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是破解职业教育发展难题的良方

2017-03-06 18:39冉德民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16年10期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

冉德民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47-0077-01

2014年8月,教育部正式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要求“增加试点规模”“丰富培养形式”“扩大试点范围”,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这标志着现代学徒制在我国正式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可以说,现代学徒制是解决当前职业教育发展中部分现实难题的良方。

山东省肥城市高级技工学校作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在一系列人才培养模式的摸索中紧紧围绕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为社会培养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在人才培养和学校发展过程中,学校先后采用订单式人才培养、顶岗实习、校外实践活动等校企合作形式,取得了一定的办学效果,同时也出现了学校积极参与而企业热情不高的尴尬局面。随着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逐步开展,我校深入研究现代学徒制精髓,旨在努力破解中职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对接困难等问题。

一、校企合作,设计育人机制

建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是现代学徒制实施的主要任务之一,学校与企业共同推进招工与招生一体化,同时也努力探索教师队伍校企互聘制度,学校教师、企业师傅深度合作,联合传授育人知识、技能,共同制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以及质量监控标准等。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学校已经通过上级教育部门审批,与山东云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按照“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原则,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

二、校企互聘,共建管理机制

落实学校和企业双方的主体责任,需要二者双向介入。因此,学校按照企业要求以及学校学历教育的要求,制订了企业导师(师傅)管理办法等多项教学管理文件,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充分体现现代学徒制在教学组织、教学运行以及考核评价等方面的新要求,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

三、校企共谋,改革教学组织形式

学校通过与企业共同建立企业导师资源库,积极探索“双导师制”。在教学过程中从资源库中选择相應专业的企业教师授课,保障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同时保证学生实践技能的规范性。在教学组织上,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在学校,教师采用理实一体化教学,主要通过项目式、任务驱动等形式进行教学,并对学生进行考核;在企业,由企业导师进行授课并考核,主要通过真实岗位的实践来培养学生的岗位责任感及岗位意识,在实践过程中锻炼其操作能力,真正做到“做中学”。

四、校企共赢,共建综合考核机制

在教学评价方面,学校将其分为校内学习和企业学习两个阶段,由教师和企业师傅按照之前制定的教学标准进行过程性评价。同时,将学习时间合理分配,约两年时间在企业接受培训,约一年的时间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学徒工与企业签订一份学徒合同,企业指派一名师傅指导和监督学徒工在企业接受生产技能的培训,而学徒工在学徒期间享受学徒工待遇,毕业生可获得数控中级车工、数控中级铣工、普通车工中级工、钳工中级工等职业资格证书。现代学徒制做到了学员工作、学习两不误,员工理论水平得到了提高,学校的办学空间也扩大了。

(作者单位:山东省肥城市高级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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