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英
(三峡大学 文学与传媒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0)
南北朝时期被动句的南北异同
徐英
(三峡大学 文学与传媒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0)
南北朝时期南北方言的差异问题一直是汉语史学家们所关注的重大课题,但讨论主要集中在语音、词汇上,语法则几乎尚未触及。在此以北魏被动句为基点,对南北朝时期一些经典文献进行穷尽性调查和细致分析,我们发现,北魏时期被动句形式繁复,既对上古汉语被动句式有所继承,又带有南北朝时期的鲜明特色,这对于系统研究汉语被动句式的变迁具有重要的价值;同时对被动式各种类型进行考察发现,南方口语化进程要比北方稍快,更容易接受新形式,正如颜之推《颜氏家训·音辞篇》所言:“南方水土和柔,其音清举而切诣,失在浮浅,其辞多鄙俗。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沉浊而鈋钝,得其质直,其辞多古语。”
南北朝;被动句;历史发展;中古汉语语法
近年来,研究中古汉语内部时代及地域差异成为中古汉语学界的热点,首先发端于鲁国尧先生(2002)[1]、(2003)[2]运用历史文献考证法与历史比较法相结合的方法,从语音的角度探讨方言史,指出北朝通语与南朝通语俱源自三世纪汉语通语,北朝通语是现代北方官话方言的源头,南朝通语是四世纪“语言入侵”的结果,为现代江淮方言的源头。汪维辉先生[3]、萧红[4]先生从词汇的角度,以《齐民要术》)与《周氏冥通记》为例探索了南北朝词汇的分布差异,为古汉语词汇的地域研究提供了样本。王东(2008)[5]先生从发掘同义异词、探讨常用词、发掘新词语、搜集方言词、爬梳因“南染吴越,北杂夷虏”而存留的非汉语成分,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南北词语展开了探讨。罗素珍、何亚南先生(2009)[6]发现语气词“耳”、“乎”用法的南北差异存在某种相似性,其语法意义的使用频率也存在着差别。这几位学者的研究告诉我们,此期通语的差异不应仅体现在语音方面,词汇词法方面也存在些许差异。那么,句法方面是否也会有所不同呢?
我们选取了南北朝时期代表文献11部,对各种类型的被动句式作了穷尽调查。所选文献是:《洛阳伽蓝记》《水经注》《齐民要术》《魏书》《杂宝藏经》《贤愚经》《周氏冥通》《百喻经》《世说新语》《高僧传》《宋书》等。经过对比分析,我们发现此期被动句一些句式类型存在着一些南北地域差异,一些句式类型体现了南北地域的一致性。在此以北魏被动句为基点,对此时期被动句各种句式的发展过程,及其使用的南北异同的状况、异同的类型、异同形成的原因等方面作些许探讨。管窥之见,期盼方家正之。
此期有标记被动句包括“于”字式、“见”字式、“蒙”字式、“为”字式、“为…所”式、“被”字式及相关变式,下文将分别论述之。
“于”字式出现很早,西周金文已见用例,自先秦时期占了主导地位,西汉开始日渐衰微,到六朝时期已尽消亡。北魏时期共29例,如:
(1)事闻于帝,帝曰:君子也。《水经注·河水》
(2)虽迫于凶手,势不自由,或贰生素怀,弃剑猜我。《洛阳伽蓝记·城内》
(3)而逼于寇逆,无由自致。《魏书·司马楚之列传》
(4)国人皆称,有一好妇,担一刖婿,恭承孝顺,乃闻于王。《杂宝藏经·昔王子兄弟二人被驱出国缘》
“事闻于帝”、“迫于凶手”、“逼于寇逆”、“闻于王”均为“动·于名”式,这与先秦的“于”字式毫无二致。
我们将南北朝时期的“于”字式(次数/频率)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据唐钰明(1985、1987)[7][8]研究,“于”字式在先秦时期的出现频率占有标记被动句总数58%、西汉占27%,东汉占11%,六朝仅占1.1%。北魏时期各书的“于”字式用例总体出现频率也不到3%。其中出现“于”字式稍多是比较文的《魏书》,但占有标记被动句的比例也只有4%,《洛阳伽蓝记》中的1例出自北海王给庄帝的檄文,檄文也属于比较正式的文体,语言较为书面化。出现在《水经注》、《杂宝藏经》表示被动的两例“闻于”已经作为固定结构一直沿用到现代汉语。因此,可以推论,在北魏时期,用“于”字式表示被动在口语中已基本消失。
对比表1中南北通语中的“于”字式,它们在地域分布上呈现出相当高的一致性,二者的使用频度都不高,南朝的“于”字被动式使用频度为2.7%,北魏的是3%,二者相差无几,“于”字式的发展势头在南北通语中已经衰弱。
(一)“见”字式类型。
“见”字式萌芽于商周时期,自春秋战国至西汉时期获得了巨大发展,在有标记的被动句中,使用频率仅次于“于”字式和“为”字式。进入南北朝时期,“见”字式的发展势头变弱。“见”置于动词之前,不能插入施动者,如果必须要引入施动者,就只有依靠“见·动”之后加介词“于”来引进了。
1.“见V”式。
(1)阿育王使人凿石,假安两翼、两脚,凿治其身,今见存。《水经注·河水》
(2)其惰孏者,独不见劳,各自耻不能致丹,其后无不力田者,聚落以至殷富。《齐民要术·序》
(3)今日以我出家单独,便见欺打。《杂宝藏经·娑罗那比丘为恶生王所苦恼缘》
(4)毗舍离儿横见毁辱,伤我身体。《贤愚经·梨耆弥七子品》
2.“见V于O”式。
该式除西周金文《沈子篡》中出现过一例外(“乃沈子妹克蔑,见厌于公”),《尚书》《诗经》,特别是《左传》中均未见用例,这一句式直到战国后期才逐渐应用开来。北魏时期,我们统计共有14例。如:
(1)景讨正科条,商榷古今,甚有伦序,见行于世,今律二十篇是也。《洛阳珈蓝记·城内》
(2)其文武功烈,殆无足纪,而见重于时,声高冠带,盖德业儒素有过人者。《魏书·卢玄列传》
关于“见V于O”式,据唐钰明(1985、1987)统计战国后期有11例,西汉27例,东汉3例。到了北魏时期,除了一些文言成分比较多的史书《魏书》出现比较多外,一些比较“白”的文献如《水经注》《齐民要术》《贤愚经》《杂宝藏经》中已完全消亡,参看表2。对此,何亚南[9](p146)认为:“见”字被动式存在先天的缺陷,即单纯使用“见”字式,句中无法引出施事者。为了弥补这一缺陷,在上古汉语里,常在动词后用介词“于”引进施事。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汉语被动句表达系统在发生着不断地变化。中古汉语中,用“于”字介进动作行为施事者正迅速从表达系统中退出。“于”字被动句的衰微,直接动摇了“见”字式被动句介进行为施事者的句式基础。也就是说“见V于O”式不适用汉语新的语法格局,这种用法失去了它存在的平台。另外,“见”字盛行于魏晋六朝的“指代用法”,[10](p116)“见”具有“显现”、“献出”、“表敬”义,这种用法与它表示被动的遭受义背道而驰,会形成歧义,形成对其被动用法的冲击。
(二)“见”字式的时代特征和地域特征。
我们将南北朝时期“见”字句各种句式(次数/频率)统计如表2所示:
表2
1.“见”字被动式的时代特征。
整体而言,“见”字被动式发展式微,总体上“见”字被动式占有标记被动式19%以上,但书面语色彩较浓的史书《魏书》《宋书》等使用“见”字被动式的频率较高,均占有标记被动式的25%以上,而在口语性较强的典籍《洛阳伽蓝记》《杂宝藏经》《百喻经》《世说新语》《周氏冥通记》中,“见”字被动式的使用频率较低,分别占有标记被动式的9%、10%、0%、12%、3%,其中《百喻经》未见用例,而《周氏冥通记》通篇只出现一例,“今者之来,乃趙夫人见使《周氏冥通记·卷二87》”,此式是否是被动式,还有待商榷,因该“见”字也可作此期常用的“指代用法”,指代第一人称。可见“见”字式确实已不是此时期有标识被动句的主角了。
就“见”字被动式内部而言,“见V”式始终是“见”字被动式的主要表达式,使用频率最高,生命力最强,而“见V于O”式却发展停滞,在口语较强的《水经注》《齐民要术》《贤愚经》《杂宝藏经》《周氏冥通记》《百喻经》中已不见用例,只是在史书《魏书》《宋书》中偶见用例,且使用频率也不高,预示着它已处于被淘汰的边缘。
2.“见”字被动式的地域特征。
“见”字被动式使用频率在《齐民要术》中所占比例为25%,在《周氏冥通记》中所占比例为3%,从这一方面而言,北朝的口语稍偏保守,保留旧形式“见”字被动式更多一些。为了验证这是否是南北通语差异,我们将同时期南北有代表性的文献中的相关使用情况一并列举出来。对比表2可知,北魏时期,南北朝通语在“见”字被动式分布上呈现出了一致性,如口语性较强的《水经注》《洛阳伽蓝记》《贤愚经》《杂宝藏经》《世说新语》,“见”字被动式的使用频率分别占有标记被动式的14%、9%、19%、10%。另《颜氏家训》作者颜之推,出生于南朝,成年后由南入北,语言当有南北混杂,可作为南北朝整个时代的语,其“见”字被动式出现9例,占有标记被动式的15%。因而,“见”字被动式使用频率差异只是在《齐民要术》与《周氏冥通记》之间,应视为二者的个体差异,不应看成是此时期的地域差异。
(一)“蒙”字式的类型。
袁宾(2005)[11]从三个方面将“蒙”字句和“被”字句进行多角度的比较,论证了“蒙”字句与“被”字句在句型格式方面的诸多相同之处,两者具有相同的语法性质,是一种同步演化,即均属于被动句式。古汉语的“蒙AV”句式可以重新分析为被动句,在现代汉语中还遗留着“蒙”字句表被动的痕迹,如“蒙你抬爱”、“蒙先生夸奖”等,“蒙”字式表被动在汉语历史长河中是占据一席之地的。因而,我们把它作为被动句来处理。北魏时期,出现在谓语结构的“蒙”字句不少,符合这一条件的共有65例。
1.蒙V。
这是“蒙”字式被动句最常见的形式,也是“蒙”早期发展的主要形式。如:
(1)特以太后姻娅,早蒙宠擢。《魏书·道武七王列传》
(2)我在家时,以端正故,早蒙分处,早生男儿。《杂宝藏经·妇女厌欲出家缘》
(3)众生睹见之者,癃残百病皆蒙除愈。《贤愚经·五百盲儿往返逐佛缘品》
“蒙V”这种类型最多,其中《魏书》“蒙”字式49例,仅此类就有41例;《贤愚经》“蒙”字式8例,此类5例;《杂宝藏经》“蒙”字式6例,此类4例。
2.蒙VO。
“蒙VO”式是“蒙V”式后出现了宾语的被动句。这类句式在北魏时期不是很多,共有4例,《水经注》和《魏书》各占2例。如:
(1)余以永平中,蒙除鲁阳太守。《水经注·汝水》
(2)余以延昌四年,蒙除东荆州刺史。《水经注·比水》
(3)邪利蒙赐四品,除广宁太守。《魏书·严棱等列传》
(4)丽以扶负圣躬,亲所见识,蒙授抚军大将军、司徒公、平原王。《魏书·源贺列传》
上例“鲁阳太守”与“东荆州刺史”都是动词“除”的受事宾语,“四品”是“赐”的受事对象,“抚军大将军、司徒公、平原王”也是“授”的受事宾语。
3.蒙AV。
当“蒙V”式被动式引进施事时,就成了“蒙AV”式。共11例,如:
(1)吾与弟并蒙皇太后知遇,兄据大州,弟则入侍,殷勤言色,恩同慈母。《魏书·南安王列传》
(2)卿有何功行,而蒙先帝所识?《魏书·李先列传》
(3)今蒙尊者演说真实,开示盲冥,得睹正道。《杂宝藏经·迦栴延为恶生王解八梦缘》
(4)赖蒙世尊降化修善。《贤愚经·无恼指鬘品》
(5)诸商人言:我等蒙龟济难活命,杀之不详,不识恩也。《杂宝藏经·大龟因缘》
袁宾认为早期的蒙字句,多与帝王和佛有关系,这是早期“蒙”字句的语用特色。观察此期的语言事实,与袁宾说法大致吻合。其中“蒙”字句在史书《魏书》中出现了6例,施事均与最高统治者有关,要么是“陛下”、要么是“皇太后”、“太后”;在《贤愚经》和《杂宝藏经》中出现了5例,均与“佛”有关,如例(1)—(4),例(5)中实施者“龟”虽然不是佛,但也是一只有特殊力量的神龟,与“佛”一样具有无上的、能施与人恩宠的力量。在北魏三书《洛阳伽蓝记》《齐民要术》《水经注》中,因文体所限,与叙述帝王和佛事宜关涉不多,因此未见“蒙”字句表被动用例。
这种“蒙”字句跟“被”字句相类,都是由它们的“遭受”义逐渐虚化而来,是中古的新兴现象。很明显,“蒙”字句式是以特殊的身份进入被动句,所以即使“蒙”字句出现了施事的被动句,“蒙”字句的动词特征并没有完全丧失。“蒙”字句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成长并强化了它与“被”字句为代表的一批逆意为主的被动句的重要区别,即以表顺意的为主,它的发展演变一直是在“被”字句之后。
(二)“蒙”字式的时代特征与地域特征。
我们将南北朝时期的“蒙”字句各种句式(次数/频率)统计如表3所示:
“蒙”字句产生于东汉初期,此期,“蒙”字句在史书传记和佛经、道经中出现的概率相对比较大,如北朝的《宋书》《贤愚经》《杂宝藏经》,南朝的《宋书》《高僧传》《周氏冥通记》(参见表3)出现频度相对较多,这与“蒙”字表顺意,施事一般表示“帝王神灵”的特殊语用要求有关。但“蒙”字被动句动词带宾语,以及“蒙”字后引出施事者等各类型在此期均有些许用例,说明“蒙”字被动式各种类型在此期已得到发展,只是不够充分。一直到宋元时期才发展成熟,此时“蒙”字句的使用场合就扩大到了方方面面,其谓语动词的施事者也更显得多元化和平民化。虽然如此,“蒙”字句一直保持着“表敬、表谢”意味,带有“雅语”、“客套语”色彩。
表3
(一)“为”字式的类型。
“为”字式被动句产生于春秋时期,在北魏语料中共有69例,就其格式而言,主要有四式:“为AV”式,“为V”式,“为AVO”式,“为AX”式。
1.为AV。共有49例。
(1)县令刘雄门下小史所辅,浮舟追至厌次津,与贼合战,并为贼擒。《水经注·河水》
(2)汉魏流赭,咸为其用。《水经注·温水》
(3)愿见和尚,虽为他杀,不以为恨。《杂宝藏经·娑罗那比丘为恶生王所苦恼缘》
(4)以何因缘尊者舍利弗目连等为他重谤?《杂宝藏经·仇伽离谤舍利弗等缘》
在上古时期,“为”后的施事成分一般由名词充当,从西汉时期开始,“为”字句一方面继承已有的“为·名·动”式,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为·代·动”式的新用法,扩大了施事宾语的范围。北魏时期,也出现了不少代词施事宾语,如:例(2)-(4)中的代词“其”、“他”等。
2.“为V”。施动成分不出现,则成为“为V”,“V”既可以是单音节,也可以是双音节。共有8例。如:
(1)其中时有细赤鱼游之,不为灼也。《水经注·溱水》
(2)老仙人言:“若有好心,得五神通,必有利益;若无好心,反为恶害。”《杂宝藏经·老仙缘1》
3.“为AVO”。“为AV”式中被动动词带宾语,此式11例。如:
(1)重门城,昔齐王芳为司马师废之,宫于此。《水经注·洹水》
(2)与数十骑欲奔萧衍,至长社,为社民斩其首,传送京师。《洛阳伽蓝记·城内》
(3)望旗奔走,遂为卫辰杀之,帝悉收其众。《魏书·昭成子孙列传》
(4)其一人者,即为王女侍从之人,割截耳鼻。《杂宝藏经·长者请舍利弗摩诃罗缘》
王力《汉语语法史》[12](p282)认为:“以上我们谈的被动式,被动词的后面都是没有宾语的,因为受事者已经转为主语,自然不应该再有宾语了,这是一般的被动式。但是到了唐代,被动式又有了新的发展,‘被’字的前面有主语,动词的后面还有宾语,而宾语所代表的事物又是主语代表的人所没有的。这样,在这种被动式里,主语不过是间接的受事者,而动词后面的宾语才是直接的受事者”。从所列《水经注》《洛阳伽蓝记》《魏书》《杂宝藏经》的用例来看,一是被动动词带宾语的现象早在南北时期就已产生了,尽管用例不多;二是被动动词所带的宾语也不全属于“主语代表的人所领有的”这一类,如例(1)中“为司马师废之”、例(3)中“卫辰杀之”中的宾语“之”指的就是受事主语本身,或者说是受事主语的全体,这是一种复指性的宾语。
4.“为AX”复杂结构式,共3例。这种句式表示的施事成分很复杂,X是一个复杂的连动结构。如:
(1)袁绍遣颜良攻东郡太守刘延于白马,关羽为曹公斩良以报效,即此处也。《水经注·河水》
(2)先是,契丹掳掠边民六十余口,又为高丽拥掠东归。《魏书·封懿列传》
从上面分析的情况来看,“为”字式在北魏时期总体特点可以归纳为:“为AV”是其基式,出现得较多,一方面继承已有的“为·名·动”式,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为·代·动”式的新用法,扩大了施事宾语的范围;“为V”是“为AV”的变式,出现频率次之;“为AVO”被动式带宾语在此期已不少见,宾语不仅仅是其受事主语的一部分,且是其受事主语全体,“为AX”复杂结构式此期也只占少数用例。
(二)“为”字式的时代特征与地域特征。
我们将南北朝时期“为”字句各种句式(次数/频率)统计如表4所示。
1.“为”字式的时代特征。
(1)“为”字式先秦时期仅次于“于”字式,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被动句;西汉以后,随着“为…所”式的迅速发展,“为”字式开始呈衰退趋势,魏晋南北朝接近消亡。[13](p86)据表4,“为”字式的使用频率较低,已近消亡,北朝出现的频率占有标记被动句的7.2%,南朝为4.9%,这种情况符合它的历史发展趋势。
(2)“为”字式被动动词带宾语是此期新兴用法,用例不多。据推测,这种情况可能是受到了其他被动式带宾语的影响,“为AVO”与“为AX”都是“为”字式的更复杂、更全面的表示法,符合汉语表达精密化的要求。
2.“为”字被动式的地域特征。
(1)北朝出现“为”字被动式的频率占有标记被动句的7.2%,南朝只占4.9%,虽然总体上有所差异,但仔细核对语料我们发现,“为”字被动式集中出现较多的是北魏的《水经注》《杂宝藏经》和南朝的《百喻经》《周氏冥通记》中,此种情况或许与语体要求以及作者的语言习惯有关,应与地域关系不大。
(2)“为”字被动式各种变式“为V”、“为AVO”、“为AX”在南朝发展更加均衡、活跃,而在北朝其变式使用频率较低,这方面体现了北朝汉语口语稍显守旧。
“为…所”式来源于先秦的“为”字式,其中“所”是表示被动,这种被动的表示法并不是一开始就具备。“为…所…”式在形成过程中受到过以“为”字作判断词、“所”字结构作宾语的判断句影响。
表4
(一)“为…所”式的类型。
“为…所”式萌芽于战国末期,汉代迅速发展,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成为一种最为广泛的被动句式,这种句式在此期各种形式的被动句中独占鳌头。在北魏时期,它与补语相结合,谓语动词带宾语以及由它变化而来的“为…所见”式、“为…之所”式、“为所”式、“所”式,汉末以前虽然有少数用例,在此期比较集中地出现了。
1.“为…所”式被动句,例如:
(1)汉永平十八年,耿恭以戊己校尉,为匈奴左鹿蠡王所逼,恭以此城侧涧傍水,自金蒲迁居此城。《水经注·河水》
(2)荣、穆并入朝,庄帝手刃荣於明光殿,穆为伏兵鲁暹所煞。《洛阳伽蓝记·城内》
(3)凡五谷地畔近道者,多为六畜所犯,宜种胡麻、麻子以遮之。《齐民要术·卷第二》
“为…所”式中,此期有396例,出现施事宾语390例。施事宾语多由名词性词语或词组充当,如上例中的“匈奴左鹿蠡王”、“伏兵”、“六蓄”。代词充当施事宾语,此期之前用例极少,东汉《论衡》63例施事宾语一律由名词性词语或词组充当。[14]而此期出现了施事宾语“他”、“其”等。如:
(4)若其不如,为他所害。《杂宝藏经·娑罗那比丘为恶生王所苦恼缘》
(5)康祖为其所破,比有信使,无此消息。《魏书·李孝伯列传》
“为…所”式如果不出现“所”字,则与“为NV”式无异。又有一些用例“为”字不出现,但与“为…所”式在意义上有相类之处。如:
(6)王之年老,朝廷所知。《魏书·李顺列卷》
(7)众生之类,尘垢所弊。《贤愚经·梵天请法六事品第一》
对于“所V”句的性质和来源,目前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看法,朱庆之(1995)[15]认为此类“所V”句在汉译佛典大量存在,而典型的书面语中例证不多,高列过(2003)[16]则认为中土文献不见此类句式。何亮(2007)[17]则指出“所V”句在《三国志》、《抱朴子》、《颜氏家训》和《太平广记》等中土文献中有一些用例。我们赞同何亮先生的观点,认为“所V”句表被动不仅仅局限于佛经,中土文献也存在这种句式,如《魏书》就出现了3例。
“为…所”式中施事者省略不出现时,就形成了“为所”连用式,此期共有10例,如:
(8)然其当途以来,何直退勋而已,但是随臣征者,即便为所嫉。《魏书·广阳王列传》
(9)若其不尔,终为所败。《杂宝藏经·乌枭报怨缘》
例(8)-(9)因施事者都可依据前文补出来,此处省略是为了避免重复拖沓。
2.“为A所VC”。“为A所V”的动词后出现补语(用C代表),成为“为A所VC”式,共有7例。如:
(1)李琀、李稚以氐王杨难敌妻死,葬阴平,袭武街,为氐所杀于此矣。《水经注·漾水》
(2)其为远人所怀如此。《魏书·献文六王列传》
例(1)是由被动动词后介词“于”引进行为发生或涉及的处所,从而形成“动补”结构;例(2)被动动词后的“如此”的语义既可以指向动词,也可以指向对整个被动句。
3.“为…之所”式。就是在“为A所V”式被动句的“为A”与“所V”之间插入“之”字后形成。“为…之所”式最早见于战国末期,两汉时期偶有袭用,汉末魏晋南北朝佛经翻译盛行才迅速多见了起来。北魏时期,此式用例频率仅次于“为…所”式。共19例,如:
(1)刻石言:汉明帝永平中,司隶校尉犍为杨厥之所开。《水经注·沔水》
(2)一二年中,位总禁要,手握王爵,轻重在心,宣淫于朝,为四方之所厌秽。
《魏书·皇后列传》
(3)汝父大王及诸五兄,悉为大臣罗睺求之所杀害。《杂宝藏经·王子以肉济父母缘》
(4)我在家时,为家大小之所刺恼。《贤愚经·出家功德尸利苾提品》
除了例(1)刻石留言外,“为…之所”被动式中的被动动词也是一律都接双音节动词。对于“为…之所”句式的来源,学界争论不一,柳士镇(1992)[18](p318)认为起源阶段或许受到了“为…之所”式叙述句或“为…之所”判断句的影响。当这一句式形成表示被动固定格式之后,借用“之”字以调节节奏的功用就逐渐表现得明显起来,据此,此类“之”字似乎可视乎衬音助词。冯春田(1992)[19](p195)也认为,此式的“之”的插入,可能起调节音节以求和谐的作用。以此期用例来看,是选用“为…之所”还是选用习见的“为…所”式,往往和语音节奏有密切的关系。前者一般同双音节动词搭配,后者一般同单音节动词搭配。据此期语料统计结果与柳、冯二位先生的观点是一致的:“为…之所”式共计19例,其中17例“之所”之后使用双音节动词,占全部用例的90%;“为…所”式共计399例,其中369例“所”之后使用单音节动词,占全部用例的93%。
“为…所”式在北魏时期总体特点可以归纳为如此:“为…所”式发展迅速,是此期一种最常见的被动句式;其省略式“所”字式和“为所”式也是为了语用需要偶见用例;“为…之所”是为了满足语句音节需要的情况下而使用的被动句式,人为雕琢痕迹明显,因而,在口语中不一定习用。
(二)“为…所”式的时代特征与地域特征。
我们将南北朝时期的“为…所”各种句式(次数/频率)统计如表5所示。
表5
1.“为…所”各式的时代特征。
据唐钰明先生(1987)统计,先秦的“为…所”式出现频率占被动句总数的0.9%,西汉占21%,东汉占52%,魏晋南北朝占53%。因此,跟上古汉语相比,“为…所”式是中古最常见的句式,据上表统计在南朝、北朝的出现频率在有标记被动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43%、46%,也与“为…所”式的历史发展状况是相一致的。(数据略低于唐先生的统计,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增加了“蒙”字被动式,占去一定的比例份额,另一方面,我们所选语料更加口语化,而口语中“被”字句的兴起,侵袭了“为…所”式被动句的半壁江山。)
据唐文统计数据折算,两汉时,“为…之所”、“为所”的用例出现频率均没超过“为…所”各式总体的4%,魏晋南北朝时期唐先生只统计了“为所”式,出现频度为2%。据表5,只有《百喻经》中“为…之所”的使用频度与“为…所”平分秋色(这或许与《百喻经》的文体以及译者的语言习惯有关),“为…所”的变式“为…之所”与“为所”式在其他文献中所占比例甚少。我们可以推论,为了特定的语用需要,“为…所”的变式“为…之所”与“为所”式一直附庸其发展,偶见用例,这也与“为…所”各变式的历史发展状况相一致。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唐宋时期,随着“为…所”式的衰退而慢慢消亡。
2.“为…所”的地域特征:
据上表统计,北朝的北魏三书《洛阳伽蓝记》《齐民要术》《水经注》中,“为…所”式出现频率分别占被动句总数的62%、59%、63%,证实“为…所”式是北朝最常用的句式,而在南方口语性较强的《周氏冥通记》、《世说新语》中“为…所”式出现频率分别占被动句总数的16%、39%,从这方面而言,此期“为…所”式在南北通语中出现频率是有差异的,说明公元五、六世纪时,南方口语的进度比北方要发展快一些。
(一)“被V”式的类型。
“被”字式被动句的萌芽大约在战国末期,两汉时期是“被”字式被动句的发展期,但这一时期“被”字尚不能引出动作的施事者,只是使用的数量较先秦时期有所增加,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被”字被动句式得到了迅速而又充分的发展,在承袭汉代用法的基础上又产生了此前未有的新形式。在北魏时期,“被”字式被动句共有174例,这些句子依然以不出现施事者为主,间以其他的复杂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1.“被V”式。
此式中“被”字直接置于动词前表示被动。这种被动式共出现107例。如:
(1)没入于王,大被幸爱。《水经注·温水》
(2)七月,北海王大败,所将江淮子弟五千,尽被俘虏,无一得还。《洛阳伽蓝记·城东》
(3)若经不足,当被切责。《贤愚经·难总持品第三十八》
这是前期的主要句式,此期普遍使用,根据唐文统计的数字折算,此期“被V”出现的机遇约为两汉时期的3.7倍,由此可见它的发展势头。
2.“被AV”。
施事出现的情况下,“被V”式就形成了“被AV”式。这是此期新兴的句式。共18例。
(1)每于夏月,江水溢塘而过,居民多被水害。《水经注·赣水》
(2)臣以疏滞,远离京辇,被其构阻,无所不为。《魏书·太武五王列传》
(3)被彼少害,岂不慈愍。《贤愚经·善事太子入海品第三十七》
充当施事成分不光是名词,也有代词,如例(2)、(3)中的“其”、“彼”等。
3.“被VO”式。
“被V”式被动动词带有宾语,就成了“被VO”式,这也是此期萌发的新兴形式,用例不多,共7例,大约也是唐代开始多见起来。如:
(1)初变妇人,衣服靓妆,行于道路,人见而悦近之,皆被截发。《洛阳伽蓝记·城西》
(2)治马被刺腳方:用种麦和小儿哺吐,即愈。《齐民要术·卷第六》
(3)又复过去忍辱仙人,被他刖耳鼻手足,犹尚能忍,况我今日,身形固完而当不忍?《杂宝藏经·娑罗那比丘为恶生王所苦恼缘》
就所带宾语与全句主语的关系来看,主要是表示隶属,如上例的宾语都是主语的一部分。例(3)不仅被动动词后带宾语,且它的施事者也出现了,是一个比较完整的被动表达式。
4.“被VC”式。
“被V”式中动词带补语,这种形式在唐代开始多见起来,此期尚处于发展期,共31例。如:
(1)退次九真,更治兵,文被创死,子佛代立。《水经注·温水》
(2)卿父被围孤城,已是己物,所以不赏。《魏书·刘休宾列传》
(3)磨奴被刑为宦人。《魏书·封懿列传》
以上例(1)被动动词之后带结果补语,例(2)带处所补语,例(3)带比较复杂的补语。
5.“被VX”式。此式被动动词之后还带复杂的谓词性结构,语法结构更加复杂化,我们称之为“被V”的复杂式。共22例,如:
(1)檀和之东桥大战,杨迈被创落象,即是处也。《水经注·温水》
(2)至明年而广陵被废死。《洛阳伽蓝记·城东》
(3)后为义隆诸子参军事,被遣向青州募人。《魏书·崔玄伯列传》
(4)寻被敕与征南将军、城阳王鸾,安南将军卢渊等军攻赭阳。《魏书·李宝列传》
(5)允被召在方山作颂,志气犹不多损,谈说旧事,了无所遗。《魏书·高允列传》
例(1)-(2)“被V”式的“被”之后带简单动词连动结构,余三例“被V”式的“被”之后所带连动结构比较复杂,要么两动词之间附加了状语成分,如例(3)-(5),要么在两动词之间附加了状语成分基础上,连动结构后还附加了宾语,如例(5)。
“被”字式的使用频率超过了“为”字式,“蒙”字式和“于”字式,成为较常用的被动句,结构上也稍有发展,施事者出现,动词之后带宾语、补语等,显示出新兴的“被”字式的发展潜力。
(二)“被”字句的时代特征和地域特征。
我们将南北朝时期的“被”字句各种句式(次数/频率)统计如表6(为了便于比较,我们将“为…所见”式3例、“为所VC”6例和“所”字式12例归入“为…所”式;北朝“被VC次数/频率”统计一栏中,因“被(A)VO”与“被AV”有三例重合,故为182例,而非185例。为了便于统计,我们将“被VX”式7例归入“被V”式中),所示:
表6
1.“被”字式的时代特征:
(1)据唐文统计,先秦时期“被”字式占被动句总数的1.1%。西汉占1.2%,东汉占5%,魏晋南北朝时期占15%,到了唐代已经高达82%,口语中基本已经取代了“为…所”式被动句。据上表统计,北朝“被”字式的出现频率在有标记被动句中已达到19%,南朝占25%,与“被”字被动式历史发展趋势相符合。可我们的统计数据虽然与唐先生的结论大致相符,却又比唐先生所统计的数据高。为什么呢?据刚才的分析,“被”字式取代“为…所”式当在唐代或更晚时期。可是,当唐先生考察初唐的两部文献《王梵志诗校集》与《寒山子诗集》时,发现其中的“被”字式被动句均已达到100%。而据上表统计,一些口语性较强的语料《周氏冥通记》(42%)、《世说新语》(37%)、《颜氏家训》(28%)等远远超过了唐先生所统计的15%,这也许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种断裂。
(2)“被V”式是最发达的句式,使用频率最高,延续着两汉时期“被”字尚不能引出动作施事者的传统。
(3)“被”字式施事者的出现,动词之后带宾语、补语等,是中古新兴的语法现象,六朝以前这类现象为数尚少,到此期,出现的频度稍高,逐渐发展,种种迹象表明“被”字式正在走向成熟。
2.“被”字式的地域特征:
“被”字式使用频率在《齐民要术》中所占比例为13%,在《周氏冥通记》中所占比例为42%,从这一方面而言,在南朝的口语发展较快,使用新形式“被”字被动式更多一些。为了验证这是否是南北通语的差异,我们将同时期南北朝代表性文献中的情况一并列举出来。对比表6可知,北魏时期,北朝“被”字式出现频率在有标记被动句中占19%,南朝已达到25%,南朝通语在“被”字被动式使用频度要略高一些。除了《百喻经》,其他南朝语料如《世说新语》《高僧传》《宋书》“被”字被动式的使用频率分别占有标记被动式的37%、26%、20%。因而,“被”字被动式在《齐》与《周》之间的使用情况差异应该视为此时期的地域差异,说明公元五、六世纪时,南方口语的进度比北方要发展快一些。
我们将南北朝时期各种有标记被动句式(次数/频率)汇总如表7所示。
(1)据表7各被动式在南北朝的使用状况,归纳如下:
1.在先秦占主导地位的“于”字式到六朝几乎不用,出现频度没超过3%。先秦居第二位的“为”字式,同样呈现萎缩的态势,南朝为4.8%,北朝为7. 2%。“见”字式比“于”字式、“为”字式略微年轻,到六朝表面上还处于中游的“持平”状态,实际也同样衰落了,如表7中比较“白”的《洛阳伽蓝记》(9%)、《杂宝藏经》(10%)、《百喻经》(0%)、《周氏冥通记》(3%)、《世说新语》(12%)等“见”字式出现频度并不高。“见”字式主要用于比较文的典籍中,如上表的《魏书》(25%)、《宋书》(30%),这类典籍相对比较保守,多用较古的形式。从“于”字式、“为”字式和“见”字式消长的速度看,呈现了“早熟早衰”的迹象。
表7
2.东汉以后,“为…所”式取代“于”字式而成为压倒优势的被动句,在南北朝时,依然保持强劲势头稳居第一。两汉时期发展进程缓慢的“被”字句,作为新兴句式在南北朝加快了步伐,并在口语中成了仅次于“为…所”式的常见被动式。在比较白的典籍《周氏冥通记》中,“被”字句的出现频度已达42%,大大超过了“为…所”字被动式16%的频度。因此在唐代取代“为…所”被动式就不足为奇了。
综上,此期被动句形式繁复,既对上古汉语被动句式有所继承,又带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鲜明特色。
(二)据表7各被动式在南北朝时期的地域特征,归纳如下:
无论是比较古的“于”字式、“为”字式,还是较年轻的“见”字式在北朝的出现频度略高于南朝,从这方面来说,北朝口语比较保守,倾向于保留比较古的旧形式;“为…所”被动式在北朝出现频度为43%,南朝为45%,成为当时主要的被动表达式,但在南朝《周氏冥通记》《世说新语》中“为…所”式已呈衰落的迹象,而在北朝文献中,“为…所”式被动句依然独占鳌头,以此而言,北朝口语更加保守,喜用旧形式;“被”字式在北朝出现的频度为19%。南朝出现频度为25%,在这方面,说明南方口语化进程要比北方快,更容易接受新形式。正如颜之推《颜氏家训·音辞篇》所说:“南方水土和柔,其音清举而切诣,失在浮浅,其辞多鄙俗。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沉浊而鈋钝,得其质直,其辞多古语。”
[1]鲁国尧.“颜之推谜题”半解(上)[J].中国语文, 2002,(6).
[2]鲁国尧.“颜之推谜题”半解(下)[J].中国语文,2003,(2).
[3]维辉.六世纪汉语词汇的南北差异 [J].中国语文,2007,(2).
[4]萧红.六世纪汉语第一、第二人称代词的南北差异[J].长江学术2010,(4).
[5]王东.南北朝时期南北词语差异研究刍议[J].长江学术,2008,(3).
[6]罗素珍,何亚南.南北朝时期语气词“耳”、“乎”的南北差异[J].合肥师范学院学报,2009,(1).
[7]唐钰明.论先秦汉语被动式的发展[J].中国语文,1985,(4).
[8]唐钰明.汉魏六朝被动式略论[J].中国语文,1987,(3).
[9]何亚南.《三国志》和裴注句法专题研究[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10]吕叔湘.汉语语法论文集(增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11]袁宾.“蒙”字句[J].语言科学,2005,(6).
[12]王力.汉语语法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年出版,2005.
[13]萧红.《洛阳伽蓝记》句法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技出版社,2008.
[14]曹小云.《论衡》被动句式研究[J].古汉语研究,1999,(2).
[15]朱庆之.汉译佛典中的“所V”式被动句及其来源[J].古汉语研究,1995,(1).
[16]高列过.东汉佛经被动句疑问句研究[D].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
[17]何亮.汉译佛典中的“所V”被动句来源小议[J].汉语研究,2007,(3).
[18]柳士镇.魏晋南北朝历史语法[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
[19]冯春田.魏晋南北朝时期某些语法问题探究[A].魏晋南北朝汉语研究[C].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
责任编辑 邓 年
H141
A
1003-8477(2017)06-0138-10
徐英(1979—),女,三峡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讲师,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北魏语法特点研究”(10CYY029)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