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特征的变异及管理

2017-03-07 20:43
关键词:知识产权环境信息

宗 楠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吉林长春130028)

试析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特征的变异及管理

宗 楠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吉林长春130028)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鼓励创新的重要依托。网络环境影响下,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地域性、专有性等基本特征都发生了基本的变异。本文通过分析后发现,网络环境的快速发展,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知识产权侵权认定难度更大、侵权犯罪的危害性更大、保护难度困难加剧等难题,为了更好的对网络环境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要促进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建设、提高公民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及创新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技术。

网络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特征变异

一、概述

知识产权是在有效的时间内,创作出智力成果的人,能够对他的创作成果享有特殊的权利,是无形的资产,常见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工业产权等类别。实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为了保障创作人的劳动成果不被非法侵占,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是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创新创作中的主要方法。国家实施了高强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如出台的《商标法》、《专利法》等等,都是在为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保障。我国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各层级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之下,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得到了深入推进并取得相应的成效。从国际上来看,民族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维护国家权利、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

进入21世纪,在计算机的普及使用带动下,互联网引发了新的网络时代,网络中,信息传递的速度变得更快,不在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信息能够通过网络与全世界连通。对于创作出知识产权的发明人和企业而言,在新的网络环境中,保护知识产权面临了新的难题和困境,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地域等基本特征受到了冲击,知识产权保护的特征正在变异,如何进行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了急需解决的时代难题。

二、知识产权保护特征在网络环境下的变异表现

在网络环境的影响下,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信息传递速度变得非常快,地区与地区之间、甚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地域性不在明显,知识产权的特有专有性也受到了冲击。总体看来,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特征在网络环境影响下突破了原有的时间、地域以及专有特性。

(一)突破原有时间特性

当前实施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对我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是20年左右,在保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非法使用产权保护的技术、信息,传递这些信息也将构成侵权行为。但是在网络环境中,信息的传递速度得到了飞速的提高,任何关于知识产权内容的信息,能够在短时间内传递到任何地方,其他人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加工,稍作改变,与原有内容进行区分,但是核心仍然是相关的内容,这就给进行侵权界定带来了很大的难题。甚至还有些作品在刚完成的时候,没有完成知识产权认定的相关程序,就在网络大肆宣传,被一些不法分子模仿,大大的改变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特性。

(二)突破原有地域特性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创作、发明而设定的,在没有网络传播的前提下,知识产权能够在国家内部实现很好的保护效果,国家专利保护管理部门,针对本国公司或个人提出的专利申请,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并规定了一国之内,针对同一个知识产权只对先提出专利申请的人进行保护。在网络环境下,国界不再清晰,信息传送在国家之间保护主体不明确,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还未能解决全世界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哪国的法律来进行保护?由哪国来进行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保护?这些性质的改变,都凸显了知识产权地域性的重大突破。

(三)突破原有专有特性

在一国内,个人或企业在实现了知识创新之后,就会获得产权保护,但是他获得产权的作品创作可能同一时间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作品创作相似,甚至是达到高度的一致,如在进行新能源汽车开发的技术创新中,各国都在积极的投入,这个时候可能在某些技术公关节点,很多国家可能会同时申请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对于这种情况,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就在网络环境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三、网络环境给知识产权保护引发的新难题

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带领下,各国针对互联网问题,出台颁布了多项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案,如我国2002年实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0年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是当前维护产权利益的主要做法,但是在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保护诱发了更多新的难题。

(一)知识产权侵权认定难度更大

网络中,很多信息发布者都是以匿名、网名等进行信息发布、搜集和使用,并且很多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人,会在网络中肆意发生侵权行为,一方面他们通过侵犯他人的产权来获得利益,另一方面他们惯于隐秘个人信息,这就给网络环境中,认定知识产权侵权后果、违法所得、追踪违法信息带来了巨大的难题。并且在现行的法律中,判定是否侵权的主要依据就是获得非法收入的数额、造成危害的证据等等,这就给判定侵权带来了巨大的障碍。

(二)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危害性更大

网络中,信息的传递速度变快、影响的范围变大,同时也扩大了侵权犯罪的危害。侵权犯罪有了网络的帮助,侵权行为的影响都将无限扩大。网络中,只要有第一个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案例发生,就会有成千上万的跟随者,给产权所有人带来的影响不可数计。

(三)知识产权保护难度困难加剧

网络环境下,没有实现网名的道德意识的提高,缺乏法律基本素养,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困难远大于没有网络的情况。从困难来看,一是无法精确的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及时的打击,搜集证据的网络技术还不够成熟,实现对知识产权人的保护非常困难;二是无法实施对本国外公民的侵权行为处罚,网络的发达,给了国际上所有人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机会,但本国的法律无法对本国以外的人,强制实施,造成了很多侵权行为无法处罚的现状。

四、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优化

继续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积极应对网络环境的变化,是未来工作的重点。

(一)促进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完善

要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就是要完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首先,需要世界各国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国际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规实施,以联合国际实力,严厉打击全世界的网络侵权行为;其次,要根据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特点,实现司法和行政法规的高度融合,共同保障本国的网络知识产权,在人大常委会上提案新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再次是要拓展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内容,除去常规的商标、著作权的保护外,还要引入网络专利权的保护规定,成立独立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最后,要改变传统侵权犯罪行为的界定,从网络的信息传递特点出发,根据网络环境的不同,修改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举证,提高判定网络侵权的灵活性。

(二)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建设

要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建设,就是要实现对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监督,让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提高对网络平台的监督效用,一方面要让其在实现盈利的同时,重视对用户的管理,可采用用户实名制、缴纳保证金等方法,提高平台的监控能力;另一方面,要提高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早的发现平台上侵权的行为,及时进行信息封锁,减少信息的传递影响面扩大。此外还要提高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从完善保护机制开始,在机制设置上进行改善,建立起专设专管的体制,让独立设置的部门来完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由专门的法律部门来推行法律体系的完成,由检察院来完成侵权行为的判处行为。

(三)提高公民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发挥公民的知识产权参与性,是在网络环境下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管理措施。一方面,公民是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基本单元,只有提高公民的积极性以及道德意识,才能从源头上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只有在发挥公民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动性,才可应对破坏性强、影响范围广的侵权行为,杜绝侵权行为的发生。要提高公民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就是要不断对公民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能力和积极性,不传递侵权的信息,不参与侵权违法犯罪,共同建设起社会良好的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氛围。

(四)创新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技术

进行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杜绝违法侵权行为,就要不断的实现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一方面要在网络技术上进行创新升级,要通过计算机软硬件的防火墙建设,提高防范攻击的能力,过滤在数据库上的相关信息和内容,逐步提高网络知识保护的技术和提供安全的网络信息服务;另一方面要提供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加密服务,让他们在网络上传递相关创作的时候,进行加密,防止在源头上的信息泄露,也让盗版等侵权行为无法滋生。另外,还需要在网络上提供用户的真实信息认证,提高网络的安全性,对未进行真实信息验证的用户,无法传递和转发他人的信息。

五、结论

在完成对知识产权、网络环境影响分析之后,得出了四个主要结论:首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国家发展、维护主权的重要措施,需要进一步的深化和推广,坚决保护知识创作、技术创新,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其次,在网络环境的影响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特征发生了变异,不断突破了原有时间性、地域性和专有性。再次,受到网络环境的影响,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知识产权侵权认定难度更大、侵权犯罪的危害性更大、保护难度困难加剧等难题。最后,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应对网络环境的影响,就要促进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建设、提高公民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及创新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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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金金.云计算服务模式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4,(5).

宗楠(1978-)女,浙江舟山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和创业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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