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甜华
夏县统计局
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发展,使县级各结构的工作越来越引人注意,尤其是县级统计机构执法工作。县级统计执法水平不仅关系到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质量及效率,还关系到县级统计结构的发展,更对我国城市化建设产生积极作用,所以提高县级统计执法水平对于县级统计执法工作长足发展、法制化和规范化程度的提高来说,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所以下文从政治思想教育、规范性操作以及统计执法制度三方面分析了提高县级统计执法水平的有效策略。
第一,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和落实到具体的县级统计执法人员工作中,以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养,从而提高统计执法力度;第二,对县级统计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时,一定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让他们做到真正的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第三,定期对县级统计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培养统计执法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他们在统计执法工作中做到文明、公正和严格执法;第四,鼓励县级统计执法人员加强自身修养,以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1]。
第一,要定期对县级统计执法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培养,并要求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和落实职业道德观念;第二,提高县级统计执法人员的上岗要求,即不仅要在技能上有较高的水平,还要在职业道德素质上有高的水平;第三,要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为宗旨,建立为人们服务、奉献社会为中心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以培养出更多职业道德高、岗位责任强、公正廉洁、忠于职守的县级统计执法人员。
第一,县级统计单位要深刻意识到统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要不断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和落实合法性统计工作,以提高县级统计工作质量及效率;第二,要明确县级统计执法人员的义务及工作内容等,以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法制性,例如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检查,应当提前将实施检查的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具体要求等书面告知被检查单位。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要出示执法证件,出具统计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第三,实际统计执法工作中一定要尊重调查对象,并端庄自己的仪表形象,以礼貌的态度对待每一位被统计执法对象,从而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1-2]。
第一,对县级统计执法人员进行统计专业知识、统计法律知识及统计业务能力等进行专业化及系统化培训,以提高县级统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第二,对于县级统计执法人员来说,要熟练掌握《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例如可以通过邀请专家教授来授课等,以帮助统计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统计执法检查业务的同时,深入了解统计违法案件立案条件、查处程序、调查取证和执法过程等,从而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2]。
第一,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违规的统计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第二,要在统计执法工作中贯彻和优化县级统计执法案件办理程序,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进行统计处罚行为,以树立良好的政府统计形象;第三,统计执法人员一定要按照程序进行统计执法案件办理,以保证案件办理的合法性。
第一,要不断完善县级统计行政处罚制度,并配套相应的处罚裁量标准,以提高统计执法的严肃性,从而降低执法随意性;第二,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法规变化实际调整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裁量权基准。
第一,要建立全面性和统一性的统计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以实现对统计单位及统计人员的规范化、统计化行政职权、政职等考核评判,从而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指廊;第二,统计执法部门一定要与检验统计部门进行协作,并建立健全执法职权和义务机制;第三,要建立专门的执法监督部门,以实现对县级统计执法工作的监督及管理;第四,要定期进行执法评议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以明确出“奖”与“罚”,然后以此为依据对县级统计执法人员进行奖励和惩处;第五,要建立健全统计执法评议系统及考核制度,以实现对县级统计执法队伍的优化,从而提高县级统计执法水平[3]。
统计部门要与其执法人员签订执法责任书,对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依法行政。
第一,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正本清源,防微杜渐;第二,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执法情况,并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第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真正形成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多管齐下的全方位监督体系。
总而言之,县级统计执法工作不仅关系到县级各项政府工作,还关系到我国整体执法工作,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有着不可代替的推动作用,长期以来都得到各级政府部门重视,并将之作为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之一,足以见得县级统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所以必须不断提升县级统计执法水平。
[1]戴楠楠.加强县级统计执法力度[J].统计与管理,2015(10):7-8.
[2]赵世权.浅谈县级统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统计与咨询,2015(03):61.
[3]郭振.对提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法制工作水平的几点思考[J].新经济,2014(2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