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 贫困户无证采伐林木受罚
10月18日,苍溪县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接报警称,五龙镇三会园区有人将采伐的林木堆放在公路上,严重影响车辆通行,请处理。接警后,民警及时驱车赶赴现场排危保畅。随后走访调查采伐林木情况。
经查,违法人牟某态,系五龙镇大树村四组村民,在今年7月份开展的脱贫攻坚“回头看”时评出的2018年脱贫的贫困户。10月17至18日,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完成房屋重建任务,雇请3人,将自家岩坡的马尾松砍伐36株,原木材积2.1345立方米。 牟某态的行为违反了《森林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苍溪县森林公安局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牟某态作出了林业行政处罚。牟某态虽是贫困户,国家在扶贫政策上给予了扶持,然而他在房屋重建过程中,无视森林法律法规,没经过批准就采伐林木,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应受到法律制裁。
(李仕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