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亚坤
新常态下我国粮食批发市场实现转型升级的途径探析
◎段亚坤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在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粮食批发市场应积极解决发展中所面临的业务单一、缺乏支持、交易不活跃等发展难题,通过争取法律以及政策上的支持,从自身有利条件出发延长产业链条,开展多元化业务等途径实现转型升级。
新常态 粮食批发市场 转型升级
经济新常态是党中央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重大战略判断。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实质是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高效率、低成本、可持续发展的中高速增长阶段。从结构层面看,经济结构发生全面深刻变化,不断实现优化升级。作为粮食调控的重要载体和粮食流通的重要场所,我国的粮食批发市场起源于自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粮食流通市场化的逐步推进,粮食批发市场抓住有利机遇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特别是2006年以来,粮食批发市场承担了国家政策性粮食的销售任务,通过销售国家政策性粮食,稳定了粮食市场供给和价格,理顺了粮食流通秩序,粮食批发市场的调控管理功能进一步凸显,得到政府和企业的认可。但是,在粮食批发市场大步发展的背后,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新形势、新常态下的粮食批发市场实现跨越发展,转型升级的任务更加艰巨。
(一)业务单一、政策依赖性强,主营业务不稳定
粮食批发市场应具有交易结算、调控管理、价格发现、信息共享、降低信用风险、综合服务等多种功能。但在实际经营中,粮食批发市场的主营业务为组织政策性粮食交易,并形成了对政策性粮食交易的依赖状态。尤其在近几年政策性粮交易大起大落,极不稳定状况下。虽然在2016年国家有关部门加大 “去库存”力度,成交量创下了新高,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交易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作为粮油产品交易的第三方,粮食批发市场的业务单一,盈利途径单一,没有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优势,主动参与粮油市场购销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另外由于缺乏相应的增值服务,除政策性业务外,对客户的吸引力相对较弱。
(二)缺乏法律、政策上的支持,批发市场协调能力不强
粮食交易数量大、利润薄、标准化程度低的特点,注定了交割过程中需要花大量的时间精力去协调。一般而言,交易的参与主体越多,协调越难。2016年全国超期储存粮食成交1300多万吨,成交金额突破200亿元。交易总体顺利,但也常有问题发生。由于超期储存粮食主要是2011年至2013年的陈粮,质量相对较差,再加上投放市场时间集中,这就造成承储库出库压力增大。而有些地区洪涝灾害频发,如恰逢汛期出库承储库的压力更大。批发市场协调处理商务纠纷缺乏有效的手段和依据,在处理纠纷中处于被动局面。
(三)粮食批发市场之间联动性不强,交易不活跃
我国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区域性、差异性和互补性等特点使得粮食流通经常大量的跨地区乃至全国性的流动,这就为粮食批发市场在组织大宗交易、疏导流通渠道、实现产销衔接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也为各粮食批发市场开展合作提供了业务基础。但由于多年来开展政策性粮食交易,其业务范围和服务对象基本局限在本行政区域,服务意识和水平也亟待提高。因此粮食批发市场对促进粮食流通、组织省际间、跨区域粮食贸易的观念、认识不断弱化。
针对当前粮食批发市场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我们应当以理性和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粮食批发市场兼具服务性与营利性。既要服务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流通,又要实现自身的转型升级与经济效益,所以粮食批发市场应坚持以服务粮食宏观调控为主,通过服务性与营利性的有机结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一)通过多元化业务的开展实现转型升级
近几年来,我国粮食批发市场得到长足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特别是在组织政策性粮食交易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成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工具。新时期新常态下,粮食批发市场要实现转型升级,必须要突破以往业务模式单一的瓶颈,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拓展经营空间,实现“一体多翼”的发展模式:“一体”是紧抓主营业务,利用 “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手段不断提高组织粮食批发交易的水平,在市场化条件下,能够有效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粮食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集中公开交易形成市场认可的价格,充分发挥对粮食流通领域的调节作用,确保粮食流通。多翼是指依托主营业务,夯实粮食批发市场的基本功能,充分拓展商流、物流、信息以及金融、交易、电子商务等多种经营模式,向粮食贸易、加工领域、金融融资和物流服务等领域延伸,探索向粮食流通主体提供新的增值服务,实现粮食批发市场新兴功能的衍生,不断将实体做大做强。
(二)争取支持,为粮食批发市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粮食批发市场依托政府、服务企业,在组织粮食流通、合理配置粮食资源、服务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流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大的贡献。粮食批发市场应不断发掘自身内生动力,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各方面的支持。首先,争取加快粮食批发市场的法律体系建设,以保证粮食批发市场的规范运作,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目标,使粮食批发市场作为服务粮食流通的枢纽作用能够充分发挥。第二,争取有力的政策支持,建立起 “部门明确、职责清晰、监管有力、管理规范”的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对企业竞买资格、交易和出库等环节强化监管,严格监督资质弄虚作假、委托付款、转手倒卖、擅自改变用途、人为设置出库障碍等行为。第三,引入行业信用管理体系,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多渠道受理投诉和举报。对于查实情况的违规企业及事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在网站公告。
(三)深化批发市场之间的合作,推动社会贸易粮交易业务的开展
开展粮食批发市场间的合作,组织社会贸易粮交易既是粮食批发市场为政府组织社会粮食流通的创新实践,也是粮食批发市场调控和保障粮食流通安全的必然要求。在今后推动社会贸易粮交易业务开展方面: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开展社会贸易粮交易对于粮食批发市场自身发展和促进粮食流通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树立做好批发市场工作的信心。二是做好社会贸易粮交易改进和完善工作,根据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适时对交易规程、交易系统、操作模式、政策支持等进行研究和优化。三是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组织客户进场交易。积极宣传社会贸易粮交易对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作用和意义,了解企业购销意向,做好沟通协调,努力促成交易。四是开展服务创新,努力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充分利用市场的影响和资源,协调各方关系,为企业破解发展难题。五是密切各省粮食批发市场之间的业务联系和信息交流,促进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
粮食批发市场应在保证完成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任务的同时,争取多方支持,不断拓展经营业务,在服务粮食流通的大局中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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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河北省粮油批发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