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企业财务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2017-03-05 23:56廖元旭
商情 2016年44期
关键词:交通运输营改增应对措施

廖元旭

【摘要】为完善税收体制,与国际接轨,国家推出了“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将成为我国未来税制改革发展的趋势,并将逐步取消营业税税种。“营业税”的主要特点为全额征收,重复征税,加大了第三产业税负的不公平;而增值税的主要特点为对增值额征税,通过层层抵扣消除重复征税的影响,将税负转嫁到最终消费者。我国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启动“营改增”试点活动,并将交通运输企业以及一部分现代服务企业纳入了试点实验范围以来,“營改增”已经在全国12个省市快速推进。这次税改着眼于通过结构性减税来促进服务业的发展,无疑将给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带来巨大变化。

【关键词】营改增 交通运输 财务影响 应对措施

一、交通运输企业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

1、有效避免交通运输企业营业税的重复征收

交通运输企业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费用会被计入商品的成本之中,其运输过程就是商品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不仅是商品在空间位置上的移动过程,同时也是被运输商品价值增值的过程。所以,交通运输企业在商品运输的过程中是有增值额的。但是,交通运输企业之前缴纳营业税时,是以交通运输企业的营业收入全额征收的,不能抵扣生产成本和费用中所含有的已缴纳增值税的部分,这就造成了税款的重复征收。这不仅加重了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负担,还不利于在公平税负的基础上开展商业竞争和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实施“营改增”后,只对增值部分进行征税,使得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大,征收链条衔接紧密,这一举措将有利于消除交通运输企业重复征税问题,同时也完善了我国的流转税制度。

2、有利于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的税收征管

“营改增”之前,交通运输企业按照企业营业收入全额缴纳3%的营业税,但是企业取得的交通运输企业发票却可以按照票面所开金额的7%抵扣增值税。这项抵扣运输费用是企业交纳营业税时,国家为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所开设的,但两者之间存在4%的税率差的漏洞,有可能促使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与交通运输企业私下勾结虚开交通运输发票,以此来偷税漏税,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的同时影响税收的执行效果。实施“营改增”之后,我国企业仅对已增值部分缴纳增值税,并将税率统一为11%且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进行抵扣,消除了税率差的税收漏洞,同时也增强了交通运输企业的税收征管。

3、有助于促进交通运输企业的技术改革和设备更新

我国“营改增”之前,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已经缴纳过的增值税税额不能进行抵扣,所纳税额较高,利润较少,这大大降低了交通运输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动力。同时,由于我国一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因交通设备较为陈旧和制造技术的落后,导致单位成本较高和能源利用率低下,使得其利润进一步减少。“营改增”之后,所购进大型机械设备缴纳的进项税额以及企业日常所需产生的燃料及维修费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都能进行抵扣。这一改革使得企业更愿意将资金用于最新大型设备的购进,不仅有利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资源利用率,使企业单位成本下降,推动提高我国运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4、有助于促进我国交通运输企业及民航企业的发展

近两年,由于国际燃油价格及人工劳务费用不断增长,使得交通运输企业的运输成本不断增加,特别是公共交通企业和航空企业面临着亏损的境地。“营改增”之前,因为不能抵扣油费中所包含的已缴纳的增值税,促使原本经营困难的企业“雪上加霜”。而今,交通运输企业“营改增”后,企业可以抵扣企业成本及新购进设备中原已缴纳过的增值税税款,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促进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

5、可以促使交通运输企业体制改革并与国际税制发展接轨

从国际范围来看,全世界已经高达170多个国家、地区在交通运输领域征收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范围已经覆盖到了绝大多数的劳务服务及商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分工细化趋势的日益突显,国内的经济发展与国际贸易市场的联系日趋紧密,据此导致我国两税并存的局面,同时使得两税并存局面的弊端(税负失衡和重复征税)也日趋明显。因此,想要解决税负失衡及重复征税问题,增值税都将是最好的选择。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我国将纳税范围逐步扩大到全部的商品及服务上去,力争逐步用增值税代替营业税,逐渐实现对商品和劳务服务征收统一的间接税,使得增值税的范围覆盖到绝大多数的劳务服务与商品,这一举措符合国际税收惯例。

三、“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企业的财务影响

1、对交通运输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税负上的变化是最明显的。“营改增”后企业税负是否有所减少并不能直接用营业税与增值税的税率作比较。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价内税税率×价格=征税额、价外税税率×价格/(1+价外税税率)=征税额)。对于同样的价格和同样的征税额度来说,价内税税率=价外税税率/(1+价外税税率)。增值税的征收只是对商品增值部分,而营业税则是对企业营业收入全额征收。两者应该以最后缴纳的税金作比较而不是用税率进行直接比较。每个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负不同,因为每个企业供应商可能不一样(例如: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总的来说,交通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后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好处最大,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在购进商品时所产生的费用中的增值税税额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但税制改革后小规模纳税人只用缴纳3%的增值税,比之前缴纳5%营业税的税负减少了40%[(5%-3%)/5%],这也体现了国家支持鼓励发展小微型企业的政策。但是从一般纳税人来看,处在成熟期的交通运输企业,由于企业固定资产设备大部分暂时不需更新,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人工及路桥费用等不能取得进项税抵扣凭证,而且燃油机配件也存在无法取得抵扣凭证情况,因而会导致其税负暂时加重。但随着交通运输企业后续发展,企业税负会逐渐减轻。

2、对交通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交通运输企业之前征收营业税时,企业在确认收入和成本时直接按发生额计入,计提营业税按营业额和对应的税率直接计算。改征增值税后,确认收入和成本时要将增值税剔除,以不含增值税金额计入收入和成本,并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营改增”后我国对交通运输企业实行增值税税收政策,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交通运输企业在购进固定资产、维修零部件和燃油时可以计提抵扣进项税,所以“营改增”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存货及成本会比征收营业税时减少,因为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计提抵扣,减少了企业的税负压力,所以一部分企业会选择购进固定资产更新运输车辆,但整体趋势是“营改增”后企业固定资产和存货上所占用的现金减少,使企业的流动资产相对增加,变现速度加快,加快了资金的周转,提高了资产利用率,使得企业能够更加灵活的应对市场变化,改善了企业财务状况,降低了经营风险。

3、对交通运输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1)营业收入的影响。“营改增”后,企业的营业收入将由之前的含税收入变为不含收入,且整个企业的会计核算方式与定价都与之前不同,假设企业按之前的定价方式来定价,交通运输企业的营业收入肯定比之前减少,利润也会随之降低。我国“营改增”之前,企业现金流量表中的“货物销售所收到的现金”反映的是主营业务收入所收到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金额;但是“营改增”之后,现金流量表不但反映了主营业务收入的现金及等价物金额,还反映了同时收到的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营业成本的影响。我国“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的营业成本中的企业设备维修及燃油购进等取得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抵扣后所应缴纳税费减少,使得企业成本降低,利润增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影响。营业税是价内税,是用企业全部营业收入乘以3%计算的,计算出的税金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在企业的利润表中。 但是增值税是价外税,只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应交税费”中,不需要再从收入中扣除,不在利润表中反映。因此,“营改增”之后,交通运输企业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增加企业利润。

四、交通运输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1、加强发票管理

“营改增”后,因为交通运输企业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一定额度的进项税抵扣,所以企业能否保管好专用发票是企业税负可否减少的关键,为此,企业应加强发票管理的力度。发票的管理和抵扣使的用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必须严格管理,谨慎使用。企业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使用,制定合理有效的发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自身内部审计与监督,及时发现企业税务管理方面的疏忽漏洞。由于增值税发票的抵扣存在经济利益的诱惑,如果不加强管理,可能会给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开票人员提供私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暗地交易的机会,损害企业利益。因此,企业也应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流程,杜绝业务人员漏开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税务风险。

2、加强税务筹划能力

我国实施“营改增”之后,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并不是每个企业税负都有所减少,因为存在一些企业税负不降反增,这不利于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必然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国家实行税改政策,就是想帮助企业降低税负压力,但只有国家单方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企业通过加强自身的税务筹划能力来实现。运用税务筹划技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营改增”中有对交通运输企业很多的税收优惠,企业的财务人员应加强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营改增”问题,在制定策划方案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可能遇到的政策调整,增强筹划方案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尽可能合法合理的将纳税额度减少到最低。同时,企业也要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借助新政策的优惠,或者通过请专业人士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来实现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前提是必须要获取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企业在选择合作供应商时,对供应商是否能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选择的标准之一,通过拓展客户资源实现税负的转嫁。

3、调整经营管理模式并推进企业资产更新换代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固定资产设备购入时所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对于发展进入平稳时期的交通运输企业来说不失为一大利好,企业可以在“营改增”实施期间购进一批先进的机器设备,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安全系数,增强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购进设备所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的情况下,激励了企业淘汰旧设备而增强购置新设备的欲望,不自觉的推进了企业资产的更新换代。

4、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在新的税改环境下,对企业员工来说也是一项新的挑战,尤其是基层网点,以前较少接触到税务知识,他们基本上不了解增值税,实行“营改增”后,有很大一部分的增值税发票需要通过基层人员开具,所以交通运输企业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增值税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同时,更要对全部的会计人员开展税收政策、申报办法、增值税纳税会计核算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开展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操作以及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的操作培训,开展网上申报培训等,使他们更快适应新税制下的工作,为以后的各项财税业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让企业能够在及时缴纳增值税额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行税收政策合理避税。使企业利益最大化,降低不利影响,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企业面临“营改增”大环境的背景下,挑战和机遇并存,这一改革举措在短时间内可能会增加一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压力。但从长远来看,这一改革将提高企业资产的盈利水平,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和周转能力,激励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为企业节约成本和增加利润方面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强了交通运输企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卫嘉.“营改增”税收政策执行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及征管对策.中国税务,2014.

[2]薛宇婷,张文娟.“营改增”后道路运输企业之会计核算.会计之友,2013(9).

[3]苏强.“营改增”背景下纳税人涉税风险管理及应对策略.注册税务师,2013(8).

[4]高东芳.“营改增”试点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及对策.财会月刊,2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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