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清
浙江杭州市萧山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案子,被告曾经是高管。实际上,被告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却伪造了清华大学、西安交大等知名高等院校的硕士学历证书和毕业证书,以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等。此外,在他看来,北京户口也属于“加分项”,就连北京户口也一并伪造好。(11月6日《钱江晚报》)
许多时候,“伪装者”能够得逞,并非他们的骗术有多么高超、演技有多么出色,而是由于一些人被迷人的“外表”所蒙蔽。不论是“无业男骗财骗色”,还是“高管现形记”,正是因为这些人在价值认同上存在着“漏洞”和“软肋”,才会让伪装者有机可乘。
社会学家戈夫曼认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许多行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一种表演行为——都是在特定的背景和情境中,满足对他人和自己的一种期望所做出的举动。生活犹如剧场,表演中人们都试图控制自己留给他人的印象,通过语言、姿态、行为等表现来使他们形成自己所期望的印象。这一切,在许多骗子身上得到淋漓尽致地发挥。
不同的求职者在劳动力市场具有不同的机会和待遇,冰火两重天。年龄、学历、专业、学校名气、资格证书等建构了一个复杂的等级系统,在金字塔中占据的位置越高,就越容易找到人人羡慕的“好工作”。在一个讲究价值实现的时代里,在职场里当高管拿高薪,“伪装者”俨然一副“人生赢家”的样子。
经过装扮、掩饰的“镜中我”再体面光鲜,最终也有被他人看到“真我”的一天。在社会流动日益频繁的当下,小学文化水平并非不能成为企业高管;只不过,这要依靠脚踏实地的真本事,而不是投机取巧的“走捷径”。虚构履历、伪造证书成本低、收益高,让这位“粗鄙的利己主义者”尝到了甜头;可是,背离了社会规范的剑走偏锋,难免要接受法律的规训与惩罚。
“高管现形记”犹如一面镜子,折射出一些用人单位“以貌取人”的人才评价观念。这里的“以貌取人”,不是指求职者的“颜值”,而是指看重求职者的出身和血统;那些拥有名校身份标签的求职者,往往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说到底只是一种结果性评价,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考试能力的体现,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乃至表达能力,在许多时候难以通过一纸证书体现出来。
骗子固然可憎,用人单位也需要反思为什么容易被骗。只有走出“以貌取人”的认知误区,重塑“一个人,最好的作品就是他自己”的价值认同,“高管现形记”的滑稽与荒诞才没有机会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