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农机化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2017-02-26 02:45湖北省农机局局长刘长华
湖北农机化 2017年6期
关键词:农机化农机农民

湖北省农机局局长 刘长华

本刊特稿

大力发展农机化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湖北省农机局局长 刘长华

促进农民增收历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农民收入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近年来,农民增收不快所引发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多米诺效应,已成为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的矛盾和问题。

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很多,这里,我们选择现代农业生产物质条件中的农业机械应用这个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主要是因为农业生产进入以机械作业为主的新时代,农机化已融入到农业产业链条的广泛领域,涉及到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机械化程度不仅影响农民的种植意愿,而且影响农业生产规模,影响农业技术的推广,进而影响农产品生产成本及市场竞争力,最终影响农民收入。

截至2016年底,湖北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7.4%,对农机化与农民增收之间关系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对做好新时代农机化工作意义重大。为此,湖北省农机局联合华中农业大学历时近1年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广泛调查,精心设计调查内容、指标,收集调查问卷107份,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并通过建立回归模型、采用遗传算法等计算方法做数量方面的分析。

我们得出的初步结论是:农机化对农业产出的贡献率达26%,农机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70.27元,农机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技术手段。据此,我们提出进一步发挥农机化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新时代促进湖北省农机化发展的措施与建议。

1 湖北省农民收入的构成及变化

截至2015年,湖北省农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 844元,主要由4部分构成,分别是: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1.1 工资性收入

指农户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2015年湖北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 683元,占农民总收入的31.1%。

1.2 家庭经营纯收入

指农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净收入。2015年湖北省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5 281元,占农民总收入的44.6%。

1.3 财产性收入

指农户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住房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2015年湖北省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61元,占农民总收入的1.4%。

1.4 转移性收入

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产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报销医疗费、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或带回的收入等。转移性支出指农户对国家、单位、住户或个人的经常性或义务性转移支付。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支出以及其他经常转移支出等。2015年湖北省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 719元,占农民总收入的22.9%。

据统计,在2004~2015年期间,湖北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1倍、年均增长814元,相对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在此期间,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2.37倍)。其中,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3.88倍、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1.57倍、转移性收入增长39.6倍、财产性收入增长9.06倍。

从农民各项收入比重的变化来看,近年来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很快,占比逐年提高,说明政府支持“三农”的力度在不断加大;而工资性收入在经过多年持续增长后,于2014年前后出现了波动。2013年农民工资性收入为3 648元,而2014年则降为3 299元。从侧面反映实体经济不景气,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农民外出打工收入不稳定。农民财产性收入一直是农民收入结构中的短板,占比很小。2004年为16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56%,2015年为161元、占比为1.36%。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近年来一直在持续增长,但所占比重却在逐年下降,2004年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为2 052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71%,而2015年仅为44.6%。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需要从多方面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效益,需要依托农业机械等现代装备与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运用,从节水、节肥、节药、节能入手,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和全要素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

2 农机化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分析

调查显示,农机化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改善农产品品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劳动力向其他产业转移、涉农产业振兴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机化的发展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机化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技术手段。我们采用遗传算法对2004~2015年间的湖北统计年鉴和湖北农机化年报分析显示,农机化对农业产出的年均贡献率达26%;通过建立2004~2015年间的湖北省农机化水平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间的回归模型表明,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农机化水平呈显著正相关。农机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70.27元。按湖北省农机化水平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计算,全省4 000万农民每年因农机化的推进而实现增收逾108亿元。主要从8个方面促进增收。

2.1 提高农作物产量,促进农民增收

其影响路径是:农机装备的应用→农作物产量增加→农民增收。调查显示,农作物实行机械化生产,其多个生产环节有增产的效果,增产的幅度一般在1%~15%之间。据调查,机械插秧与人工抛栽秧相比,成熟期提前1~3 d,亩平增产32.5kg。水稻收割,采用机械联合收割与人工收割相比,每hm2减少损失225~300 kg,增收约600元左右。油菜播种实行机械直播比人工撒播亩均增产19.7 kg。旱作沟播机械除具有分层施肥播种机的优点外,还具有借墒保苗、调节地温、蓄水抗旱、增产显著等优点,每hm2可增产40 kg左右。旱地深松整地作业具有蓄水保湿、提升地力的作用,小麦亩均可增产9%。

2.2 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民增收

其影响路径是:农机装备的应用→生产成本减少→农民增收。调查显示,农户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土地租金、农资成本、人工成本和机械成本等方面。农业生产过程中,若用机械代替人畜力,则可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农民增收。据调查,在水稻生产过程中,人工插秧费用约为120元/亩,机械插秧50元/亩;水稻人工收割费用100元/亩,机械收割60元/亩,仅此2项每亩水稻生产成本就减少110元。油菜采用全程机械化生产,亩平节省用工5个。此外,在农作物播种环节使用精少量播种技术可以节省种子,提高种子利用率;在田间管理环节,使用化肥深施装备技术、精准高效植保技术,能够提高化肥和农药的利用率,减少化肥和农药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助力农业“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同时,一些农业经营主体能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购买农资,并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价格卖给合作社社员,通过降低农资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2.3 释放惠农政策红利,促进农民增收

其影响路径是:农机装备的应用→获得各类农机政策的扶持→补贴类政策可降低农户的购机或作业成本,获得转移性收入;贷款类政策可降低农户的资金成本,获得生产和发展所需的资金;保险类政策可降低农户生产的风险;其他如租赁类政策可降低农户使用农机的成本→农民增收。2004~2017年,中央共安排湖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87.685亿元,省级财政累计安排2.438亿元,撬动社会各界投资达500多亿元发展农机化,累计补贴各类农机具340多万台(套),150多万户享受到强机惠农补贴政策的扶持,获得国家财政的转移性支持。

2.4 拓宽农民从业领域,促进农民增收

其影响路径是:农机装备的应用→降低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其他产业转移,增加工资性收入→农民增收。调查显示,农机化发展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并与城镇化建设二三产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农机化的发展使机械替代了劳动力,更多的劳动力可以转移到其他产业就业,转移的劳动力一般到建筑工地或制造企业打工,或做商品小买卖,也有相当一部分劳动力依然留在农业领域,但不再仅仅从事农作物种植,转而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农机作业服务或在农业企业打工。这部分转移的劳动力给家庭带来了工资性的收入,间接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2.5 提供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农民增收

其影响路径是:农机装备的应用→开展农机作业服务→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可增加农机手的收入,接受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户可用较少的劳动力投入,完成较多的农业生产→农民增收。调查显示,提供农机作业服务是农机手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目前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环节主要包括耕整地、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秸秆还田、烘干等。从作业服务面积上看,小于500亩的小规模农机作业服务所占比例较大,开展作业服务能给机手带来可观的收入,机手人均纯收入在3~5万元之间所占比例较大,远高于农民的人均收入。

2.6 助推规模经营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其影响路径是:农机装备的应用→扩大种植规模→农民增收。调查显示,经营规模与农民的收入息息相关。从被调查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可以看出,60%以上的普通农户的经营规模在10亩以下,80%以上的小型农机户的经营规模在100亩以下,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机合作社以100~500亩的经营规模占比最大。经营规模相对越大,农民或农业经营主体的收入就越高。而农机化的发展则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推进提供了可能,因此农机化在助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促进了农民增收。

2.7 提供教育培训机会,促进农民增收

其影响路径是:农机装备的应用→农户获得更多的教育和培训→农民素质提升,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生产的信息化水平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农民增收。农民素质的高低与农民增收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而培训是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途径。调查显示,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社员和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相对于普通农户能够获得更多的职业培训机会、更便捷的信息资源获取渠道,也促使他们建立更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更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他们将现代的经营管理方法运用到农业生产中,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最终有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据调查,普通农户一般不经常学习和运用现代经营管理方法,小型农机户的比例为11.11%,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机合作社成员的比例在20%~30%之间。

2.8 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民增收

其影响路径是:农机装备的应用→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作物价格→农民增收。调查显示,农机装备的合理使用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譬如精准施药技术可以减少农药残留、减少病虫害,机械烘干可以提高粮食品质,深松技术可以改善土壤条件、使农作物长得更加健壮,精深加工技术可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比如,2017年水稻秋收季节遭遇“仓门灾”,水稻收获后,很多农户只能将收割的水稻露天堆放,导致粮食发霉变质,降低了粮食的品质。若采用机械烘干,能使收获的水稻及时得到干燥,从而避免由于天气原因带来的粮食品质下降问题。

3 农民增收遇到的主要困境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 386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 725元、增长7.4%。相比2015年,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 335元、增速下降0.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881元、增速下降1.8个百分点。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论在收入增长的绝对值上,还是在增速上都慢于城镇居民,说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进一步拉大,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在放缓。经过调查,笔者认为2016年湖北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之所以下滑,除遭遇洪涝灾害造成农作物减产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3.1 农业产出效益不高

近年来,受国际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行影响,国内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同时,农机作业费用、生产资料价格等物质投入成本上涨,土地的租金、租金的利息和劳动成本大幅提高。受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的双向挤压,农业产出效益递减态势明显。据调查,中国小麦和棉花亩均生产成本是美国的3倍多、玉米和大豆是美国的2倍多。2015年我国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单位面积利润分仅为19.55元/亩,农业产出效益极低,农民增收依靠经营性收入的支撑能力在减弱。且农业生产过程是一个自然再生产过程,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很强,干旱、水涝、病虫害等都会不同程度地造成农作物减产,也会影响农民的收入。

3.2 农业发展投入不足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三农”发展的投入,对农业的“四补贴”从2004年的145亿元一路追加到2014年的1 700亿元,促进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换挡,经济结构深化调整,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逐年放缓,已由2011年的25%降到2015年的5.8%,其对“三农”发展的财政投入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同时,我国部分农产品价格补贴已接近甚至超过WTO所承诺的8.5%贸易“黄箱”上限。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政策已经遇到“天花板”,农民增收依靠国家转移性支持不可持续。此外,由于农业投资具有风险大、投资报酬率低等特点,社会资本不愿意投资农业,农业发展“先天不足,后天缺乏营养”。

3.3 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

农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尤其是农业水利设施老化、机耕道损坏严重,很多基本农田改造不到位,能实现旱能灌、涝能排的田块有限,特别是丘陵山区小田块、分散经营,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先进的农业科技手段和生产技术难有用武之地。与此同时,农业资源过度开发、超强利用,四海无闲田,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农业面源污染加重,制约农业发展的资源环境两道“紧箍咒”越绷越紧。

3.4 农村市场化程度不高

现阶段农民增收放缓与农产品的供给质量和效率有很大关系,农村市场化程度不高,产业体系、经营体系不健全,农民获取的市场信息资源滞后,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产品大路货多,市场需要、城里人喜欢、消费者青睐的优质绿色品牌农产品少,难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升级的多元化、小众化、个性化、品牌化需求,农产品“卖难”“买难”并存。另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业不发达、产业链条太短,农产品价格长期处于低位,农民依靠农业生产和出售初级产品盈利空间很小,难以致富。

3.5 农民致富门路不宽

现阶段农民收入的两大来源,一是家庭经营性收入;二是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主要依赖农业生产收入,而人均耕地少,生产效益不高。工资性收入方面,近年来实体经济不景气,农民专业技能缺乏、对现代科技知识掌握有限,农民依靠体力打工收入低,依靠工资实现增收也很困难。农民增收致富门路不宽广。

3.6 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

农户的分散化居住结构和生产形式决定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农民获取信息、政策资源的渠道少,导致农民群体一直在整个社会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很难公平地参与市场活动和社会分工。此外,由于人均耕地少,农村剩余劳动力多,农业劳动力就业不充分,也难以保证农民收入。因此,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让农民有更多机会参与社会分工、分享更多改革成果,实现其更大的人力资源价值,对农民增收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3.7 农机化发展不充分

截至2016年,湖北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7.4%,总体上进入中级发展阶段,但农机化发展区域之间、环节之间、作物之间很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平原湖区机械化水平高,丘陵山区机械化水平低;机耕、机收环节水平高,机播、机烘、机管、秸秆处理等环节水平低;稻麦等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高,果蔬菜等经济作物水平低。如占湖北省国土面积70%的丘陵山区农机化水平仅为40%左右,且适应该区域的农机装备、技术、政策、人才和服务等有效供给严重不足。同时,农机作业成本持续攀升,单机作业边际效益递减,农机装备结构与布局不优,农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熟练机手和高素质农机科技领军人才缺乏,农业劳动生产率总体水平不高,也影响着农民增收的步伐。

4 新时代发展农机化、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验农村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近年来,中央持续释放强农惠农政策信号,并多次强调要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扭转,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要目标任务。农机化作为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有必要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使其在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新时代发展农机化建议从以下5个方面下功夫。

4.1 在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上下功夫,以结构调整促农民增收

发展农机化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全力服务中央提出的调优产品结构、调好生产方式、调顺生产体系的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坚实的机械化支撑,使农民在结构调整中实现增收。要围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五区一园”建设,推进农机化体制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创新,不断提升农机服务供给效能。着力抓好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加强设施农业、养殖业及丘陵山区机械化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实现粮经饲、种养加、农林牧渔机械化协调推进。

4.2 在规范执行强机惠农政策上下功夫,以政策支持促农民增收

坚持绿色生态导向,规范执行购机补贴和报废更新政策,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加大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高效节能、生态环保机具的补贴力度,积极引导淘汰“变型拖拉机”和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机械,促进农机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深入实施农机深松深翻、秸秆还田作业补助,使地力得提升、农民得实惠。全面落实农机免费监理政策,积极争取将农机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扶持范围。加强农机租赁、金融服务等政策试点,加强特殊特色地区农机化发展政策研究,拓宽政策扶持渠道,推进农机化产业扶贫,培育促进农民增收的新动能。

4.3 在推广高效农机技术应用上下功夫,以科技支撑促农民增收

深化全面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在继续提升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的同时,同步推进油菜、棉花、茶叶、果蔬等经济作物、农产品初加工和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化;强化农机农艺农事农信融合,加快突破粮食作物薄弱环节、经济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瓶颈,分品种、分区域总结提炼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大力实施关键技术和装备攻关,加快研发适宜丘陵山区、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的农机装备,提升农机核心零部件自主研发能力。加快农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扭转不同程度存在的“无机可用、无好机用、有机难用”困局。

4.4 在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上下功夫,以服务共享促农民增收

把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主体作为购机补贴资金的优先保障对象和各类农业农机示范项目的实施主体,引导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业生产企业,利用土地、资金、技术、机具等生产要素组建农机合作社,积极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为农业生产提供全面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强化机具供给和活化作业服务机制,带动农户参与农机合作社创建,更好分享农机化发展成果。实施“互联网+农机化”行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农机多干活”,降低作业成本,提高作业服务效率,增加经营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4.5 在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兴旺上下功夫,以转移就业促农民增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就是大力发展和解放农村劳动生产力,拓宽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渠道。农机化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要围绕农业生产主战场,推进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方向发展,提高农机化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支撑能力;要拓宽农机化服务领域、延伸农机化服务链条,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机化对农副产品加工转化升值、涉农各产业兴旺发展的贡献水平;要狠抓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等绿色生态农机化技术推广,为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贡献农机方案;要强化农机化法制宣传和技术培训,增强新理念、高素质农机人才供给水平,使农机从业者成为乡风文明的主要践行者和农村致富的带头人;建立健全农机公共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便捷高效型农机服务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

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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