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文章针对贫困母亲脱贫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其精准扶贫的基本对策:结合本地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发展,着力改善生存条件,着力提高综合素质,着力增加经济收入。通过综合施策,多点发力,发挥特长,实践创新,全力帮扶,走适应贫困母亲自身特点的精准扶贫之路。
【关键词】 贫困母亲;脱贫;精准扶贫
推进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是缓解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精准扶贫要求精确帮扶,贫困母亲是精准扶贫的重要对象。贫困母亲,是指农村贫困人口中失去丈夫,或丈夫因病因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妻子成为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源和家庭生活主要支柱的妇女。贫困母亲的脱贫不仅关系到我国扶贫攻坚的最终实现,也关系到妇女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而且关系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和家庭的和谐幸福。
一、贫困母亲脱贫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有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45.8%是妇女,贫困母亲有相当比重,她们贫困程度更深,脱贫难度更大。
1、从贫困母亲自身的角度看
一是贫困程度深。贫困母亲因丈夫生病致残或亡故,家庭生产、生活、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她們。她们既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和生产劳动,还要承担照顾老人、生病丈夫和孩子的重担,承载着来自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劳动强度之高、精神负担之重、生活压力之大,使她们陷入物质贫困与精神贫困的谷底。
二是文化技能低。贫困母亲大多地处贫困山区,交通不便,教育供给短缺,加之“重男轻女”思想影响,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多低于男性,文盲半文盲的比例高于男性,贫困母亲文盲占60%以上。在调查样本中,贫困母亲接受过各种职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不到一半,专业技能素质普遍较低,劳动技能单一,创业就业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很弱,导致其就业务工层次低、收入少。
三是健康状况差。贫困母亲迫于生活和经济双重重压,有病不治,小病拖、大病扛现象普遍,妇科疾病发病率远高于其他女性群体,因病失能或死亡者不乏其人,致使贫困程度进一步加深。在调查样本中,80%以上贫困母亲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患妇科疾病的贫困母亲将近1/2。例如: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小双村因病致贫者占全部贫困人口80%以上,其中因妇女患病致贫的就超过半数。
四是社会参与少。调查统计,妇女担任社会职务比男性低4.6个百分点,而贫困母亲基本上不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大部分贫困母亲的生产生活主要限于本村范围。大山的阻隔,使贫困母亲大半辈子、甚至一辈子都未走出深山。她们对政策、信息掌握不多,对扶贫项目了解甚少,融入社会程度低,时代落差距离大。
2、从现有扶贫政策角度看
一是扶贫政策泛化。现有政策关注妇女问题,但对贫困母亲的精准扶贫政策不细。尽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亿万妇女的民生福祉和全面发展,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鼓励和发展妇女事业的政策措施,但对贫困母亲这一特殊贫困对象,还没有相关特殊政策。据调查,在农村有45%的贫困母亲家庭缺乏脱贫的内生动力;5%需要进行学业救助;15%需要住房救助;25%需要大病救助。目前尚没有帮助解决贫困母亲子女上学、就业的绿色通道;没有将贫困母亲家庭生病成员纳入大病救助优惠政策;没有畅通对贫困母亲“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后的救治工作;在移民搬迁中没有对贫困母亲实施“交钥匙安居工程”;在“公司+基地+农户”、“园区+协会+农户”等扶贫模式中,没有附条件将贫困母亲加入进去,使贫困母亲处于脱贫帮扶政策的边缘。
二是工作措施过粗。各级党委政府关注妇女脱贫,但对贫困母亲的脱贫帮扶措施不细。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贫困妇女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贫困妇女数量大幅减少,妇女贫困程度不断降低,但是“幸福家庭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只有把好了“贫困脉”,才能开好“脱贫方”。在扶贫攻坚中对贫困母亲的贫困原因找得不准,找得不细,帮扶措施不够精准,只限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等,缺少精准的具体措施。
三是增收措施不力。帮助贫困家庭摆脱贫困,增加收入,是30多年扶贫开发工作致力所为,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针对贫困母亲的增收措施不力。贫困母亲在脱贫致富中既没有项目,也没有资金和劳动力。在“公司+基地+农户”、“园区+协会+农户”等帮扶模式中,因贫困母亲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弱,往往被自然淘汰,很难融入其中。
四是搬迁诉求重视不够。在移民搬迁中对贫困母亲的搬迁重视不够。对于单亲贫困母亲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缺乏针对性的特殊搬迁政策,她们既没有资金,又没有劳动力,通过自身努力搬出大山,比登天还难。据调查,贫困母亲有意通过移民搬迁来改善居住条件的占65%,而政府则缺少适应贫困母亲搬迁需求的具体帮扶措施和倾斜政策。
二、实现贫困母亲脱贫的基本对策
对贫困母亲扶贫的基本对策应当是:结合本地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的发展,着力改善生存条件,着力提高综合素质,着力增加经济收入。综合施策,多点发力,发挥特长,实践创新,全力帮扶,走适应贫困母亲自身特点的精准扶贫之路。
1、在改善生存条件方面,要关注贫困母亲
顶层设计要制定一系列有利于贫困母亲脱贫和全面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通贫困母亲就医、就业、搬迁等绿色通道。扩大对贫困母亲的帮扶范围和支持力度,将贫困母亲帮扶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政府特别预算,建立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对贫困母亲本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进行慰问资助;对贫困母亲“两癌”筛查做到一个不漏,早诊早治全覆盖;对有精神障碍的贫困母亲,要进行筛查登记、实行家庭监护救治政府资助和政府直接监护救治的有机结合;将家庭生病成员纳入大病医疗保障,减轻贫困母亲家庭的医疗负担。帮助贫困母亲子女上学、就业;对有搬迁需求的单亲贫困母亲,可优先享受“交钥匙安居工程”,为她们脱贫创造居住条件。探索建立针对贫困母亲脱贫的全方位帮扶机制。
2、在提高综合素质方面,要覆盖贫困母亲
一是要在脱贫攻坚中强调贫困母亲的参与度。要认识到贫困母亲是促进农村文明建设、主导家庭事务、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力量。要将单亲母亲或者丈夫因病致残的贫困母亲家庭建档登记,组织她们积极参与村级事务,尊重她们在农村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她们在扶贫攻坚进程中的主体作用。在搬迁扶贫、产业扶贫的过程中,强调贫困母亲的平等参与,在移民搬迁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贫困母亲家庭特殊诉求,尽可能征求和吸纳贫困母亲的意见。如:搬迁到安置区后贫困母亲从事家务劳动和田间劳动的便利性等,让贫困母亲通过参与搬迁事务讨论、决策和实施,提高其组织能力、参与社区事务能力和对外交往能力。
二是要强化适合贫困母亲的培训,以提高其文化科技素质。知识改变命运,要开展针对贫困母亲的智力扶贫,提高贫困母亲科学文化素质。一方面,积极推动在政府各级各类普惠性培训中逐步提高贫困母亲参训比例,保障贫困母亲平等接受教育培训、平等享有普惠性政策资源。另一方面,提高贫困母亲技能培训的精准度。结合当地实际和贫困母亲发展需求,面向贫困母亲开展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家政服务、农村电商等适合贫困母亲特点的技能培训,增强贫困母亲脱贫致富本领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要向贫困母亲提供健康服务,着力提高贫困母亲的健康水平,降低贫困母亲疾病发生率,推动健康脱贫。对贫困母亲家庭成员进行大病和慢性病筛查登记,实行分类救治。优先为贫困母亲家庭成员单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和健康卡,对建档立卡适龄贫困母亲“两癌”患者,做到先诊疗后付费,同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动员社会力量,力争将“两癌”患病的贫困母亲全部纳入妇联组织的救助范围,并逐步向政府免费治疗过渡。
3、在创业增收机会方面,要支持贫困母亲
(1)创新就业增收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参與脱贫工作,采用“公司+基地+农户+贫困母亲”或“园区+协会+农户+贫困母亲”等模式,带动贫困母亲就业增收,解决贫困母亲面临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降低贫困母亲的市场风险。
(2)依托项目带动增收。项目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也是调整经济结构的必由之路。基层普遍反映,贫困母亲想致富,苦于没项目;有了项目,又缺乏启动资金;有了项目和资金,又缺少劳力。在贫困母亲脱贫问题上,一是探索新型经营主体,如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林)场、股份制农(林)场等,定向帮扶贫困母亲,发展产供直销,订单销售,提供全产业链服务。二是利用项目和贫困地区的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促使资金、技术等资源流向贫困地区。三是积极推动贫困母亲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向贫困母亲倾斜,通过对贫困母亲的小额贷款、扶贫贷款等解决创业资金困难。四是引导贫困母亲围绕当地特色主导产业,积极发展符合贫困母亲自身实际、具有市场潜力的创业项目,力争通过金融扶持实现创业一人、脱贫一户。还要针对贫困母亲现有劳动力的状况,支持她们积极发展庭院经济,以增加收入。
(3)发挥妇女特长增收。要发挥妇女人勤手巧的特点,因地制宜发挥贫困母亲的特长,发展适合贫困母亲特点的产业,如家政服务中的“月嫂”,以及“巧手”等等。推动形成集培训、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手工产业链,提高贫困母亲手工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4)在凝聚社会力量方面,要关心贫困母亲。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协调服务机制,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由政府牵头,各部门通力协作,整合全社会资源,真心实意合力帮扶,最大限度地帮助贫困母亲走出困境。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所属慈善公益平台作用,依托“母亲健康快车”、“母亲邮包”、“春蕾计划”、“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贫困母亲特殊补助”等品牌,动员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为贫困母亲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对由于种种客观原因确实不能脱贫的贫困母亲,政府要兜底实行低保全覆盖,同时根据不同的贫困原因辅之于临时救助、医疗救助进行帮扶,使她们摆脱贫困。
总之,在精准扶贫中,要清醒地认识贫困母亲这一特殊群体在脱贫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基本对策,采取精准化扶贫措施,通盘考虑,综合施策,务求实效,才可望贫困母亲最终实现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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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廖白平,女,供职于中共安康市委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