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生
(南昌理工学院 政法分院,南昌 330044)
法社会学视域中的草根金融:困境及其破解
刘长生
(南昌理工学院 政法分院,南昌 330044)
草根经济需要金融的输氧供血,居民期待收益较高的投资客体,但我国主流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排斥与服务不均衡问题;缘此,以P2P为代表的新兴草根金融异军突起,却也面临着生存艰难、异化变质等问题。可借助法社会学中的旅鼠效应、长尾风险等理论来诠释其症结;以此为基,可遵循社会燃烧理论、软法硬法互补的多元主义路径来破解其困局。
法社会学;草根金融;社会燃烧理论;旅鼠效应
草根金融指的是同主导性的正规金融体系相对应的弱势金融,以小微企业、个体户、农户、创业者、低收入者或急需资金的其他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其外延包括但不限于P2P网贷平台、众筹融资(Crowd funding)、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发展壮大草根金融,是发达国家金融深化的核心议题,也是发展中国家金融普惠必须补上的一课[1]。
当前我国主流金融体系仍然存在着结构性排斥与服务覆盖不均衡等等问题,呈现出“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大客户与小散客户”的二元结构[2]。而上述问题导致了以下两种不利局面。
(一)中小微经济实体融资困难
草根经济体缺氧少血,其刚性需求难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满足。2016年初发布的《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研究报告》显示,至2014年底,我国小微企业总数约为7 000万;此外还有约2.1亿的生产性农户。据全国工商联的新近调查数据可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每年在8 000亿元以上,但其能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支持不足1 000亿元;占总数95%的小微企业与正规金融机构几乎无任何借贷关系[3]。另据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对辖区101家农信社的调研,2011至2014年农户从农信社贷款,其平均利率分别为10.52%、10.51%、 10.32%和10.11%,分别高于本省金融机构同期全部贷款平均利率2.58、2.35、2.89和2.52个百分点[4]。除利息外,从银行类机构获贷的小微企业的贷款成本还包括:征信查询费、账户管理费,向政府部门缴纳的抵押登记费、工商查询费、向中介机构支付的抵押物评估费等。
(二)普通居民投资渠道狭窄
普通居民投资渠道不畅,其手中的闲钱不易寻到自主灵活、收益较高、风险可控的投资客体。在此背景下,近年来,以P2P网贷、股权众筹等为代表的新兴草根金融异军突起,却也问题频现、困难重重。主要表现:
1.生存之艰
金融抑制是我国金融领域的一个突出特征,政府偏好管制利率、控制银行等[5];金融市场垄断因素较多、准入门槛较高,金融牌照依然是稀缺资源;随着互金平台的增多,“头道汤”的红利在消退,平台之间的竞争在加剧,可持续盈利的难度加大。网贷之家的监测数据显示,至2016年12月底,P2P网贷行业累计停业以及提现困难、跑路等平台为3 201家,死亡率超过65.8%*数据采集自:《2016年P2P网贷问题平台汇总》,网贷之家官网,(2017-01-04).http://www.wdzj.com/news/yybb/51395.html。。
2.异化之祸
某些严重变异的平台,借助虚假宣传之术,施以“附凤攀龙”之技,精心构筑庞氏骗局,像吸血鬼一般攫取普通投资者口袋中的真金白银。“e租宝”至案发未向公众投资者兑付的金额近370亿元;其他的平台如三农资本、金鹿财行、中晋资产、投宝金融等,无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这些害群之马使草根金融的行业声誉降至历史新低,而小微企业等草根经济体却未能真正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
法社会学(sociology of law 或jurisprudential sociology)是法学与社会学融合的理论形态,其所用的方法论(最高层次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现象学、系统论、功能主义等,其基调有多元主义、反形式主义等[4]。
(一)社会燃烧理论
由中科院牛文元院士提出的“社会燃烧理论”是社会物理学中的一个理论成果。该理论认为,社会的无序、危机与动荡,类同于自然界中的燃烧现象——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即燃烧物质、助燃剂和点火温度;三个条件,缺一不可[5]。对于网贷平台倾覆、跑路、提现困难事件发生的原因,可运用社会燃烧理论来做大致类比:不完善的风控机制、薄弱的治理能力,相当于“燃烧物质”;决策失误与社会心理(如晕轮效应、拓扑学连锁反应等)相当于“助燃剂”;具体触发事件(如资金链断裂、法人代表潜逃等)相当于“点火温度”,即“导火索”[6]。
在当下的Web2.0时代,网络草根金融利用移动互联及大数据技术,匹配与撮合资金供求信息,能提高效率;通过资产证券化,一些网贷P2P、众筹平台不仅转嫁了自身的投资风险,且可享有混业经营所带来的利益;而且,基于鼓励“双创”的氛围,2016年上半年前,国家层面对网贷P2P、股权众筹、网络跨界金融等的全方位监管规则并未公布实施。基于此,诸多创业者、IT公司、类金融机构等将网络金融视为潜力无穷、利润可观的蓝海。在网络草根金融平台数量以加速度扩增时,为数不少的平台并未形成有效的风控制度、并未建立健全的治理架构。不言而喻,风控能力脆弱、制衡机制失灵的平台,正是快速行进中的经济“列车”上的“易燃易爆”物质。
我国个体投资者长期浸润于存款资金、银行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的环境,“风险——收益”耦合意识不强,通常不去细究:网络平台或借款单位之所以能允诺颇高的回报,往往意味着项目质量差、风险大、是银行或信托筛剩下的。同时,一些草根金融机构在网上及网下大肆渲染与包装,如投宝金融在其官网虚称有“国资背景”;中晋资产在上海的CBD租用地标性的顶级商务楼,甚至将注册商标“中晋1824”显赫地使用于办公楼房;快鹿老板施建祥不吝重金,将《叶问3》等电影的总制片人以及莫须有的上海沪商首善、中国十大工商英才等20多个头衔冠于顶上。此类平台的操控者精心构筑“信息黑匣子”、激活晕轮效应,不经意间却为日后的崩盘局势添加了“助燃剂”。
(二)旅鼠效应
理性选择的实在性便在于趋“利”性,而“利”之意涵又可被归结为行为人的主观追求与事物的内在价值[7]。在金融市场上,投资者受主客观条件之约束,难免会出现“旅鼠之举”。旅鼠主要分布于挪威的高寒极地,当种群数量增多而住处周边的食物变少时,一些旅鼠就会向其他山区迁徙。迁徙途中,有时会遇到湖泊甚至海湾的阻隔;若前头的鼠试图游到对岸而跃入湖海,则跟随着的鼠也会纷纷纵身一跃,结果大部分旅鼠将葬身湖海。
网络草根金融生态圈中,投资人的智识、经验、能力等呈现位阶、层次差异;在如今的移动互联时代,个体不再是孤立和游离的原子状态,而是经常借助诸如搜索引擎、网络社交平台或其他应用软件,以图方便快捷地了解最新动向;通过观看、觉察、紧盯同道人员的行动,投资者冀求较有把握地获取利益或规避风险。因为,资源有限的小散投资人倾向于认为:当足够多的人、尤其是所信赖的权威人士都在做同样事情的时候,则可较放心地跟进——集体的智慧与权威者的判断大体上是对的。这也就不难理解“e租宝”事件中为何会有高达90余万的普通投资人卷入,尽管其中的大多数人对该平台的A2P模式(融资租赁债权转让)并不十分了解、对其所宣传的稳定的高收益也并不完全相信。当然,金融市场中,一些投资者会对旅鼠效应(或类似的羊群效应)有所警觉,甚至不乏逆向思维能力强、善于逆周期而动的人士,但考虑到市场趋向乃是多方力量特别是几股优势力量博弈的结果,在信息不完全、数据挖掘成本高、机会稍纵即逝等因素制约下,个体仍可能会选择跟随某个“旅鼠群”而行动的便捷方案。更不用说一些心存侥幸、意图在击鼓传花游戏中捞一份的“薅毛”族,在“第一波安全”的盲目自信中,其乐于扎堆于群甚或想方设法来聚拢“鼠群”。
同时,网络金融平台的经管水平、风控能力参差不齐,而诸如众筹、P2P网贷、第三方支付等新业态又存在着利润空间和市场需求,受“太相似而不能倒(too similar to fail)”、“太关联而不能倒(too inter-connected to fail)”[8]的心理催化,平台自身及其业务也存在旅鼠效应。近年来,互金平台数量不断攀升、成交金额迅猛增长,一些平台跟风违规跨界经营,众多P2P平台纷纷承诺保本保息、提供增信服务等,就是例证。
(三)“长尾”风险
草根金融的“长尾”风险乃伴随“长尾效应”而来。“长尾效应”理论由克里斯·安德森最早提出,意指:在新技术经济时代,随着边际成本之递减及商品展示流通渠道的扩宽,那些处于正态曲线“长尾巴”上的销量不佳的产品所共同构成的市场份额可以和曲线突起的“窄头部”的热销品的市场份额相提并论甚至更大。毋庸置疑,网络草根金融通过技术创新与模式优化,使大量未被传统金融所覆盖的长尾群体有机会享受投融资服务。而且大数据技术可挖掘跟踪消费者的偏好,通过“量体裁衣”来实现个性化设计,从而大大拓展了金融服务的可能性边界。
与传统正规金融相比,草根金融的服务具有门槛低、涉众多、交易总量大的特点,由此催生了长尾风险。该风险具有如下特征:
1.传染性
处于尾部的投融资者多属于金融领域的弱势群体,对金融知识、IT新技术及法律风险知之不多,在移动互联环境下,信息传播的快速与便捷会加重风险传染,扩大对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的不稳定性。例如,当某一网络金融平台或模式处于上升阶段,短期内会有大量草根投融资者跟入;而当受负面信息冲击时,个体投资者又争先恐后撤出资金,从而引发互金市场的挤兑与踩踏事件。
2.多源性
草根金融的风险源头至少包括平台不合规、技术出纰漏、信息不安全、资金被侵蚀、借款人失信等方面。例如,2015年某草根金融网络数据库中超过8 000名客户的资料在论坛上流传,只需支付一定的对价,即可下载含有客户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的打包文件。这些数据经过测试发现均可成功登录,许多账户内资金额度达几十万元,总额加起来超过3 000万元[9]。
3.易发性
草根居民的风险识别能力有限,易被不实信息误导而成为“噪声”受害人;个体投资者因其投资金额小且分散,缺乏对平台及借款人进行持续与深入监督的动力;作为信息中介的P2P等平台并不能如传统金融机构一样提供存款保险或拔备机制所覆盖的无风险金融产品(储蓄、国债等)——尽管P2P等平台可依法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或者设立风险保障金,但投资者囿于信息不对称,难以了解有效担保所涵括的范围、平台与担保机构是否有关联关系、风险保障金的真实支付能力等事实真相。而且,快速发展的网络草根金融平台,并未像银行那样进行过“压力测试”。
(一)社会燃烧理论之视角
依该理论,至少应以如下几点作为抓手,来科学防范和妥善处置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以实现草根金融乃至整个社会的体温正常:
1.减少“易爆危险”物品,完善预警机制
对于过度宣传、允诺超高回报、大规模线下营销、虚构借款标的以及自融或设资金池等互金平台,宜多方联动、全程监控。
2.阻截“助燃剂”,强化信息披露
P2P网贷平台应遵守《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信息披露标准》(T/NIFA 1-2016),做到“三个透明”,即:机构自身透明、客户资金流转透明、业务风险透明,以隔断泛化的联想、社会情绪的随意放大等。反面的一个例子是钰诚集团(“e租宝”之母公司),钰诚集团先前曾高调宣传:为助力“一带一路”,其与缅甸第二特区(佤邦)洽商并经该特区政府批准,在当地建设了投资方具有完整行政管理权的钰诚东南亚自由贸易区;“钰诚系”案发后媒体揭露,佤邦乃缅北的政治、经济都很混乱的武装地区,其首府只相当于中国的一个普通县城。
3.切断“导火索”,设立“防火墙”
银监会、工信部等四个部门于2016年8月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就P2P的备案、业务、风控、信披等明确了行为规范与监管要求。唯有严格遵行该《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譬如,作为信息中介的P2P须落实资金第三方存管,禁止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等,才能阻断风险传染,维护金融生态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
(二)多元主义之路径
在法社会学多元主义理论框架中,“活法”、“行动中的法”及“非国家法”是重要范畴;在该理论看来,法不独与国家相连(不唯独出自国家),国家的法只是社会法律秩序的一部分,而且不必然是最重要的部分。
1.软法硬法之共生互补
对非法进行资本经营、恶意扰乱金融秩序并且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应以刑法进行规制。法社会学家涂尔干指出,“刑罚是对抗犯罪、惩戒‘集体意识’践踏者的手段,是社会治理之公器;藉由惩罚这一手段,集体意识得以再次确认,社会情感和社会道德得以升华,社会凝聚力得以提升”[10]。在认可刑法对经济社会进行规制确有其必要性之基础上,须警惕国家法万能主义、国家法依赖症(行政法学界称之为硬法依赖症)。
国家法(硬法)有其弊端:其一,倾向于过度强调国家意志,忽略社会规范的功能,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减少了对话、增加了对抗[11];其二,国家法的普适性使其无法充分顾及具体的差异,易陷入“一刀切”的泥潭。譬如,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就非法集资单纯以“数额或人数”作为入罪门槛,有学者指出,这种定罪模式较少考虑主观故意与资金用途等其他情节,在新形势下适用于P2P网贷案件中,已显现了机械性,有客观归罪之嫌;鉴于此,该学者建议,针对非法集资类行为,在司法解释中宜建立“数额+情节”的综合性定罪量刑标准[12]。
软法因其是由一定共同体根据自身情况量身定做、用来规范该共同体及其成员之行为的规则,故,其内容方面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立改废程序具有简便性。在草根金融领域推行软法治理,优势在于:一方面,金融服务提供者最接地气,在监管部门引导下由从业者拟定企业标准进而提炼成行业准则,利于促进营业自由、商人自治;另一方面,在互动协商、应时而变的基础上产生的软法,更适应尚在分化组合与创新发展中的草根金融,能更好地贯彻硬法的精神实质、补强硬法的合宜性。不言而喻,推进软法治理,必须祛除“山头主义”,体现多主体、重协商、双向互动、分散均微的特色[13],确保软法的程序正义和内容公正,平衡行业利益与公众利益。在软法治理的基础上,由监管部门或立法层着手调研论证,将适用的软法上升为硬法,实现软法硬法的融合互动。
2.差别化监管理念
国际上呼吁建立“比例监管”(Proportional Supervision)体系,也称“有差别”、“分类”的监管框架。我国监管部门应基于草根阶层和欠发达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的情势,针对严格意义上的草根金融机构在准入条件、实缴资本、信披义务等方面出台实施“差别化待遇”或“豁免”规则。譬如,对紧贴地皮、深植基层的小贷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宜促进和支持其发展。这与“互联网+”战略并不抵牾,恰如发展电子商务的同时仍需要实体的中小超市、终端门店、农贸市场等一样,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同时,仍应培育和发展类型不同的实体草根金融机构。另外,当前正在推行的“穿透式”监管方法,即透过表面、根据实质来认定业务属性,也是差别化监管理念的一种体现。通过识别平台的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来判定金融平台应遵守和适用的行为规范,从而实现“行为监管”、“分类监管”。
(三)提升金融素养,强化法治思维
在现象学社会学代表学者舒茨看来,每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累积起来的经验、知识与价值观等,整合后会变成默认的规则、前见和理念,此可概称为“袖里乾坤”;个体在具体互动情境下的行为,是受其“袖里乾坤”的影响而对所面临的事项做出判断的结果[14]。居民若具有较高的金融素养及较强的法治意识,则意味着其“袖里乾坤”中蕴蓄着较强的财务规划能力、较好的理性分析能力、较高的明辨是非能力。由此,可以降低自身的投资风险,制约相关的违规违法活动,便利金融政策法规的制定、遵循与完善,促进和谐共享社会之运行与发展。
我国央行虽开设了“12363——金融消费投诉电话”,但知道此情的普通民众恐怕为数不多。标准普尔发布的一份有关全球金融启蒙的报告指出,中国大陆地区具备金融知识的人口占比仅为28%,低于全球33%的平均水平,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则为55%。俄罗斯为提高其国民金融行为的效率和共享普惠金融的水平,实施了“全国性金融扫盲5年计划”(2011—2016年),预算资金为1.13亿美元,针对人群是小学到大学的学生和中低收入人群[15]。邻国开展的计划,对我们不无借鉴意义。比如,我国可向老年人、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的人群以及学生等,开展个人收支规划、金融风险识别、网络金融知识等宣传培训,不断提高金融教育对弱势群体的渗透力[16]。
法治思维倡导规则意识,强调底线思维。投融资者及草根金融从业人员须遵守规则,例如,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应恪守《办法》的规定,不得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不得自融或变相自融,等等。须知,2015年上半年前后,一些P2P平台及类似机构违规向普通股民提供场外配资中介服务,使股民以13%~20%的年利率融得约1.7万亿元砸向股市,从而助推了A股的疯涨狂跌,最终导致众多股民遭受了巨大损失[17];恒生网络公司因参与了此期间非法场外配资业务链中的一环(向不具资质者销售具有证券业务属性的软件),被证监会罚没近4.4亿元。市场主体务必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对刑法规范尤其要怀有敬畏之心,因为此等规范是不允翻越的“高速公路护栏”。反面的例子是网贷平台银坊金融的负责人蔡锦聪,其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杭州中院于2016年判处无期徒刑;鉴于《刑法修正案(九)》对集资诈骗罪已废除死刑,“无期徒刑”是对该罪的顶格判罚,该案也因此被媒体报道为P2P领域首起最重刑罚案。
[1]皮天雷.草根金融理论分析:逻辑、比较与制度变迁[J].中国经济问题,2012,(5).
[2]王茜.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6,(8).
[3]李延东.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根源及对策[J].财会月刊,2016,(14).
[4]张文显.西方法社会学的发展、基调、范围和方法[J].社会学研究,1988,(3).
[5]牛文元.社会物理学与中国社会稳定预警系统[J].中国科学院院刊,2001,(1).
[6]单飞跃,高景芳.群体性事件成因的社会物理学解释[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0,(6).
[7]吴国邦,杨博.法律的理性化——对韦伯《法律社会学》研究进路的考察[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1).
[8]Eunkyoung Lee,Byungtae Lee.Herding Behavior in Online P2P Lending: 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Electronic Commerce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s, vol.11,2012:495-503.
[9]朱晓辉.P2P网络借贷行业分析和IT应用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5,(3).
[10][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渠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40-41.
[11]邓建鹏,黄震.互联网金融的软法治理:问题和路径[J].金融监管研究,2016,(1).
[12]李永升,胡冬阳. P2P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问题研究[J].政治与法律,2016, (5).
[13]罗豪才,宋功德.软法亦法——公共治理呼吁软法之治[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273.
[14]何珊君,朱作德.法社会学研究范式的系统性梳理与各自特征的研究[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
[15]Klapper,L.,A.Lusardi.Financial Literacy Around the World: Insights from the Standard & Poor’s Ratings Services Global Financial Literacy Survey (2015)[R].http://www.mhfi.com/.
[16]中国银监会合作部课题组.普惠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借鉴[J].中国农村金融,2014,(2).
[17]易宪容.中国股市如何回归常态——A股暴涨暴跌的原因及政府救退市之路径[J].探索与争鸣,2015,(8).
[责任编辑:刘晓慧]
2017-01-05
刘长生(1973-),男,江西赣州人,助教,硕士,从事商法、社会法研究。
D90-052
A
1008-7966(2017)03-008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