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凯,吴守宝
(淮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青少年网络欺凌:类型、影响因素及干预
张 凯,吴守宝
(淮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随着网络新媒体和智能手机的迅速发展,网络欺凌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欺凌形式。网络欺凌的媒介主要有电子邮件、即时通讯、BBS论坛、聊天室、手机、社交网站等,通过这些媒介青少年在虚拟的网络中进行骂战、揭露、诋毁、骚扰、孤立排斥等欺凌行为。与传统欺凌行为相比,它具有匿名性、无边界性和无限受众性、危害性大等特点。影响网络欺凌行为主要有个人、家庭和环境等因素,对青少年网络欺凌行为要从个人、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进行干预。
青少年;网络欺凌;干预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7年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人,其中10-19岁年龄段的网民所占比例为20.2%,成为2016年中国互联网第三大用户群体,而在这一群体中大部分是青少年。随着电脑及智能手机使用的普遍性,网络已经成为青少年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可以利用网络结交朋友、购物、学习等,在给青少年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可能会迷失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而产生偏差行为,间接成了青少年走上歧途甚至是犯罪的工具,而其中网络欺凌就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它被戏称为“电子恶霸”。本文主要针对青少年网络欺凌的内涵与类型、影响因素及干预进行相关论述,以期为家长和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欺凌(bullying)是指一人或多人蓄意的对他人长期或重复的进行言语、身体或心理上的攻击,使受害者产生生理或心理上的伤害[1]。根据欺凌的形式可以分为直接身体欺凌、言语欺凌和间接欺凌。身体欺凌是指欺负者一方利用身体动作直接对受欺负者实施的攻击,如打人、踢人和损坏、抢夺他人财物等;言语欺凌是指欺负者一方通过口头言语形式直接对受欺负者实施的攻击,如骂人、羞辱、讽刺、起绰号等;而间接欺凌是指欺负者一方借助于第三方而对受欺负者实施的攻击,如造谣离间、社会排斥、孤立等。由此可以看出欺凌具备三个要素:(1)有意图的伤害行为;(2)双方的力量不均衡;(3)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发生。
网络欺凌(cyberbullying)被视为欺凌类型的其中一种,它又被称为网上欺凌、电子欺凌、线上欺凌等,它是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网络新媒体的推广和应用而新出现的一种新型欺凌形式。网络欺凌研究中心(Cyberbullying Research Center)认为网络欺凌是使用电脑、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蓄意且重复对他人所造成的伤害。Patchin则指出网络欺凌是一个人或一个群体使用电子媒介传播或散布攻击性的文字或图片,以达到骚扰或攻击他人的意图[2]。Smith指出网络欺凌是个人或群体利用网络的便捷性,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电子媒介,以电子邮件、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对他人所进行的谩骂、嘲讽、侮辱、威胁、骚扰等人身攻击,从而造成受害者精神和心理创伤[3]。通过以上对网络欺凌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只要是欺凌者在网络上或者使用电子通讯设备传送或张贴带有侮辱性、攻击性或嘲讽意味的文字、图片、视频等,造成当事人害怕、恐惧、名誉受损以及产生人际关系的疏离感等都属于网络欺凌。
一般欺凌和网络欺凌之间存在相同之处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差异性主要表现为:(1)相比较一般欺凌,网络欺凌是以网络、手机等电子信息载体为媒介,将欺凌的内容以文字、图片、视频等传播出去,而不再是面对面的攻击方式,更具有间接性和隐匿性。(2)一般欺凌经常发生在特殊的时间和地点,而网络欺凌可以发生在任何时间和地点,甚至在家里,只要熟悉电脑和网络的使用,即使是身体弱小者、外表看似乖巧者也有可能成为网络欺凌的发起者。(3)网络欺凌具有匿名性,更难于监管,且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影响层面广泛,更容易对受害者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Hinduja&Patchin指出网络欺凌是通过电子通讯工具和网络作为媒介进行的,这些媒介主要包括:电子邮件、即时通讯、BBS论坛、聊天室、手机、社交网站、网络日志等[4]。下面介绍几种比较常见的网络欺凌的媒介形式:
电子邮件(E-mail):它是—种用电子手段提供信息交换的通信方式,可以是文字、图像、声音等多种形式,它传播速度快、方便快捷,是互联网上较受欢迎和较常用的功能。通过转寄功能,侮辱性、诽谤性、谩骂性的电子邮件可以大量发送,很多人可以同时接收到,令受欺凌对象的伤害幅度大大增加。
即时通讯(Instant Messaging):它是一种实时通信系统,允许两人或多人使用网络实时的传递文字消息、文件、语音与视频交流。目前网络中比较受用户欢迎的即时通讯服务包含:Skype、QQ、微信、飞信等线上聊天媒介。欺凌者往往在即时通讯对话中反复发送侮辱对方的言词或淫秽的图片、视频,让受欺凌者感到屈辱。
手机(Mobile Phones):由于越来越多的智能化手机的推广和普及,手机不仅可以进行语音通信、收发短信、MMS(彩信)以外,还可以拍照、拍视频,随时随地上网等。随着青少年学生越来越多的拥有智能化手机,遭受网络欺凌的情况也会大大增加。只要知道欺凌对象的手机号码就可以发送骚扰或威胁性的信息。
BBS论坛、聊天室(Chat Room):由于网络的匿名特性,很多BBS论坛和聊天室成了网络舆论暴力的场所,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煽动网民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导致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遭到严重伤害的事件在网络中屡见不鲜。欺凌者可能会编造一些虚假的故事、PS照片,不断骚扰或嘲弄受欺凌对象。
网络日志(Blogs):是一种由个人管理、不定期张贴新的文章、图片或视频的网页,用来抒发情感或分享信息。作为个人日记,能让读者以互动的方式留下意见,但是,它也成为了一些攻击的对象,在跟帖上附上尴尬的图片或者其他侮辱性的言论等。
Kowalski根据网络欺凌的表现形式将网络欺凌分为八类[5]:(1)网络论战(Flaming):用愤怒和粗俗等负面情绪的文字信息,试图挑衅或攻击某个人或群体,在网络上引起骂战。常发生在聊天室、BBS论坛或网络游戏等环境中。(2)披露个人隐私(Outing):在网络上公开他人的个人资料,包括家庭地址、就读学校、电话号码、朋友资料等。(3)在线骚扰(Online Harassment):重复发送含有冒犯、粗俗和侮辱性的信息。(4)诋毁(Denigration):在网络中嘲弄他人,散布谣言或是利用图片、视频等恶意丑化他人。(5)冒名假扮(Masquerade):盗用他人账号并且窃取其密码,冒充他人的名义发送信息,使用负面、不恰当的言语来伤害他人,或是发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形象。(6)孤立排斥(Exclu⁃sion):集体故意排斥他人,将他人从好友列表中删除。(7)网络盯梢(Cyberstalking):利用电子通讯工具,隐瞒自己的身份并持续性地发送具有骚扰或威胁性的信息。(8)恶意投票(online voting booths):在网络中举行或参与恶意的投票活动,如票选班上最丑的同学、谁最讨人厌等。
网络有其独特的隐匿性、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欺凌者不需要任何的掩饰,可以变得更加冲动和非理性,这使得网络欺凌更加难以监管和防范,与传统欺凌相比,网络欺凌具有以下特点:
隐蔽性强。在传统欺凌行为中,被欺凌者可以知道谁是欺凌自己的人,因而可以对欺凌者可采取适当的回避。相反,在网络世界中,欺凌者往往不会公开自己的名字,被欺凌者无法知晓谁是攻击自己的人,对个人心理构成一定的压力。另外网络欺凌者可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向对方发起匿名攻击。他们不需要块头大、劲头大或会点拳脚功夫,只要能够操作网络电子媒介便能公布对方隐私,或造谣恶语中伤,使得被欺凌者无所适从。
无边界性和无限受众性。网络作为一个资源共享的平台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然而网络的共享性同时也对网络欺凌行为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网络的无国界性使得网络欺凌行为的影响范围更广。网络的无边界性和无限受众性是造成网络欺凌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6]。没有地域的限制,造成教育者和家长不愿去正视与处理网络欺凌的问题,当家中的电脑出现侮辱、谩骂的文字或图片时,会认为超出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而产生无力感。
危害性大。网络欺凌对青少年的影响不仅是行为上的改变,而且也会导致心理上的伤害。在行为上会导致青少年学业成绩下降、人际关系疏离、攻击行为、报复行动、自甘堕落(酗酒、吸烟),心理上容易产生恐惧、紧张、焦虑、抑郁等表现。Kowalski曾调查研究被欺凌者的感受,有40%的人觉得难过、沮丧、悲伤,30%的人感到受排斥且没有安全感,20%的人觉得愤怒、失望,仅10%的人没有特别感觉[5]。
网络欺凌行为的普遍性。青少年网络使用的便捷性,特别是发达地区的青少年接触、使用网络电子通讯媒介的增多,使得网络欺凌行为的普遍性大大提高。Hinduja研究发现,有近10%的青少年有过被欺凌的现象,而超过17%的人声称在他们的网络中至少遭受过一次欺凌[7]。香港在2009年对2891名中学生网络欺凌的调查,结果发现网络被欺凌者占30.2%,网络欺凌者占22.0%[8]。
(一)个人因素
研究显示,性别、年龄、网络使用频率、人格特质等与网络欺凌有关。在性别方面,目前有关网络欺凌的性别差异的研究结果存在不一致,多数研究结果显示,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并没有明显的性别差异,但也有部分研究将性别作为受欺凌者的重要预测变量。研究表明虽然性别与网络欺凌的关联性尚无定论,但女性可能较男性更容易受到网络欺凌的影响,且女性被卷入网络欺凌的可能性比卷入传统欺凌行为的可能性要高[8]。Li研究发现,网络欺凌的受害者中,大约有60%是女性,相比较之下女生上网的危险性较高[9]。Calvete等研究发现和传统欺凌一样,男性实施网络欺凌的比例显著高于女性[10]。Conway针对中学生所做的研究发现,有大约10%的男孩和17%的女孩曾经在网络上进行欺凌行为[11]。
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传统欺凌行为的方式发生变化,欺凌发生的频率减少,欺凌的形式由直接欺凌逐渐向间接欺凌转变。网络欺凌与传统欺凌不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生的频率呈上升趋势,可能是因为年龄较大的青少年比较容易接触网络、手机等媒介。Ybarra等对1501名10–17岁频繁使用网络的青少年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年龄较大的青少年比较小的青少年有更多的网络欺凌行为[12]。Kowalski&Limber在一项针对至少受到一次网络欺凌的中学生群体的研究发现,网络欺凌的欺凌者中六年级学生占2.8%,七年级学生占3.3%,八年级占4.9%。而被欺凌者中六年级学生占8.3%,七年级学生占12.1%,八年级占12.2%[13]。
研究也显示,网络使用频率与网络欺凌也存在关系。Ybarra研究指出,一周上网超过四天的青少年,有73%甚至更多曾经发生过网络骚扰的情形[12]。另外,在人格特质方面,在现实情境中是欺凌者,则容易在网络世界中再度成为欺凌事件的参与者,因为网络欺凌是传统欺凌的延伸,通过虚拟网络的高匿名性与不易追查性来完成在现实中不易达成的行为。
(二)家庭因素
在传统欺凌的研究中发现,家庭环境的亲子互动模式对青少年行为的塑造具有一定的重要性,此观点也同样适用于网络欺凌。Ybarra研究发现有高达44%的网络欺凌者表示自己和父母或抚养者之间缺乏情感上的依恋[12]。由此可见网络欺凌行为与家庭环境因素中的亲子关系紧密关联,当亲子关系比较疏离、紧张时,出现网络欺凌的可能性比受到高度关怀的亲子依恋个体要高的多。此外,网络欺凌行为与个体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有一定的关联性。Park发现受欺凌者往往是来自社会经济地位低、家庭经济状况差的个体,社会经济地位比较低的学生,更容易成为网络欺凌的受害者[14]。另外,父母的监督及对孩子上网的监控也是影响网络欺凌的因素。
(三)环境因素
近年来,随着生态系统理论的影响,学校环境尤其是学校氛围对青少年网络欺凌行为的影响也被一些研究证实。Calvete研究发现,当青少年感受到的学校氛围是和谐融洽、信任公平的时候,青少年实施网络欺凌行为的可能性就会降低[10]。学校不良的氛围容易使学生产生暴力或攻击行为,青少年越可能通过电子媒介实施网络欺凌行为。
网络空间环境具有隐匿性、虚拟性及超越时空的特性,网络环境本身的特性与网络欺凌的发生密切相关。首先,网络具有高度的隐匿性,欺凌者可隐藏自己的身份且不容易被追查,因而容易造成网络欺凌的发生。其次,因为网络可以超越时间及空间限制,所以不论在何时何地,只要能够上网,就能做出欺凌他人的行为,并不会因为电脑关闭而消失,更不会因为使用者离开而清除资料。
随着网络欺凌行为不断在媒体上曝光,网络欺凌对青少年造成的危害,引起了社会公众的重视。为此,制定一些措施预防网络欺凌的发生,有效制止网络欺凌行为已经刻不容缓,具体包括:
个体层面。就青少年自身而言,首先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勿把姓名、家庭住址、学校名称或电话号码等身份识别信息泄露于聊天室或BBS之类的公共论坛,或者泄露给陌生人。不要理睬暗示的、淫秽的、好斗的、威胁性的或使其感到不安的信息或视频,不要任意转发或发布可能伤害他人的信息,切勿成为欺凌者的帮凶。如果收到类似欺凌的信息,不管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来自网络,都应该告诉家长、老师。在网络空间发布消息前,需谨慎思考是否触犯法律或可能伤害他人,尤其在情绪激动时,更需要等心平气和时方可采取行动。
学校层面。对青少年进行网络道德教育,提倡“文明上网”。老师要加强对学生欺凌现象的认识,以提高学生的敏感度及对欺凌事件的警觉性;此外,加强学校和家长的沟通,培养师生及同学之间的融洽关系,营造校园和谐气氛;必要时可以举办相关反网络欺凌的相关专题讲座,提高青少年学生网络素养。
家庭层面。家庭对儿童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长要当好孩子的网络“安全卫士”。家长要主动告诉孩子网络欺凌的各种形式,如网络谩骂、言语恐吓、诋毁、传播谣言等。家长应教会孩子掌握安全的网络技术,有针对性的指导孩子上网,避免孩子浏览不健康网站;当孩子遭受欺凌时,及时给予必要的关怀和帮助,而不是批评和谩骂,鼓励孩子勇敢的讲述实情,在面对现实或网络欺凌面前,教育他们要保持自信并敢于反抗;经常留意孩子的上网时间、聊天对象以及孩子的情绪、行为等方面是否出现异常情况,更要了解孩子校园生活及交友情况。
政府层面。政府应该制定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实施网络欺凌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制度上保护青少年远离网络欺凌的伤害。如近几年美国颁布了《网络欺凌预防法》规定实施网络欺凌适用刑法上的骚扰罪。英国开通专门网络热线,鼓励举报非法内容网址。设立儿童网络特别保护工作组,24小时热线服务,同时出版应对网络欺凌的指导手册。
[1]Olweus D.Bully/victim problems in school:Facts and intervention [J].European JournalofPsychology of Education,1997,12(4):495.
[2]Patchin J,Hinduja S.Bullies Move Beyond the Schoolyard [J].Youth Violence&Juvenile Justice,2006(4):148-169.
[3]Smith P K,Mahdavi J,Carvalho M,et al.Cyberbullying: its nature and impact in secondary school pupils[J]. Journal of Child Psychology and Psychiatry,2008,49 (4):376-385.
[4]Sameer Hinduja,Justin W.Patchin.Cyberbullying:An Exploratory Analysis of Factors Related to Offending and Victimization[J].Deviant Behavior,2007,29(2):129-156.
[5]Kowalski R M,Limber S P,Agatston P W.Cyber Bullying:Bullying in the Digital Age[J].Cyber Bullying Bullying in the Digital Age,2012,165(6):780-781.
[6]李醒东,李换.网络欺负的干预——悄然兴起的校园暴力[J].现代教育论丛,2010(2):55-58.
[7]Sameer Hinduja,Justin W.Patchin.Offline Consequences of Online Victimization[J].Journal of School Violence, 2007,6(3):89-112.
[8]魏美梅,陈瑞贞,赵慧芹.香港中学生网上欺凌研究[R].香港:香港青年协会,2010.
[9]Li Q.New bottle but old wine:A research of cyber bullying in schools[J].Computers in Human Behavior, 2007,23(4):1777-1791.
[10]Calvete E,Orue I,Estévez A,et al.Cyberbullying in adolescents:Modalitiesand aggressors’profile[J]. Computers in Human Behavior,2010,26(5):1128-1135.
[11]Conway L,Gomezgaribello C,Talwar V,et al.Faceto-Face and Online:An Investigation of Children’s and Adolescents’Bullying Behavior Through the Lens of Moral Emotions and Judgments[J].Journal of School Violence,2016,15(971):503-522.
[12]Ybarra M L,Mitchell K J.Youth engaging in online harassment:associations with caregiver-child relation ships,Internet use,and personal characteristics[J].Journal of Adolescence,2004,27(3):319-336.
[13]KowalskiR M,LimberS P.Electronic Bullying Among Middle School Students[J].J Adolesc Health, 2007,41(1):22-30.
[14]Park S,Na E Y,Kim E M.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online activities,netiquette and cyberbullying[J].Children&Youth Services Review,2014,42(3):74-81.
责任编校 秋晨
G44
A
2095-0683(2017)02-0119-04
2017-03-22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2014SK43)
张凯(1980-),男,安徽宿州人,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讲师,硕士;吴守宝(1970- ),男,辽宁喀左人,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