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仍昱
(安庆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安庆 246133)
当代中国自媒体舆论监督的政治学分析
严仍昱
(安庆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安庆 246133)
自媒体舆论监督在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当代中国自媒体舆论监督也存在着侵蚀公民自由,破坏政治生态,弱化政治信任等政治风险。为了防控政治风险,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媒体舆论监督的正向功能,必须加快推进自媒体舆论监督立法工作,规范自媒体舆论监督;加速推进公民社会的成长,夯实自媒体舆论监督的理性基础;强化党政机关的新闻意识,用真相筑牢自媒体舆论监督的安全防线。
当代中国;自媒体舆论监督;政治风险;政治学分析
自媒体舆论监督日益成为推动政治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然而,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深刻转型阶段,影响自媒体舆论监督的因素异常庞杂,自媒体舆论监督本身也呈现出多元复杂的局面,这给当代中国政治发展带来诸多政治风险。因而从政治学的角度分析当代中国自媒体舆论监督的政治意义,评估其存在的政治风险,探究应对策略以防控政治风险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彰显人民权利和自由。
首先,自媒体舆论监督彰显人民的监督权。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论认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管理国家一切公共事务,有权对一切国家公共事务管理进行监督。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宪法第四十一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上述的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都是人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利。自媒体舆论监督是人民对公权力部门进行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力地彰显着人民主权原则。
其次,自媒体舆论监督彰显人民的参政权。公权力部门应该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人民办实事,而广泛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促进公权力部门的决策更加符合人民的意志。自媒体舆论监督能在广泛的范围内反映社会舆情,使公权力部门及时了解人民的心声和需求,并落实于决策和执行中,从而促使公权力运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指出的,“在报纸刊物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为了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党和国家的民主化,加速社会进步的必要方法。使得人民群众能够自由地在报纸刊物上发表他们对于党和人民政府的批评和建议,……乃是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性和积极性,吸引人民群众踊跃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重要步骤。”[1](p255)
再次,自媒体舆论监督彰显人民的言论自由。自媒体舆论监督反映人民对自我存在状态的一种认识。“自由报刊是人民精神的洞察一切的慧眼,是人民自我信任的体现,是把个人同国家和世界连接起来的有声的纽带……自由报刊是人民用来观察自己的一面精神上的镜子,而自我审视是智慧的首要精神”。[2](p179)如果公民不能通过新闻媒介表达意志,不能监督公权力部门,公民则丧失了自由,正如马克思曾说的,“如果禁止报刊报道它所目睹的事情,如果报刊在每一个有分量的问题上都要等待法庭的判决,如果报刊不管事实是否真实,首先得先问一问官员——从大臣到宪兵,——他们的荣誉或他们的尊严是否会由于所引用的事实而受到损伤,如果要把报刊置于二者择其一的地位:或是歪曲事实,或是完全避而不谈,——那么,诸位先生,出版自由就完了。”[3](p285)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已经成为国家的真正主人,自媒体舆论监督真正地彰显着人民的言论自由。
(二)防控公权力腐败。
公权力腐败是对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严峻威胁和挑战,它不仅侵蚀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而且危及党的执政根基。为此,新一届党中央积极展开了持续高效的公权力腐败治理工作,打“老虎”和拍“苍蝇”并行不悖,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由衷赞赏。在反腐败的这场斗争中,自媒体舆论的力量不可或缺,自媒体舆论监督更是防控公权力腐败重要且有效的方式。
首先,自媒体舆论监督可以有效预防公权力腐败。公权力腐败行为无论在道德上,还是在法律上,都是见不得光的行为。几乎所有的公权力腐败行为得以滋生的条件之一就是公权力运行处于“黑箱”状态。而自媒体舆论监督的重要特性则是公开和透明,通过报道和评论等方式,使公权力运行过程曝光于天下。公权力运行过程一旦处于透明化的状态,其腐败行为必然无处遁形。在自媒体舆论监督之下,在强大的自媒体舆论压力面前,公权力腐败行为存在着巨大的道德、政治和法律等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公权力的执掌者往往会根据其私人收益和成本的计算来选择自己的行为,只要腐败带来的私人收益大于私人成本,就会诱发腐败,[4](p51)反之,则会放弃腐败行为。因此,如果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权衡,在广泛的自媒体舆论监督之下,公权力腐败的风险就会变成对腐败行为人实实在在的损害,放弃腐败就成为必然选择。
其次,自媒体舆论监督有助于及时发现公权力腐败问题的线索。对于公权力腐败行为而言,监督本身并不具有力量,只有当监督行为凭借特定信息追查腐败行为后,监督才具有了对公权力进行控制的能量。“监督并不意味着实现A对B的权力,理想的监督不是以权力作为媒介,而是以信息作为媒介”。[5](p183)可以说,中国的自媒体无处不在,人们可以通过微信、博客、QQ等各种网络平台传播各种信息,从而形成自媒体舆论监督的大网,可以在非常广泛的范围内把获取的相关信息传达给广大受众,并且可以引起体制内监督部门的注意和介入。近几年,我国通过自媒体舆论监督的方式发现公权力腐败问题线索的案件比比皆是,如“炫富女”案件,“穿山甲公子”案件等均是通过自媒体舆论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后而侦办的案件。
再次,自媒体舆论监督有助于追踪并推动公权力腐败案件的公正处理。在处理公权力腐败问题上,一些人存在息事宁人的心态,企图通过含糊其辞、掩盖事实真相的方式,甚至运用“此地免职,彼地升迁”、“此时免职,彼时复职”等无关痛痒的方式将其不了了之。而随着我国公民权利意识和公共意识的日益增强,今天的自媒体舆论监督往往具有追踪事件的特性。对于通过社会舆论监督发现的公权力问题,尤其是涉嫌公权力腐败问题,自媒体舆论监督往往会追踪到底,自媒体各种平台也会给予持续的关注和报道,从而有力地推动此类案件的处理和完结。除此之外,由于自媒体舆论监督的介入,有些涉嫌公权力腐败问题案件的处理过程曝光于天下,也有助于推动整个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
(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良好的社会生态是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升人民幸福感的重要条件。而自媒体舆论监督有利于促进社会正义,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一种正义原则要想在一个社会中通行,关键在于人们能否接受并相信它。如果没有一种正义的心理氛围和文化环境,正义原则就不可能被公众接受。……媒体既是公众利益的守望者,也是正义之心理氛围和文化环境的构建者,影响着公众对于国家行为正义与否的判断。”[6]自媒体舆论监督正是凭借一些社会有识之士的力量,通过引导社会舆论和传播社会正义事业达到匡扶社会正义,营造良好社会政治生态的重要作用。
自媒体舆论监督虽然带有随机性、随意性和分散性,但是也会因为一些社会正向力量的引导,从而再现特定的政治现实,形成特定的舆论监督氛围,引领社会舆论监督的发展方向。当然,自媒体舆论监督对社会政治生态发挥的正向作用不会自然而然形成,而是需要有正确价值导向的引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和传播,既为自媒体舆论监督提供了正确的导向,又为自媒体舆论监督发挥匡扶正义、净化社会政治生态的作用提供了新的机遇。自媒体正是通过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通过有效的方式把公众的态度和意见转化为社会舆论,揭露、批判和关注各种社会失范现象,如无底线的炫富和寻求点击率,某些权力执掌者对公民权益以及公共利益的肆意侵害,社会普遍存在的贫富差距过大问题,等等,从而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对整个社会起到扬善抑恶,匡扶社会正义的推动作用,促使社会风尚向良性方向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自媒体舆论监督中的话语霸权侵蚀公民自由。
所谓“话语霸权”,就是人们用居高临下的态势向受众灌输某种观念,强硬迫使受众接受,以形成先入为主的印象。自媒体舆论监督中的话语霸权,主要是指一些自媒体平台通过一定的话题设置等技术手段来引导社会舆论走向,从而形成“沉默的螺旋效应”,①沉默的螺旋效应:是指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有多数人认可,就会越来越大胆地传播;而发觉某一观点只有少数人支持,就可能会处于防止被孤立而保持沉默。几经反复,就会形成一方声音越来越大,而另一方声音越来越沉默的螺旋式过程。达到影响甚至改变新闻事件发展自然走向的目的。因为任何媒体的信息都具有公开、直接、正式等特性,这使得媒体能在受众心目中树立起一种权威,受众往往把新闻媒体看作是唯一正式的甚至是正确的消息来源。久而久之,媒体与受众之间就形成了比较固定的供给与接受的关系,即媒体提供信息来源,规定话题的内容,而受众则被动地接受媒体提供的信息、谈论媒体规定的话题。媒体的这种权威实际上就是一种信息传播过程中的话语霸权。自媒体舆论监督中一旦形成特定的话语霸权,往往会干扰公民理性地思考问题,从而导致一些问题被掩盖,而另一些问题又会被过度挖掘和解读。在这种情况下,自媒体舆论监督所反映出来的“现实”可能只是社会附和“霸权”的结果,而这一结果往往已经远离“事实真相”。尤其在今天这个网络时代,在一些网络水军、“大V”的操控之下,自媒体舆论监督中很容易形成特定的话语霸权。掌握了话语权,就意味着控制了建构特定文化的规则,就代表了真理、代表了权威,就可以依照某种意愿压制其他话语。[7]而自媒体舆论监督形成的话语霸权实际上成为侵蚀公民自由的一种力量,使民众无法通过理性的认知、思考得出正确的结论,甚至丧失做出正确政治选择的能力;更严重的是,民众可能会根据不实之论做出有违社会良知的行为选择而不自知。这样,自媒体舆论监督中特定的话语霸权就演变成了话语暴力,直接侵蚀公民权利和自由。
(二)自媒体舆论监督中的“眼球效应”破坏政治生态。
“眼球效应”是指用各种可能的手段和方法造成醒目、轰动的效果,以便把公众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宣传和推广自己,从而达到某种目的。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眼球”即注意力变成了稀缺资源,如何吸引住“眼球”,就成为今天的媒体人必须思考的问题。新闻舆论监督就是“新闻传媒通过真实地报道事实和提供新闻信息的方式形成一定的社会舆论,对监督对象所进行的监督”。[8]自媒体舆论监督既具有新闻的“真实”特性,对事实进行客观地报道,这是新闻的应有之义;又具有一般舆论监督的特性,即对监督对象形成舆论压力。如今,对公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政治生活已经成为新闻媒体监督的主要对象,而自媒体舆论监督中频频出现的“眼球效应”现象,不仅仅混淆了视听,更可怕的是严重污染和破坏了社会政治生态。一方面,公司化的媒体及媒体人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大潮下,在自媒体舆论监督中出现了一些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行为选择。如一些自媒体人在私欲的引诱下,为了吸引“眼球”,不惜突破道德底线,颠倒是非黑白,以假乱真,甚至无中生有地制造其所需要的所谓新闻事件;一些自媒体人为了吸引“眼球”,不考虑新闻报道可能产生的严重负面后果,简单地从“轰动效应”出发,为达到自身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大幅度地报道社会的负面信息,这样,对社会造成的只有伤害,没有任何的建设性;还有一些自媒体人为了吸引“眼球”,裹挟“民意”,企图影响司法审判,等等。另一方面,事业化的所谓主流媒体及媒体人在变革的时代,其角色转换尚未完全到位,对社会新闻事件反应迟滞,甚至不能对相关事件给予及时有力地澄清,从而容易导致社会政治生态的迷失。如“郭美美澳门欠2.6亿赌债”、“庆安律师被打”等新闻事件中,一些自媒体及媒体人制造虚假自媒体舆论监督在前,而主流新闻媒体对这一虚假新闻却未及时做出澄清跟进,导致社会政治生态遭受虚假信息的污染和破坏。
(三)自媒体舆论监督中的“塔西陀陷阱”现象弱化政治信任。
塔西陀陷阱,是指当公权力遭遇到公信力危机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人们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过去很长时间,由于我国公权力机关,尤其是地方公权力机关对待政府信息的态度比较传统和被动,习惯于遮遮掩掩,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甚至是对公众的关注不作任何回应。一旦被媒体一层一层剥开事实的真相后,一些政府部门又急于作各种不合常理的“解释”和“说明”。久而久之,一旦公共危机事件出现,在追求真相问题上,公众宁可相信媒体,甚至是“小道消息”,也不愿意相信政府;宁可相信政府做了“坏事”,也不愿相信政府能做“好事”。我国的自媒体舆论监督存在着比较鲜明的“塔西陀陷阱”效应。近年来,虽然我国各级政府在对待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网络等自媒体领域,网民这一如此庞杂的信息发布主体深刻影响着舆论环境的生成,有些事件通过网络放大,形成了远远超出事件本身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而当某些孤立的事件在网上广泛传播之后,会不知不觉影响公众的认识和判断,于是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情绪就会持续发酵,形成“塔西佗陷阱”生成的舆论土壤。而其在自媒体舆论监督中一旦形成,必然会弱化政治信任,减损政治系统的合法性。
(一)加快推进自媒体舆论监督的立法工作,规范自媒体舆论监督。
自媒体舆论监督是人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为自媒体舆论监督提供了法理基础。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四十一条对公民的监督权进行了规定,并在肯定人民有监督政府的基本权利之后对人民监督权利进行了限制,即“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虽然我国宪法对公民的自媒体舆论监督权利给予了规定,但是无论是授权性的规定,还是禁止性的规定,均是原则性的,无法为自媒体舆论监督实践提供可操作的具体行为准则。因此,加快专门的自媒体舆论监督立法工作,细化自媒体舆论监督的规则十分必要和迫切。基于当代中国自媒体舆论监督实践和社会环境的复杂多变,专门的自媒体舆论监督立法必须明确两点:一是明确自媒体舆论监督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剥夺和侵犯。在此基础上,对于自媒体舆论监督行为做出明确、具体的规范要求。二是要明确自媒体舆论监督的界限,为自媒体舆论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划出底线,如自媒体舆论监督与国家安全,自媒体舆论监督与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以及自媒体舆论监督与商业秘密之间关系处理的规则必须翔实和具体,使之能规范自媒体舆论监督行为,真正发挥其扬善抑恶的正向功能,从而助力社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二)加速推进公民社会的成长,夯实自媒体舆论监督的理性基础。
公民社会生成的主要标志是公民均能通过社会组织的方式积极行使各种权利和承担公共义务,有强烈的道德责任感。[9]现代公民社会虽然成长于封建社会,但与封建社会的特性格格不入。封建社会的人是臣民,封建社会的关系主要是私人关系,封建社会的人们关注的主要是自我利益,在争取自身利益的过程中运用的工具主要是情绪;而公民社会的人是公民,公民社会的主要关系之一是公共关系,公民社会的人们关注公共利益,公民社会的公民在争取自身利益的过程中运用的工具主要是理性。阿尔蒙德曾指出,“在参与政治的时候,公民被认为应该是理性的,他是按理智而不是情绪去行动。他应该是掌握充分的信息,应该根据他想追求的利益与原则,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做出决策——例如决定如何投票。”[10](p30)因而,公民社会一旦生长成熟,就能为自媒体舆论监督提供理性土壤。“新闻出版成为宪法所保障的主要社会结构之一,并且扎根于深厚发达的公民社会,这一现代性是新闻传媒社会责任、问责、真理等概念之基石。”[11]当代中国自媒体舆论监督中总是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信息,以致出现了“信谣”、“传谣”等各种不理智的行为,根源在于我国的公民社会正在成长之中,公民文化尚未完全成型,人们在对待一些事物和选择自己的行为时往往依靠的仍然是情绪,而不是理性。因此,只有加速推进公民社会的成长,才能为自媒体舆论监督提供理性的社会土壤,使自媒体舆论监督真正建立于理性基础之上。为此,政府必须重视公民文化建设,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不断增强公民的权利意识和能力,为成熟的公民社会的到来而努力。
(三)强化党政机关的新闻意识,用真相筑牢自媒体舆论监督的安全防线。
新闻意识是新闻传播主体对新闻传播实践的自觉的、整体的把握,是对新闻实践模式中各关系项的正确认识和正向的态度。它以对新闻传播环境的充分体认和从容应对为前提,以对新闻和新闻传播的本质特性和规律的深刻理解为基础,以对新闻信息的准确敏捷的价值判断为核心,以对新闻的自觉主动地捕捉和及时传播的追求为内驱力,以新闻传播效果的最大化最优化为旨归。[12]具有新闻敏感性和问题意识,从整体上把握,积极引导新闻事件正向发展,准确判断新闻事件的价值意义,自觉主动传播新闻事件相关信息等,是作为一个新闻传播主体的基本要求。在如今这个新媒体加信息化时代,信息发布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导致各种自媒体舆论的出现、传播,甚至发酵为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扰乱公众的认识和判断,甚至成为黑恶力量的帮凶。与此同时,公众权利意识日渐觉醒,对发生的公共事件,尤其是与自身利益攸关的公共事件的真实信息尤其关注,并对政府公开相关信息具有强烈的需求。因此,信息发布主体多元化导致所发布信息的真假难辨与公众对真相的渴求之间必然形成矛盾,而党政机关应该承担起解决这一矛盾的责任。为此,党政机关的新闻发布部门必须强化新闻意识,敏锐地洞察各种新闻事件背后的现实意义,及时抢占新闻媒体空间,以最快的速度将客观、真实的信息通过实体和虚拟一体的新闻发布平台准确地发布出去,将新闻事件的真相告之公众,避免出现自媒体空间“谣言满天飞”的困境。
当代中国,自媒体舆论监督广泛存在,它在推动政治发展的同时,也给政治生活带来诸多风险。然而,当代中国自媒体舆论监督的力量已经势不可挡,我们对它的存在,尤其是对政治生活的影响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无动于衷。必须通过推动立法工作,推进公民社会成长和强化党政机关的新闻意识,为自媒体舆论监督提供制度规范,创造理性土壤,筑牢安全防线,从而防范和化解自媒体舆论监督的政治风险,促进自媒体舆论监督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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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申 华
D669
A
1003-8477(2017)06-0040-05
严仍昱(1973—),女,安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