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水流域瑶族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策略

2017-02-25 08:51谷显明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7年9期
关键词:瑶族文化遗产旅游

谷显明



潇水流域瑶族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策略

谷显明

(湖南科技学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湖南 永州 425199)

随着现代化、城市化和全球化的发展,瑶族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进而导致瑶族文化传承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此,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应大力推进瑶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激发瑶族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促进瑶族传统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在文化遗产保护上,要遵循原真性、整体性、活态性保护原则,健全政府主导、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机制,构建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文化生态园区保护和遗产地理标志保护等模式。在民族文化传承上,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建立瑶族文化数据平台,加强瑶族特色村寨保护,同时要健全传承人发掘、扶持和培养机制,不断壮大民间文化传承队伍。在传统文化创新上,要大力推进文化旅游开发,积极促进文化传媒结合,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通过打造潇水文化旅游带,建立南岭瑶族文化风情园,设立瑶族文化数据中心,鼓励文化创意项目研发,打造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等途径,推动瑶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

潇水流域;瑶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

作为南岭民族走廊重要组成部分的潇水流域,自古以来是湘粤桂的交通要道,也是族群迁徙的必经之地。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中,这一流域的瑶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传统民族文化,集中表现在传统习俗文化、宗教信仰文化、社会伦理文化,以及民间文学、民间歌舞、民间工艺等方面。具体来讲,就是以坐歌堂为代表的婚嫁文化,以盘王节为代表的节庆文化,以度戒为代表的宗教文化,以织锦为代表的服饰文化,以盘王大歌、长鼓舞为代表的歌舞文化等。这些传统文化是瑶族先民古老智慧的结晶,是瑶族农耕时代社会生活的见证,也是瑶族人民永恒的精神家园。但随着现代化、城市化和全球化的发展,瑶族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传统生计不断发生转型,社会结构不断发生变迁,进而导致传统文化根基不断被消解,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文化因子面临着湮没消失的危险。习近平同志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1]因此,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应大力推进瑶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激发瑶族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促进瑶族传统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一 文化遗产保护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长期以来,地方政府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项目开发以及人才培养等措施,积极推进瑶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但在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中,仍然存在“重开发,轻保护”、“重申报,轻传承”等诸多亟待破解的难题。为此,我们需制定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促进瑶族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持续发展。

(一)遵循保护原则

全球《21世纪议程》指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因此,我们必须遵循文化遗产保护原则,促进瑶族文化遗产得到科学的、可持续的有效保护。一是原真性原则。“原真性”这一概念最早见于1964的《威尼斯宪章》,文中提出“将文化遗产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责任”[2],当时主要适用于欧洲文物古迹的保护与修复,之后逐渐在世界范围内达成理解和共识。世界遗产委员会明确规定,真实性是检验世界文化遗产的一条重要原则,并要求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文化遗产的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为此,在开展瑶族文化遗产保护时,对遗产的维修、恢复应“修旧如旧”,做到材料原真性、工艺原真性、设计原真性和环境原真性。二是整体性原则。所谓整体性就是要保护文化遗产所拥有的全部内容和形式,包括传承人和生态环境,即要从整体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关注并进行多方面的综合保护。因为文化遗产是由无数具体的文化事象构成的,而不是某些“代表作”和零散的“文化碎片”所能涵盖的[3]。为此,在对潇水流域瑶族文化遗产保护上,不仅应有单体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还应当有整体文化空间保护意识;不仅保护单一的民俗文化,还应保护形成这一民俗文化的文化生态环境。三是活态性原则。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应从民众生活出发,坚持“生活相”“生活场”“生活流”的立场观念和方法,从有“根”的生活里重置或还原文化遗产本体的面貌。同时,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保护,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四是流域性原则。从地理学来看,广义的流域指“所有包含某水系(或水系的一部分)并由分水界或其它人为、非人为界线(如灌区界、地貌界等)将其圈闭起来的相对完整、独立的区域”[4]。潇水流域的瑶族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不仅仅是某一县(区)的保护,而且地方各县(区)政府在明确各自保护范围,特别是采取相关措施时必须强调流域观念,对一些具有共通性的文化遗产作整体性的联合协作保护[5]。因此,在这一相对完整、独立的区域内,只有打破单纯的行政区域和族群区域,树立流域保护意识,坚持流域保护原则,才能更好地保护流域的文化遗产。

(二)健全保护机制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主导机制。地方政府要将瑶族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组织成立“潇水流域瑶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统一规划和协调瑶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过制定政策和法规标准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推动和规范。要不断加大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投入,为瑶族文化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同时,制定吸纳社会资金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投入机制,确保瑶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二是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与评估机制。如依托地方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事项开展专家咨询和论证,对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和保护情况进行评估。三是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发挥非政府和非盈利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的作用,建立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机制,通过举办听证会、座谈会、咨询会等形式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鼓励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文化遗产管理决策,对文化遗产的管理政策、总体规划、重大项目计划进行听证,在决策阶段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推进瑶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

(三)创新保护模式

在文化遗产保护中,我们要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形成符合实际需要、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一是遗产数字化保护模式。文化遗产数字化,是借助数字化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是对文化遗产存在方式的一种新型保护方法。建议地方政府将“潇水流域瑶族文化遗产数字化博物馆”纳入永州历史文化博物馆建设规划,将瑶族历史文化遗产包括藏品、图书、文献、研究成果、影像等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后,通过在虚拟空间中再现真实的历史地理信息,以一种直观的方式向大众展示,充分展现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学科特色、文化特色,推动瑶族文化创新和旅游发展。二是文化生态园区保护模式。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中,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修复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互相依存,与人们的生活生产紧密相关,并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6]。为此,我们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支持,在江华瑶族自治县建立“潇水流域瑶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在江永县设立“女书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将瑶族民间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的区域及环境中,与当地自然环境,古村镇、古建筑等物质文化相依相存,将遗址区与风景区结合建成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瑶族文化生态园。三是遗产地理标志保护模式。1994年开始,我国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律体系予以保护,但一些地方政府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保护重视程度还不够。为此,建议地方政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保护范围,纳入质检系统的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由经政府同意的组织(包括团体、协会等组织)申请地理标志保护,并在保护中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 民族文化传承

瑶族社会是瑶族文化所塑造的,瑶族社会之所以为瑶族社会,是因为瑶族文化在焉。直到今天,正因为瑶族社会中形成隽永而广泛影响的文化传统被一代一代传承下来,才使得瑶族社会具有与其他民族不同的特质。但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伴随文化全球化和中国社会剧变,外来文化悄然解构着瑶族社会结构,消解着民族文化边界,导致瑶族社会正面临着文化“断裂”危机。为此,我们不仅要积极开展瑶族文化遗产保护,还要大力推进瑶族传统文化传承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

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任务繁重,迫切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而民族文化传承途径主要有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个方面。为此,一要加强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的合作,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民众对瑶族文化保护传承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民众的瑶族文化保护意识。积极鼓励地方学校申报“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学校和实践基地”,通过开展各类瑶族非遗活动、编纂非遗校本教材、开设非遗专业课程、强化非遗相关学术研究等方式,增强师生的瑶族文化保护传承意识。二要积极采取灵活多样、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的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专访、系列报道、专题片以及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瑶族传统文化知识以及瑶族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唤起瑶族民众的文化自觉,调动瑶族民众参与文化保护的积极性。三要充分发挥地方博物馆、文化馆、展览馆、群艺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开展瑶族传统文化遗产传播展示,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传统文化保护意识,营造保护传承瑶族文化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传承方式

一是建立瑶族文化数据平台。深入开展瑶族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全面掌握瑶族文化资源种类、数量、分布状况和生存环境,收录和整理瑶族文化资料,分级分类建立资源名录、资源数据库和资源项目库。在此基础上,运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以及实物展示等方式,建立“潇水流域瑶族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平台”,使之成为大众欣赏、普及教育、学术研究的重要平台,宣传和展示瑶族文化的重要窗口,保护和传承瑶族文化的重要阵地。二是推进瑶族文化进校园工作。组织开展“民间文艺进校园,民间艺人上讲台”活动,聘请一批优秀瑶族文化传承人走进校园、走上讲台传授技艺,让学生在学习中接受瑶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培养学生对瑶族文化的认知和热爱,推动瑶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三是加强瑶族特色村寨保护。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将瑶族聚居比较集中、文化氛围浓厚、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寨列为瑶族特色村寨保护工作示范点。通过认真组织实施富有民族特色的项目,使项目村寨建筑风格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大为改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助推瑶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四是打造品牌特色文化项目。潇水流域相关县区要整合力量,搜集整理一大批瑶族民俗文化表演素材,将民间艺人请出山寨、请上舞台,使诸多隐匿深山、濒临失传的瑶族民俗文化和民间技艺搬上舞台,在保留瑶族原生态民俗文化的前提下,将民族音乐和舞蹈与声、光、电完美结合,精心打造一台具有南岭瑶族风情的特色旅游文化演出,使之成为展示潇水流域瑶族原生态文化的靓丽名片。

(三)壮大传承队伍

民间文化艺术是活态的精神文化遗产,民间传承人是其活态载体的重要承载者与传递者。为此,我们要积极发挥他们在保护民间文化资源、传承民间文化技艺、活跃乡村文化生活、发展地方文化产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要健全传承人发掘机制。组建成立潇水流域瑶族民间文化普查工作队,按照“不漏掉一个艺术门类、不漏掉一位民间艺人”的原则,深入农村地区开展瑶族民间文化专项普查,认真做好传承人寻找、评选和认定工作,建立和完善瑶族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体系;同时,采取录音录像方式对他们传承的文化艺术进行分类采录,建立瑶族民间文化资源“活态”数据库。二要健全传承人扶持机制。地方政府要制定民间文化保护、奖励、资助系列政策,设立“瑶族民间文化传承专项基金”,用于保护民间文化资源和扶持传承人;建立瑶族文化传承人资助制度,对瑶族文化传承人给予一定的补贴,扶持其进行文化传承活动;建立县(区)级领导联系民族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制度,主动为民间文化传承人排忧解难。三要健全传承人培养机制。依托各县市区民间文化组织力量,建立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开办瑶族民间文化传承培训班,大力培养瑶族文化专业人才,确保瑶族文化保护传承后继有人。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可将瑶族文化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开设瑶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班,把瑶族文化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各种活动中融入瑶族文化内容,使学校成为培养瑶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的重要载体。同时,整合地方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力量,挂牌成立“潇水流域瑶族文化研究基地”,开展瑶族文化挖掘和研究,推进瑶族文化传承和发展。

三 传统文化创新

在文化全球化的今天,以网络化的现代传媒为介质、由消费意识引导大众、以时尚化为运作方式的大众文化对传统文化形成了一种挑战。因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保持发展的连续性和竞争力,必须规避传统文化的劣势,挖掘传统文化的精髓,将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中,不断推进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为此,我们要将历史传统与当代进步相结合,用现代思维去延展历史底蕴,最大限度发掘历史资源价值,让民族传统文化以有效的方式和不竭的生命力代代相传。

(一)推进文化旅游开发

我们要依托潇水流域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文化资源,积极探索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文化体验、商务会展“四位一体”的产业发展模式,着力开发一批特色旅游休闲产品,将优秀的文化资源转化为优势的经济资源,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旅游经济发展。一是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潇水文化旅游带。永州市及各县区政府要对潇水流域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整合,严格按照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相关要求,做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以零陵古城为中心,打造潇水流域文化旅游带,设计潇水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具体包括:零陵古城、周家大院——道县周敦颐故里——江永千家峒(女书园、上甘棠、勾蓝瑶)——江华神州瑶都。尤其要重点突出“古城文化”“理学文化”“瑶族文化”等优势,打造潇水流域文化旅游精品项目,实现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有机结合,提升永州文化旅游品味和档次。二是整合瑶族文化资源,建立南岭瑶族风情园。江华、江永等相关县区要加强横向协作,整合瑶族文化旅游资源,建立“南岭瑶族民俗文化风情园”,打造南岭瑶族文化旅游核心园区,具体包括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展示园、瑶族文化遗产资源数字传播园、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演艺园、瑶族原生态农耕文化体验园、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园等,以此带动南岭地区瑶族文化旅游发展,形成“湘粤桂南岭瑶族文化旅游圈”。三是发掘村寨旅游资源,推进乡村旅游全域化。南岭地区各县区政府要以“美丽乡村”“风情小镇”“特色村寨”建设为契机,加强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对乡村旅游发展进行科学定位,对旅游项目开发进行合理布局,对乡村旅游进行整体营销,开发休闲观光型、务农参与型、民俗节庆型等乡村旅游类型,突出乡村旅游项目的差异性和互补性,扶持和引导乡村旅游健康发展。同时,以“公司+农户”“社区+公司+农户”“村办企业开发”等模式,积极鼓励和引导旅游公司、村寨群众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一批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传承等功能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园和文化体验馆,形成“一乡一品、一村一业、一家一艺”的乡村旅游品牌。

(二)促进文化传媒结合

20 世纪90年代以来,现代传媒不仅拓宽了传统文化的传承渠道,还拓展了文化艺术的表现领域,演绎出一个又一个文化奇观。为此,我们要推进现代传媒与传统文化的结合,构建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新路径,积极推动瑶族传统文化发展。一是建立瑶族文化数据中心。通过组织地方相关文艺团体及民间艺人,在充分采集瑶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民间文艺、民族古籍、文物遗产、民族体育、旅游资源等民族文化数据资源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动画、音频、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打造“潇水流域瑶族文化动态数字博物馆”,并依托互联网、数字电视、移动终端等新媒体技术,宣传推介和传承发展瑶族传统文化,实现瑶族文化的有效保护和传播,同时为瑶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策划瑶族文化专题宣传。积极与电视媒体栏目开展合作,通过举办“瑶族民俗文化艺术节”,对瑶族节庆文化进行深度挖掘,精心制作专题宣传片,开展瑶族文化旅游宣传促销,扩大瑶族文化影响力和知名度。三是打造瑶族文化强档栏目。通过与地方高校、电视台和民间艺人合作,组织专门团队对潇水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考察,借鉴《中国记忆》《河西走廊》等,拍摄《神州瑶都》《南岭瑶风》《永州非遗》等专题片,利用电视传播平台和先进传播手段将专题影视作品进行展播,让人们领略到博大精深的瑶族文化。

(三)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20世纪90年代,英国率先提出“文化创意”这一概念,此后逐渐在全球形成了一股热潮,很多国家把培育创意产业作为国家战略。2014 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正式成为国家战略。潇水流域民族文化资源极为丰富,文化产业价值潜力巨大,这是永州地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差异化优势。为此,加快瑶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成为促进瑶族文化传承发展,推动瑶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一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动漫游戏、设计服务、现代传媒、文化会展业等文化创意企业,大力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向文化创意行业合理流动,对重点成长型文化创意企业可根据产业分类、投资额度、产业预期等给予重点扶持。同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建立“潇水流域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形成资源、资本、人才、企业等市场要素集聚效应,逐步形成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化发展模式,为文化创意产业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二是推动文创项目研发。积极鼓励企业设立或与院校合作设立动漫游戏、工业设计、影视传媒、数字出版等产业研发(技术、创作)中心,充分利用地方院校学科优势,组织专家学者对瑶族传统文化进行深度挖掘,加强文创元素的数字化采集、整合、加工与利用,重视文创衍生产品的创新性开发。重点根据瑶族创世古歌和神话传说,依托瑶族地区自然生态及特有风情,探索以瑶族文化艺术为基础,开发传媒影视、动漫创作、网络游戏、工业设计和衍生产品,并对获得国家级、省级重大奖项的原创作品给予经费资助和重点奖励。三是打造文化创意产品。积极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民营资本进入文化创意行业,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创意设计等文化创意产业,推进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努力形成各产业间的融合互动发展格局。通过新媒体技术把民族、文化、创意、科技、产品连接起来形成有机整体,逐步建立以民族文学为底本、以电影演绎为重点开发、以动漫创作为长线开发、以网络游戏和衍生产品为后续开发,具有瑶族文化特色的立体产业链条,为市场提供能满足人们物质需要的文化创意产品。同时,结合历史旧街区、旧建筑保护与改造,融入文创产业发展,建设一批有历史记忆、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文创社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民间文化传承发展。

[1]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EB/OL].新华网,2014-09-24.

[2]国家文物局法制处.国际保护文化遗产法律文件选编[M].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3:162.

[3]李荣启.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原则与方法[J].广西民族研究,2008,(2):185-190.

[4]岳健,穆桂金,等.关于流域问题的讨论[J].干旱区地理,2005,(6):775-780.

[5]李伟.乌江流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J].重庆社会科学,2006,(9):119-122.

[6]李春霞,彭兆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区域性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经验[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6.

(责任编校:呙艳妮)

2017-06-08

2015年湖南省科技计划重点研发项目“潇水流域瑶族文化资源整合保护与开发研究”(项目编号2015ZK3061)成果。

谷显明(1976-),男,湖南永州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地域文化与民间文学。

G05

A

1673-2219(2017)09-00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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