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芳
(中共邵阳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邵阳 422000)
中国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互动关系的价值取向
刘淑芳
(中共邵阳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邵阳 422000)
民主在现代政治文明里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生活中,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两种民主形式担当着重要角色,不断完善丰富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两者相互补充,加快政治现代化进程;两者相互协调,加快社会秩序的稳定化进程;两者相互促进,加快中西文化融合发展进程。
选举民主;协商民主;互动;价值取向
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普遍原理指导下,结合我国国情,创造性地设计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有机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选举中有协商,协商中有选举,互相补充、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相辅相成,共同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在现实中,这两种民主形式的互动关系得到延伸,在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产生重要价值效应。
(一)实现政治权威由习俗规范转向公共理性
探讨民主促进政治现代化的前提条件是把握民主的政治功能。熊彼特认为评价一个国家是否为民主政体,关键看这个国家绝大多数的决策,是否通过广泛、公平、基于内心意愿真实表达的定期选举产生。林疏生认为选举民主有三个政治功能:第一,民主是最和平又最节约社会资源的办法;第二,到目前为止,民主是人类政治实践中发现的保护个人自由的最好屏障;第三,民主是一种相对能维护绝大多数人正当权利的制度。关于协商民主的政治功能,从个体理性与公共理性关系角度,詹姆斯·博曼认为能够消除个体有限理性的是协商,协商的有效沟通讨论最终可以实现“能够为我们所有人所承认的公共理性”[1]。协商民主的目标不仅是群体需求和利益的实现,关键是建立理性协商过程。过去,在片面夸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职能的时候,某种程度上忽略了人民政协制度的协商职能。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两者互动,才能够在选举前和选举后充分保证人民群众最广泛地参与国家治理,真实地体现人民意愿。两种民主形式的政治功能侧重各不相同,如果把两种形式互相补充,将会产生强大的政治效应。
准确把握政治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推进政治现代化进程的关键,如何让政治权威合理实现被大多数政治学者认为是政治现代化的核心问题。一个国家政治权力与权威的合法性基础就是从传统的习俗规范中转变为现代国家理性与公共理性的过程[2]。在这个过程中,要求用一种现代的民主选拔来替代过去传统的命令、分封、世袭等形式,按照法律程序产生国家领导人和其他权力机关,这种民主选拔就是选举。因此,现代政治权威合理化的基本前提就是代表的选举,代表由传统世袭变为选举产生,发生根本性转变。
人类思维的高级形态是理性。理性是遵循客观规律的科学思维方式分析与解决问题的有效形式,是民主的基本前提。选举民主充分挖掘公民的个体理性,自我意识被释放,积极主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民主选举是个体理性提升为公共理性的过程,从侧重个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到侧重从社会利益的角度思考问题。然而,个体理性具有天生趋利性,正如孟德斯鸠所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3]选民作为理性的个体,会基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把选票投给那些能实现他们利益诉求的人。正是个体理性的自利性,选民的利益追求目标具有不合理性,容易产生偏差。由此可见,政治权威的合理化进程,不能只依靠选举独立完成,还离不开协商民主的参与。
协商民主参与政治权威合法性的意义在于用公共理性平衡、弥补个体理性的缺点和局限。选举民主片面关注投票结果,不重视整合不同利益代表的意见,协商民主关注的不单是个人愿望表达,更在于每个人愿望提出后,通过协商、讨论与沟通,使符合全体人民意愿的政策获得通过[4]。作为选举民主的重要补充,协商民主既提升政府决策效率,又把自由裁量权有效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为建立规范的公共行政体系提供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两种民主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作用对政治权威的合理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现公共意见向公共决策的科学转化
在现代政治中,公共意见转化为公共决策要通过利益表达和政策转换两种政治结构,两种民主形式互动,政治结构分化必将趋向合理化、科学化。
能否全面显示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或者偏好,关键在利益表达结构的民主化程度,利益表达结构越民主,民意表达越充分。在我国,一方面,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通过行使自己的立法、决策、监督等职责对人民负责,把人民群众迫切关注的公共意见在人大议案中充分体现;另一方面,活跃的民间社团、公开的政务信息和通畅的沟通渠道,也有利于民意充分表达。按照各国惯例,选举民主在法定固定时间举行,我国每五年换届选举一次,一次性的选举民主不可能解决所有的民主问题,协商民主恰恰弥补了这一弊端,不限定时间、不限定次数,只要有需要就进行协商民主,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群众,展开多层次、多形式的商谈、交流和沟通,把各方意见通过聚合、筛选及整理达成反映全体民众共同意愿的意见。协商民主作为选举民主的重要补充,不间断、及时地接收群众反映的信息,并对出台的法律和政府决策进行实时监督,从而降低了人大代表玩忽职守的可能性。
就政策转换机构而言,两种民主形式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民主方式,把整合的公共意见转构成各项公共政策反馈到政治系统,为政府治理提供参考。选举民主允许人民代表为人民管理公共事务,同时,协商民主允许人民密切关注、全面监督,甚至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全过程。协商民主表现出直接参与性民主特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选举民主这一间接性民主容易偏离民主轨道的可能性。当然,这种直接的面对面商谈可以保证时间的持续性,但如果长时间没有形成最终结论,民主就会流于走过场,大打折扣。因此,协商民主达成的最终共识能否上升为国家意志,仍然离不开耗时短、效率高的投票来表决。可以说,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扬长避短、互为补充。
社会转型旨在对过去传统落后体制大刀阔斧改革,创立符合时代符合发展的现代化机制。稳定是现代化中后发展国家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两种民主形式相互协调,具有重要的稳定社会效应:有利于完善公民政治参与渠道,有利于完善社会冲突解决机制。
(一)完善公民政治参与渠道
21世纪,公民社会是社会稳定发展最广泛、最强大、最可靠的社会力量。俞可平认为公民社会是国家或政府系统,以及市场或企业系统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是官方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的民间公共领域[5]。公民社会的性质使它在政府与公民治安构筑了一道牢固的动乱“防火墙”,检验和巩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成果。
在《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一书里,亨廷顿和纳尔逊把“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当作政治参与”[6],由于我国经历封建统治的时间长,公民政治参与状况还有很多亟需完善的地方:一是公民政治参与的自主意识有待提高。长期以来,公民的政治参与还处于自发状态,对自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意识淡薄,积极参与与切身利益相关问题,消极应对甚至不参加其他国家发展和公共决策大事。二是公民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不强。两种民主互动,一方面坚决反对竞争性选举民主,一味排斥协商的选举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另一方面,坚决反对形式化选举民主,防止过分夸大协商民主作用,做到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又要充分发扬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在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既要统筹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又要顾及其具体利益和眼前利益。
一是形式上协调。以“投票”为中心的选举民主是最直观的民主形式,缺陷在于导致公民对政治冷漠,易造成多数人的暴政,引起私利主导,难以唤醒公民精神。政治参与形式不局限于投票选举,还应该在公平、平等的前提下,对意见、观点的公开沟通、协商和可行方案的提出,这就是实现最广泛的政治参与方式——协商民主。协商民主的内容广泛,既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又有影响到公民现实利益的制度;协商民主的对象广泛,既有各党派、各民族代表,又有各团体、各阶层人士;协商民主的渠道广泛,既有政治协商制度、听证会,又有民主恳谈和社区议事会等。这种形式的民主把协商主体从政治精英扩展到广大民众,培育人民民主意识,积极实现民主权利。选举民主用集中制解决无法达成的共识来提高政治参与的效率,协商民主用协商对话提升政治参与的广度。
二是结构上协调。美国学者萨托利把政治结构分为纵向和横向两种结构,纵向结构主要是权力统治、政府强制与行政指令等,横向结构主要是公众参与、公民表决与社会舆论等。纵向结构的各要素结合在党的领导体系与行政组织之中[7],政治结构协调关键在横向结构是否发挥作用。协商民主有效发挥横向结构各因素的积极作用,公民平等自由地参与政治讨论和决策出台,变少数封闭式参与政治为多数普通公民开放式参与政治,实现公民政治参与渠道的有序化。
(二)完善社会冲突解决机制
两种民主互动对于稳定社会秩序、繁荣国家经济有重大意义。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新旧社会交替,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领域的矛盾不断加剧,不可避免地出现社会动荡。亨廷顿在研究84个国家的社会动荡情况后,认为在社会变革过程中,新的社会群体产生并为了自身利益被鼓动参与政治,而政治制度发展却相对滞后,没有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政治保障,这一矛盾是造成社会动乱的重要原因。因此,经济与政治协调发展是社会秩序稳定的关键。如果经济发展过快,政治发展相对滞后,一旦公民个人诉求和利益无法满足,势必会促使他们寻求极端手段达到目的,引发政治冲突,带来社会的不稳定。两种民主形式相互协调,吸收不同社会领域、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政治党派参政议政,消弭相互之间存在的政治利益冲突。
首先,选举民主能够避免精英控制政治参与现象。精英与普通公民的区别在于他们拥有较高的个人素质、较强的综合能力、较丰富的社会资源,这些是他们优于普通公民实现政治目的的资本。普通公民受素质、能力、社会资源等条件制约,个人话语表达权受限,为精英抢占协商优势提供了机会。参与选举的选民地位平等,每一张选票代表的政治分量相同,无论协商中选民表现如何,协商之后都只通过投票这一唯一方式直接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充分体现了决策影响力由绝大多数普通公民决定而不是少数精英。协商民主提供公民平等协商机会,选举民主有效消除弱势群体协商排斥现象[8],两种民主互动确保决策能够体现公共利益,消除不稳定因素。
其次,协商民主可以避免非理性政治参与现象。当前除选举民主之外,非理性政治参与已经成为一部分公民表达诉求与维护利益的方式,主要有上访、胁迫、静坐、游行示威、暴力对抗等行为。协商民主是一种建立在程序理性和主体理性基础上的民主形式,它不仅要求参与者要严格遵守协商程序,而且要求参与者在协商过程中保持政治参与的理性[9],用理性的态度参与协商,用理性的诉求表达立场,用理性的方式维护权利。
不同文化孕育不同的政治模式,两种民主互动体现文化古今交汇、中西融合的特性,促进传统文化的继承与转化,促进民主文化的培育与发展。
(一)促进传统文化的继承与转化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博大精深,五千年形成的传统文化是中华儿女智慧的结晶。时至今日,中华文化在全方位转化和发展,现代公民的价值观与行为模式、政府权力与政治互动都深受传统文化影响。文化是一个民族身份的象征,抛弃民族文化,就是抛弃自己的民族之根,因此,要在世界民族之林独树一帜,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就要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要在政治发展道路上实现中国国情的创新,就要继承和发扬传统政治文化,为现代政治服务。
第一,选举文化。我国从西方引入自由民主思想,经过政治实践与探索,形成了现行的选举制度。事实上,我国早在古朝汉代就有了乡举里选制,它是我国最早的人才选拔机制,打破了封建社会官职世袭的局面,后来发展成科举制度。选举民主是选民投票产生代表,委托代表参加政治决策,协商民主是公民以公共利益为取向,通过自由平等理性的对话、讨论和审议等方式,积极参与政治生活。两种民主体现出一种公共政治参与精神,强调公平选举和公开协商,一定程度上契合了传统选举文化反对门第政治,打破官吏被贵族世家垄断的现象。当然,继承传统选举文化,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倒退复古,而是这种文化精神的理性弘扬,为我们今天多渠道广泛选拔社会人才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参考价值。
第二,“和而不同”文化。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主张“中庸之道”,强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种“和”思想提倡不同思想兼容并包,不同诉求和谐共处,不同主体共生共长,把矛盾、差异和冲突化解在相互适应、相辅相成的过程中,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选举民主对选举结果强调少数服从多数的政治原则,这个原则默许人大代表可以代表不同的政治群体,可以持有不同的政治态度。协商民主一直强调争辩、讨论让不同的价值偏好相互碰撞,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和而不同”。两种民主都注重保障不同政治立场和政治利益的有效合法性,旨在用和平的民主机制解决人民内部的政治矛盾和政治冲突,这种崇尚和合,注重包容的文化内涵,是中华民族优秀政治文化思想的核心价值。
(二)促进民主文化的培育与发展
罗纳德·英格尔认为民主要在一定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中才能够繁荣,两种民主形式在继承与发扬传统文化精髓的基础上互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中国政治经济根本制度,在吸收西方民主文化先进思想的基础上,继而形成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文化的重要内容。
第一,民主文化的核心在于权力归属问题,西方民主追求纯粹的个人利己主义,割裂了国家与人民的关系,追求虚无的民主口号。我国民主与西方民主存在质的区别,注重民主与国家主权的紧密结合,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互动是实践检验的历史选择,是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下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二,民主文化的发展目标是全面民主。我国形成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各种基层民主制度为内容的政治体系,在最广泛范围内实现人民民主,尤其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互促进,在选举、民主决策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创新,充分体现我国民主文化发展创新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文化注入强大的生机与活力。第三,民主文化的权利义务观。我国民主文化建设强调民主与法治、权利与义务、个人权利与他人权利的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人大代表充分依法享有民主权利,但是代表也要履行法定义务,做到有权必有责。协商民主也是在法律与道德相对自由平等前提下,保障公众的自由表达权,形成“虽然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是我尊重你表达你的意见的权利”的民主文化氛围。两种民主形式互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文化尊重和保护每一个人政治权利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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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美]萨缪尔·P·亨廷顿,琼·M·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M].汪寿华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3.
[7]林尚立.政治建设与国家成长[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192.
[8]陈亮,王彩波.协商治理的运行逻辑与优化路径:一个基于“话语、公共主题与协商过程”的分析框架[J].理论与改革,2015, (5):18.
[9]张等文,管文行.中国农村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互动关系[J].理论探索,2015,(6):36—39.
(责任编辑:朱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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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293(2017)01-0033-04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基层协商民主的成长机理与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5CZZ011)的阶段性成果。
刘淑芳,中共邵阳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讲师。
【DOI】10.3969/j.issn.1009-2293.2017.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