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路径

2017-03-10 23:00张磊
青年时代 2017年5期
关键词:监督责任

摘 要: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和高校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频频发生的高校腐败案件,表明了高校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依然严峻。新形势下,高校纪委需要明确职责定位、强队伍建设、注重重点防控、丰富监督方式,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为高校的改革发展营造高校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高校纪委;监督责任;路径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十八届六中全会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加速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频频发生的高校违规违纪和权力腐败案件,表明高校反腐倡廉的形势依然严峻,揭示了高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和艰巨性”。[1]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和不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下,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有效防范权力滥用,确保权力在党纪国法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内正常运行,是高校纪委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定位,履行监督责任

2013年11月,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在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进程中,“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明确了党委和纪委的职责定位。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要承担“监督责任”,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和相关工作,协助同级党委做好各项党内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作为高校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高校纪委要明确自身职责定位,自觉履行监督责任,监督权力行使、防范权力滥用,做好高校权力运行的“监控器”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助推器”,切实加强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高校各项改革和发展事业提供保障。为此,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聚焦“主业”,专心致志。高校纪委要明确自身作为“监督”和“执纪”主体的重要職责,作为高校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高校纪委具有党内监督的权威地位和独特作用,“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2]为此,高校纪委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上来,积极开展权力监督和违纪查处工作。

二是要牢记“使命”,敢于亮剑。对于高校纪委来讲,清楚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党章的相关规定,高校纪委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相关部门和个人的权力行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和权力腐败现象进行严肃查处,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既是高校纪委工作的核心构成,也是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主要指向。

三是要认清“对象”,有的放矢。高校纪委的监督对象范围较广,主要包括对同级党委及其下级党委的工作进行监督,以及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常委、委员和下级党委的负责人进行监督,尤其是对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为此,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既要面向学校党委,也要面向学校的二级机构,其中的工作重点是学校党委和二级机构领导班子中的主要成员,使得居于主要领导职位、掌握主要决策权力的“关键人员”,成为纪委监督的重点和焦点。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实效

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加强,中央先后查处了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郭伯雄等“位高权重”的高级领导干部,展示了中央从严治党、严惩腐败的决心,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腐败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打虎无禁区,拍蝇无死角”的观念深入人心,反腐倡廉工作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高度的民意支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讲话中提到的:“经过全党4年多的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在反腐倡廉建设的进程中,随着明玉清、魏健、曹立新等纪检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如何加强纪检系统的自身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群体的贪腐“免疫力”已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改革和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反腐倡廉建设向攻坚克难期的过渡中,高校纪委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一是要健全机构设置、充实人员数量。机构不全、人员不足是影响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主要原因,很多高校的纪委仅设立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办公室主任等职位,缺少宣传教育、纪律检查等机构;也有部分高校,虽然“纪委机构比较健全,但编制人数偏少,一般院校2-4人,规模较大的学校也大多在6-9人”。[3]因此,根据纪委的职责定位和工作需要,健全机构设置和充实工作人员,是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前提和基础。

二是要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业务能力。面对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为此,高校纪委不仅要优化队伍结构,还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知识训练,使纪检监察人员坚定理念信念,对党忠诚、对工作负责,同时又能够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操作水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做好监督执纪工作。

三是要加强队伍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正人必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纪律检查机关自身的建设更要过硬。在2017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着纪委的中心工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是我们的政治责任”。[4]高校纪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的管理,做到内心有尺度、言行守规矩;还要加强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作风建设,做到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三、注重重点防控,降低廉政风险

201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 在反腐倡廉进程中,通过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不难发现,大部分落马的官员都曾在一些地区或部门身居“要职”,或者是曾在土地、石油、金融等“热门”领域掌握“重权”。因此,在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建设中,高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些腐败“高发”领域中的高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应该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的重点,正如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提到的,“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所以,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要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物的权力运行过程进行重点监督和防控,有效降低廉政风险,真正减少权力滥用和贪污腐化现象的发生,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官员的清正廉洁。

近年来,高校违规违纪案件频频发生,“从已经被通报的案例来看,招生、基建、科研经费使用已经成为高校腐败的重灾区,” [5]而“违纪违法人员从高校党委书记、校长等党政一把手到基建處长、后勤服务公司领导等中层干部,甚至普通教职员工,窝案、串案时有发生。” [6]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职责,需要做好重点防控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的监督。近年来发生的“人大招生案”、“武大基建案”、“浙大科研经费案”等,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当前高校腐败高发的领域非常多,涵盖了招生录取、后勤基建、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等多个方面。为此,高校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需要针对上述容易滋生腐败的“敏感”地带进行重点监控,要着重加强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切实强化廉政风险的排查与防控,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内控机制,确保各项权力规范运行和正确使用。

二是要加强对重点人物的监督。高校腐败案频频发生,其根源在于对高校管理者进行监督和监管的机制不够完善,书记、校长、处长、院长们的权力没有真正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高校腐败案件,可以发现落马高校官员多为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院长),‘一把手带头变坏的现象,说明高校领导干部的腐败风险一点也不比党政机关领导低”。[6]为此,高校纪委要加强对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以及各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负责人的监督。

四、丰富监督方式,健全监督网络

2017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在总结十八大以来的工作时指出:“纪委要把自我监督与接受党内监督结合起来,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融合,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监督方式的相对单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纪委监督的实效。为有效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行使,纪委监督需要和其他监督形式结合起来,不断丰富监督方式、健全监督网络,构建一个权力监督的有机体系。与此同时,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还需要根据现有的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工作,积极主动地对工作方式进行改革和创新。

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对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实践中“却面临监督同级党委‘难到位,监督二级单位‘易缺位以及监督的‘实效不强和监督的‘难度很大等方面的困境。” [1]高校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要不断丰富监督形式、健全监督网络:

一是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普通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作用,促进监督的民主化、开放化和全面化。由于这些群体的人数众多、分布广泛,可以了解更多的信息和线索,为纪委的监督、执纪和问责提供有力保障,切实保障纪委监督的实效。

二是要整合职能部门的业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对二级单位各自不同的职能分工和相对独立的业务范围,如后勤、基建、科研、招生等,高校纪委通常缺乏专业性的人才和专门性的知识,使得纪委的监督很大程度仅停留在程序和环节中。为此,纪委要整合不同职能部门的业务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监督的实效。

三是加强二级单位的纪检员和校纪委的联动。在高校中,由于二级单位的工作运行过程相对封闭且主要领导权力过于集中,在很大程度上使得纪委的监督很难真正“到位”。高校纪委要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纪检委员的作用,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二级单位纪检员的业务能力,并加强与校纪委的联动。

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我国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更加复杂和问题和更加艰巨的任务。频频发生的高校腐败案件,不仅揭示了高校权力监督的缺失,也表明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高校纪委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真正做到把任性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营造高校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张磊.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意义与困境[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6(10):9-10.

[2]刘勇.落实高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几点思考[J].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3):53-56.

[3]乔丰强.对高校纪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的思考[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48-50.

[4]2017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公报全文[N].人民日报,2017-01-09(01).

[5]张燕.象牙塔里的反腐风暴[J].中国经济周刊,2015(49):30-32.

[6]龚洋浩.高校腐败频发十八大以来高校腐败案件已达50多起[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04-27.

猜你喜欢
监督责任
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浅析国有企业纪委完善权力监督体系推动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问题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