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 敏
(湖北科技学院 人文与传媒学院,湖北 咸宁 437005)
“把得”在崇阳方言中的语法化动因和演变机制
祝 敏
(湖北科技学院 人文与传媒学院,湖北 咸宁 437005)
首先分别分析崇阳方言中“把”、“得”的几种重要意义及句法特征,然后从句法和语义两方面详细探讨两者结合的语法化动因和演变机制,认为“把”在单宾语给予句中是表意复杂的实义动词,在典型的双宾语给予句中与“得”合用为“把……得……”结构,此时若“把”后的受事客体提到句首做话题主语,“把得”结合在一起使用表示“给予”义,这种情况下连动式的出现和发展直接削弱了“把得”的“给予”义,完成了其被动标记的语法化。
把;崇阳方言;语法化;演变
湖北省崇阳县地处鄂南一角、湘鄂赣三省交界处。在《湖北方言调查报告》中, 崇阳与嘉鱼、阳新、大冶、咸宁、通城、蒲圻、通山等鄂东南八县归入湖北方言第三区, “第三区方言最特别、内部也最复杂, 地域占东南一小角, 大致可以归入赣语系统里。”目前普遍认为崇阳方言归属于赣方言大通片区。崇阳县内方言差别不大,一般是以天城话(城关话)为代表。崇阳方言的被动句以且仅以“把得”做被动标记,看起来句式单一,但这一被动标记的语法化动因和演变机制将是本文重点关注的研究内容。
崇阳方言中的“把”除了量词外,主要有“给予”动词用法和处置介词的用法。
1.“把”的动词用法
值得注意的是,“把”单做给予动词时表示“给予”类义,可以随句子情况翻译成“放”、“带”等,这是因为“把”本身的“握持”义、“持拿”义的残留,但都可以直接翻译成普通话的“给”。这也说明“把”在单宾语给予句中“给予”义并不典型、也不突出。
(1)菜里把多了盐,点把咸。菜里放多了盐,有些咸。
(2)买箇块衣把了几多钱?买这件衣服给了多少钱?
然而,与普通话不同的是,在崇阳方言中,例(1)一般不直接用“给”替换“把”,多数时候用“搁”来替换。例(2)可以用“给”。因此,我们可以说,崇阳方言的“把”虽然也有“给予”义,但与普通话的“把”或“给”还是在含义上略有不同。
另外,此时“把”在崇阳方言中其后只能接间接宾语,如果一定要出现直接宾语,必须用“得”引出。
(3a)小王,帮我把个信!小王,帮我带个信(或:帮我给个信)!
(3b)小王,帮我把个信得嗯个爸!小王,帮我带个信给你爸。
例句(3b)中,“得”就成了间接宾语的标记,但“把”并不是处置介词,而继续保留着给予义动词的语义和语法功能,与普通话中的“小王,帮我把信给你爸”意思相同,但句法不同。
按照Malchukov, Haspelmath & Comrie (2010)对双及物句式的分析方法,把施事论元记做A,两个宾语分别记做OR(类似接受者论元)和OT(客事论元),我们可以对崇阳方言“把个信给嗯个爸”和普通话“把封信给你爸”进行分析,结构如下 :
小王, 帮 我 把 个 信 得 嗯个爸
A V O V num OTP OR
小王, 帮 我 把 封 信 给 你爸
A V O P num OTV OR
由此可见,在两个句式中,“把”具有相同的句法位置,却有着不同的句法功能。那么,这里崇阳方言的“得”为什么不能解释为动词“给”呢?如果它是动词,句中的“把”就可以分析为处置介词了,句法就与普通话完全一样。那么我们来分析一下崇阳方言的“得”。
2.崇阳方言的“得”
崇阳方言中,“得”一般不能直接做动词用,必须要跟其它动词搭配使用,所以其读音也是轻而短[t]。其用法主要有三类,其一是做一般补语或可能补语的助词,主要出现在“V得C”句式中;其二是直接接在动词后面,即“V得”,表示同意或可能,可以看做是“V得C”的简单表示法,此时“得”为强调可行性,因此读音要加重为[t5];第三类是在句子中与其它动词搭配,引出动作的受事对象,其句式主要有“V得OR”或者“把+ OT+V得+OR”,后者为处置式,当然,处置式中的动补结构看做第一类“得”,此处仅讨论双宾结构的处置句。分别举例如下:
(4)伊噶女唱歌唱得点把好。他的女儿唱歌唱得很好。
(5)A:个样话事嗯话得当不?这样说话你会说吗?
B: 话得当。会说。话不当。不会说。
(6)A:嗯看个样写行得不?你看这样写可以吗?
B:行得!可以。不行!不行。
(7a) 书我明日送得嗯。书我明天送给你。
(8b) 我明日把书送得嗯。我明天把书送给你。
“得”在崇阳方言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用法与普通话动补结构助词“得”基本无异,因此这里主要分析第三种用法。此时,与“得”连用的动词可以说是封闭数量的,仅为“给予”义或略带“握持”义的“给予”义动词,如“拿得”、“送得”、“把得”、“还得”等。
3.“把”的处置用法
“把”在崇阳方言中同样也有强大的表处置功能,这点上与普通话的“把”字处置句无异。用论元描写其基本句式都是“把+OT+VC”或者“把+OT+V+OR”。
(9)快来把嗯嘎书拿走,莫忘记了。快来把你的书拿走,别忘记了。
(10)我妈把钱还得伊了。我妈把钱还给他了。
(11)小王帮我把个信送得嗯嘎爸了。小王帮我把信送给你爸爸了。
例(9)中的“拿走”是个动补结构,接在处置式“把嗯个书”之后;例(10)和(11)处置式介词短语之后都使用了动词加受事宾语结构,此时谓语动词后面无一例外地都必须出现“得”,分别引出受事宾语“伊”和“嗯个爸”。
1.崇阳方言的“把得”有两类用法,表给予义的动词和表被动义的被动标记。先看下面的例句:
(12)衣把得我!衣服给我!
(13)把衣把得我!把衣服给我!
(14)衣把得我穿烂了。衣服给我穿烂了。
汉语方言中被动标记由给予类动词兼项的现象比较普遍,一般情况下都是单音节给予类动词,如普通话中的“给”,像崇阳方言这种双音节词的兼类现象还比较少见。从例(12)和(13)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把得”在两句中都是“给予”义实义动词,例(13)的第一个“把”是处置介词,第二个“把”则是动词“给”,例(12)是(13)的简单形式。例(14)是一个典型的被动句。因动词用法比较简单,下面着重讨论崇阳方言的“把得”被动句。
2. “把得”被动句
崇阳方言的有标被动句形式非常单一,有且仅有“把得”一个被动标记。虽说新派崇阳方言会用“被”字被动句,但较为少见,而且是受普通话影响才出现,此处不再讨论。
与普通话的“被”字被动句相比,“把得”被动句最大的句式特点就是其后一定不能省略施事者。
(15)桌里噶蛋糕把得伊喫刮了。桌上的蛋糕被他吃光了。
(16)我把得我嘎同事骗了五千块钱。我被我的同事骗了五千块钱。
(17)个样好噶花把得狗撕烂了。这样好的花被狗撕烂了。
例句中的施事者“伊”、“我嘎同事”、“狗”均不得省略,即崇阳方言的被动句不可能出现“被提拔”、“被代表”等句式。即便不知道施事者的情况也得加上表意模糊的施事者。比如:
(18)A:鱼呢?鱼呢?B:把得别个喫了。被人吃了。
(19)伊噶仔把得领导提拔了。他的儿子被领导提拔了。
例(18)中其实对话双方都不知道吃鱼的人是谁,但回答者用了被动句就必须要在“把得”后面加上施事者,即便只是个非常模糊指向的施事者“别个(别人)”。例(19)的语义表达也很典型,因为我们一般知道被提拔肯定是被上级或领导提拔,所以在普通话中往往省略施事者,说成“被提拔”即可;但在崇阳方言中,受“把得”必须带施事的制约,此句也必须加上明知故说的“领导”。
正因为崇阳方言的“把得”被动句有着如此强的句法制约,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该句式具有强施事性的表达效果。对交际双方而言,无论施事者是否是话语焦点,也无论施事者是否确有所指,施事者必须与“把得”共现。这一句法特征与“把得”的句法功能不无关系。前文提到,“得”在崇阳方言中常常出现在“给予”义动词后面,作为引出受事论元的标记,那么“把得”语法化为被动标记后,它依然保留着“得”后出现论元的特点,只不过这个论元变成了施事者。
另外,从语用表达来看,崇阳方言的“把得”被动句也多半是表达不如意的情况,如前文大部分的例句;也有少数表达如意的或中立的,如前文例句(18)、(19)。这点与普通话被动句比较一致。
由前文论述可知,实义动词“给予”义的“把得”是因为动词“把”后接受事宾语论元被强制带上“得”而成。换言之,在“给予”句中如果动词后必须出现受事宾语,动词后面都要加上“得”,这是崇阳方言中给予动词后接受事宾语的句法强制性,此时的“把得”与“送得”、“还得”等并无二致。但不同的是,动词“把得”紧密结合,并进一步语法化为被动标记。其语法化动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解析:
1.句法强制性
从句法上看,汉语被动句式一般是“受事者+被动标记+施事者+谓语”,其中施事者可以根据句子需要或隐或现。崇阳方言中,由于被动标记是由“给予”义的“把得”动词虚化而来,同时“得”后必须接宾语的条件还有强大的残余力量,因此即便在“把得”虚化为被动标记后,其后也一定要出现某种宾语。只不过在被动句里,被动标记后面一般出现的是施事宾语,因此,崇阳方言的“把得”被动句必须出现施事宾语,否则句式不成立。另一方面,“给予”义动词还有“送得”、“带得”、“还得”等,为何这些动词没能语法化为被动标记呢?原因还在于“把”义的处置性。
2.“把”义的处置性
关于汉语中“把”字从动词“持拿”义虚化为处置标记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这一点在崇阳方言中同样适用。因此,崇阳方言的处置句同样以“把”字为主。
(20)手机把得我!手机给我!
(21)伊把手机得我了。他把手机给我了。
(22)伊把手机把得我玩了下子。他把手机给我玩了一下。
(23)伊把手机把得我玩坏了。他把手机给我玩坏了。
“把得”单用时比较适合于祈使句中,不出现施事者论元,如例(20);如果句中需要出现施事论元的“给予”句,句法选择一般倾向于“把”字处置式,如例(21)、(22)和(23),但如果处置式中谓语动词部分是连动句或动补结构等复杂成分,“把+OT+把得+OR+VP”更适合。对比(22)和(23)我们会发现,这两个句子是“把得”语法化的关键步骤:如果此时我们把(23)的主语去掉,变成“手机把得我玩坏了”,就是典型的被动句式了。因此,从这组对比句式中,我们可以看到,崇阳方言被动标记“把得”的语法化动因主语在于“把”义的处置性,处置句的发展和谓语部分复杂化的趋势使得“把得”虚化为被动标记。
石毓智、王统尚(2009)认为在很多方言中,处置式和被动式共用一个相同的标记,常常给句子带来歧义,于是这些方言在其中一个标记上添加一个语素,用来区别另一个标记,双音节被动标记就由此出现。比如,陈淑梅(2001)列举鄂东例句“小李把哥哥骂了”,可以理解为处置式或者被动式,那么浠水、英山、罗田等地就使用“把得”、“把是”、“让得”、“把到”等双音节词为被动标记,用以区别处置式。但本文认为,至少在崇阳方言,“把”字由“给予”义到“把得”的被动标记过程中,虽然“把”的处置意味起了重要作用,但“把”做“给予”义后不能直接接受事论元的特性也制约其兼顾处置义和被动义的进一步发展,再加上“得”标记受事论元的强制性,“把得”演化为被动标记就水到渠成了。
综上,本文认为,崇阳方言“把得”由实义动词“给予”演变为被动标记,在其句法和语义机制的规约下,其演变历程主要有如下几个阶段。
首先,在第一阶段中, “把”是实义动词“给”、“放”、“搁置”等义,但用法比较单一,其后接受事论元的情况要受句法条件或语境条件限制,要么其后需紧接补语,要么在对话过程中使用的祈使或疑问语气。对比下面几个句子:
(24)我把盐。我放盐。
(25)我把多了盐。我放多了盐。
(26)嗯把了几多盐啊?你放了多少盐啊?
(27)嗯把了盐冇?你放了盐没?
(28)把盐唦!放盐吧!
(24)句单说显得比较突兀,日常对话中这类句子用得比较少;而(25)句加上补语强调“给予多了”,句子就自然很多;(26)、(27)两个问句“把”后也分别添加一些补语,句子也比较常用;(28)虽然“把”后也直接接了受事论元,但在祈使句中,这样的句法呈现也是接受度比较高的。由此对比,我们可知,“把”单做实义动词时,在句中的使用比较受限,而且还不算是纯粹的“给予”义。
第二阶段,“把”出现在“给予”句中,承担“给予”义动词。而典型给予句的句法要求出现两个宾语论元,分别为受事客体论元OT和受事者论元OR,这种情况下,崇阳方言的“把”无法承担此功能,必须借助“得”来标记受事者论元OR,其原因大概是“得”的标记性功能的强制性。比如表达“我给他书”这个意思时,崇阳方言里“我把书伊”属于句法错误,而“我把书得伊”就是正确的,或者受事客体论元提前做主语,说成“书把得伊了”也是可以的。
第三阶段,“把得”连用表示“给予”义。此阶段中,由于“得”后接受事者论元OR的特殊规约,这类给予句往往将客体论元OT提到句首做主语或话语主题,就将双宾语句变为单宾语给予句。这种情况下,再加上谓语部分如果发展为连动式,给予句的意味就慢慢向被动发展。
(29)自行车把得我嘎爸了。自行车给我爸了。
(30)自行车把得我嘎爸骑坏了。自行车给我爸骑坏了。
(29)还是典型的给予句,然而(30)就可以分解为“自行车把得我嘎爸了”和“我嘎爸骑坏了自行车”,合并句子保持主语一致性时,就可以理解为“自行车被我爸骑坏了”这一典型的被动句式。这个过程我们认为是“把得”语法化的关键步骤,也就是说在典型的双宾语给予句“A+把+OT+得+OR”中,如果施事论元“A”无关紧要被省略,而由受事客体论元OT做主语,那么句式变为“OT+把得+OR”,再经过连动式发展,尤其是第二个动词后面接上补语,进一步发展为“OT+把得+OR+VP”,此时,“把得”的“给予”意味削弱,动词性渐渐虚化,第二个动词结构占据主要谓语位置, 就完成了到被动式的转换,句式可以分析为“受事者+把得+施事者+谓语动词”,“把得”就是被动标记,不再表实在的语义。
综上,本文认为崇阳方言被动标记“把得”的演变历程可以图解为:
A+把+OT(“把”的多实义性)
→A+把+OT+得+OR(典型的双宾语给予句)
→OT+把得+OR(双宾语给予句主语弱化,OT前置占据主要位置,“得”的标记性地位不得动摇)
→OT+把得+OR+VP (连动式发展,第二个动词发展动补结构)
其中三个关键步骤是:单宾语给予句发展为双宾语给予句;受事客体OT提前做主语,为被动句的施事主语提供了前提条件;连动式发展,尤其是第二个谓语动词发展为动补结构,强势占据谓语位置,“把得”的“给予”义逐渐语法化,直至动词含义完全被忽略,完成了被动标记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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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茜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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