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科学育儿基地 黎 洁
校外教育的产生,源于新中国建立早期,大多数学校推行“二部制”的教学方式,即学生半天学习、半天放假,以满足更多儿童入学接受教育。由于缺乏娱乐、学习活动场所,儿童放学后无处可去,由此带来一些不稳定的社会因素,于是我国借鉴苏联的模式,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应运而生。显然,校外教育建立之初,是为了填补学校教育的空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儿童滞留在校外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从而为百废待兴的国家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教育政策的完善以及社会需求的转变,六十余年来,校外教育的功能定位、内涵和外延也在发生着变化。它不再是学校教育的辅助角色,而是一种回归儿童本位的独立教育形态,在保持自身独特功能的基础上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相融合,这成为了校外教育的现代转向。
学术界通常从对象、时间、空间三个维度对校外教育进行概念界定,并在前两个维度上持统一意见。他们都主张校外教育的服务对象为儿童青少年;校外教育是在学校常规课堂教学之外的时间,即课余闲暇时间内进行。然而,学者在关于校外教育空间的理解上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校外教育空间指的是所有对儿童、青少年有教育意义的物理和心理上的空间。狭义的校外教育空间则专指少年宫、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等校外教育机构及其活动场所。本文采用狭义的空间概念,将校外教育定义为:以儿童、青少年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专门教育机构,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在课余时间开展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增强实践体验的活动。
校外教育具有四个方面的独特性。第一,主体性:校外教育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活动的设计与开展均以学生的意愿和喜好为首要考虑。第二,灵活性:校外教育的教育内容比较灵活,能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开发符合其年龄特征及发展阶段的教育方法和内容,并能与多学科、多领域相结合。第三,实践性:校外教育的主要形式为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收获体验,进而转化为认识和行动。第四,趣味性:校外教育设置的活动课程丰富多彩、妙趣横生、引人入胜,令学生回味无尽。
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对象是一致的,区别在于教育的目标和形式。校外教育关注学生的个性培养、道德教育,以教育体验、实践活动为主;学校教育则关注学科类知识的获得,仰赖知识类课程教学。随着校外教育的发展,它与学校教育的关系也发生着变化:早期作为学校在校外时空的“延伸”,辅助学校缓解儿童滞留带来的社会问题;逐渐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配合学校进一步深化、拓展儿童经验与知识学习;之后走向“并举”,以弥补学校教育应试化倾向的不足;目前通过坚持儿童本位,与学校教育“融合”发展,以促进儿童个性发展①。
上海市第二期课程改革提出要改变学生接受式的学习方式,倡导接受与体验、研究与发现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要改变单一的个体学习方式,倡导独立自主与合作交流相结合的学习方式②。然而,受制于学校的课程设置和师资资源,学校在班级教学、知识传授上更占据优势,而开发、实施拓展型与研究型课程,实行小团队参与式培训正是校外教育的强项。如以科技为特色的上海某小学,与校外教育机构合作,开展科普教育和高科技体验活动,为中小学生提供航天、机器人、3D打印等丰富的课程选择,培养青少年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又如上海某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与学校合作,研发拓展型、社会实践类课堂,并将机构内的相关课程进行打包,提供给本区内的所有学校,学校根据学生的需求和本身的特色进行报名,活动中心将选择同一课程的学生进行并班上课,组织师资,提供场地,形成稳定的合作。类似做法有效地拓展了学校教育的传统功能。
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融合还体现在校外教育借鉴学校教育的先进管理理念、教学经验。校外教育的独特性使其课程具有自主性和灵活性,是校外教育长期面对学生群体实践得来的宝贵经验,但课程设置容易受教师专业素养的影响,不同校外教育机构的课程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③。这需要校外教育机构对课程和教学活动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的设计。校外教育一方面可吸收现代课程理念,借鉴学校教育课程规范化的经验,建立专业、规范的校外教育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另一方面,校外教育课程体系与学校教育的课程设置有所不同,需要将课程与学生的需求、兴趣结合,让学生参与到课程设计中,立足本身的特色,强化校外教育的专业化建设。因而,校外教育应在借鉴学校教育教学体系的基础上,不仅将学生技能特长的掌握作为活动质量的标准,还要将多种教育手段和方法、环境的利用,以及儿童参与性、自主性的体现作为有效的评价指标,推进自身的专业化建设。
家庭教育是儿童社会化的起点,是其他一切教育形式的基础。随着社会变迁,家庭结构和规模发生着变化,少子化趋势促使家庭对于孩子的教育重视程度直线提升。家长不仅重视孩子的在校成绩,也注重孩子的兴趣爱好发展,校外教育因此蓬勃发展。但多数家长对于校外教育的认识具有片面性,使得校外教育功利性日益严重。这种状况一方面使得家庭教育局限在“智力培育”的功能,道德教育、个性培养等功能缩小;另一方面使得校外教育的独特性被忽视。可见,校外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融合首先要有正确的观念加以引领。
校外教育需要与家庭这个单元连接起来方能发挥最佳作用。因而,在对儿童青少年实施素质教育的同时,校外教育必须与儿童青少年的养育者——父母结成坚实的教育联盟,使他们认识到家庭是儿童青少年基本生活技能、良好生活习惯、个性品质养成的基本场所,将校外教育机构视为促进个体社会化的重要载体、家庭教育的有力支撑,而不是仅将它看作是孩子学业补习或才艺培训的场所。事实上,校外教育中生活类的工艺、园艺、劳技等课程,夏令营等团体活动,以及各类素质拓展培训都是家庭教育中难以实现的,而它们有助于儿童青少年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更为重要的是,单一的家庭结构,简单的家庭关系和狭小的活动空间,使得儿童青少年普遍缺乏与同伴交往的机会,不易在日常生活中习得同伴间合作交流的经验,也较难获得共情、包容等情感能力;而在校外教育机构中,拥有共同兴趣的儿童青少年能够长时间相处,共同体验参与活动的乐趣和面对挑战的压力,这使得他们的交往更具真实性、开放性和社会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家庭教育社会化功能弱化的不足。
校外教育不是单纯的兴趣活动,活动中还有特定的教育内涵,不仅对儿童青少年有教育意义,家长如能入耳入心,接受科学的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目标,校外教育的效果就能在家庭内得以进一步延伸,形成教育的连贯性。好的校外活动重视家长的角色,在合适的时机将父母纳入活动设计的特色环节和元素之中,有利于亲子互动,也避免了家长将孩子送到之后,就在一旁等待、无所事事。家庭还可以参与到校外教育机构组织的志愿活动、募捐活动等大型社会活动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④。当然,家长的参与,并不是为了督促孩子更好地学习,也不止是增进亲情交流,而是借此深入了解校外教育的价值与意义,并将之引入家庭日常生活中,促成校外教育的成效最大化。
社区教育是一种区域性的、教育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模式,指以社区为范围,以社区全体成员为对象,旨在发展社区和提高其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的的教育综合体,其中儿童青少年是社区教育的重点服务对象。一般认为,儿童青少年校外教育是社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⑤,根据校外教育的狭义定义,两者应该是两种并列的教育形态,同时存在天然的契合关系。社区的地域便利性以及丰富的教育资源将为校外教育注入更大的活力,两者具有融合的基础与可能性。
社区的儿童青少年教育专门针对区域居民开设课程或举办活动,具有非营利性和社会性,不但省去出行的奔波劳累,活动的公益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但是社区教育的欠缺之处在于服务不规律,课程不成体系以及内容陈旧,比如社区暑期班的安排不外乎敬老行动、文体活动和安全课堂,缺乏创意。这些成了社区儿童青少年教育的“硬伤”。而校外教育机构可渗透进入社区教育,调查了解该社区儿童青少年的年龄分布和发展需求,并且引进成熟的主题性课程,结合社区的期望制定富有特色的活动计划并驾轻就熟地予以实施。在两者的长期融合中,校外教育将对社区教育中儿童青少年服务体系的完善作出积极的贡献。
社区是城市的缩影,是儿童青少年闲暇时间活动的重要场所。社区教育资源丰富多元,大致包括:物质资源(社区图书馆、文化宫、电影院、体育馆、学校等活动场所);人力资源(常年从事教育的教师、各行各业的优秀从业者等);组织资源(乡镇街道、居民小区等);人文资源(社区人文社会环境、风俗风貌)。这些都能成为校外教育的重要资源库,改变自身资源单一的局限性。校外教育通过借助社区教育资源联盟,利用适宜的机制将各类资源加以优化配置,可以创造出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新课程和新活动。一旦走出机构,与社区教育资源相结合,校外教育必将焕发出新的生命力,进而扩大社会影响力。
校外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作为儿童青少年教育体系中几大重要的系统,在不同的时空下,利用自身独特的资源优势,对儿童不同方面的发展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各自发展中不可避免地会形成壁垒与隔离。而校外教育作为主体,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融合发展,有利于实现“社会的教育化”和“教育的社会化”,真正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致力于实现“少年强则国强”的宏伟宣言。
1.刘登珲:《我国校外教育功能定位流变及其现代转向》,《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6年第9期。
2.王厥轩:《上海二期课改的历史地位及深远影响》,卢湾教师进修学院学刊, 2002年第2期。
3.袁德润:《校外教育与校内教育衔接:可能与可行》,教育发展研究,2016年第20期。
4.陈静:《论未成年人校外教育的性质定位》,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2013年。
5.王冬梅:《基于社区教育平台的青少年校外教育拓展研究》,《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