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印斌在8月15日的《新华每日电讯》上发表文章说,最近,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指出,当前一些腐败行为之所以肆无忌惮、愈演愈烈,与负有监管职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不管不问有很大关系。从现实来看,很多“沉默”情形是出于遮丑护短等扭曲心态下的不闻不问。现实中有些领导干部,自身可能确实没有太多的问题,但在长期的官场生涯中,却习得了一些庸俗作风。比如,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总是明哲保身,不蹚浑水。特别是在民主测评等考核机制下,更不愿因为得罪人而丢选票。很多时候,他们明明知道同事、下属的违规违纪问题,但却“聪明”地选择了沉默。也有一些领导干部,自己能做到“勿使染尘埃”,但涉及家人子女时立马换了一套标准,或是希望孩子能有一个优越的生活环境,或是跨不过伦理人情的坎儿。领导干部首先应该遵循的是党纪政纪国法,而不是个体、家庭以及小圈子的行为准则。个体的“独善其身”只是最低限度的自律,而勇于担当、守土有责,本来就是其职责所在。个人私域范围内的“沉默”,很多时候可能确实是一种美德。但在涉及公共事务、关系到一个社会的公共利益时,如果刻意“沉默”,则无异于失职,应该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