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颖萍 马林冲
(兰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730050)
社会主义建设探索的重要理论篇章
——纪念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60周年
苟颖萍 马林冲
(兰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730050)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其理论内容包括:创造性地提出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学说、关于正确区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等。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重温毛泽东同志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毛泽东 人民内部矛盾 社会主义 现实意义
60年前,毛泽东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这篇光辉的历史性文献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重温毛泽东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形成,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丰富的实践基础和鲜明的时代特征。具体而言,这一理论的形成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是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深刻把握。
(一)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探索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探索,为毛泽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深入研究,创立唯物史观,第一次科学运用社会基本矛盾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揭示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 (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的发生变革。”[1](P32-33)由于马克思、恩格斯受到时代的局限,他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具体情况无法提供现成的答案。
列宁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十月革命胜利后,他已认识到社会生产力对于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性,指出:“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之后,它的最主要最根本的需要就是增加产品的数量,大力提高社会生产力。 ”[2](P369)因此,在政权巩固之后,他及时地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转变为新经济政策,大力发展经济,努力提高社会生产力。并且他根据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提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3](P282)。 但由于列宁过早逝世,没能来得及对这一问题再进行深入探索和更加详细的论述。
斯大林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很长一段时期内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他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认为,苏联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是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性质。直到晚年,他才开始重新认识这一问题,他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矛盾无疑是有的,而且将来也会有的,因为生产关系的发展落后于并且将来也会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4](P590)。 但他并没有形成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本质认识,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公开承认矛盾,列宁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斯大林不承认,混淆两类问题,直到死前才在理论上承认,但实际做又是一回事。 ”[5](P423)
毛泽东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矛盾的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是一个创举。
(二)国际因素:苏共二十大和波兰、匈牙利事件
1956年,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是多事之秋,相继出现了苏共二十大、波兰、匈牙利等重大事件。这一系列重大事件促使毛泽东思考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问题。
1956年2月,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做了全盘否定斯大林的《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这给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同年,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发生波兰和匈牙利事件。这些重大事件引起了党的高度重视和认真思考,在经过党中央对这些情况进行认真讨论之后,分别于1956年4月5日和12月29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两篇文章。这两篇文章包含着党对社会主义矛盾问题的深刻思考。文章指出,“各个社会的矛盾性质不同,解决矛盾的方式不同,但是社会的发展总是在不断的矛盾中进行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进行着的”[6](P196),“人民内部的矛盾可以而且应该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获得解决从而在新的条件下得到新的团结”[7](P848)。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通过对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的思考,已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能否正确解决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稳定与发展。
(三)现实基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
伴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确立,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开始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的进行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但是,从1956年下半年至1957年3月,国内出现一些不安定情况。一些地区发生了学生罢课、工人罢工、农民退社等事件,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出现某些紧张状态。这些都影响到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
面对这些新出现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缺乏思想上的准备,认识不足,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不恰当,结果不理想,反而激化了矛盾。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毛泽东和党中央积极应对,在经过广泛的调研和深刻的分析后,最终形成了关于这些问题的独特思考。
对于国际、国内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毛泽东在充分准备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于1957年2月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
(一)创造性地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
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作出深刻分析。
他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8](P214)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与旧社会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旧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解决的唯一方式就是通过社会主义革命,而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8](P213-214)。
毛泽东在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想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想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8](P215)而相适应是基本的方面,相矛盾是非基本的方面。具体而言,“相适应”是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能够适合生产力的发展,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相矛盾”是指我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但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制约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社会主义社会的不断发展前进正是源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辨证运动。
(二)关于正确区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毛泽东在对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科学分析和把握的基础上,根据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详细阐述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理论。
他指出:“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 ”[8](P204-205)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是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
正确区分人民和敌人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前提条件。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科学阐述了人民的内涵。指出,人民“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8](P205),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民是指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而敌人则相反。
毛泽东强调,这两类矛盾不仅性质不同,而且解决方法也不同。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党总结出解决这两类矛盾的正确方法,即“我们历来就主张,在人民民主专政下面,解决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8](P211-212)专政的方法主要用于解决国内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和国外敌人的颠覆活动和可能的侵略。民主的方法用于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是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
毛泽东还从我国实际出发,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方针政策。对于肃反工作,采用群众路线,坚持“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解决人民内部政治思想领域中的矛盾,要运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必须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坚持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的矛盾,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这一政治标准,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对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大国,同时又是经济落后穷国的现实,必须坚持全面地彻底地持久地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等等。
他提出这两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的思想。毛泽东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指出,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对抗性的,“但是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的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变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 ”[8](P206)同样,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处理得不适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8](P211)。 所以,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两类矛盾转化的方向性与条件性,尽可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我们的新国家”。
(三)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毛泽东积极运用唯物辩证法,从我国现实国情出发:提出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
毛泽东科学分析我国社会的矛盾问题。他曾在《矛盾论》中指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9](P320)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之后,我国的社会制度、阶级关系、经济结构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我国社会矛盾发生了重要变化,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也由阶级斗争转变为经济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两类矛盾中,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涌现,居于主要地位。因此,政治生活的主题也就变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在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中依然发挥着重要指导作用。因此,《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对于我国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妥善解决,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理论指导
毛泽东在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所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为我们党处理社会矛盾提供重要理论指导。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指出:“关于基本矛盾,我想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但是从二十多年的实践看来,这个提法比其他的一些提法妥当。”[10](P181-182)他还强调,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10](P175)。关于“思想理论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一定要坚决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等。
党的十六大以来,江泽民指出:“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处理得好,可以增强人民的团结,促进我们的事业兴旺发达;处理得不好,使矛盾激化,小事会变成大事,甚至酿成乱子,就会给我们的社会稳定和事业发展带来不应有的损害。 ”[11](P218)他还强调,“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就是要防止用命令等不正确的办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尤其要坚决防止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方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具体说就是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关心群众疾苦,多做密切党群关系的好事、实事”[11](P218)。 胡锦涛指出:“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 ”[12](P650)他还指出处理社会矛盾,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13]等。
当前,习近平总书记从新的党情、国情和世情出发,形成一系列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论述。他指出:“要学习掌握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不断强化问题意识,积极面对和化解前进中遇到的矛盾……对待矛盾的正确态度,应该是直面矛盾,并运用矛盾相辅相成的特性,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推动事物发展。”[14]他还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调整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完善上层建筑。”[15]
我们党正是不断的在实践中继承和发展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从而不断达到新的理论实践高度。
(二)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仍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毛泽东在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题。那么,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国的政治生活主题是否发生了变化?答案是否定的。当年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探索中,出现失误,逐渐背离这一正确理论,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甚至最后造成“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的错误,给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带来严重损失。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指导思想,重新确立党的工作重心——经济建设,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征程。
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取得了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国家面貌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16]。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与发展,我国的社会矛盾也日渐突出与复杂,并表现出新的特点。
一是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突出表现为物质利益冲突。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很多是由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既有经济发展带来的利益分配不公、不均衡问题,也有医疗、就业、教育、贫困等基本民生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二是收入分配不公平、贫富差距产生的矛盾问题。主要表现为城市与乡村、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不同产业与行业、不同社会阶层收入之间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据资料显示: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为2.72,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为0.465,超过国际警戒线0.4。
三是党群、干群关系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缺失,出现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大大影响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甚至成为人民内部矛盾出现的诱因。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对一些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处理不当,引发人民群众的不满,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
而处理好这些新时期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对于巩固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取得的辉煌成果,对于维护我国的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对于早日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事关党和国家的命运,这就要求党必须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三)党的领导是处理好、解决好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关键所在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的关键也在党。
首先,党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路线。脱离群众,我们党将会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因此,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要求和标准,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把党建设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其次,党和政府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中,必须全面深化改革,缩小收入差距,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要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同时,要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通过不断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抓住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合理的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最后,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必须要以依法治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为支撑。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在我们社会里,也有少数不顾公共利益,蛮不讲理、行凶犯法的人”,对于这种人“必须给予必要的法律制裁”。[8](P237)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必须依靠法律制度。当前,大量人民内部矛盾的出现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关。因此,要处理好、解决好新形势下出现的一系列矛盾,就必须不断地建立和健全各种法律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为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同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靠法治处理好、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和减少不和谐因素。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列宁全集(第42卷)[M].北京[M]:人民出版社,1987.
[3]列宁全集(第6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4]斯大林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6]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八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7]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九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8]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9]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20.
[10]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81-182,175.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1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13]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5-06-27.
[14]习近平.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 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本领[N].人民日报,2015-01-25(1).
[15]习近平.推动全党学习和掌握历史唯物主义 更好认识规律更加能动地推进工作[N].人民日报,2013-12-05(1).
[16]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7.
苟颖萍,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林冲,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责任编辑:王星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