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英
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简称TPP,源于新加坡、新西兰、智利和文莱四国在 2005 年 7 月签订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该协议于2006年5月正式生效,经过数年多轮的谈判,该协定各方终于在2015年10月5日在美国亚特兰大就TPP达成了基本共识。
TPP作为一个高标准的区域贸易协定,由正文、附件、双边换文和独立解释组成,正文共分30章,除传统议题外还设计大量的非传统议题,其主要内容大概包括服务贸易自由化、知识产权化、劳动合作、农业、电子商务和国有企业条款等方面。吴涧生。
其中知识产权条款一直以来都是谈判的重点,具有全面化、美国化、超前化的特点,梁意(2015)以TPP知识产权草案为视角,论“超TRIPS”边境措施及其合法性问题。[1]宋锡祥、周聖(2016)介绍了TPP最终文本对商标权的规定,指出其最新规定充实了执法部分的内容,对于我国有关法律的建设具有警示作用。[2]谢青铁(2016)以TPP知识产权章节中的专利条款为研究对象,分析了TPP专利规则在制药及生物技术领域和其对各缔约国以及全球专利水平的影响。[3]
TPP被誉为“21世纪黄金规则”,姜跃春(2014)总结出TPP具有高端设计、美国主导、区域组织化动向三个主要特征。[4]林桂军、任靓(2016)指出,TPP提出的规则有八个“新”,即采用负面清单开放模式、对外资实行全面国民待遇、政府采购、劳动权利和环境、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等。[5]
国内外学者大多将TPP和TTIP看成是美国总体经贸战略的“一体两枝”,认为两者战略意图更多的是为了制衡中国的影响力,削弱新兴经济体的话语权,重塑国际经贸规则,主导全球多边贸易体系。
国内方面,李文韬(2014)指出了美国权力控制TPP谈判扩容的动因,即巩固亚太地区政治经济主导权、引导未来“制度建设”的趋势以及对中国、俄罗斯等亚太竞争势力的制约压力。[6]
国外方面,Eric Yong Joong Lee(2015)指出了TPP作为美国在G2系统下的战略联盟计划的法律和政治意图,其成立的战略意图及主要目的是制衡中国在亚太地区的扩张,维护美国在这一地区的主导地位。[7]
关于TPP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这一问题的研究是国内外研究的重点,TPP谈判一方面会阻碍中国发展进程,另一方面又会激发中国发展潜力,国内外学者的分析大体可以分为理论研究、实证研究两个研究角度进行研究。
TPP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的理论分析主要是指其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李春顶(2014)认为,中国的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将不可避免地受到 TPP 协议达成的冲击,因为通过“贸易转移效应”,区域化自由贸易协定有利于区域内的“贸易创造”,而“贸易转移”会对区域外的国家和地区产生非正面效应。[8]
Majchrowska Elżbieta(2014)在其文章中指出了TPP在当今世界贸易发展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对亚太地区意义更为重大,TPP协议对于成员国尤其是美国会产生贸易创造效应,但是对于非成员国产生贸易转移效应尤其是对中国。[9]
国内学者对于这一问题的实证分析主要运用一般均衡模型、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和出口相似度指数(SI)以及引力模型方法来研究。
其中一般均衡模型运用最多,郑昭阳、刘晨阳(2016)都是通过GTAP模型将TPP和RCEP对成员国的收益进行对比,得出中国加入TPP将使得GDP增长4.7%,加入RCEP使得GDP增长1.4%,中国应积极参加RCEP和TPP谈判。[10]
对于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的研究,国内学者则更多的采用计算RCA和SI等指数的方式,刘澜飚、陈明伟(2016)通过对中国与TPP成员国的五大主要出口行业进行RCA、SI等指标的测度,指出,短期内TPP对我国经济贸易的影响有限,但是长期会通过改写全球贸易规则对我国产生负面影响。[11]近几年国内关于引力模型方法的研究主要有汪灿(2015)、潘琳(2016)等,由于其需要的数据比较多,而且计算过程所占的篇幅比较多,所以主要是学术论文采用了这一方法进行研究。
在国外方面,主要是采用了一般均衡模型和引力模型的研究方法。Rahman Mohammad Masudur 和 AraLailaArjuman(2015)运用一般均衡模型验证了指出当中国、印度等国不加入时将会产生消极的影响,[12]Juyoung.Takayama和Shino(2016)运用一般均衡模型检验TPP协议的关税减免措施对于TPP成员和非TPP成员在贸易流量和贸易福利方面的影响。[13]
本文主要选取了近三年的文献进行了梳理,目前大部分学者关于研究TPP的经济效应都是基于关税同盟理论,并且TPP涉及到很多的非传统议题,关于TPP的主要内容和对中国的影响,以及中国如何应对TPP的挑战,成为国内学者研究的重点。TPP对中国的贸易转移效应大于贸易创造效应,但是这种消极影响比较小。
[1]梁意.论“超TRIPS”边境措施及其合法性问题—以《TPP知识产权草案》为视角[J].国际商务,2015(02):95-105.
[2]宋锡祥、周聖.TPP最终文本对商标权的规制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与对策[J].上海大学学报,2016,33(03):1-17.
[3]谢青铁.《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的专利条款研究[J].知识产权,2016(01):127-133.
[4]姜跃春.TPP新特征与日本加入谈判的影响[J].亚太经济,2014(02):121-124.
[5]林桂军,任靓.TPP协定的特征与新规则[J].国际商务,2016(04):5-15.
[6]李文韬.TPP扩员的复杂性及中国战略选择[J].全球治理与区域经济研究,2014(03):73-79.
[7]Eric Yong Joong Lee.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as a US Strategic Alliance Initiative under the G2 System:Legal and Political Implications[J].Journal of East Asia & International Law,2015(08):323-352.
[8]李春顶.TPP 年底签署成泡影,TTIP 又会怎样[J].世界知识,2014(1):25-26.
[9]Majchrowska,Elżbieta.Will TPP undermine the multilateral trading system?[J].Research Papers of the Wroclaw University of Economics,2015(12):40-51.
[10]郑昭阳,刘晨阳.TPP商品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经济效果分析[J].亚太经济,2016(02):51-57.
[11]刘澜飚,陈明玮.TPP对中国宏观经济与相关产业的影响[J].亚太经济,2016(01):29-36.
[12]Cheong,Juyoung.Takayama,Shino.A Trade and Welfare Analysis of Tariff Changes Within the TPP[J].B.E.Journal of Economic Analysis &Policy,2016(16):477-511.
[13]Rahman Mohammad Masudur and AraLailaArjuman.TPP,TTIP and RCEP[J].South Asia Economic Journal,2015,16(01):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