伦理、国家伦理,体现出公平正义、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的核心价值观,让人们有共同的价值依归等。如果对时用主义进行深入的考察,可以发现,一种合理的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体系的缺乏是时用主义现象大量存在的原因。建立以平等、自由、正义等价值为内容的、以制度架构为形态的共同体,实现个体与共同体的良性互动、健康循环,是减少或消除时用主义的基础工作。

其次,文化层面要加强反时用主义的文化渗透,重建信仰,倡导耻感,重视气节,弘扬高尚人格。对蕴涵时用主义价值观的习俗进行改良,批判和打击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在教育上反对功利主义,重视对青少年的人格教育、生命教育、庄严教育、英雄主义教育等。整肃与即时享乐、快餐文化有关的庸俗娱乐文化,以培养人们严肃审美趣味和真切美感是反对时用主义的文化应认真对待的课题。传统文化中虽然也潜伏了很多时用主义的因子,但能对时用主义进行抵制的文化元素也是大量存在的,挖掘这方面的东西来反对时用主义是值得用力的地方。利用文化的教育功能,培养人们的庄严感、尊严感、正义感等优良道德感是反制时用主义的必要工作。

再次,社会层面要加大对时用主义现象的批判力度,不断提高人们的文明素质。由于传统道德的阙漏,很多时用主义现象被认为构不成道德问题而往往逃脱于道德的规范之外,更没有进入人们的良知思考范围而接受良心的审视,有时时用主义者反而被认为是能人、成功者。因此,对时用主义现象进行是非曲直、美丑善恶的分辨,消除隐形的时用主义现象,鼓励民间反时用主义的道德力量生长等都是有所作为的方向,值得努力的空间仍然很大。

七、“时用主义”提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时用主义”虽是新的概念,但时用主义指向的社会现象是历史和现实中真实而普遍存在的。时用主义作为一种文化心理和现象已经构成我们的国情,它有历史的传统,也有现代的变种。“时用主义”的提出有其自身的理论旨趣和现实价值。就像时用主义可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全面统摄一样,时用主义概念本身具有巨大的统摄功能和解释功能。

1.理论意义

时用主义既是对一类社会现象的事实指认也是对此类社会现象的价值判断,因此研究“时用主义”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时用主义理论与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可进行嫁接,一方面运用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的理论充实自己,另一方面可以从时用主义视角切入来观察历史、现实的社会和生活而丰富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的理论和内容。时用主义概念作为一种方便观察的理论工具,可以使我们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切入对人们行为的研究,用它来解释和反思我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寻找道德困境的症结。

2.现实意义

“时用主义”来自对现实社会和生活的抽象,但时用主义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虽然时用主义不是“人性恶”的翻版,但承认时用主义的客观存在,在政策制定、制度建构、道德教育等方面可以使我们保持对时用主义的必要警惕。时用主义为我们提供了反观自身的一个视角和观察社会的一种眼光,任何人和任何事都应该站在时用主义的对立面作出检讨。时用主义可能出现在任何人身上,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可以混迹于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时用主义的批判和防范对提高人们的文明水平和道德素质、提高社会运作的效率、倡导社会正能量、提升社会正气、重塑社会信仰、丰富生活的意义、树立人生的尊严等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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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tique of Expedientialism

LI Bin

Expedientialism,as the acting logic of hidden rules,is a kind of outlook on life and a value system.It is related to and different from pragmaticism,utilitarianism,individualism and the like.Influenced by Chinese moral tradition and cultural mentality,expedientialism is of profound domestic characteristics.It has more expansive mass base and deep social mental foundation and produces anti-moral and anti-rule moral consequences.To counter expedientialism entails systematic institutional,cultural and social actions.

expedientialism;acting logic;hidden rules

(责任编校:文 涵)

李 彬,湖南师范大学期刊社副编审,哲学博士(湖南 长沙 410081)

10.19503/j.cnki.1000-2529.2017.05.009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基地项目“潜规则的文化解析与道德反制研究”(15JD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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