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养老机构抗逆力探究

2017-03-07 01:50易艳阳
理论月刊 2017年12期
关键词:民办养老机构

□ 易艳阳, 周 沛

(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南京林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7)

民办养老机构抗逆力探究

□ 易艳阳1,2, 周 沛1

(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南京林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7)

目前我国的民办养老机构面临着“组织抗逆力”不足的问题,影响机构抗逆力的因素可以从组织内部机制与组织外部环境来具体分析。专业的人员、充沛的资源以及科学的管理是影响民办养老机构抗逆力的内生性要素。合理的政策支持,规范的行业准则与广泛的社会认同是影响民办养老机构抗逆力的外源性动力。而完善人员配备、夯实物质基础、优化管理水平、强化政府支持、规范行业环境与争取公众认同是民办养老机构“组织抗逆力”提升的基本路径。

民办养老机构;组织抗逆力;组织内部机制;组织外部环境

1 研究缘起:组织抗逆力与民办养老机构

“抗逆力”(Resilience)的概念源起自然科学,指材料受到外力作用后并未发生断裂或完全形变。在社会科学领域,“抗逆力”(又被翻译为 “弹性”“复原力”“心理韧性”等)最开始是运用于心理学、社会工作等领域,强调“个体在面临逆境时的适应与抗争能力”,即关注个体尤其是儿童青少年的“抗逆力”;后来社会学、生态学、危急管理等学科也以“抗逆力”理论为视角,研究社会系统或生态系统面对社会剧变或者自然灾害时的应对能力,并且提出了“家庭抗逆力”“社区抗逆力”“社会抗逆力”等概念[1]。国内关于“抗逆力”的文献资料大部分是基于社会工作或者个体心理学视角而进行的“个体抗逆力”研究,而以组织为分析单位,进行“组织抗逆力”研究的文献数量寥寥,而且几乎只是进行宏观的概述,更没有针对某一类型的组织进行具体剖析。有学者认为组织抗逆力的作用情境是危机事件,主要包括“在危机来临之前的危机的防范和知觉能力以及危机来临之后组织的动用资源以及危机中恢复并发展的能力”[2]。本文认为,“危机事件”确实是组织抗逆力的作用情境之一,但是并不是唯一的情境,组织日常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困难等都需要经由 “组织抗逆力”加以应对。突发的“危机事件”与日常的问题困难可统称为组织所面临的“压力事件”,所谓“组织抗逆力”即各类组织应对各种压力事件的防范与预警、应对与解决以及适应与重建能力。围绕着“压力事件”的运行轨迹,“组织抗逆力”可进一步分解为防止 “压力事件”产生的“风险预备能力”,“压力事件”应对过程中的“资源动员能力”以及“压力事件”解决以后的“恢复适应能力”。而影响“组织抗逆力”的因素则可分为两类,即组织的内部机制因素与组织的外部环境因素。组织的内部机制是组织内影响组织运作与发展的基础,主要包括组织人员、组织资源、组织管理等要素,组织内部机制是“组织抗逆力”的内核;组织的外部环境是指组织之外对组织可能产生作用的力量,具体可以包括政策环境、行业环境、舆论环境等要素,组织的外部环境是“组织抗逆力”的必要条件。

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65周岁以上的人口已经超过了1.5亿人,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0.8%①数据来源于《201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早已超越世界上通行的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基于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推进与家庭结构的深刻转型的社会背景,养老服务社会化已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而各类养老机构便是社会化养老的主要依托。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养老机构一直附属于民政部门,主要表现为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各类公办机构。近年来,各地纷纷按照主体多元化的原则,积极鼓励、引导与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包括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老年护理院、老年服务中心、托老所等主体民营化、类型多样化、服务特色化的各类养老机构纷纷开设,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一般而言,养老机构是指主要为老年群体提供包括居住、生活照料等综合性服务的组织,养老机构可是一独立法人,也可附属于其他组织,表现为某一部门或分支机构。而通过社会筹资或者私人兴办的养老机构即为民办养老机构。另外从性质上来看,民办养老机构又分为民办非企业性质与企业性质两种类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养老机构要求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且主要从事非营利性质的养老服务;而企业性质的养老机构一般由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注资或兴办,是该企业集团将养老产业视为朝阳产业而进行的投资配置。从数量上来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养老机构是民办养老机构的主体,也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然而,从各地的具体实践来看,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困难重重,面临着政策不支持、资金人员缺乏、入住率低等方面的多重困境;另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也可能遭遇到服务对象意外伤害 (比如摔倒、猝死等)、机构管理丑闻(比如虐待老人等)、外部环境的转换(周边居民反对、拆迁、政府政策变化等)的危机事件。总体而言,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初期的投资较少,资源储备不足,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缺乏对于“压力事件”的预估与防备能力,面临日常运营中“压力事件”,资源动员与组织能力低,很多中小型机构只能勉强维持收支平衡,艰难生存。而一旦发生危机性事件,大部分机构不能迅速反应,动员资源以处理问题,并作出相应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环境,甚至面临着停业倒闭的后果,民办养老机构的“组织抗逆力”亟需提升。我们将从组织内部机制与组织外部环境分别分析影响民办养老机构的抗逆力的核心要素。

2 组织内部机制:影响民办养老机构抗逆力的内核

就组织内部而言,专业的人员、充沛的资源以及科学的管理是保证组织顺利运行的前提,也是影响“组织抗逆力”的内生性要素。

2.1 人力资源

人是组织运营与组织发展的主体,充足而专业的人才是组织运作的关键,也是影响“组织抗逆力”的直接要素。目前民办养老机构的正式员工主要包括三类群体,第一类是老年护理人员,护理人员是直接面向老年人提供生活料理与身体护理等服务的一线人员,从数量上来看是老年机构员工的主体;第二类是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包括机构的创办者与管理层,是统筹机构发展与运营的核心人员;第三类是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指经过正式的专业教育,并获得专业资格认证的专职医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是机构提升服务水平的关键。从民办养老机构的现实情况来看,就护理人员而言,民办养老机构中的护理人员大多是40岁以上的中老年妇女群体,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护理人员中获得资格认证的比例较低,其收入也基本处于中低水平,相当一部分人员护理经验不够,缺乏业务培训,导致老人或其家属的满意度偏低。甚至个别护理人员的道德素质低下,而出现了虐待入住老年人等极端案例。就机构管理人员而言,民办养老机构的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员专业背景各异,很多是半路出家,他们对于老年学、老年社会工作、非营利机构管理、危机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储备相对不足,对于养老机构的管理颇觉力不从心。就专业技术人员而言,除了个别“医养结合”特色的养老机构以外,民办养老机构内的专业医护人员数量明显不足,基本难以满足入住老年人的医疗需求。另外,除了个别大型的高端养老机构外,民办养老机构中的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与心理咨询员基本处于缺失状态。总体而言,民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并且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员工的个人素质与个体的抗逆力水平难以为养老机构“组织抗逆力”提供直接的基础。

2.2 物质基础

经费及设施等物质资源是组织正常运作的基础,也是保证与提升“组织抗逆力”的基本条件。就民办养老机构的投资来看,目前只有个别高端的民办养老机构吸引到社会资本主要是企业进行投资,而以雄厚的集团公司的经济实力为资金基础,但是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特别是中小型养老机构面临着资金缺乏的困境,“投资融资”的需求强烈。而资金的缺乏,又导致民办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方面投入不足。在很多中低端民办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不理想,适老化设计有待提升,老人娱乐室、老年阅览室等设施设备配置简陋或者根本没有此类老年休闲服务设施的供给。适老化设计的不完善,加大了养老机构风险事件出现的概率。除了“医养结合”特色的老年护理院或者老年康复中心以外,大部分养老机构缺乏老年人所必需的医疗、护理与康复设施。另外,关于民办养老机构的场地,只有极少数高端的养老机构的场地是“自有或自建”的,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只能通过“租用”的方式来获取场地,这不仅会大大增加机构的运营成本,也使机构遭遇“合同到期”“租金上涨”“强制搬迁”等风险的可能性增大。总体而言,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资金缺乏、设施简陋、场地不稳定,难以为“组织抗逆力”提供雄厚的物质保证与支持。

2.3 管理制度

科学的管理与完备的制度是组织有效运行与发展的前提,也是“组织抗逆力”的核心标志之一。无论是否以盈利为目标,民办养老机构作为正式的社会组织,其运行与发展应遵循一定的规律与原理,应以一定的科学管理理论为指引,并且形成一套规范合理的管理体系、组织制度、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然而,民办养老机构中,只有个别能吸引到民间资本投资的高端民办养老机构,引入了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管理运作较为规范,基本形成了一整套养老机构特色的管理服务的方案体系,比如老人护理方案体系、餐饮与营养方案体系、长期照顾方案体系等。但是一些养老服务与老年机构管理领域较为前沿的管理制度或方案,比如营销管理体系和心理服务方案体系等,几乎没有养老机构具备。大部分中低端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方式或是家族式管理,或是根本无管理可言,有的机构负责人集出资人、法人代表、管理者、服务人员等多重角色于一身,缺乏专业的管理团队。大部分机构未进行数字化管理,现代管理软件的使用率低,即使有机构负责人表明已经使用一些软件,但个别负责人所理解的管理软件竟然只是“Word”“Excel”之类的文字或表格处理软件。另外,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属于疾病与死亡的高危人群,机构的管理运营风险较大,但是机构的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远未形成。总体而言,不同层次的民办养老机构之间的管理水平差距颇大,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未形成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组织制度不完备,缺乏风险预估机制,妨碍了组织效率的提升,也影响了“组织抗逆力”的增进。

3 组织外部环境:影响民办养老机构抗逆力的基础

就组织外部而言,合理的政策支持,规范的行业准则与广泛的社会认同是组织运行发展的外部基础,也是影响“组织抗逆力”的外源性动力。

3.1 政策环境

作为一项社会福利领域的非营利性或者微利性的行业,民办养老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对于政府政策有很大的依赖性,政府的政策环境是民办养老机构生存发展的坚实后盾,也是机构抗逆力的必要支撑。尽管目前我国政府大力倡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中央与地方政府层面也不乏针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各项支持,比如,2009年江苏省《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可采取土地划拨、规费减免、贷款贴息、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托老所、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并在土地使用上优先安排。”2015年8月,《南京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出台,除了原有的高龄补贴、服务补贴和运营补贴以外,新增了包括“低保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护理型床位建设补贴”“民营养老机构维护(房租)补贴”“养老护理员资格补贴”等养老机构补贴和多项养老服务补贴,并颁布了操作细则。但是现实是,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导致不同地区的养老机构补贴相差悬殊,另一方面,一些补贴具备比较高的门槛条件(比如护理床位补贴、机构维护补贴等),一些刚起步的中小型养老机构缺乏申请的资格。另外,各类补贴名目繁多,流程繁琐,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者经常无所适从,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的“最后一公里”的执行仍有待优化。除了机构补贴以外,民办养老机构还急需场地、设施等扶持。比如,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某农村社区的养老机构负责人目前通过自建住房为附近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他希望能够尽全力提升机构的设施,但是却面临着机构用地的审批许可的难题,“政府支持力度仍有待提升”是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共同的心声。

3.2 行业环境

规范有序、标准统一、良性竞争的行业环境是包括民办养老机构在内的所有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基础之一。随着养老服务机构的大量增长,养老服务领域的专业行业协会的作用不可忽视,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的功能主要是替代或协助政府履行对众多零散的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与服务的职能。比如,早在2006年,南京市就已成立了由四家养老机构发起的,职能定位主要为养老服务的行业协会——“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另外,在近期由“南京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会”牵头,汇集全市其他服务行业协会、骨干品牌养老服务组织、评估组织、培训组织等,建立了“服务行业协会联席会议”。这些老年服务领域的行业协会在反应机构诉求、开展培训教育、规范机构行为、协调利益矛盾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大部分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内部组织结构不完备,缺乏“监事会”等有效治理结构[3]。一些养老服务协会带有较强的官方色彩,习惯于依靠政府行政命令来开展工作,政府其实成了“行业协会”的“幕后老板”,而使“协会治理成为公共管理体系的一个治理延伸”[4]。养老服务协会的发起方往往是一些大型的甚至是公办的养老机构,协会的核心人物,比如会长、副会长、理事等也基本来自于大型的养老机构,一些中小型的民办养老机构往往缺乏话语权,导致协会可能成为个别大型养老机构的“代言人”。大部分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办公条件简陋,并且高端人力资源缺乏。另外,在法律制度建设上,也尚无统一的针对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治理的法律法规[5]。养老服务的行业协会存在的问题制约了其针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功能的发挥。养老机构的行业标准、星级标准等迟迟未确立,针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往往也仅是流于表面,专业性、深入化、常规化的培训体系远未建立。大量民办养老机构尤其是中小型机构暂时仍无法在行业协会中实现“抱团取暖”与“整体前进”的愿望,民办养老机构目前的行业环境不足为其“抗逆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3 社会环境

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群体,每位老年人背后则是一个家庭,“年老”也是几乎每个个体都会经历的生活风险,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可以说与每位公民息息相关。民办养老机构是以人为对象的服务行业,社会公众接纳与支持是保证其机构正常运转并且提升“抗逆力”的坚实的群众基础。但是,受“养儿防老”“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等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很多老年人对于入住养老院仍有较强的抵触心理,“养老院是没有子女的或者子女不孝的老年人住的地方”“住养老院很丢人”“养老院会虐待老人”等是很多老年人的普遍心态。民办养老机构的直接服务对象即老年人本身对于其往往持“不接纳”的态度。一些城市社区居民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认为养老机构会产生医疗垃圾,会带来安全风险,侵占了社区的公共空间,并且“很晦气”,他们对于在社区附近新开办“小型养老院”等机构持反对意见,甚至在深圳、海口等地均出现社区居民拉横幅、集体请愿,抗议在其小区附近开设养老机构的极端案例。此外,养老服务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养老机构的运营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在目前我国养老机构中高素质的护理人员与专业化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均严重缺乏的背景下,志愿者队伍是机构人力资源的有效补充。但是在我国内地,目前从事志愿服务的人群仍是以在校大学生为主,大学生志愿者大多活跃在社区服务、青少年辅导等领域,在民办养老机构特别是中小型机构内从事志愿服务的大学生占比不高。大部分公民缺乏志愿服务精神,他们没有习惯与没有意识在闲暇时间从事老年服务等志愿活动,国家也没有出台相关法律规定鼓励志愿服务行为,无法为包括民办养老机构在内的非营利组织提供充足的、稳定的志愿者服务队伍。总之,服务对象的不接纳、社区居民的不支持以及志愿服务的不普及导致民办养老机构的生存发展困难重重,其“抗逆力”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

4 民办养老机构抗逆力提升路径

以上的分析表明,无论是养老机构的人力资源、物质基础以及管理制度的内部机制要素,还是养老机构的政策支持、行业协会与社会认同的外部环境要素,都不足以形成对民办养老机构“组织抗逆力”的强有力的支撑。推进民办养老机构“组织抗逆力”的提升,可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4.1 强化人员配备,提升个体抗逆力

强化机构人员配备,建设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推动养老机构发展、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升机构抗逆力的重要前提。完善养老机构人员配备的着力点主要包括管理人员、护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方面。机构管理人员应具备职业经理人素养,应具备管理学、老年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背景,另外应强化在职培训与对外交流,重点学习科学管理、风险评估、危机处理等方面的知识,提升机构管理者的危机管理水平。针对机构护理人员,一是要落实持证上岗制,要求在岗的护理人员考取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二是应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三是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尽量提升养老护理员薪资水平和福利待遇,留住并吸引更多社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提升行业的整体素质。另外,养老机构应构建包括医师、护士、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员在内的专业化职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医师、社工等专业技术人员应逐渐成为养老机构的“标配”,以满足老年人医疗、娱乐、精神慰藉等多方面的需求。除了完善机构的各类人员配备以外,员工个体心理抗逆力也是民办养老机构组织抗逆力提升的必要条件,具体可通过心理讲座、思维引导、情绪宣泄、个案辅导等方式提升员工的个体抗逆力。

4.2 多种渠道筹资,完善适老设计

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的负责人应积极走出去,从企业、社会众筹、民间捐助等各渠道拓展筹资融资渠道,维持组织各类物质资源的“适度冗余”,防止机构物质资源的过度紧张,确保机构的“资金链”“物资链”不发生断裂,这是组织抗逆力的资源基础,也是其他策略顺利实施的根本保证[6]。另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应注重老年人的生理功能及老年人居住环境的整体性、多样性和安全性,在机构的空间布局、基础设施等方面都应考虑到老年人的日常起居、文化娱乐、社会交往以及个人生活习惯等多方面的内容。养老机构除了建筑功能和指标满足老年人需要外,在园林绿化、色彩、灯光、卫浴、屋内摆设等细节处理上更要按照老年人的身心特点进行特殊的适老化设计。通过适老化设计的完善,一方面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入住,减少空床率;另一方面将老年人在机构内发生意外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控制机构风险,提升组织抗逆力。

4.3 优化机构管理,提升运营能力

尽管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是属于民办非企业性质,不以营利为目标,但是非营利组织也需要以科学的管理作为组织良好运作的前提。民办养老机构尤其是中小型机构应树立产业化观念,加强对机构的科学化管理,改变以往家族式、粗放式的管理方式,使机构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这是提升组织抗逆力的结构基础与管理基础。首先,民办养老机构应完善组织结构,构建扁平式金字塔结构组织,机构内部在统一指挥与统一领导的同时,中下层员工也可以打破部门界限,构建项目工作团队,发挥员工的自主性,实现机构管理的“刚柔并济”,以更加适应复杂的外部环境,应对危机事件。其次,养老机构应该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护理体系、康复体系、营销管理体系、心理救助体系等管理体系,明确责任界限,完善奖惩机制。再次,有条件的机构积极引入专门的养老机构管理软件,进行数字化管理,构建智慧型机构,提升服务效率。最后,充分挖掘除了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以外的其他的新的资金来源点,比如可提供陪护出行、商品代购等个性化的收费服务,增加机构收支平衡及至盈利的可能性的同时,也保证了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组织抗逆力的提升。

4.4 明确政府角色,强化政策支持

政府的支持是养老事业发展的坚实后盾,也是养老机构抗逆力提升的最坚实的外部条件。首先,政府应扮演“裁判员”角色,从制度上明确确立包括公办、民办机构在内的统一行业标准与规范。比如,在国家层面上应尽快出台《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理顺民政部门对于养老机构的管理职能,明确包括“康复”“护理”“安养”等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的包括场地、专业人员、设施等在内的准入条件;确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条件等。其次,政府应扮演“规划者”的角色,将养老机构的建设纳入到城市发展规划中,密切结合老年人口数量、规模效益和交通便利等因素来对养老机构进行选址布局,以提升养老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方面要合理建设和发展新的养老机构;另一方面应切实改善和提升现有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管理能力,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积极鼓励社区化小型养老机构的发展,力图避免“院舍化”的弊病。再次,政府应扮演“扶持者”的角色,针对养老机构的支持应改变基于“出身”的制度模式,科学统筹,在政策理念上一视同仁支持包括公办机构与民办机构的各种性质养老机构,比如提高补贴额度,扩大补贴覆盖面、进行信贷支持等。可考虑逐步将养老补贴方式由“补机构”转型为“补人头”,具体可通过“养老服务券”之类的凭单兑换方式操作。另外,明确办事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确保扶持政策的落实与实施,以真正惠及民办养老机构。

4.5 规范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功能

养老服务行业协会首先应理顺其治理结构,在行业协会内部,构建“会员大会、员工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监事会”的组织体系;在行业协会外部,形成政府、第三方机构、其他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等的监督机制[7]。以此为基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功能,具体可包括: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与养老服务的发展状况,在充分调研与评估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养老服务机构“星级标准”;定期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的、常规化的培训工作;强化评估与监督,联系第三部门、高校、社会大众等其他方面的评估力量,杜绝个别机构以获取政府的项目资助为导向的套利行为;牵头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可以有政府(主要是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家属,社会公众四大入口。机构主要通过系统,上对政府进行数据上传、许可申报,下对社会公众进行机构展示等。入住老人及家属可通过系统进行费用查询与缴纳、老人生活状态观察、咨询与投诉等。社会公众可通过系统进行机构查询、机构监督等。另外可开发出管理系统软件对应的手机APP,以适应新的时代潮流。治理完善的养老服务行业协会能充分发挥其正功能,以促进当地养老机构互相支持,良性竞争,共同应对困难与抗御风险,切实增强“抗逆力”。

4.6 积极对外公关,争取大众认同

包括民办养老机构在内的非营利组织应积极开展对外公关活动,以达成协助大众认识机构、建立良好的形象、志愿者招募、经费的募捐、争取政策和法律支持等组织目标。对外公关的本质是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对外宣传,以塑造良好的组织形象,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持,同时为提升机构抗逆力提供广泛的公众基础。除了传统的报刊、广播电视广告以外,民办养老机构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塑造机构组织形象的同时,改变人们对于“养老院”的刻板印象,吸引更多的潜在的“消费者”,提升机构入住率。此外,在充分营造“为老、助老、爱老”的社会氛围与建立完善志愿服务相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机构应发掘志愿者资源,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人士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比如民办养老机构可以积极联系地方高校的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建立大学生的专业实践基地,实现机构与高校的双赢;此外,加强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沟通交流,实现志愿者资源的共享。

5 结语

民办养老机构是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但是现实的情况是,一方面大部分机构缺乏优质的人力资源、充足的物质基础与科学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机构的政策环境、行业环境与社会环境均有待进一步优化,这些都是影响民办养老机构抗逆力提升的重要因素。完善人员配备,优化物质设施,开展科学管理,强化政府支持,规范行业协会,争取大众认同均是民办养老机构战胜“脆弱性”,提升其组织抗逆力的必要路径。

[1]刘玉兰.西方抗逆力理论:转型、演进、争辩和发展[J].国外社会科学,2011(6):67-74.

[2][6]罗东霞,时勘,彭浩涛.组织抗逆力问题研究[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0(8):9-13.

[3][7]黄佳豪,孟昉.安徽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的治理困境与对策研究[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5(19):5639-5641.

[4]张冉.我国行业协会组织治理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53-57.

[5]黄佳豪,孟昉.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治理问题研究:以合肥市为例[J].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49-52.

10.14180/j.cnki.1004-0544.2017.12.027

C916.2

A

]1004-0544(2017)12-0159-06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7SJB0117)。

易艳阳(1983-),女,江苏兴化人,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讲师;周沛(1955-),男,江苏南通人,哲学博士,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 杨 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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