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玫丽 黄璧琳
(百色市百林林场 广西百色 533099)
对山林纠纷的解决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广西百色市田林县为例
黄玫丽 黄璧琳
(百色市百林林场 广西百色 533099)
在对少数民族时常产生的纠纷中研究发现,山林纠纷事件发生次数较多,以广西百色市田林县为例,该县少数民族较为集中,主要有壮族、瑶族和苗族,为了解决山林纠纷问题,维持该县的治安和发展的稳定,政府要能结合解决民族山林纠纷的实际案例和丰富的经验,对山林纠纷进行实际的调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机制,找到产生纠纷的原因。本文则将以广西百色市田林县为例,对山林纠纷的解决现状及对策展开研究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山林纠纷的方案。
山林纠纷;解决对策;广西百色市田林县
在解决山林纠纷的过程中,政府必须要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少数民族一视同仁,这样才能更加有效的解决山林纠纷的问题。在此过程中,政府要的山林纠纷在事件进行真实的调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然后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这样既能维持民政团结,也能将山林纠纷的问题快速的解决。
1.1 当前山林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
由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时常会发生山林纠纷的问题,因此,我国针对该地区指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将其实施在西南地区。而对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在实行时还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相关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诉讼法为主。以往在解决山林纠纷的过程中,人民法院通常会以《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为主展开纠纷的解决工作。通过对我国法律法规的分析,可以发现,对于山林纠纷解决的方法形式多样,这主要是因为山林纠纷的类型不同,山林纠纷有的是资源案件,有的则是经济的案件,还有就是集体之间的纠纷,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纠纷等等,所以,对于山林纠纷,如政府实在无法对双方进行调节,以调节解决问题,双方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公证,人民法院会根据其主要的纠纷类型进行合理的判决[1]。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广西百色市田林县平吉村的李某将属于自己的林地承包给长期在外务工的杨某,但是合同到期后,杨某在该林地所种植的植物并没有完全的长成,李某也没有和杨某进行沟通,就擅自将植物砍掉,收回林地,由于李某的做法给杨某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杨某决定将李某告上法庭,其主要原因如下,杨某认为李某侵犯其经济,李某认为杨某侵犯其山林归属权,双方都有证据,人民法院对此判决属于民事纠纷。在判决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主要遵循以下几点法律法规模:①在改革开放后,我国土地发生转变,土地属于集体、个人都需要经过国家程序的审批和签订协议。②对于没有经过个人或者集体允许的情况下,对山林土地上的树木进行砍伐,要承担法律责任,土地山林上的树木植物由归属人所有和决定。杨某需要将山林归还给李某,但李某要承担杨某的经济损失。
1.2 山林纠纷的解决方法
对山林纠纷,各级政府必须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问题,行政部门在办理此案件时,如果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要在6个月内结案,而对于乡镇政府需要在4个月结案。政府在接受人民申请书后,在7个工作日内必须掌握申请书主要内容,申请原因,申请事件,申请对象等,完成申请书的审查后,要书面通申请人在规定的日期到人民政府,如当地人民政府无法解决的民族纠纷,要在通知申请人后,3个工作日将申请书转交给上级人民政府或转送给管辖部门。根据申请内容对申请人进行复审,在审理案件时,要弄清厉害关系人,并通知双方在20个工作日进行答辩,为自己进行辩护,在这一阶段,人民政府要指派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申请的内容进行实际的调查取证,确保申请内容属实,再对案件进行审理。在审理的过程中,工作人员要适当的对双方进行调节,尽可能的解决纠纷,然后经过听证协商后,确定山林归属权。若双方都对此次判决存在异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像市人民政府进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解决山林纠纷问题。
1.3 山林纠纷调解的弊端
从相关资料中发现,少数民族山林纠纷事件主要是以调节为主,对于政府的调节,少数民族双方都是认可并满意的,这说明当地政府秉公办事的态度赢得了人民的认可。但尽管如此,在选择以调节的方法解决山林纠纷时仍然存在不足和弊端。①在调节的过程中,由于需要反复的对问题进行核实,并要缓解双方的情绪,确保双方处于头脑情绪的状态,因此,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充足的耐心和良好的沟通技巧,这样才能避免在沟通的时候产生不必要的摩擦,可由于部分工作人员素质较低,缺乏熟练的沟通技巧,从而在沟通时产生问题,这样就给山林纠纷问题解决工作增加了难度。②当地的工作人员对当地的风俗、生活方式缺乏了解,致使办事效率下降。此外,很多群众对于政府工作不是十分的理解和支持,这给政府工作人员带来不小的阻碍[2]。
2.1 构建完整的山林纠纷解决机制
在调节少数民族山林纠纷时,为了体现政府办事的公正,政府要能依法办事,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解决山林纠纷。因此,为了快速的解决山林纠纷问题,提升政府的办事效率,让人民对政府满意。在此之前,当地政府要结合当地山林的实际分配情况和相关的规章要求,建立健全完整的山林纠纷解决机制,并设立专门解决山林纠纷的机构,这样一来,政府就可以时时掌握山林使用的信息,及时的发现山林纠纷事件,进而快速的应对和解决。山林资源丰富,少数民族的日常生活都与山林息息相关,一旦属于自己是山林遭受到侵犯,少数民族则会随着大量的经济,这样就严重影响少数民族的日常生活。而这也就充分的说明,帮助少数民族解决山林纠纷十分关键,当地政府必须加强重视,当地政府应妥善的解决山林纠纷,以少数民族的经济利益为主,完善山林纠纷解决方案,政府要充分发挥其主要职能,为人民办真事、办实事[3]。
2.2 以调解为主,纠结山林纠纷
面对山林纠纷问题,政府尽量要以调解为主,以调解为主,诉讼为辅,在遇到山林纠纷时,政府要寻根问底,根据历史遗留的问题和国家现行的政策解决山林纠纷。在解决山林纠纷的时候,政府要为双方提供有力的证据,例如:山林产权的归属。对于山林产权模糊不清的问题,政府适当的劝说人民,以民间调节为主,这样才更加人性化。如果遇到过于复杂的山林纠纷案件,无论山林产权归于哪一方,另一方都会受到经济损害,政策应引导双方进行诉讼,让人民法院解决山林纠纷,这样得出的结果才能得到双方的认可和信服。
总而言之,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解决山林纠纷的过程中,必须要实事求是,切勿偏袒一方或另一方,要能秉公处理。政府要遵循山林纠纷的原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解决山林纠纷。以调节为主,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完成山林纠纷。政府要充分发挥其职能,让人民感受到政府对待工作的态度,只有政府为人们办实事,才能赢得人民的认可,也才能维护各民族之间的团结。
[1]李秀旺.案结山宁事了人和——山林纠纷调处的实践与思考[J].浙江林业,2013(03):40~50.
[2]熊 辉.溆浦县山林纠纷现状及调处[J].绿色科技,2015(02):20~43.
[3]刘峰,许忠文,郑海富.广西山林纠纷调处问题及对策——以广西鹿寨县为例[J].林业资源管理,2015(03):70~80.
[4]吴孝渊.锦屏县山林纠纷成因及解决办法刍议[J].中国农业信息,2013(11):12~34.
[5]黄俊豪,石敏.制度变迁下山林纠纷的成因及调处——基于惠阳(州)地区的历史考察[J].南方农村,2013(03):90~100.
F326.2
A
1005-7897(2017)02-0083-02
2017-1-10
黄玫丽(1981-),女,壮族,广西田东人,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主要从事林政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