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亮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承德 067000)
论19世纪中国出洋人员对欧美性伦和婚俗的观感
——以《走向世界丛书》为分析蓝本
王栋亮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承德 067000)
19世纪的出洋人员在欧美社会观察到了迥然不同的两性伦理和婚姻习俗:在两性伦理上,男女社交公开,男性对女性表现出诸多尊重;在婚姻习俗上,其社会虽崇尚恋爱自由、婚姻自主,但也强调门当户对和财产的相称。子女在一定年龄前,父母对其婚恋仍负有监督之责,且婚礼呈现较强的基督教色彩。出洋人员深受传统礼教影响,虽对上述习俗从根本上并不认同,但其观念波澜微启,在某些方面仍表现出浓厚兴趣,也认可某些习俗的功效。中外交流促进了国人思想的变动,这是近代中国婚姻变革的开端。
19世纪;出洋人员;婚俗;观感
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基于自强以及外交的需要开始向国外派遣留学生、考察团及驻外使节,这为近代中国人近距离观察西方提供了契机。这些较早踏入欧美国度的国人将“一切山川形势、风土人情,随时记载,带回中国”[1]1662,从而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异域见闻录。从其记载看,他们在考察西方的政教、工农商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时,还详细地观察、记录了欧美社会的日常生活,如穿衣带帽、吃喝饮食、居家住宿、车马交通、婚丧嫁娶、男女社交、两性伦理等诸多方面,这为考察19世纪的欧美社会文化打开了一扇窗户。本文以上述资料为蓝本,重点考察出洋人员对欧美性伦文化、婚姻习俗的关注和感悟,以此来见证近代中国人婚姻观念变迁的源头。
性伦理是调节男女两性关系的道德规范和社会准则,它建立在性和性别的基础之上。性是包括自我力量,社会知识,个性和社会准则等与生理功能密切结合的高度复杂的体系。[2]13黑格尔认为:“两性的自然规定性通过它们的合理性而获得了理智的和伦理的意义。”[3]182其意是说,“性”本身不仅只具备生理属性,还内在的规定了伦理的道德意义。费尔巴哈进而谈到:“性关系可以直接地看为是基本的道德关系,看为是道德的基础。”[4]572马克思将问题进一步深化,把两性关系与人类文明紧密联系起来。在马克思的视域中,性伦理不只是一种道德规范和社会准则,它的状况还决定了人类的文明程度。[5]72
“人类理想的两性关系的基本准则即是两性间的相互平等与尊重。”[6]211但中国传统的两性伦理却站在了它的对立面:在权利上奉行“男尊女卑”,在交际上强调“男女大防”。近代西方的两性伦理虽也不是完全平等[7]59,但已与中国有了很大不同,并与之形成了强烈反差。因此,深受传统思想熏陶的近代中国人,一踏上欧美的土地立刻感受到了不同于本土的两性伦理。
(一)男女社交公开
简言之,社交是指社会上人与人的交际往来。具体来说,它是人们运用一定的方式(工具)传递信息、交流思想,以达到某种目的的社会活动,这是人的社会性的重要体现。欧美社会主张社交公开,男女交往无所避讳,这给国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时人笔记中有不少关于男女交际的实例。通过细致的梳理,其男女交际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男女共同游历
张德彝在出访途中就遇到了少年男女幽会的情形:“闻同船少年名屈达拉者,与幼女姓包名似苇荷于昨宵赴桑中之约。女年二七,男才十三龄耳。众人虽知,殊不置意,盖他国风俗使然也。”[8]649少男少女无所顾忌的交往,引起了张德彝的注意。到达欧美诸国后,他进一步认识到美法等国的女性与中国殊为不同。在美国,“合众女子少闺阁之气,不论已嫁未嫁,事事干预阃外,荡检逾闲,恐不免焉。甚至少年妇女听其孤身寄外,并可随相识男子远游万里,为之父母者亦不少责。不为雌伏而效雄飞,是雌而雄者也。”[8]670在法国,他看到女子和男子嬉戏、游玩:“在柏路旺园瀑布之旁,据地四亩,深约二尺,灌水结冰,岸上阑以木栅。……冰池中心有亭,亭上奏乐。昼夜男女成群,往来冰嬉。……再,男女有私悦者,可携手驰骤冰上,相与为戏。”[8]744
传统社会奉行“男女授受不亲”的理念,如此亲密的关系恐怕只有夫妻才会如此,而且是在非公开场合。因此,青年男女的嬉戏与亲密曾令王韬发生误解。1867年,王韬在参观英国皇室宫殿时碰到了一对亲昵的青年男女,他怀疑他们可能是夫妇,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询之,则曰:非也,乃相悦而未成婚者,约同游一月后,始告诸亲而合卺焉。”[9]100刘锡鸿在其《英轺私记》中也验证了这一情况:“女有所悦于男,则约男至家相款洽……常避人密语,相将出游,父母不之禁。”[10]181男女共同游历、游玩的事实说明,欧美社会的两性伦理相对开放,女性与男子一样拥有公共活动空间。
2.共同参与交际舞会
游历西方的中国人发现,无论平民百姓还是王公贵族都热衷于交际舞会,其种类繁多,形式新颖,如有化妆舞会、交谊舞会、脱衣舞会等不一而足,令参与者乐趣横生。
张德彝曾详细记载了化装舞会的精彩场景:“男子有扮如西印度王者,身着红羽,饰以金珠,有如印度红面人者,面涂五彩,腰围雕翅,头戴鸟翎,足登皮履,有如英国元帅者,麦西黑人者。女子有着埃及服者,有着日本绣花衣者。有扮如广东婆者。其他奇怪衣服,不识者居多。……趣甚。”[8]756-757在化妆舞会中,参与者可以任凭自己的喜好进行装扮,扮演的角色上至皇室贵胄下至民间社会人物可任意选择,并无中国社会等级僭越的顾虑。
在笔记史料中还有皇室举行交谊舞的记录。刘锡鸿较为细致的观察到男女交谊舞的基本规则、男女的服饰特点及其功能。就交谊舞的基本规则而言,他发现:“跳舞会者,男与女面相向,互为携持。男以一手搂女腰,女以一手握男膊,旋舞于中庭。每四,五偶并舞,皆绕庭数匝而后止。”男女配对的规则是“夫妇不相偶也。”舞会参与者的服饰男女有别:“女子袒露,男则衣襟整齐。然彼国男子礼服下裤染成肉色,紧贴腿足”。另外,刘锡鸿还了解到,跳舞习俗在英国的历史源远流长,并且它与国家政治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云此俗由来最古,西洋类皆为之,国中大小衙门莫不有跳舞庭,若以为公事之要者。”[10]151-152对于交谊舞会张德彝、王韬等人也有细腻的记载, 其宏大的场景和多彩的舞姿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美轮美奂的舞姿让乍出过门的王韬感到目眩神摇,心旷神怡,确实让他领略了不同的生活情趣。[9]142-143通过对上述舞会的记载,出洋人员认识到欧美社会的生活丰富多彩,处处充满了浪漫的情调。
3.茶余饭后的散步及出游
张德彝在英期间,还注意到该国男女有茶余饭后共同散步的习惯:“凡人无事者,或早馔后,或晚馔前,必步游少许”。在途中,如男女偶遇,其晤面的礼节也颇有讲究:“男女相识者遇诸途,必待女先鞠躬,或点首,男子方敢答礼。若与女一面之识,只以手扶冠而已。如系至契,则免冠高举以为礼。……若遇一相识之男偕一二不识之女,则免冠以隐示敬女之意,然不为之相见,盖男不能向不识之女免冠也。……二女遇一男子途,非夫与子不为相见。男女遇诸园囿山林,皆男趋女旁,偕行数武。男女同游,则女前男后,非老妇不得携手并肩。”[11]399
从记载看,英国人散步的习俗并无男女之别,已婚的女子可以独自游玩,新婚或少女须有人陪同。在散步或游玩时男女相识者如偶遇途中,作为绅士必须表现出对女性足够的尊重。刘锡鸿也注意到了这点:“洋妇喜出游,亦喜见男子,然必与夫偕。夫不在而出游见客者,巨家多不如是。……夫在前而戚友扶掖其妇,则夫喜,以人之敬爱其妇也。有客则让其妇,使客扶掖之,与之偕行并坐,谓以是为敬客也。狎懶笑语,咸所不避,第不至于乱。”[10]223-224
在欧美社会,无论是游历、舞会还是日常的散步,无一处不见女性的身影,“至其优游逸豫,士女偕臧,则以适其情者,畅遂其天。如聚跳、冰嬉,观剧,皆不拘于男女”,[12]325这与中国“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男女不同椸枷”[19]的状况迥然不同,足见欧美社会女性社交与男性平权的状况。但从张、刘二人的记载来看,巨家富室的女子与寻常百姓家在游玩或待客方面还有所不同。如张德彝记载“已嫁之女,原可一人闲游,而宦家鲜有独步胜地与繁区者”,刘锡鸿则观察到“夫不在而出游见客者,巨家多不如是。”从中我们看到,英国的男女社交虽有平等之意,但巨家富室的一些规范与寻常百姓还存在一些差别,这种情况与中国有相似之处。
(二)男女交往以女性为尊
欧美社会的文明不仅体现在男女社交的平权,还表现在社交礼仪中男性对女性的尊重。与此不同的是,传统社会的纲常名教崇信“男尊女卑”,饱读诗书的士大夫更是儒家信条的捍卫者,面对欧美社会阴阳颠倒的“乱象”格外引起了他们的关注。
在英国,如果要去拜访朋友,“无论男女,拜谒留刺,为应之大节。而接收递送,惟一家之女主是主。……盖一家之内,女权最尊。……妇女乘车拜客,其夫鲜有相随者。”[11]498-499如果是在家庭宴会中,“凡宴客,必夫妇亲之,赴宴者亦夫妇偕至。宾主坐次,皆先定而标识之,无逊让礼。妇坐不与夫偕。男宾之贵者,扶挟主妇,就席并坐。馀皆以次挟客妇坐。主人分尊,则妇皆肉袒。宴将毕,妇人先起,男宾复酌,少顷乃散。”[10]100由此可见,女性在家庭内有充分的活动权利,并得到男子的尊重。如果说上述记载有道听途说之嫌,那么斌椿亲眼目睹的实况更能加强这一观点:“每起,则扶掖登船楼,偃卧长藤椅上。而夫日伺其侧,颐指气使,若婢媵然。两餐后,或掖以行百馀武。倦则横两椅并卧,耳语如梁燕之呢喃,如鸳鸯之戢翼,天真烂熳,了不忌人。”[13]101
如果男女偶遇,“男女相见,男先免冠致礼。女不先举其手,男不敢与之曳手问候。男女至近者,必三四摇而后止,否则彼此一曳而已。”[8]739在正式的社交场合,男子对于女子的尊重宛若主奴关系。张德彝对此记载说:“男子无论何等,若与无论何等女子相见,皆听女命。”[11]515-516
从上述记载看,无论在什么场合,对女性的尊重与男子的身份等级并无联系。不管男子身份如何尊贵,在社交场合都必须表现出对女子足够的尊重。由此可见,19世纪的欧美社会至少在日常生活中对妇女的尊重已蔚然成风,若有干涉女性自由者,“妇女可以控官,乃判将该男监禁若干日,以昭儆戒云。”[14]474依法治国的理念将良好的公序良俗巩固下来,给乍出国门的中国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斌椿描绘的“如鸳鸯之戢翼,天真烂熳”之语应是这一心态最好的注脚。
传统观点认为,婚姻为人伦之始:“人道所以有嫁娶何?以为情性之大,莫若男女。男女之交,人伦之始,莫若夫妇。”[15]451这个观念在儒家典籍中被反复强调并成为指导国人生活的重要准则,故婚姻在传统社会中被视为人生的头等大事。既然婚姻如此重要,欧美社会的婚俗自然亦在出洋人员的考察之列,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主婚权与婚配标准
1.婚配主权
传统婚姻的主婚权尊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模式,直到共和国成立前这种方式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在欧洲,这一状况较早的发生了改变:“在18世纪中期前后,更多的人开始把婚姻视为一种‘心灵结合’。”[16]116因此,当他们置身欧美社会后观察到了与中国迥然不同的婚配价值观。
张德彝较早记录了欧美社会婚姻自主、自由恋爱的情况:“西俗男女婚嫁,皆自主之。未娶未嫁之时,彼此爱慕,相交如友。”[17]581男子成年后“自寻匹配;女子情窦初开即求燕婉,更数人而始定情”[8]650。无独有偶,刘锡鸿、王韬等人也记载了这一状况:“男女婚配皆自择。女有所悦于男,则约男至家相款洽……常避人密语”[10]181,“婚嫁皆自择配,夫妇偕老,无妾媵。”[9]107恋爱中的男女如果碰到特殊日子,还会彼此赠送礼物,如“彩画熟鸡卵,又有以糖作卵形者。有以绫缎作西瓜形者,外彩线装饰,内实糖果以及剪刀笔纸等物,上置鸟兽立卧状,皆极精巧,统以鸡卵名之。”[8]760
欧美社会的婚姻虽主张自主,但在一定年龄之前父母仍负有管制、监督之重任。如在法国,“凡女适人在二十五岁以前,听父母之命,逾期则自主之。”[8]786在英国,其情形类似,但父母对子女婚姻管制的年龄有所降低:“英国男女婚配,虽皆自择,然女子二十岁以前,则听父母之命,过此则自主。如男悦于女,女未及二十岁,则请观剧晚酌,以及游乡,皆须母女同请,不能私约,盖母女步步相随也。”[11]519由此可见,19世纪的欧洲社会虽然“男女私交,不为例禁”[14]473,但在婚姻问题上父母仍有重要发言权,“在欧洲许多国家,凡规定需要父母同意的地方,如无父母同意,婚姻即算无效”。[18]97而且,信奉天主教的国家对于子女婚姻的干预要比信新教的多。因此,新教家庭子女的恋爱或婚姻自主的机会更多一些。[19]61在父母干预子女婚姻问题上,欧美社会和中国的情况类似。但相比较而言,中国的父母有更多的权威。
2.婚配标准
在婚配标准上,传统社会讲究门当户对,欧美社会在这点上与中国相似。以英国为例,在维多利亚和爱德华时代,上层阶级的婚姻门当户对仍起主宰作用。[20]48有所不同的是,欧美社会的男子在婚配前经济必须独立:“盖男子自二十岁后,即与其父析产,另树门墙,自寻匹配。”[8]650婚姻匹配遵奉两条原则:“一则财产相称,一则情意相符。”[8]651相比较而言,财产相称可能分量更重,“两意投合,告父母互访家私,家私不称不为配也(苟访查不确而被欺,则虽既嫁、既娶后,女仍不以男为婿,男仍不以女为妻,等诸婢仆而已),称,则以语男女,使自主焉。”[10]181在同一时期的法国,婚姻的要求更严格:“乃不独财产须同,三代更当相等。”[14]473
从上述各国的婚配原则看,欧美社会婚配对于财产与门第的要求相当严格,如有僭越则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①《汪穰卿笔记》(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36-137页)中记载了当时美国报刊的一则新闻:一对男女因恋爱受阻而私奔,最后法庭判令二人不得相合,并令父母领回。所谓婚姻自由并不是无条件的、超越阶级或阶层的,同一阶层内通婚自由度较高,其婚配原则仍有相当的局限。若与同时代的中国进行横向比较,恋爱自由的广泛存在给当时的国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二)婚礼风俗
欧美国家人民多信奉基督教,其婚俗与宗教密不可分。基督教内教派虽有不同,但其婚俗大同小异。基督教的创始人并未对婚姻礼仪做出任何规定,不过人们历来以为,基督徒的婚姻仪式自古就伴有相应的宗教崇拜活动。自圣保罗提出“唯兹盛典,是用昌大”之后,婚姻乃圣事的教义得到了发展,并在12世纪得到认可。1545-1563年召开的特兰托公会议规定:今后结婚,须经教士主持,并有二至三人见证,方得有效。至此,婚姻完全被看作上帝创立的一种制度,是婚姻当事人永远的约定,具有神圣的庄严性。亚当和夏娃的结合确立了基督教的一夫一妻制,礼堂在伊甸园,上帝是主礼人,这决定了教堂婚礼是欧美国家的传统结婚形式,并具有法律上的重要性。
出洋人员在欧美游历期间所见证的婚礼,无一不在教堂举行,上至皇室贵胄,下至平民百姓,概莫能外。婚礼的全过程,张德彝在游历期间曾有详细的记载。在婚礼上,无论新郎、新娘还是众位亲属、来宾皆隆重着装,并根据自己的身份找到相应的位置。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婚礼正式开始:
教师登台,新娘脱手套及鲜花,递第一女伴。然后齐跪。教师向新娘与新郎诵戒词。诵毕,贯新郎所备之戒指予妇之右手四指,再祝,众客和之。祝毕,教师下台先行,新郎戴帽,以右腕携新妇同众后行。入会房,新夫妇先画押,后则新娘之父与其至近戚友各二三人,为之画押。画毕,第一女伴代新夫妇分散赠与戚友什物。其赠女客者:一枝银橘,上系白缎一条,长四五寸,宽七八分。赠男客者:一银橡懶与栎实四五。义皆未详。各人收讫,以针插于胸襟。”如果新娘是再嫁之女,“新娘若系再醮,则无谢物,无女伴,不能戴文君兜与白花冠,只戴女帽一顶,衣则淡青或葱绿二色,仍带前夫所与之戒指,其后夫之戒指则贯于左手中指。[11]518-520
从婚礼过程看,教会教师以上帝代理人的身份主持婚礼,并获得一定的报酬,“酬教师者由五镑至二十五镑,酬先生者一二镑而已。”[11]519在婚礼中,皆有伴郎伴娘数人:“按国家婚仪,皆有一二十男仆,扶持新郎”“凡伴新娘之女,或新郎或新娘之亲近姊妹。”[11]518-519人数的多寡,依贫富程度而无定数。另外,欧美社会还有带戒指的风俗,“已聘者带于中指,既娶者带于无名指。……若女子所带戒指,与男子同。惟嫁后则带一整金戒指,永不许撤下,否则不吉。”[17]582新郎、新娘的亲朋好友在参加婚礼时,还会馈赠礼物以表达自己对新人的祝福。[47]婚礼最后的环节是亲朋好友共赴喜宴,举办地点或在家中或在酒店,其选择全视婚姻当事人房屋面积的大小而定。婚宴之后,还有分吃“喜饼”之俗,“喜饼”的分食,意味着婚礼的最后终结。[11]521-522其后,新郎、新娘必出游以度蜜月,游历的时间与地点依贫富的不同而有差异:“富者之游也,其地或千里,或万里;其期或一年,或数年,然后回国。贫者只在本国遨游数日而已。”[11]581
上述材料较为完备的呈现了欧美社会普通基督婚礼的基本过程,充分体现了其宗教信仰、伦理特色,它与有着“祖先崇拜”传统的中国婚俗有很大的差异。
富裕之家的婚礼也基本遵循上述习俗,不同的是其陈设可能更豪华,场面更加宏大,其中所渗透的男女平等精神与普通民众的婚姻基本一致。
(三)独身现象
置身欧美社会的近代中国人,在领略到与众不同的婚俗的同时还看到了为数不少的独身现象。据刘锡鸿记载,英国“男终身不娶,女至老不嫁者比比。”[10]155薛福成也看到欧美社会“往往有富拥巨万而终身不娶……往往有贵为总督或各部大臣,年近耆艾,犹孑然一身”[21]769的现象。中国传统社会以家族为本位,娶妻生子延续香火是婚姻的根本目的,并且只有婚姻才能产生“男有室,女有家”的归属感,不婚是忤逆不孝的重罪。基于这个理念,近代中国人很难理解欧美社会的独身现象。带着这个困惑,他们进行了一系列的思索与调查,并给出了四种解释。
1.生育观念所致。与中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截然相反,欧美社会却“不重后嗣”[11]451。由于没有财产继承人,他们只能将万贯家财捐献于社会,以推动教育及养老等公益事业的发展,以了却心中的遗憾。对此,张德彝百思不得其解,询问之后得到了这样的答复:“以吾一人之财,生千万人,养千万人,诚为乐事。今吾虽有子,将来贤否不知。贤者即能守成,必致好逸偷安,毫无所学。不肖者既不能保全,因面伤身败德,更无所学。莫若自幼使之贫乏,令其学成一艺,以赡其身,则美名或可望获也。……吾舍重貲以成善举,虽千百年犹奉吾像于其地,又何乐而不为善哉?”[11]451由此可见,欧美社会独特的“不朽观”,使人们的子嗣观念非常淡漠,独身也就不难理解了。薛福成也观察到,欧美社会的婚姻目的“不过聊以自娱,意本不在生育者。盖彼本视子孙为甚轻,若居可有可无之列。”[21]769“后代子孙”既然居于可有可无之列,那么婚姻自然也就变得无足轻重,只要能达到“自娱”的目的,独身又何妨呢?
2.经济压力的束缚。中国传统社会以家族制度为基础,无论婚姻或是日常生活都由家族来统一调度,个人无须承担经济的压力。欧美社会奉行小家庭制度,主张个人经济独立,无论结婚还是日常生活的消费都由自己独立承担。与中国的个人生活相比,欧美社会生活崇尚奢靡,花费巨大:“英俗太奢,铺陈享用,务极华侈,殊非久计。妇女浪费,尤中国所无,衣裙一袭,动须银百馀两,服之仅二次,即嫌不鲜,又换新制。每日往来酬应,车马酒食所费浩烦,月非三、四百金不办。故女子择配,必以男家富有为期。而男子又病供应之难,必此女力能自给方敢聘定。故男终身不娶,女至老不嫁者比比。”[10]154-155这一点在《赫德日记》中可以得到印证。他在1854年10月29日的日记中写道:“我的薪水养不起一个英国妻子:这样的女人在这里被认为是一个大‘麻烦’:较弱、多病——需要多方照顾,医疗看护,还有众多的仆人,等等。”[22]84正因为如此,赫德在三十岁之后才正式结婚。欧美社会的生活方式给青年男女造成了极大的经济压力,非富有或经济独立不敢轻易涉足婚姻,这严重影响了欧美社会的男女婚配,从而造成为数不少的独身现象。
3.不愿受彼此的约束。欧美社会崇尚个人独立,而独立又是自由的前提。因此,部分经济独立者为了获得更多的自由往往拒绝婚姻:“故女子恒厌有夫之拘束,不如无夫之放荡自得,以是终身不嫁者比比。男子亦然,虑钤束于妇,亦往往终身不娶。”[10]224刘锡鸿看到,法国大使桑倭厘四十五岁尚未娶妻;德国人白欧得、阿欧得来见家资丰厚,也是年近半百还尚未婚配。因此,对于个人自由的向往也是造成独身的重要原因之一。
4.过分讲究门第。欧美社会虽主张恋爱自由,但婚姻却仍重视门第。对于门第的苛求必然限制了择偶的范围。如法国风俗,不仅要求财产相称,而且还要求三代门第都须相当,如此苛刻的条件势必造成婚姻失时,“致有男子四五旬尚未娶者。”[14]473以此来看,择偶范围过于狭小,必然要在社会上造就一批独身者。
(四)婚姻管理与形态
中国传统社会的结婚不仅要有婚书,而且婚后还要呈报国家的户籍吏进行登记。张德彝观察到,欧美社会有跟中国类似的婚姻登记制度。青年结婚不仅要“性情相符”,也要服从国家的行政管理,即履行婚姻登记制度。青年男女去教堂举行婚礼之前,要去国家机关领取结婚证书,“复同往官署声明,官以一纸书,内载某人娶某氏为妻,某女嫁某男为夫,彼此情愿,男不许娶二室,女不许嫁二夫。”[17]581中西方社会的登记制度虽然相似,但相比较而言,欧美社会的婚姻登记制度显然更严格和正规。
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婚制是一夫一妻。除此之外,“妾”、“娼妓”等都是当时婚制的重要补充形式,从而构成了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形态。踏上异国土地的张德彝马上察觉到中西婚制的差异。他到英国后,了解到其俗为“男不许娶二室,女不许嫁二夫。”王韬也同样观察到:“婚嫁皆自择配,夫妇偕老,无妾媵。”[9]107从表面来看,欧美社会遵守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与清代的婚制明显不同。但实际上,欧美的婚制也有其补充形式,即“通奸”和“杂婚”现象的存在。特别是天主教国家由于禁止离婚,这些现象比新教国家要严重得多。[19]66
个人的教育经历及其人生阅历影响着价值观的形成和审美情趣的塑造,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他们对西俗的认识。根据社会心理学理论,一般高级动物都会具有好奇的本能,会产生羡慕的情绪以及反感或嫌恶感,[23]而这些情感的产生恰恰由其价值观念所决定。
近代走出国门游历海外的中国人虽未必尽为大儒,但他们几乎都是受到儒家文化长期浸润的知识者。以刘锡鸿为例,他出身举人,年轻时曾在广东参加过抵抗英国侵略的战争,后在京做刑部员外郎。他认为,“养兵无益,及洋炮、轮船不足学”[24]194。在出国前,刘锡鸿是坚决反对洋务的,他坚持以“仁义忠信”立国,认为学习洋务违背圣贤之道,故对洋务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作为一名传统道德的坚守者,其思想中必然充斥着“男女大防”观念,对于不符合既有观念的事物均将其放在传统道德的审判台上。他将英国女性如“有所悦于男,则约男至家相款洽”的行为定性为淫荡之举,故曰“其俗女荡而男贞”[10]181。刘锡鸿以传统贞节观的视角来观察欧美女性,故得出了此种认识。实际上,女性行为的“贞”、“淫”与否完全看以什么价值体系来判断。在欧美社会的两性伦理中,这个结论并不准确,特别是对“女荡”的认识显然是对女性的污蔑。在英国的皇家舞会中,刘锡鸿看到“男子礼服下裤染成肉色,紧贴腿足,远视之若裸其下体”,认为其“殊不雅观也。”儒家礼仪强调男女大妨,在舞会这种公开场合近乎裸体的穿扮必然引起刘锡鸿的反感。
实际上,类似刘锡鸿的这种观感在其他出洋人员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再以张德彝为例,他是京师同文馆的第一批学生,也深受传统文化熏陶。张氏在记述欧美社会婚姻自主的婚俗时,也从传统价值观念出发对女性的贞操表达了某种隐忧:“娶妻求完璞,实戛戛其难之。乾卑坤尊,亦地气使然也。”[8]651欧美社会主张婚恋自由、男女平等,专门苛责女性的片面贞操观早已转变,而中国近代社会对女性贞操的苛刻要求依然根深蒂固。以此来推断,他们对异国婚俗虽感到新奇,但内心未必赞同。
19世纪中后期的中国虽在对外战争中遭受了挫败,但并未摧毁知识者的文化自信,“中国中心观”仍然根深蒂固的盘踞在他们头脑中。这决定了以“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25]907为代表的传统伦理仍是衡量西方伦理的标尺,它们注定要受到批判。以薛福成为例,他出身秀才,并在曾国藩、李鸿章幕府中供职多年。薛氏认为,欧美各国虽正处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一切政教制度均有值得称道之处,但“独三纲之训,究逊于中国。”[21]273从上述观点看,薛福成作为李鸿章的幕宾与其“中国文武制度事事远出西人”的论调相一致。正是因为有了这份自信,他才认为西方的纲常名教逊于中国:
首先,父子人伦违背圣道。欧美社会的子女婚姻自主,削弱了父母的主婚权;婚后与父母析产别居,父子之间关系冷淡甚至不相闻问,此举虽减少了中国大家庭间父子、婆媳之间的摩擦,增进了小家庭的和睦,“然以骨肉至亲,不啻推远之若途人。”[21]272另外,“国家定律,庶民不得相殴。子殴父者,坐狱三月;父殴子者,亦坐狱三月。盖本乎墨氏爱无差等之义,所以舛若比。”[21]272中国的伦理强调等差有序、“父为子纲”,父亲管教儿子是天经地义。如若父亲因此获罪,更是有违圣道。
其次,夫妇之伦违背圣道。中国传统的两性伦理强调“男尊女卑”、“夫为妻纲”,这是历代圣贤的教诲。欧美社会的男子在诸多场合和礼节中都要礼让女子,这不符合中国的纲常礼教。更严重的是,妇女的自由社交往往诱发婚外情,导致离婚、再嫁现象层见叠出;而男性如若有此行为,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另外,女子非婚生子现象普遍,独身者也比比皆是。由此三端,薛福成认为“此其夫妇一伦,稍违圣人之道者也。”[21]272
其实,这样的文化心理在同时代的知识者那里并不鲜见。以王韬为例,他自幼攻读儒家经典,也中过秀才,[26]406-407并在上海长期就职于教会创办的墨海书馆和格致书院。即使对西方文化有所了解,王韬也并不能免俗。他在英国看到男女掺杂的集体舞时,曾将其视为“苗俗跳月之遗”[9]142,是英国人“行乐娱情之一法。”跳月习俗是带有原始色彩的自由择配之法,它是专为顺应天时实行婚配而设:“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实际上,欧美社会的男女社交是两性社会性的表现形式,也是营造高质量生活的一种手段,并不专为婚恋而存在。初次踏入西方国度的王韬,不可能熟谙欧美历史风俗,而且长久以来在中国知识分子心中深藏的“中国中心论”也不可避免得把异域文化当作中华文化的支流看待。
当然,出洋人员对欧美习俗也不尽是厌恶或自大心理,他们凭借自己细密的观察和冷静的分析也看到了欧美习俗的积极作用。再以张德彝为例,同文馆的出身虽让他沾染了传统知识者的习气,但同时也说明他是“西学”氛围中培养起来的知识青年,他的思想与认识水平与刘锡鸿有所不同。在欧美社会,他看到了“是雌而雄者”的伦理新观念。对于这一现象他虽对女子的贞操表达了担忧,但同时也看到了男女社交对两性爱情及婚姻产生的积极作用。他认为,“西人性好奢华,凡富贵喜交结者皆乐为之。一人子女待其长成,虽无力亦必勉强支应,设法结交,以便子女得友,相往来,则男可访女,女可觅男,嫁娶咸赖于此。因男女细心访察,各得所愿,则意洽情投,鲜有作秋扇之歌者。”[11]419从其记载看,他已然认识到社交活动是西方人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也是自由恋爱得以践行的必要条件。男女交际充分,双方相处则多情投意合,可以有效避免中国青年的情感苦闷和女性作“秋扇之歌”聊以自慰的无奈。
薛福成以敏锐的观察力看到了妇女在欧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妇女之为用,果不异于男子。用之战守,则男子荷戈,妇女馈饷矣;用之学问,则男子精锐,妇女沉静矣。于是通国之中,向之有十万人者,不啻骤得二十万人,向之有百万人者,不啻骤得二百万人。”[21]516-517从上述分析看,薛福成看到了欧美社会妇女的解放于国家的繁荣强大与长治久安有莫大关系。“妇女能顶半边天”,欧美社会解放了的妇女承担着与男子相似的责任,在国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他同时认为,西方妇女之所以被从家庭中解放出来,与其国土面积狭小、缺乏男性劳动力有很大关系。西方社会受基督教的影响甚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节育、婚后不育是其主流的婚育观念,[27]这导致人口增长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致使参与国家建设或服兵役的男性人口紧张。况且,欧美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大量劳动力,也要求妇女从家庭中解放出来。从这个角度来分析,薛福成的观点站得住脚。
志刚对欧美社会的两性伦理也颇有感触。他在观察到欧美社会“至其优游逸豫,士女偕臧,则以适其情者,畅遂其天。如聚跳、冰嬉,观剧,皆不拘于男女,而不止海澡之一事”后曾感慨地说:“中国重理而轻情,泰西重情而轻理。”[12]325对于“情”字比较容易理解,结合此言的语境应当是“男女之情”,“理”字应当如何理解呢?笔者认为,“理”在此做“规范”或“礼法”解可能比较合理。“中国重理而轻情”一语,是讲中国社会注重礼法规范,排斥甚至反对男女交往,轻视男女之情,故中国社会只有男女大防,绝无男女社交之理念,这个认识应当准确。对“泰西重情而轻理”一语的判断,则未必准确。欧美社会虽奉行男女社交公开,但婚姻却有禁区。以英国为例,其国内“若干贵族、绅士阶级父母利用他们与儿女的情感联系以主导儿女的婚姻选择”。[28]196法国贵族之家对门第与财产的重视并不比中国的父母逊色。因此,欧美社会“重情”是真,“轻理”则为未必如是。不管其认识的准确性如何,但他能切身感受到中西伦理的差别,这本身对于其固有观念就是一个触动。
通过史料来看,19世纪中国的出洋人员对西方文明的认识是非常感性和肤浅的。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文明中追求意志自由和人格尊严的旗帜始终飘扬,[29]而长期处于封闭中的中国知识者对于西方历史的了解几近于盲区,并不知道它们对于人的解放的意义。在传统礼教和宗族观念中的影响下,传统知识者的理念中并没有个体自主、自立的意识。因此,他们对男女社交公开、渗透两性平等精神的婚俗很难认同,至多只是出于高等动物的本能对新鲜事物表现出较多的好奇。
罗素认为,“在人类的交往中自由发展的个性才会丰富起来。”[30]85个性的丰富必然要在双方充分交往的基础上发生价值观念的碰撞、交流以达到观念上的某种共鸣。然而,当时的知识者所保持的文化优越感使其不屑于在此方面进行交流,在当时走马观花式的考察中显然也不具备深入了解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基础。因此,对当时的出洋人员而言,他们对西方性伦文化和婚姻文化除了新奇之外并无太多的观感,更不可能产生变革中国传统伦理和婚俗的念头。
然而,他们跨出国门的意义在于结束了中国社会的封闭状态,使中国与西方的联系日益紧密,从而改变了中国人的社会生活轨迹。对于近代中国人而言,社会生活最大的变动就是从封闭走向了开放和交流。英国学者特伦斯·霍克斯指出,“人在世界上的作用,最重要的是交流。”[31]128走出国门的近代中国人充当了文化交流的使者,他们直接感受到了与众不同的两性伦理和婚姻文化,并产生了诸多感触。对于初次走出国门的中国人而言,其认识准确与否并不重要,关键是通过交流开阔了他们的视野,增加了他们对西方社会的感性认识。更有甚至,其影响还扩散至他们的亲朋至交。张德彝回家以后,“家人父子,晨夕聚谈,月余犹未磬其闻见之奇”[17]595。他撰述的游记也深受朋友的欢迎,以至于“日来索观甚众”[17]440。斌椿的游记也因“索观者多,乃付剞劂,以贻同好”[13]86-87。孟保在阅读张德彝的游记时,除了感慨世界之奇还对这些奇谈怪事存在的合理性给予了某种肯定:“探幽穷远,虽圣人或不能尽其理也。执是说也,乌知在初所志之大,所见之深且远哉!”[84]435-436在以圣人之是非为是非的时代,能通过中外境况的差异而对先贤提出一定程度的质疑,这对中国知识者的思想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触动。
马克思曾说:“当这种隔绝状态在英国的努力下被暴力打破的时候,接踵而来的必然是解体的过程,正如小心保存在密封棺材里的木乃伊一接触新鲜空气便必然解体一样。”[32]3因此,当中国逐步融入当时的世界体系中时,西方的物质文明和价值观念对中国人的影响日益加深,推动了他们生活方式的转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动,是引起社会伦理观念变动及孕育新社会伦理的温床。”[33]由此,性伦文化和婚姻文化的变革逐渐成为近代中国社会不可遏制的内在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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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Impressions of Gender Ethics Culture and Marriage Customs in Europe and America of Chinese Abroad in the 19th Century ---Based on "Towards the World Series"
WANG Dong-liang
(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s, Hebe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Chengde ,Hebei 067000,China)
Chinese abroad in the 19th century observed different gender ethic culture and marriage customs in Europe and America. On the gender ethic culture, there is an open social association among men and women. And men respect women in many occasions. On marriage customs, people in Europe and America emphasis the couple should be matched for marriage with equal properties, although they advocate freedom to choose one's spouse and independent marriage. The parents have the responsibility of supervision of their children’s love and marriage before a certain age. The wedding ceremony presents the clear Christian cultural flavor. Influenced by traditional moral codes, Chinese abroad in the 19th century did not agree with above-mentioned facts and customs fundamentally. But they showed keen interests in some areas, their concepts of gender ethic culture and marriage customs were influenced slightly and they accepted the effects of some customs to some extent.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of China and foreign countries promoted the changing of thoughts of Chinese and this proclaims the beginning of reform of modern Chinese marriage.
the 19th century; Chinese abroad; gender ethics culture; marriage customs; impressions
C912.3
A
2095-3763(2017)-0093-10
10.16729/j.cnki.jhnun.2017.01.016
2016-06-22
王栋亮(1976- ),男,山东诸城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社会文化史。
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0世纪中国婚姻史研究”( 15ZDB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