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丹
(湖南工业大学,湖南株洲412008)
传统乡贤文化产生的历史背景研究
徐丹
(湖南工业大学,湖南株洲412008)
乡贤指乡间贤能、有所建树之士,乡贤文化是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不同时期的传统经济模式、乡村地域划分等对乡贤文化的诞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传统乡贤文化包含着乡村治理的智慧与经验,对中华文明的传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乡贤;乡贤文化;历史背景
“乡贤”是乡村本土有才能、有德性,被当地民众所尊重敬佩的贤人。“乡贤文化”是某个地方历经几代名贤积累沉淀下来的,是对当地有激励作用的信仰、思想和价值的一种文化形态。乡贤文化是独特的文化研究领域,与地域文化、方志文化、姓氏文化、名人文化、旅游文化等息息相关,但又有个性的研究内涵与价值。乡贤文化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历史不断演进中逐渐形成并稳定下来,并且仍在不断发展中。因为受不同时期的传统经济模式、乡村地域划分、集权与乡村自治的政权形式以及宗族制的家族形式等历史背景的影响,乡贤文化自诞生起就打上了独特的烙印。
1.1 乡贤的内涵
乡贤通常指乡间贤能、有所建树之士,他们活跃于乡村经济、文化等各领域,为故乡做出了积极贡献。关于乡贤的内涵,在《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中有所涉及:“豹闻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春秋时期,鲁国的叔孙豹和晋国的范宣子围绕“死而不朽”展开讨论,叔孙豹认为只有做到“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才能具有永恒的价值。后来,人们对“三不朽”做出了解释:立德即树立高尚的道德操守,立功即建立事业功绩,立言则指著书立说,世代相传,“三不朽”逐渐发展成为乡贤的标准和要求。唐朝刘知己《史通·杂说》中:“郡书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施于本国,颇得流行,置于地方,罕闻爱异。”明确提到了“乡贤”即为乡人推崇敬重的人。到明朝,朱元璋第16子朱栴就在《宁夏志》列举出了“乡贤”,还开始建立乡贤祠。《史记》中对舜有如此记载:舜“父顽,母愚,弟傲,皆欲杀舜”,舜却“顺适不失子道,兄弟孝慈,欲杀,不可得;即求,尝在侧。”舜具有如此高尚的道德情操,又有实干才能,受到民众称赞认可,可视为最早乡贤之一。
1.2 乡贤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有不同的乡贤类型,依据其产生影响的领域不同,可以分德贤、文贤、官贤三种类型。德贤是指自身道德修养水平很高、人格精神上保持高风亮节的乡贤绅士,他们成为当地精神领袖,如孔子的“仁”、董永的“孝”、岳飞的“忠”等。文贤主要指其在文学上有很高造诣,影响力大,文化素养突出的乡贤,如老子、陶渊明、朱熹等文化名人。官贤是指政绩显著的乡贤,他们为政清廉、造福百姓,如黄霸、狄仁杰、海瑞等。
另外,根据其来源不同可将乡贤分为官乡贤、富乡贤、德乡贤、文乡贤。虽然乡贤有不同的来源,有不同的影响领域,有不同的类型,但他们都是通过自身优势来造福乡村百姓。
1.3 乡贤的发展脉络
乡贤从最初的雏形到成为一个稳定的群体,它的发展经过了漫长的历史沉淀。从古商、秦汉到西周、明清,不同的历史时期,乡贤有着不同的称谓,但也有着相似的内涵。
1.3.1 先秦时期的乡贤发展
早在商代基层的邑落体系中,就形成了两级:较大型的村邑和较小的村落。从出土的遗址可以看出,在较大的村邑中有贵族阶层出现,宗族长也出现在较大村落中,这里有一定意义上的等级划分。而在这些小村落中的居住村民没有明显等级差异,基本上是自主、平等的。在整个商代基层的邑落体系中,小村落逐渐对大宗邑形成依附关系,最早的乡贤就此诞生:尊卑依附关系的实际掌权者——宗族长。西周时期,底层乡村形态并没有大范围的破坏,基本保持了相对较强的连接性,所以商代的乡村宗族形态得以延续与发展,这使最初的“乡贤”群体——宗族长,在这个体制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西周设“乡师”,掌管所治之乡的教化,监督各级官吏的政绩,稽核人口数字及老幼贵贱废疾等情况,并听其狱讼。宗族长对于宗族农耕活动的安排和控制决定了农业生产的好坏。宗族长因而成为了管理底层民众的体系中基层的一员,这也是周代“乡贤”的主要作用。
1.3.2 秦汉时期的乡贤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相应的社会基层治理制度——乡里制度设立,在这种体制下,乡贤被称为“父老”,“父老”是闾里老人,道德品质好,长事于人,受到闾里民众的尊重。在自发性邻里自治下,帮助无法维持生存的民户得到富裕民户的借贷或救济,收养孤弱,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排解邻里之间的矛盾,这些都是乡贤在秦制度下的生存空间。西汉立国初期,便将乡贤父老归纳到集权的控制体系中来,建立“三老制”,三老的主要职责是教化乡民为善,除此之外,乡贤父老还担当其他民间自治任务。东汉时期,随着选官制度的变化,逐渐形成“乡绅”这一特殊群体。他们主要由本地的中小地主、科举落第的知识分子、退休返乡的中小官吏及宗族元老等一批在当地基层有影响的人物组成,这便是东汉时期乡贤代表。
1.3.3 秦汉之后的乡贤发展
到明朝中后期,“乡绅”群体逐渐壮大成熟,在享有各种特权的同时,还用其自身所具有的优势资源,对广大民众进行监管。在集权对基层社会控制力度相对薄弱的情况下,乡绅成为了政府与乡民之间的连接纽带,为维护乡村秩序稳定和促进基层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前后,传统乡绅乡贤作为一个特殊群体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乡贤文化是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它依附于当地乡村区域内村民的生活、生产、情感、习惯及信仰之中,乡贤文化累积了独特的乡村治理智慧和经验。
2.1 乡贤文化的内涵
乡贤文化是当地乡贤名人的典籍、故事、遗迹等长期沉淀而形成的一种有影响力的榜样文化,是对当地有激励作用的信仰、思想和价值的一种文化形态。它根植于本土文化,引导人们积极向善,对村民的言行举止发挥引领、规范作用。乡贤文化作为一个区域的精神文化地标,是有效连系故土、凝聚乡情的纽带,它能有效唤起人们对家乡故土的热爱。
2.2 乡贤文化的特点
传统乡贤文化经过长时间的传承与发展,受地域、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形成了自身特点。
传承优良民族精神是乡贤文化的核心,乡贤即乡间贤能之士,他们有着高尚的道德情操,有着反哺桑梓、服务乡里的奉献精神,他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教化乡民,抑恶扬善,对树立良好的乡风民俗起了积极的作用。他们身上典型体现了中国优良民族精神,并致力于宣扬传承。
“孝”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一部分,光宗耀祖则是从孝文化中衍生出的一种对祖先的崇拜与尊重。荣归故里、衣锦还乡是一个古老的传统,有些官员隐退回乡,愿意为家乡做出有意义的贡献,有些商人回乡,也会出财出力积极投入家乡建设。这些乡贤们在获取自身价值感的同时,更在意的是整个家族在当地的影响力。他们通过大兴乡贤祠、馈赠匾额等方式来激励后人。
回报故里是乡贤文化的重要体现,传统文化的张力和拉力让乡贤们想要走出去后落叶归根,不管是土生土长的乡贤,还是落叶归根的乡贤,他们都会利用自身优势、资源为家乡建设作出贡献。有的作为“精神领袖”在道德修养上教化百姓,有的出钱出力为家乡修路、建桥、办学,有的利用资源为家乡建设搭桥牵线。
在封建社会发展中,一直奉行“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的社会治理模式,行政系统并没有直接参与乡村治理,但这种官方与民间秩序并存的情形,在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导致社会的紊乱,乡贤功不可没。特殊的传统经济模式、乡村地域划分、集权与乡村自治的政权形式以及宗族制的社会结构等对乡贤文化的诞生产生了一定影响。
3.1 经济基础——“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
农业经济的发展不像其他行业,游牧业可以追逐水草而居,工业可以择地而居,而农业耕种依靠的土地是固定的,地里的庄稼搬不动,依靠这些的农民,也相应的不容易搬迁游离,居住人口稳定。这种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是乡贤文化产生的经济基础。
古代农业生产以家庭或家族为单位,生产是为了直接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这种经济模式,独立性较强,不需要太多的社会交往,对政策、对市场、对社会无需建立依存关系。朝廷也意识到这点,只要不反对朝廷,便给予乡村“自治”。而一些德高望重的长老,开始承担起村务自治管理的角色。《教民榜》云:“民间婚姻、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须要经本里老人、里甲决断。若系奸盗、诈伪、人命重事,方许赴官陈告。”这里的“老人”、“里甲”即乡贤。
3.2 地域前提——村落的形成
由于古代劳动生产力较低下,人们会选择土地相对肥沃、水源相对充裕等生存条件较好的地方,依靠农业发展的农民,不容易搬迁游离。种植业的发展需要水利,要靠合作,保卫人身安全更需要合作,人们选择就近居住,逐渐形成村落。
在这样一个相对狭小封闭的空间,家庭财产、邻里关系、红白喜事等大凡小事,大家都是清楚的,所以民风相对淳朴,即使有争执、纠纷、矛盾化解都相对容易。村民容易相信熟悉的人,熟悉的有德有才之人在村落里更有号召力,乡贤的身份和作用逐渐显现。熟人文化的基础是熟悉,熟悉是从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他们的熟悉信任,是一种对行为的规矩熟悉的可靠性。当地乡贤都是有名望的,也被大家所熟知,他们更被大家所信任认可,更具有影响力。
3.3 政权形式——中央集权与乡村自治
从秦始皇建立集权制的封建国家作为开端,古代统治者不断加强对皇权的掌控,从“休养生息”到“乡村自治”,皇权对乡村的治理徘徊在“收”与“放”之间,乡贤处于官、民之间,既有行政身份,又有民间身份。乡贤要拥护皇权,他们又致力于乡村的建设与发展。在双重身份与双重作用下,乡贤影响力越来越大。
在古代乡村自治管理方面,乡土社会是遵循“礼治”,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合乎礼的行为就是对的,是合适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不是有形的权力机构而是传统,传统是社会累积的经验。当村民之间发生冲突时,首先他们会自省,自己的做法是否合乎“礼”,若仍无法解决,当地德高望重之人便会做出一个裁断,这个裁断是根据礼的传统来做出的,结合裁断之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往往人们是乐于接受的。
3.4 社会结构——宗族制
宗族制依附于传统的农业经济之中,依托于农耕生产方式之上。传统社会中的专制体制、社会等级制度等,都与宗族制度密切相关。宗族制是古代以家长制为核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特殊社会体制,它以父权、族权作为宗族的核心权力,以封建礼教、家法族规来维护宗族管理。在早期社会里,家族组织与朝廷政权基本上合而为一。宗族制是传统社会一种重要的基层管理方式,它贯穿于传统社会结构之中,是维系社会结构的纽带。
商代的基层管理体系中,小村落对大宗邑是依附关系,而实际掌权者就是以宗族长身份出现的,这就是最早的乡贤。至西周,最初的“乡贤”宗族长们,在这个体制中依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宗族长对于宗族农耕活动的安排和控制决定了农业生产的好坏。管理者以统一的行政编制管理臣民,行政编制中间所包含的不仅有地缘关系,还有以宗法血缘关系为主体的组织关系。宗族长因而成为了统治者管理底层民众体系中基层的一员。
传统封建社会,生产力较低,政权对乡村的直接管理力度较弱,同时皇权如何平衡赋税征收与让利民生两者之间的分量,是古代统治者都注意到的问题。一些具有官、民双重身份的乡绅,他们游离于政权与民间自治之间,既拥护政权又积极发展所在乡村。在这样的背景下,乡贤这一特殊群体逐渐出现、成型、发展,最后在传统乡村折射出一定影响力。
传统乡贤文化是一个特殊的文化现象,它根植于传统乡村社会,具有其独特的社会因素,它包含着乡村治理的智慧与经验,对中华文明的传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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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icalbackground research on traditionalcounty sage culture
XUDan
(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Zhuzhou,Hunan,China412008)
County sage refers to a person of virtue who contributes something to the village.County sage culture is a unique traditional culture.There aremany factorswhich have great influence on the birth of county sage culture such as the special traditional economicmodel,rural regional division,the regime form of centralization and village autonomy and the patriarchal clan system.The traditional county sage culture contains the wisdom and experience of rural governance and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on social stability and the inheritance ofChinese civilization.
county sage;county sage culture;historicalbackground
10.3969/j.issn.2095-7661.2017.02.030】
C912.82
A
2095-7661(2017)02-0096-03
2017-04-25
徐丹(1984-),女,湖南长沙人,湖南工业大学伦理研究所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传统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