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统筹并举严格科学管理全力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2017-03-01 08:46廊坊市水务局局长王秀富
河北水利 2017年9期
关键词:廊坊市水务纳税人

□廊坊市水务局局长 王秀富

多措统筹并举严格科学管理全力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廊坊市水务局局长 王秀富

近年来,廊坊市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经济社会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这对全市水资源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我市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瓶颈。为引导和鼓励节约利用地表水资源,抑制地下水超采,加强水资源保护,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在河北省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廊坊市将其作为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多措并举,严格管理、科学推进,确保水资源税成功开征,顺利完成了水资源“费改税”阶段目标并保持平稳运行。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统一部署,廊坊市按照“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改革模式,积极开展水资源税改革相关工作,将深化水资源税改革与南水北调引江水利用、地下水超采治理、关停自备井等水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协同开展,相互促进,扎实有序推进水资源税征收各项工作。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启动以后,廊坊市政府将其作为破解全市经济发展难题、促进转型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迅即成立了税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政府主导、财政牵头、地税和水务具体实施、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印发了实施方案,将深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分解、细化,明确各部门任务、时限、责任等工作,实现各项工作的无缝隙对接。

2.综合施策,扎实推动改革落地

2.1 对接协同,强化税源管理

在水资源税改革之初,水务部门与地税部门联合开展税源清查、信息移交、入户核查等工作,保障改革政策落实到位。一是按照取水许可证综合信息查询系统中非农取用水户信息,比对《取用水户信息登记表》,逐项确定取水许可信息,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信息移交工作。二是与地税部门建立联合核查工作机制,共同深入税源企业,就纳税人取用地下水、地表水、年取用水计划、实际取用水量等基础信息进行入户调查核实。三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取水、清查水资源税纳税人专项行动。与地税部门成立联合排查小组,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严格查处非法取水和拒缴水资源税的行为,对不符合取水许可申请条件的,坚决依法取缔取水工程,有序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四是按照“逐户比对、县级核查、市级复核、联合上报”的原则,组织开展水资源税纳税人信息核查比对工作,修正水务部门与地税部门数据信息,确保两部门掌握的取用水信息一致,实现纳税人清单化管理,确保水资源税足额征收。

2.2 加大力度,严格取水许可

水资源论证是合理配置水资源的重要手段。廊坊市不断加大力度,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执行,严把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关,新建、改建、扩建等大型取水工程项目必须经水资源论证方可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全市非农取水户全部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用水,都要取得取水许可证方可取用水,且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取水和改变用水计划。对违法取水行为,水务、地税两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取用水专项行动。对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且逾期不更换不修复的,按日最大取水能力核定取水量,对未经许可擅自取水的,水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地税部门加倍征收水资源税;对不符合取水条件的依法取缔、封停水井,对非法取水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打击产生震慑作用,有效遏制非法取水、偷漏水资源税行为,有效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

2.3 构筑平台,强化用水计量

廊坊市认真贯彻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建设廊坊市水资源管理“七网一平台”,集地下水、地表水、取用水户、水功能区水质、墒情、雨情、汛情于一体,全面监测和收集水务管理各个方面的数据,数据全部传至水务信息现代化智能综合管理平台,通过平台逐步提升水务管理信息化与科学化水平。近年来,对全市非农取用水户安装在线监测,实现取水量远程监控,实时监测每一口在线水井的瞬时流量和累计用水量,做到水务、地税两部门足不出户,就能查询、统计、备份和数据传输,为监控取用水和足额缴纳税款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纳税人无需到水务部门核定取水量后再到税务部门申报,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申报缴税,节省三方人力物力。

2.4 强力督导,严控地下水开采

水资源税试点实施办法对超采区取用地下水制定了高税额标准,利用税收刚性手段,有效控制地下水开采,科学使用地表水和再生水,促进工作、生活水源切换使用引江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在保障顺利开征水资源税的同时,廊坊市积极建立健全水资源税源管控长效机制。一是重新核定并公布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禁采和限采范围,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有效遏制超采区扩展。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严格控制新增取用地下水,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再审批新的机井。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禁新增自备水源井和自备水源用户,并逐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二是积极制定实施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开展南水北调受水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待实现水源切换并具备关停条件后,对受水区供水范围内408眼地下水源井全部实施关停,逐步削减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开采量。三是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分配廊坊市总水量为2.58亿m3。目前,廊涿干渠、天津干渠和保沧干渠廊坊段已正常通水运行,8座配套地表水厂已建成并陆续供水,积极按照省下达我市最低消纳江水指标供水,实现调入水源切换,减少地下水开采量,逐步缓解地下水超采现状。

3.落地生根,税改成效初步显现

3.1 企业节水降耗积极性明显提高

水资源税开征以来,税收刚性特点和杠杆调节作用开始呈现,纳税人节水意识明显增强,部分单位开始采取多种手段加强用水成本管理,水资源税引导企业节约用水、抑制地下水超采的作用开始显现。一些纳税人积极优化用水结构,由抽取地下水转为尽量使用地表水,或由自备水源转为接入公共供水管网,逐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三河市华堂圆方国际有限公司(属高尔夫项目)自水资源税开征以后,邀请专业部门进行论证,实施大规模节水改造,2016年7月初,该公司投资200余万元对现有人工湖进行改造,新建两处人工湖,建成蓄水人工湖3处,蓄水量达20万t以上。企业优先考虑用雨水灌溉,同时采取减少灌溉、改种抗旱草皮植被等一系列措施,减少用水量和地下水的采水量,年减少地下水开采约30万m3;廊坊师范学院,由于税费负担变化,将环境绿化用水由自备地下水源井改为雨水和再生水,每年可减少开采地下水5万m3。

3.2 高耗水行业加快技术革新转变用水方式

实行水资源费改税,一方面调高了对钢铁、造纸、热电等传统的高耗水行业的征收标准,另一方面对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再生水、地下咸水、微咸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一升一降”形成倒逼效应,促使企业转变粗放的用水方式,加快技术革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例如,霸州前进钢铁公司通过“废水深度处理综合利用项目与雨水回收工程”,优化公司用水结构,构建取水、用水、排水三位一体的节水体系,在实现保护地下水资源、回收处理污水的同时实现了1160万m3中水与雨水回用,取用地下水不到用水总量的4%,用水成本得到较好控制。

3.3 水资源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过程中,水务、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水资源税征管信息传递平台,实现了水务和地税部门之间取水许可、取水量、年度取水计划、申报纳税等信息的实时传递。通过对取用水户逐户核查,及时交接有效取用水户档案,在确保水资源税如期开征的同时,摸清了水资源税纳税人底数,建立了管理档案。根据企业以往缴纳水资源费的规范程度,对其实施精准分类管理,对征管较为规范的纳税人强化服务,对无取水许可证的纳税人予以重点监督和治理,切实提升了管理质效。同时,针对不规范取用水等问题,积极做好清查,强化违法取用水整治,有效促进了水资源规范管理。

3.4 改革平稳推进,水资源税费制度成功转换

水资源税改革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确保改革试点稳妥推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是我们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在宣传引导上,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多渠道、多平台、全覆盖宣传水资源税的开征意义、税收政策、申报方式等,着重宣传生活用水个人不是水资源税改革的纳税人,避免普通群众对改革试点工作的误读、误解。在舆情监控上,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制定《水资源税改革征期应急预案》,对各类舆情事件分别细化应急处理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手段,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水资源税征收外部环境。

2017年水资源税改革的重点是农业水资源税改革,农业水资源税纳税人认定是农业水资源税征收工作的关键环节。根据省水利厅安排,廊坊市水务、地税、电力等部门密切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部门配合,按照“终端计量、尽量细化、权责明晰、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取用水户的用水特点等情况分类进行纳税人认定,确保我市农业水资源税顺利开征,进而更好地推动水资源税改革工作全面深化落实。□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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