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飞
(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州 350007)
论叶燮《原诗》的创新性
李亚飞
(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州 350007)
清代诗论家叶燮的《原诗》在中国古代诗学批评史上,影响深远。作者对《原诗》中诗论的创新性和局限性进行分析,并主要通过“理事情——才胆识力说”,“变而不失其正”的诗歌发展观,“定位——虚名”的法的认识三方面对《原诗》的创造性价值进行一定的揭示。
叶燮;《原诗》;创新性;局限性
《原诗》的作者叶燮,小名世倌,字星期,号已畦,江苏吴江人,清康熙九年进士。晚年住在横山,时称横山先生。他的诗论作品《原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并对他的弟子沈德潜的《说诗晬语》、薛雪的《一瓢诗话》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作者在这里对《原诗》中诗论的创新性和局限性进行一定程度上的阐释,力图对《原诗》的作品意义有一个相对客观的认识。
叶燮的《原诗》有着许多创新之处,作者从“理事情——才胆识力说”、“变而不失其正”的诗歌发展观和“定位——虚名”的法的认识对《原诗》诗论的创新性进行一定的论述。
1.1 创立了“理事情——才胆识力说”
叶燮在诗歌创作的这个活动过程中,很敏锐地看到了创作过程是由创作主体和创作客体共同完成的。用叶燮的话来说,即是“在我者”[1]28“在物者”[1]28。
“在物者”所指的是理、事、情这三者。所谓“理”,指的是事物对象的发生发展的固有规律。所谓“事”,指的是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可以让人能够直接感受到的客观存在的现象。所谓“情”,指的是客观事物的具体情状与形态。叶燮将客观对象进行了3个层次的认识,从最根本的一般规律的“理”,到感觉器官可以察觉到的大略的客观对象,再进一步发展到对客观对象细致入微的具象分析。即从抽象的客观对象,一步一步地实现具象化。这三层认识,深入浅出,由深入浅,将诗歌创作的客观对象全面细致地进行分析,逻辑清晰,分析透彻。而对于“在我者”,即“创作主体”,叶燮也进行了 逻辑严密的分析,他将创作主体的素质划分为“才”“胆”“识”“力” 。“才”,指的是创作主体的才华和能力,表现为对客观对象“理”“事”“情”的独特感受力和表现力。“胆”,指的是创作主体的不拟古蹈袭,敢于创新,敢于打破陈规的气魄和勇气。“识”,指的是创作主体在广博的学养的积累下,对于客观对象的选择性的甄别和欣赏体会。“力”,指的是艺术功力,即在浓厚学养的积淀下产生的表现客观对象的艺术功力,包含了独特的艺术表达方式和表现手法。叶燮敏锐的发现了作为创作主体所具备的“才”“胆”“识”“力”四者相辅相成的依存关系。并且看到了“识”的首要作用,也就是说“‘以识为先’,‘识明胆张’,‘胆能生才’,‘力以载之’——能辨析,敢表现,能表现,敢坚持,‘大约才、识、胆、力,四者交相为济,苟一有所歉,则不可登作者之坛’,而四者兼备,便可成就‘立言不朽之业’了。”[2]91从叶燮提出的“识为体而才为用”,“识明则胆张”理论,可以清楚地看到,叶燮对这种具有分辨意义的“识”非常重视,将它放在了首要地位。这种眼界非常独到,看到了相辅相成的四者有一个核心因素“识”。“识”自身具有分辨甄别的意味,起到了一个指引方向的作用。为“才”的施展选择合适的客观对象,也会选择适合的时候发挥出“胆”的力量。同时在“识”的指引下,在表现一定的客观对象时选择适当的艺术表达方式和表现手法。叶燮可以在“才”“胆”“识”“力”的基础上看出“识”的首要重要性,眼光独到。
1.2 提出了“变而不失其正”的诗歌发展观
当时的文坛,受两种诗学理论的影响。一种是明代前后七子派的复古思想:“前后七子论诗,都是主格调、讲法度,以汉、魏、盛唐为第一义。”[1]253简言之,就是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一种是公安派、竟陵派的性灵思想,即“主张真情达意”[1]286和“幽深孤峭”[1]286。简言之,就是力主创新,独抒性灵。对于这两种诗学思想,叶燮在《原诗》中进行了客观的批评:“乃近代论诗者,则曰:《三百篇》尚矣;五言必建安、黄初;其余诸体,必唐之初、盛而后可。非是者,必斥焉。如明李梦阳不读唐以后书,李攀龙谓‘唐无古诗’,又谓‘陈子昂以其古诗为古诗,弗取也’。自若辈之论出,天下从而和之,推为诗家正宗,家弦而户习。习之既久,乃有起而掊之、矫而反之者,诚是也;然又往往溺于偏畸之私说。其说胜,则出乎陈腐而入乎颇僻;不胜,则两敝。而诗道遂沦而不可救。”[1]11从中可知,叶燮已敏锐地看到了复古派与性灵派在当时诗坛的争斗,并对二者均有弊端的一面有了一定的认识:“其说胜,则出乎陈腐而入乎颇僻;不胜,则两敝。而诗道遂沦而不可救。”[1]11叶燮认为,如果是七子派胜出,它的盲目复古、不尚通变的思想会使诗歌创作陷入陈腐。如果是公安派、竟陵派胜出,它的片面追求新奇、不守儒家诗教思想会使诗歌陷入浅率,甚至使儒家温柔敦厚的诗道沦丧。针对这两派诗学弊端,叶燮独树一帜,大胆地肯定了“变”的必然趋势和历史规律,提出了“变而不失其正”的独到理论:“汉魏之辞,有汉魏之温柔敦厚,唐、宋、元之辞,有唐、宋、元之温柔敦厚。”[1]15叶燮将七子的“正”中的“温柔敦厚之正”和“诗体不变之正”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体”,“体”则尊奉明末七子的“温柔敦厚”的诗教观,一个是“用”,“用”则尊奉公安、性灵派的“求变”思维。因此,叶燮认为作为“体”的温柔敦厚的诗教观念必须遵守,要保持不变。但是另一个作为诗体的“用”,则要不断变化,迎合时代与诗体自身的发展,要敢于创新求变,不拟古守旧,固歩自封。这种创新性的正变思想得到了一些学者的认可:“国初诸老,尚多沿袭。独横山起而力破之,作《原诗》内外篇,尽扫古今盛衰正变之肤说。”[1]71
1.3 提出了“定位——虚名”的法的认识
在面对描写事物的客观常态和变化莫测的艺术创造的两大现象时,叶燮创造性地提出了“定位——虚名”的法的认识:“或曰:‘今之称诗者,高言法矣,作诗者果有法乎哉?且无法乎哉?’余曰:法者,虚名也,非所论于有也;又法者,定位也,非所论于无也。”[1]24叶燮提出,“定位”即是“死法”,指的是一些客观事物的常态,不可随意改变联想的东西。对此他进行了举例说明:“若以死法论,今誉一人之美,当问之曰:“若固眉在眼上乎?鼻口居中乎?若固手操作而足循履乎?’夫妍媸万态,而此数者必不渝,此死法也。”[1]25即在赞扬一个美人时候,无论怎么极尽华丽之辞藻,都不能改变女子五官、肢体的客观状态。叶燮还举了朝庙、宴会的例子:“又朝庙享燕以及士庶宴会,揖让升降,叙坐献酬,无不然也,此亦死法也。”即在朝庙、宴会中的礼节、坐次都是一定不变的,这也是“定位”的一个体现。由上可知,叶燮认为,这些客观事物的常态就是“死法”。“虚名”即是“活法”,指的是一种不可言说的变化莫测的艺术创造。叶燮分析道:“而格鬼神、通爱敬,不在是也。然则,彼美之绝世独立,果有法乎?不过即揖让献酬而感通之。而感通之法,又可言乎!”[1]25叶燮在此提出了一种不可言说的艺术创造——感通之法,即“活法”,指的是通过客观现实,如“揖让献酬”而获得的一种“格鬼神”“通爱敬”的不可言说的艺术创造。在此,叶燮敏锐地看到了客观对象其实有两个层面。一个是理性可见的一面,即是客观现实。而另一个是艺术创造的非理性的一面,即诗歌创作中被作者参入了过多的想象的非理性的事物。叶燮看到了客观现实与艺术创作之间的差异,并且归纳出“死法”来为客观现实“定位”“活法”来为艺术创造中的事物进行非理性变化,为不可言说的变化事物冠以“虚名”。并试图调和二者:“‘虚名’不可以为有,‘定位’不可以为无。不可为无者,初学能言之;不可为有者,作者之匠心变化,不可言也。”[1]25能清楚的看到叶燮试图在诗歌创作中将“虚名”和“定位”结合起来,坚持“定位”来夯实基础,灵活变化以实现“虚名”。由此可见,叶燮的诗学思想在当时是非常深远的。
叶燮的《原诗》并非是十全十美的,既有可取之处,也有一些局限性。作者从“踵事增华说”的矛盾性、过分推崇“不可言,不可征”句子两方面对《原诗》诗论的局限性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论述。
2.1 “踵事增华说”的矛盾性
叶燮在讲到诗歌正变的发展论时,提到了一个“踵事增华”的观点:“大凡物之踵事增华,以渐而进,以至于极。故人之智慧心思,在古人始用之,又渐出之;而未穷未尽者。得后人精求之,而益用之出之。”[1]14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叶燮认为诗歌艺术和其他事物一样,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总体上来说是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好,最终达到一个顶点就不可超越了。而这种登峰造极的顶点式作家,叶燮提到了杜甫:“杜甫之诗,包源流,综正变。”[1]17“此其巧无不到、力无不举,长盛于千古,不能衰,不可衰者也。今之人固群然宗杜矣,亦知杜之为杜,乃合汉、魏、六朝并后代千百年之诗人而陶铸之者乎!”[1]17“杜甫之诗,独冠今古。”[1]50由叶燮的说法可以发现,叶燮将唐代的杜甫放在了一个顶点的位置上加以评价。那么按照他的“踵事增华说”的观点,诗歌的发展到了杜甫这个顶点以后就到了巅峰,此后的发展也只能是走下坡路了。然而叶燮在书中又提出了一种说法:“譬诸地之生木然:《三百篇》,则其根;苏李诗,则其萌芽由蘖;建安诗,则生长至于拱把;六朝诗,则有枝叶;唐诗,则枝叶垂荫;宋诗,则能开花,而木之能事方毕。自宋以后之诗,不过花开而谢,花谢而复开。”[1]39由叶燮的分析可知,在他的认识中,唐代只是枝叶繁茂的一种状态,而直到了宋代,才真正实现了开花繁荣的状态。那么依据这个分析,诗歌的发展在唐代并没有发展到顶点,而是直到宋代才相当于达到了一个顶点。这从“自宋以后之诗,不过花开而谢,花谢而复开”可见,诗歌到了宋代已经发展到了顶峰。那么叶燮之前将杜甫的诗歌成就放在了一个顶峰的位置,也就是相当于将杜甫所在的唐代的诗歌成就定位在了一个顶点的位置。因而,作者在定位哪个朝代的诗歌成就为顶点的问题上就陷入了矛盾之中。所以作者的“踵事增华说”自己就陷入了矛盾之中。
2.2 过分推崇“不可言,不可征”句子
关于诗歌创作理论方面,叶燮明显的表现出对“不可言、不可语”即“迷离怅惘”诗歌语句的偏爱,这在评论杜甫诗歌时候有明显的表现:“可言之理,人人能言之,又安在诗人之言之!可征之事,人人能述之,又安在诗人之述之!”[1]35这句话明显地表现出了可言可征的客观描述是很简单浅显的,是诗人不屑于表现的一种诗歌创作方式。叶燮后来又提到:“要之作诗者,实写理事情,可以言言,可以解释,即为俗儒之作。惟不可名言之理,不可施见之事,不可径达之情,则幽渺以为理,想象以为事,惝恍以为情,方为理至事至情至之语。此岂俗儒耳目心思界分中所有哉!”[1]38从叶燮此番言论,可以知道作者崇尚一种不可名言之理、不可施见之事、不可径达之情,即一种缥缈难言的、熔铸了诗人主观情思的事物。而在这种特殊的客观事物中,“理”“事”“情”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即“幽渺以为理”“想象以为事”“惝恍以为情”,形成与客观描写相对应的“理”“事”“情”,可见作者认为诗人所表现的客观对象不是客观直叙的“理”“事”“情”,而是不可言、不可征的独特的“理”“事”“情”,并且叶燮将客观直叙的作家称为“俗儒”,可见作者对客观直叙的强烈鄙视和对写作“缥缈怅惘”的诗人的极度赞赏。这一理论倾向有些偏激。以叶燮最推崇的诗人杜甫来说。他个人有些作品偏向于纯客观的现实主义写作方式,有些作品偏向于迷离怅惘的浪漫主义写作方式。偏向现实主义作品如《兵车行》,其中的“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1]104通过客观写实表现出了当时安史之乱兵荒马乱,人心惶惶的恐怖气氛。所以这种客观的“理”“事”“情”描写是有一定的长处的,是不能被全盘抹杀的。而杜甫的偏于浪漫主义的作品,如《春望》中“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1]116语句,在迷离怅惘的事物中寄托了自己对战乱的无奈和痛心。也是有一定长处的。可见,“可言、可征”的语句与“不可言、不可征”的语句都有各自的优长,如果片面的坚守任何一个极端,都是不够理性客观的。
叶燮的《原诗》诗论虽然有些不足之处,但它的积极的进步意义是非常深远的。作者从反对“拟古模仿”、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理论体系两方面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论述。
3.1 反对“拟古模仿”
叶燮在《原诗》中提出的创新求变的精神非常宝贵,在当时诗歌氛围里,他面临重重压力,“不但明代前、后七子领袖人物李梦阳、李攀龙的文学复古论调,诸如‘文必秦汉,诗必盛唐,非是者弗道’、‘视古修辞,宁失诸理’等仍阴魂不散,就是与叶燮同时代的汪碗等人也在大放复古主义厥词,企图以古人诗作的字字句句作为万古不变的‘政令教条’来阻挡诗歌不断变革创新的发展浪潮。这些论调不但窒息扼杀着诗歌创作,也把诗歌理论引上了复古主义、形式主义的死胡同”[4]124。叶燮大胆地向这些拟古蹈袭的观念提出质疑,反对一味地以古为尊并且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崭新的理念“变而不失其正”。大胆地肯定了“变”的客观必然性和正当性。在这种追求创新理念的推动下,他提出了许多创新性的理念。如创作的客观对象有“理”“事”“情”三个维度,这种对客观对象的重视有一种唯物主义的成分,可以从中看出叶燮的理论思维的超前性。在创作主体方面,叶燮又创造性地提出了“才”“胆”“识”“力”4个维度来阐释主体所拥有的主观能力,这又和如今的主观能动性有了一定的联系。而对“识”这个核心因素的挖掘,又和现在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有一定程度上的相通之处。叶燮敏锐地看到了“理”“事”“情”与“才”“胆”“识”“力”之间的主客体的依存关系,并发掘出“识”这个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因素。陈良运先生对此有过分析:“叶燮是从主客体两方面的相互作用揭示诗歌的本质,建构诗学本体和审美创造的理论体系的。”[5]286可见叶燮眼光的敏锐性与超前性。
3.2 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理论体系
叶燮的《原诗》由内篇和外篇组成,每篇两卷,共有四卷。他的写作方式极具创新性,他改变了以往历朝历代诗话一类评点式、零散式的评诗方法,而是采用了逻辑严密、理论性很强的形式来论诗,在论诗思维方面产生了变化,“叶燮《原诗》打破了历代传统诗论以形象思维的直观比喻为主体的思维方式,注重理论思维,追求论证的逻辑性、思辨性和论断的科学性、准确性”[4]132。时人多有分析,清代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道:“虽极纵横博辩之致,是作论之体,非评诗之体”[6]51,“内篇,标宗旨也;外篇,肆雄辩也,非以诗言诗也”[1]71。可见《原诗》所具备的极强理论性已在当时受到了很大的重视。《原诗》总的来说探讨了诗歌发展论、诗歌创作论、诗歌批评论。追根溯源,由表及里,层层深入地探讨诗歌这一文学体裁。诗歌发展论中提出了“变而不失其正”的观点,诗歌创作论提出了“才胆识力说”和“理事情”说,在诗歌批评方面大胆地提出了古今合一的创新理念,不盲目拟古蹈袭,抄袭前人。这一崭新的诗歌批评样式,打破了过去诗话作品的零散与不严密,并对以后的诗歌理论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原诗》中的基本的精神被他的学生沈德潜和薛雪继承发展,并对近代的批评家刘熙载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在他们的《说诗晬语》《一瓢诗话》《艺概》中都有所体现。由此可见叶燮《原诗》的这独特的诗论样式的深远意义,许多学者对其评价很高:郭绍虞赞扬他“用文学史家的眼光与方法批评文学”[7]494,日本学者青木正儿也对其“内篇”进行了很高的评价:“叙述尊重自成一家”[8]91。
综上所述,叶燮的作品《原诗》既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即创新性。也有一定的消极之处,即局限性。但《原诗》的积极意义远远大于它自身的局限性,其中的“理事情——才胆识力说”,“ 变而不失其正”的诗歌发展观,“定位——虚名”的法的认识这3个创造性的诗学理论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在清代诗学理论的发展进程中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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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跃平]
On the Originality of Ye Xie’sYuanShi
LI Ya-fei
(College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zhou 350007, China)
YuanShiwritten by Ye Xie, a poetic theorist in the Qing Dynasty, has a profound impact in the Chinese ancient poetic criticism histor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originality and limitations of the poetic theories in it and explains the value of its originality from such three respecs as his specific poetic opinions, poetic development concepts and principles.
Ye Xie;YuanShi; originality; limitation
2017-01-10
2017-03-23
李亚飞(1992—),男,山西大同人,福建师范大学2015级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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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2371(2017)03-00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