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宇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10-000-02
摘 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形成了全国上下的强势反腐新形势和新常态。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对经济的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起着重要作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新形势下企业获得长足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通过切实有效地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和实施效率,才能够最终提升国有企业的运行规范性。本文围绕新形势下形成的纪检监察工作新格局提出几点思考用以探讨。
关键词 新形势 国有企业 纪检监察 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全国上下焕然一新,形成了我国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常态、新格局。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命脉,维护企业健康营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是维护国家良好秩序的手段,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长治久安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因此,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的部署上来,以新观念、新思路、新措施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一、以往纪检监察工作的问题与难点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有些企业的同志把纪检监察工作仅仅视为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没有把生产经营与党风廉政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没有同生产经营工作一起部署,没有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有的同志甚至认为,企业的首要任务就是创造经济效益,纪检监察工作抓不抓影响不大,该出现腐败的同志再怎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也会腐败,不腐败的同志不用纪检监察工作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这些错误的认识,导致纪检监察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往往容易被忽视,失去了落实的强有力支持。
(二)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
权力运行没有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中,没有充分发挥事前监督的预防机制、事中监督的制约机制、事后监督的惩戒机制作用。有些国有企业不具备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基础也很薄弱,推进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纪检监察工作落实缺少长效保障机制
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中缺少载体,往往就纪检抓纪检、就经营发展抓经营发展,有时甚至很多同志把抓纪检监察工作与抓经营发展对立起来,缺少一种把抓纪检监察与抓发展有机融合起来的载体;纪检监察在保障企业发展中缺少机制,有些时候在工作落实上,往往是号召的多,落实的少,缺少一整套保障纪检监察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1.开展党章党规学习。认真学习执行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带头做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
2.加强对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关键部门、重点环节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譬如把廉政教育列为企业人员政治学习与理论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廉政专题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多种形式,提升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3.转变思路,创新廉政教育方式。要与时俱进,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利用“互联网+”技术,积极通过网络、手机微信等新型载体推送法律法规、执纪成果、廉政刊物、典型案件等內容;结合工会活动,举办廉洁征文比赛、编排廉洁文艺节目等形式寓教于乐,不断提高企业人员廉洁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廉洁风险防控
1.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董事会、党委会及企业贯彻“三重一大”决策相关会议制度,加强党委、纪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发挥党委、纪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
2.完善人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工作力度,探索建立重要干部任免票决制。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加强预算、资金、资产及报销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保证资金安全。
3.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排查岗位廉洁风险点、划分廉洁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结合法律法规、警示案例形成廉洁风险防控手册。利用“制度+科技”,将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科学技术,融入到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中,把工作流程固化于信息系统之中。
4.强化制度执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如果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及时修缮巩固,让“苍蝇”无缝可钻。
(三)加强执纪监督,履行监督责任
1.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以防止“四风”反弹为重点,围绕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把监察关口前移,以“常”“长”姿态强力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2.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提醒做细做实,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要“打草惊蛇”,及时做好警示教育,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发挥监督提醒作用,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错酿成大错。
3.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审计,积极主动展开内部审计工作,譬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信息系统效率审计及各种专项经费审计,开展好项目审计调查,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4.整合纪检监察、审计、人事和法律等方面监督资源,对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了解情况,加大对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态度消极的监督和问责力度。
(四)加强查处力度,严肃党纪法规
1.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通网络举报、电话举报、来信举报、就地来访举报四大信访举报方式,及时发现信访线索。以企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监事、意见箱、举报箱等方式,构建完善的企业内部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平台。
2.从严惩治违纪行为,筑牢“不敢腐”的监管防线。重点查处人事、财务、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违规违纪案件、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规违纪案件、重点查处违反公司规定、侵害公司利益的违规违纪案件。推进“一案双查”,综合运用诫勉提醒、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追责手段,放大“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3.查诬必斥。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做干部职工的“守护者”,对于别有用心、造谣诬陷的要严肃批评,保证企业职工不被中伤和诬陷,旗帜鲜明地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要成为一心做事、真心为企的干部职工的“保护神”。
三、结语
纪检监察工作要求“貼实际、好操作、能见效”。“能见效”是工作的最终落脚点,不因发生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企业损失,这是最明显的成效。同时也要兼顾效率与效益,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往往会给业务流程嵌入一些监督检查事项,这会给业务部门带来一定的影响效率的问题,所以监督检查的开展要精准高效。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应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时刻铭记党赋予纪委的监督责任,努力构建企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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