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族“哭嫁歌”与土家族“哭嫁歌”的比较

2017-03-07 09:24李逸帆梁慧珊
戏剧之家 2017年2期
关键词:哈萨克族比较研究土家族

李逸帆+梁慧珊

【摘 要】不同民族,不同地区,都产生了“哭嫁歌”。从两种婚礼仪式中的“哭嫁歌”分析其所依托的社会文化背景,并对两种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的“哭嫁歌”进行较深层次的比较研究。

【关键词】哈萨克族;土家族;哭嫁歌;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J0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1-0075-02

一、哈萨克族“哭嫁歌”与土家族“哭嫁歌”的基本概况

哈萨克族“哭嫁歌”与土家族“哭嫁歌”,同为两个民族在婚礼仪式上所演唱的歌曲。其中哈萨克族婚礼仪式中,婚礼歌曲按照婚礼程序依次为:第一项“萨仁sar?n”(序曲,哈萨克语:?????)。新娘出嫁前,新郎兄弟朋友到新娘毡房前所演唱曲调。第二项“加尔—加尔dзar-dзar”(劝慰歌,意为:情人啊情人!哈萨克语:??????)。唱完“萨仁”的男方小伙在掀起女方毡房时,转唱“加尔—加尔”。第三项“森斯马s?ηs?ma”(哭嫁歌,哈萨克语:???????)。新娘倾诉出嫁前对故乡和亲人的留恋之情。第四项“阔热斯k?r?s”(哭别歌,哈萨克语:?????)。新娘与父母、兄弟姐妹一一哭别。[1]

土家族的婚礼仪式一般程序为:第一项“包头”。出嫁的新娘须由她们的长辈为其包头。第二项“开哭”。“开哭”可视为土家族婚礼中哭嫁程序的序幕,其主要内容为新娘通过哭唱表达对亲人的不舍之情,该程序为新娘独自演唱。第三项“哭嫁”。其演唱方式为新娘与亲人的独唱或与亲人的对唱,主要通过演唱方式来表达内心所想要表达的话语。第四项“姊妹团圆”。为新娘的姊妹团聚一堂,一同哭诉对新娘离别的惋惜。第五项“上头”。表示新娘不愿意出嫁,但是替新娘上头的亲人会以歌曲劝慰新娘,让其安心出嫁。第六项“辞别众亲人”。[2]

二、哈薩克族“哭嫁歌”与土家族“哭嫁歌”的共性

(一)“哭嫁歌”形成的共性

1.情感因素。首先,哈萨克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游牧民族,出嫁的新娘会跟随她的夫君游牧在草原上,新娘的父母亲也同样在辽阔的大草原上过着游牧生活,在没有电话通讯的时代,即使新娘回到出嫁的地点,她们的父母亲也很可能已经游牧远方。土家族虽不是游牧民族,但是她们生活在湘川鄂黔毗邻地区,这毗邻地区都属层峦叠嶂的山区。在以前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交通不发达的年代,新娘出嫁都要翻山越岭,探亲也仍然是翻山越岭,地理因素也决定着“哭嫁歌”的产生。音乐是一种表达人思想感情的声音,“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歌咏之”,音乐比言语更能表达人的思想感情,地理因素更加深了新娘对亲人的不舍,言语已经无法表达离别之情。

其次,旧社会实行包办婚姻,新娘可能完全不了解男方家的情况,因此对婚姻的前途产生了恐惧心理,加之两个民族都存在男尊女卑的思想,新娘自然会更加担心自己婚后会遇到不公平待遇。

2.社会因素。“哭嫁”在外人看来是新娘对父母的不舍与留恋。如果一位哈萨克族或者土家族女性在出嫁的时候,无法用“哭嫁”的形式来表达内心的情感,则会被认为是对父母的不孝,对亲朋好友的不亲密。由此哭嫁行为也从侧面衡量着该社会环境下女性的道德标准。在“哭嫁”中,如果新娘唱得好,说明这个新娘有着很好的音乐能力,有着过人的才华。

婚礼仪式做为一种社会行为,具有一定的娱乐性。在两个民族看来,“哭”并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特别是在喜庆节日当中。但是在婚礼上,却一反常态,这也使得婚礼具有了不一样的娱乐效果。对家庭观念都十分强烈的两个民族而言,其婚礼又显示出更独特的一面,因为有了“哭嫁”环节,也让婚礼能够吸引更多人的注意,对渲染婚礼场面具有一定的作用。

(二)婚礼作为民族传承的共性

每一次的婚礼仪式都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但是这个独立的过程代表着一个民族文化的延续与未来。“哭嫁歌”对于两个民族来说,自古流传,那是他们人生中必须要经历的阶段。这种“哭嫁”仪式承载着两个民族人民的人生情怀,每一次的婚礼也都可以看成是该民族生命的延续,民族的延续与发展就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的婚姻进行下去,因此它体现的是一种民族精神,是一种民族象征,也是两个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婚礼仪式对于两个民族来说至关重要。

(三)音乐创作的共性

两个不同民族的“哭嫁歌”都为“口头即兴”创作,以婚礼仪式过程中新娘眼前的所见所想作为题材,进行编创吟唱。根据其演唱形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与亲朋好友的对唱;另一种是新娘的独唱。新娘独唱是以个人创作音乐的过程。而新娘与亲人们的对唱,则是一种彼此呼应、相互影响的过程,是集体创作音乐的过程。

三、哈萨克族“哭嫁歌”与土家族“哭嫁歌”的个性

哈萨克族与土家族人民对哭嫁歌是否为“歌”,有着自己不同的看法。首先需要提出的是,“哭嫁歌”是后人定义的,并不是产生该歌曲形式的本民族人民所定义的。就土家族人民看来,“哭嫁”不是歌,而是“哭”,其并不属土家族群众所认为的歌曲范畴。[2]但哈萨克族人却不这样认为,在哈萨克语中,“歌曲”一词被称作“安(?an,哈萨克语:???)”,某某歌曲便可称作是某某“安”,如牧歌称为“阔西安(k??i?an,哈萨克语:????????)”,渔歌称为“巴拉克西安(barrak?i?an,哈萨克语:??????? ???)”[3],这些都被划分为哈萨克民歌的范畴。在哈萨克语中,婚礼音乐被称为“托依安”,那属于婚礼仪式音乐中的哭嫁歌必然属于“安”的一部分,也都可以划分在歌曲的范畴之内。

四、新社会文化背景下的思考

“不是我的披毡不美,不是我的头帕不美,不是我的风采有何改变,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这样悲哀,那是因为我的背景遭到了破坏。”[4]哭嫁歌,是两个民族社会生活、习俗文化的表现方式,是经过一段历史时期发展起来的,它的形成和发展,与其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是相互依存的。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人们的劳动方式、生产环境和生活内容都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这个变化告诉我们,特定文化依“背景”而生,“背景”与该特定文化共存,这种变化的事实结果需要我们去正视。请民族音乐工作者携手共行,让这曾经的民族象征、民族精神,让这原生背景下的隐形财富为后人所有,为后人所用。

参考文献:

[1]苏北海.哈萨克族文化史[M].新疆:新疆大学出版社,1996:498-504,525-554.

[2]余咏宇.土家族哭嫁歌之音乐特征与社会涵义[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34-37,136-138.

[3]陈怡.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概述[M]..乌鲁木齐: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新疆电子音乐出版社,2012:125.

[4]吉狄马加.吉狄马加诗选[M].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2:208.

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李逸帆(1993-),男,汉族,江西九江人,新疆艺术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新疆少数民族音乐;

第二作者:梁慧珊(1988-),女,硕士,汉族,安徽蚌埠人,讲师,研究方向:音乐教育。

基金项目:本文为新疆艺术学院音乐学重点学科科研项目《论女性音乐文化:哈萨克族“哭嫁歌”与土家族“哭嫁歌”的比较》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4YYXZDXKE(Y02)。

猜你喜欢
哈萨克族比较研究土家族
土家族情歌
土家族
民国时期哈萨克族在河西走廊的活动述论
哈萨克族谚语在数学分析课程教学中应用及实践
各国税制结构与我国的比较研究
资产减值新旧会计准则比较研究
浅析媒介体制比较研究的框架设计和技术逻辑
56个民族56枝花 哈萨克族
土家族“七”类药物考辩
阿勒泰地区哈萨克族民俗文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