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道德思想比较研究

2017-03-10 09:02:50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义利观道德观仁义

任 爽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 辽宁 铁岭 112000)

先秦儒家道德思想比较研究

任 爽

(中共铁岭市委党校 辽宁 铁岭 112000)

儒家道德观以“仁”“礼”而著称,自古以来一直被人们所接受和认同,并作为时刻约束着自己的准则。先秦儒家代表人物主要包括孔子、孟子、荀子(荀子大体上属于儒家),本文将分别阐述其各自观点并加以比较。

儒家;道德观;仁;义;礼

现代文明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然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却变得越来越淡漠。为了改变此种现象,人们开始从古老文明中寻求助力。近现代以来,随着东西方文明的碰撞,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被重视。儒家思想中的“仁”“义”“礼”等观念,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黄金准则”,对当今社会我们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着很多借鉴意义。儒家思想形成于先秦的春秋战国时代,孔子是儒家的创立者,孟子在传承中起了决定性作用,荀子集其大成。三者虽同属儒家,但因时代、所学、性格等不同,所传的儒学亦有所不同。

一、孔子、孟子、荀子的道德观

孔子、孟子、荀子三位儒家思想大师,在道德观上有各自的侧重点。孔子主张仁礼结合,孟子重仁义,荀子则趋向于“隆礼”。

(一)孔子以“仁”为核心的道德观

“仁”是孔子道德思想的核心,也是他伦理学说的根本。在孔子看来,“仁”是最高的道德原则。那到底什么是“仁”呢?孔子在《论语》中有明确的回答。“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颜渊》)“仁”的首先内容是“爱人”。孔子认为一个人首先要有“仁德”,要有爱心,懂得爱人,不能麻木不仁,也不能为富不仁。

孔子所说的“爱人”的“人”,并非只是指奴隶主贵族,而是泛指除自己以外所有人。可以是贵族,也可以是平民,甚至还可以是奴隶。因此,仁者“爱人”,其所爱的对象,显然已经超越了以往中国伦理思想中缘于血缘关系的“爱亲”的范围,达到了爱众人的程度,是一种本质上的飞越与升华。孔子把一切的人都看做是值得爱的对象,所以《论语》中有“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说法。孔子从仁者“爱人”这一思想出发,提出了他的治民思想——“养惠于民”的德治思想,强调统治阶级应考虑人民的利益,“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尧曰》),“博施于民而能济众”(《雍也》)。坚决反对人民群众的残酷、剥削与压迫。

孔子把“忠恕”作为践行“爱人”的一种重要方法。所谓“忠”,即中人之心,指为人谋事一心一意,尽心尽力。所谓“恕”,是如人之心的意思,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做到将心比心,每个人都心怀“爱人”之心,“能近取譬”“推己及人”“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换位思考,自己想树立的,希望别人也树立;自己想达到的,希望别人也达到。通过换位思考,从而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谅解与尊重,宽容与友爱。

(二)孟子以“仁义”为最高原则的道德观

孟子发展了孔子的仁爱思想,将“仁义”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并对其进行阐释。首先,“仁义”是爱亲,敬长。《孟子·离娄上》曾有云:“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尽心上》也有云:“亲亲,仁也;敬长,义也。”。他认为要做到仁义,首先要从爱护、敬重自己的双亲、长辈开始,然后逐渐扩大范围,到爱护社会上其他年长之人,尤其是国君。当然,孟子也主张“事君以义”,就是说要劝君为善、为义,而不是投其所好。此外,孟子还认为,讲仁义,不仅要做到“敬长”,还要做到“敬人”,就是要尊重其他人的权利。他说:“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孟子·尽心下》)。意思是说人都有于心不忍的地方,这就是恻隐之心,我们保留着恻隐之心,这就是仁;人都有不应做的事,要去做应当做的事,这就是义。孟子重“义”,而义的根源在于“仁”。

其次,孟子主张的“仁义”,在政治上体现为“仁民”“仁政”思想。他特别强调,统治者应以“仁义”作为最高的道德准则。爱护百姓,实行“仁民”,推行“仁政”。他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孟子·梁惠王上》)他主张“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他指出“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孟子·离娄上》) 孟子认为从“仁民”出发,推行“仁政”,就可以“王天下”。但孟子所说的“爱人”是有差等的,有原则的,他提出用“义”来规定“爱人”的界限,应使人做到爱所当爱,恶所当恶。孟子很有正义感,喜欢辨明是非曲直,孟子“好辩”。孟子提出:“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之政。”过分强调了道德的作用,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可能会陷入圣人史观和道德决定论。总体说来,孟子的仁义思想,提倡爱人、仁民,将关心、体恤百姓疾苦作为国君的基本美德,提倡王道政治与内圣外王。孟子的“仁义”思想对传承儒家思想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宗法社会中有深远的影响。

(三)荀子以“礼”为最高行为准则的道德观

荀子认为人性本恶,需要用礼法加以节制。所以他提倡“隆礼”,首先他认为礼是个人修身、做事、治国的根本。在《荀子·修身》就曾记载:“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同时,他认为“礼”还应是整个人类社会生活应当遵循的最高准则和规矩。《荀子·礼论》就曾有云:“故绳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规矩者,方圆之至;礼者,人道之极也。”

荀子与孔孟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肯定了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并将“礼”与“法”二者并列,将其作为制约人们社会行为的两大基本规范。《荀子·成相》就曾记载:“治之径,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但是,荀子认为,“礼”与“法”比较,认为“礼”高于“法”。他认为,如果只讲法治,不讲礼治,单单借助于“暴察之威”,而没有礼治的“道德之威”,那么就会产生这样的结果——百姓只畏于刑罚,心中无礼义,一有机会,社会就要大乱。

荀子认为,只有以礼义为本,法治才能有效。礼义是立法的基础。他说,“故礼及身而行修,义及国而政明,能以礼挟而贵名白,天下愿,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荀子·致士》)就是说,不论是个人还是国家,如果都能普遍遵守礼义,就会政通人和,令行禁止,天下平安。对个人来讲,爱好礼义,其行为自然合法。他说,“隆礼,虽未明,法士也。”即:推崇礼义,即使不知道具体的法律条文,也会遵守法律。在这里,荀子看到了“礼”作为一种人们内在生活准则的规范意义。

荀子所尊崇的“礼”有两个基本的含义。一是指封建人伦等级秩序。他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缘有称者也。(《荀子·富国》)”意思是说,使人与人之间的贵贱、长幼、贫富等差别有序,各守规矩,这就是礼。二是指礼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和社会道德规范。如上所述,他认为,礼是“道德之极”“人道之极”,礼是最高的行为准则,统率其他道德规范。

二、孔子、孟子、荀子的义利观

(一)孔子的义利观——见利思义

孔子义利观最基本的观点就是“见利思义”。这里面的“利”主要是指个人的私利、私益。“义”主要指道德义务。所谓“见利思义”就是要求人们在处理私利与道德义务关系时,多从道义角度去考虑,将道义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放在第二位。如果二者发生冲突,应“义以为上”。

孔子并不否认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但必须要以存在道义为前提。他坚决反对那种违背道义,拼命追求个人财富的行为。他还提出“君子义以为质”的观点,即“行义”是君子的本质,他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意思是君子看重道义,小人看重利益。孔子不反对人们追求利益,他的思想后来发展成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孔子的义利观在我国流传和发扬了几千年,成为国人的做人准则与底线之一,是一种优良的传统美德。

(二)孟子的义利观——去利怀义

孟子的义利观是在继承孔子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他从性善论出发,非常重视道德,强调“义”的重要性,贬低利的意义和作用,将义与利对立起来,提出了“去利怀义”的道德价值观。他认为每个人都“怀利”的话,就会存有私心,就会破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每个人都不讲道德,只追求自己的私利的话,这个社会必将混乱不堪,甚至会威胁到整个国家的团结与稳定。但如果,人们能做到“去利怀义”,每个人都以“仁义”作为行为的根本指南,那么社会和国家就会长治久安。

在孟子看来,“为利”是小人的行为,盗跖的品质;而为义,则是“为善”,是君子行为、圣人品性。与孔子一样,孟子也认为小人与君子最大的差别就在于他是“为利”还是“为义”。他认为君子是讲求“为义”的,君子能够为了践行“义”,即使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在所不惜。《孟子·告子上》曾有云:“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的这种“去利怀义”、“舍生取义”的道德价值观,为我国古代理想人格的塑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荀子的义利观——以义制利

在义与利的关系上,荀子提出了“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的观点,即以义制约利作为道德的基本准则。一方面,荀子承认人类求利欲望的必然性。他认为只要是人,就会有求利的欲望,这个去不了,也避免不了。《荀子·正名》有云:“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

另一方面,荀子提出,既然人的欲望不可回避,人又都有贪婪的私心,而社会的总财富却是有限的,这实际上就是一个难题,就是人们的私欲无法达到充分的满足。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荀子提出要“以义制利”,也就是人要有节制,只有这样才能调节人的利欲无限性与社会财富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他说:“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所欲虽不可尽,求者犹近尽;欲虽不可去,所求不得,虑者欲求节也。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若也。”(《荀子·正名》)意思是说,人的自然情欲,纵然不可能充分满足,但可以尽量得到满足;虽然不可能去掉,但可以努力加以节制。那怎样才能既恰当地满足了人的情欲,又可合理地节制人的情欲呢,那就只有依靠礼义道德这些规范了。

总之,先秦儒家的三位大思想家从不同侧面分别阐释他们的各自思想。他们共同传承与阐释了儒家思想,也有不同之处。他们的这些道德思想对于中国两千年的传统宗法社会有着深远影响,对于今天人们的生活,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为我们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如何在义利面前进行选择,提供了很好思考方向和解决的方法,值得我们继承与发展。

B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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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4496(2017)03—104—04

2017-07-22

任爽,女,中共铁岭市委党校统战理论教研室主任,讲师。

责任编辑/赵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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