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在欢小说两则

2017-02-23 13:54郑在欢
青春 2017年2期
关键词:李洋李丽

郑在欢

一首歌

再牛逼的肖邦,也弹不出老子的悲伤。

——李洋QQ签名

夏天,家乡的麦子熟了,我辞了工作,和李洋一起回家。天热得难以忍受,不管往哪个方向走都是这样。同行的都是回家收麦子的人,只有我没什么目的,我没有地,也没有家,没有麦子等着我收,也没有孩子等着我看。这是一场完全一厢情愿的旅程,没有人非要我回来,也没有人期待我回来,不像两个月前,为了把马乐的骨灰带回来,我必须搭上回家的火车。即使是这样,也没有人非要让我做这件事,是我自告奋勇,说服马乐的父母不必亲自来观看他的死刑,我会在最后的日子里陪伴他,然后带他回家。

我只是想回家。

上一次,他们用哭声迎接我。

这一次,他们问我回来干什么。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回来。我只是想回家。从第一次出门到现在,我似乎从来没有在夏天回来过。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在冬天,过年是在冬天,婚礼是在冬天,连外公和奶奶的死也是。因为马乐,我得以在春天回来。我很感激这样的机会,只是没呆几天就赶回去上班了。那之后我开始频繁想象即将到来的夏天,然后,没有来由的,我迫切地想回来。

前两天李洋打电话说他也想回家。他和女网友的见面失败了,他喜欢上了那位女网友带来的女伴,但那两个女孩都不喜欢他。他一怒之下去了天安门,照了很多照片,全部放进了QQ空间。他想不明白自己要人有人要个有个还去过那么多地方为什么找不到女朋友。他想不通问题到底出在哪。这几天,他们的工地从天通苑挪到高碑店,天气越来越热,刷房子这活没法再干了。他总是请假,晚上睡不着觉,不停地喝酒,白天又懒得动弹。工头把情况告诉了他父亲。他老爹从天津的工地上打来电话,问他想怎么样,为什么不好好干活。

我爱玩。李洋在电话里跟我说,可是没人跟我玩,大家都在干活。前两天我去了公主坟。

公主坟有什么好玩的。

遛着玩呗。他说,随便走走。

你怎么不去颐和园。

颐和园太远了。他说,我想回家玩玩。

我也想。

你前一阵不是刚回过吗,送马乐的骨灰。

这一次我送你。

好吧,我正愁回家没人玩呢。

就这样,我不顾女友的反对,辞了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工作,和李洋一起坐上回家的火车。一上车李洋就兴奋起来,他說他就喜欢到处玩玩。今年他去了不少地方,先是到广州找他已经改嫁的妈妈要钱,后来又去慈溪和碰碰开网店。因为正值淡季,碰碰建议他不要投资,先为他打工,等到旺季再自己开店。他有点失望,想不到做生意也那么难。碰碰一个人都有点入不敷出,他打字又慢,不想留在那里给人家添麻烦,只好回北京干自己的老本行。刚回到北京他就碰上马乐的事,作为马乐最亲密的工友兼同乡,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接受采访,被迫回顾马乐短暂的一生和犯案前的反常举动。

根本就没什么反常举动。李洋说,可恶的人太多了,几乎每个人都有一百个人要杀,马乐才杀一个就被抓住了。

你这么告诉记者的?

我说没什么反常举动,他们不相信,非让我说,我只得使劲想,实在想不起来就只能瞎编了。比如说他晚上睡不着觉,一个劲给别人打电话,不管是谁,有时候是家里人,有时候是网友,天南海北乱聊一通。大家都睡着了,一屋子都在打呼噜,只有他还在打电话。

不过这也不算反常。李洋说,你知道,他一直这样。

我知道。我说,我也接到过他不少电话,不过每次说不了几句就挂了。

现在想起来倒是有一个反常的地方。李洋说,他杀掉那个老太太那天,手机欠费了。

这是常有的事。

马乐离不了手机,干活的时候他用手机听歌,休息时用手机上网,睡觉前就开始打电话,他口袋里一直装着两块电池。

“这个我知道,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你连我们小时候翻墙偷柿子的事都告诉记者了。”

“那帮人非让我讲点小时候的事。”李洋不好意思地笑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一个人就要死了又关心起他的过去。”

“他们采访给你钱吗。”

“给误工费,有人还给我买水喝。他们给我录音,有时候还录像,就跟演电视一样,有人专门喊‘好了,他们就开始录,你有没有在电视上看到我。”

“没有,我不看电视。”

“我也没有,不知道他们都是哪个台的。”

“你喜欢接受采访不。”

“不喜欢,人来了一拨又一拨,反反复复问的就那么点事。最烦人的就是关于那首歌的问题,连马乐都不说我怎么会知道,但每个人都是奔这事来的,他们想从我这解开谜题,一个劲儿地问我知不知道马乐杀人时唱的是哪首歌,后来看我实在不知道,就让我说说马乐平常都唱什么,特别是最近最喜欢唱哪首。”

“他那一阵喜欢唱什么?”

“不知道,应该是《最炫民族风》,广场上每天晚上都在放这首,一群老太太跟着音乐活蹦乱跳。我们下班路过就坐那看一会儿,吃点烤串,喝点啤酒。”

我们在火车站吃了点水煎包。李洋打电话联系黑车,然后依照指示去316医院找到那辆面包车,从新修的高速公路只用半个小时就回到了家。这是一条划算的捷径,用和坐大巴一样多的钱,可以少在路上颠簸两个小时。车上加上我们一共七位乘客,一个去医院看病的,一个探监的,其余的都是回家收麦子的人。那个来探监的女孩长得很漂亮,打扮得也好,丝毫不像个农村人,一问果真不假,她家是县城的。我们都很垂涎她的美色,李洋跃跃欲试,一个劲接她的话茬,只是他实在不善和女孩交流,说话越多人家越不想搭理他。快下车时我和她聊了几句,要了她的QQ。其余时间她都在应付那个病妇的盘问,她有点不善于拒绝别人,有问必答,对敏感话题也不讳言。要不然我们也不会知道她是来市里探监的。病妇问她来看谁,她回答说妈妈。

“你妈怎么了?”

“她杀了我爸。”

“什么!”病妇大叫一声,司机吓得停住了车。

“为什么?”司机也回过头,大家盯着她,像在审问一个犯人。

“不为什么。”她轻描淡写地说。

“怎么会,男的还打不过女的?”病妇一脸的不可思议,“她怎么能这么做。”

“她用刀。”女孩说,“切菜刀,被警察拿走了,现在我都没有刀用。”

“用刀有什么,”李洋说,“前一阵我的朋友什么都没有,赤手空拳杀死了一个老太太。”

“天哪。”病妇再次大吃一惊,“现在的人都怎么了,他为什么杀人家老太太。”

“她说他唱歌难听。”

“什么?”

“她嫌他唱歌难听。”

“他唱歌难听吗?”女孩问。

“不太好说。”李洋不知道该怎么应付女孩询问的眼神,他有点不知所措,但又想继续和她交谈,于是只好开始胡言乱语,拿马乐和一堆歌星比了一通,最后得出他没有歌星们唱歌好听的结论。

李洋语无伦次的讲话时,我试着回想马乐是怎么唱歌的,那几句歌立即跳出脑海,我差点就脱口唱出来:“一不该你二不该,你不该把嘴子的瓜来偷,偷了她的瓜也没关系呀,你不该想着明天还再来。”这是马乐改的词,原来的词是什么我一直没记住。那天我们一起去偷瓜,在抱着瓜跑回来的路上他这样唱。第二天我们又唱着歌去了。这之后我时常没有征兆地唱起这几句,只是此刻回响在我脑中的只有我的声音,我已经忘了马乐是怎么唱的,毕竟年代太过久远,这么多年一直是我一个人时不时地唱起这几句。我和马乐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即使见了面也不会唱歌,我们互相询问对方的情况,或者鼓吹各自的生活。我们都想让自己看起来比实际生活过得更好一些,只是有时候难免吹过头,或者说法不一露了馅。我完全不记得他唱歌什么样,也许有时候走在路上他会哼几句,那就像风声或者汽笛声,没有人会注意。当你试图回忆起这其中的差异时,完全没有一点头绪。但我还是告诉那个女孩,马乐唱歌好极了,比大多数人都好。

“他会改歌词。”我说,“他喜欢随便唱点什么。”

“那天他唱了什么?”女孩说,“被人说难听那天。”

“不知道,他怎么都不肯说。”

李洋让我睡在他家。他有张大床,上面从来没有睡过女人。当天晚上,我们从曹园带了个女孩回家,在那张床上爽够了又连夜把她送走。如果村里人看见我们招妓他们会怎么说,简直没法想象。在邻里的注目下,不管我们干出多坏的事,都得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好人。这就是为什么大家一听说马乐的事都直呼有种,他做了很多人不敢做的事情。不管那是什么,只要偏离了结婚生子、赚钱养家,都是我们需要避免的,只有那样,我们才能被称之为好人。

现在我们已经让那些老人家不爽了,他们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们没有麦田,却要在收麦子的时候回来。既浪费路费又耽误赚钱,只有“不正干”的年轻人才会这样。不过看不上归看不上,他們还是很乐意和我们聊天。打听一番外面的事情和我们的收入,然后就开始讲那些已经讲过很多遍的陈年旧事。我是唯一一个愿意听他们讲上半小时的年轻人,我喜欢和他们说话,只是有点害怕重复。他们的热情让我不忍告诉他们,这事你去年讲过了。他们用习惯性的词汇和语调讲起那些年代久远的事情,故事里的人大多已不在人世,回忆往往变成对故人的缅怀。“他是个好人。”他们常这么结束。这么高的评价不是每个死者都能得到的,他必须几十年如一日的严以律己、善待家人、和睦为邻、努力挣钱,只有这样才会在死后受人尊重。像马乐这种青年早逝的,人们提到他只会叹口气,“哎,那个可怜的孩子。”不管他有没有杀人,都不会被看做好人,甚至不会被当做一个人,因为他受的苦太少了,他只能是个可怜的孩子。

只有在李洋这里,马乐才会变成全世界第一有种的人。他以身为马乐的朋友而骄傲,只要一有机会,他就告诉别人他是马乐的朋友。马乐入狱时,他问我有没有劫狱的可能,他说看过一篇报道,以前有人持枪劫法庭,犯人在特定时间要求去提前动过手脚的厕所,然后里应外合,逃出生天。他说到这些时激动不已,不过也只是说说而已,我们没有车,也没有枪,我们什么都没有,我们只有眼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悲剧发生。就像那个可怜的老头,眼睁睁看着马乐唱着歌打死他的老伴。

知道有同性恋这回事后,我就不太想和男性同床共枕了。不像以前,我们完全没有这种概念——当然现在李洋也没有,他没怎么接触过这类讯息。上学时候我们就经常一起过夜,在碰碰家,我们通宵玩游戏看碟子,累了就挤在一张床上睡。马乐比我们高两级,我们上小学时他上初中,因此知道不少我们不知道的事情,恐怖故事、流行歌曲、黄色笑话和伊拉克战争,他知无不言,讲得绘声绘色,我们亦听得如痴如醉。现在李洋让我和他一起睡,好像还停留在那个时候。不管怎么说,我同意了,在得知他姐姐就要回来的时候。

李丽原打算和同学一起在郑州做暑期工,因为李洋她改变了计划。母亲离开后,作为家里唯一的女性,她习惯了照顾父亲和弟弟,即便他们两个无一例外是赌鬼兼酒鬼。春节期间,他们每天赌到深夜,每次开门都会把她惊醒。她习惯了一个人坐在破败的家里看电视,和同学发短信。在学校呆了那么长时间之后,她每次回到家都有些不适应,家里的简陋粗糙甚至都没有宿舍温馨。家里房间很多,每一间都堆满杂物,因为长时间不用而阴暗潮湿。她只能呆在床上,崭新的被褥和黑乎乎的墙壁对比鲜明,屋顶满是蛛网,墙上残留着某种爬虫留下的痕迹。他们一般只有春节才会回来,在家里呆上一个月,然后又匆匆离开。因为长时间没有人,家里甚至连桌椅板凳都没有,客厅正中停放着李洋的摩托车,它最为贵重且使用频繁,所以占据了最有利的位置。

李洋把床垫搬出去晒了晒,然后就不管不顾地睡在了满是潮气的屋子里。第二天,他去叔叔家开回了自己的摩托车,把那台破电视绑在车屁股上一起带了回来。李丽回来后,它就开始在她床头工作了。

我和李丽小学期间一直是同班同学,中学时候,为了讨好一个混混头子,我答应帮他追求李丽。多次拒绝之后,李丽被这个人锲而不舍的精神吓坏了。在我为她送去第十封血书时,她问我他怎么样了,怎么会有那么多血。“其实也不全是他的血。”我说,意识到他们之间根本不可能,我说了实话,“有很大一部分是别人的鼻血(那个可怜的家伙叫磁华,他有一个非常敏感的鼻子,只要稍稍揍上一拳就血如泉涌。因为这个,他成了很多情种的墨水瓶)。”她皱着眉,把信扔进了垃圾桶。然后,她很不好意思地提出一个建议,让他去追求另一个女孩,虽然没有她长得漂亮,但是很丰满,而且一定能追到手。我问为什么。她扭扭捏捏地表明了那个女孩最近一直在憧憬爱情,在宿舍里喋喋不休地谈论男生,甚至有些向往性爱。恰好她喜欢的就是那种有权有势的男孩,可以领导很多人,在外面打打杀杀,有足够的男子气概。“你让他追她吧,我再美言几句,一定能追上。”这确实是个一石二鸟之计,并且进行的非常顺利,造就了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他们尽情地恋爱,李丽也得以继续好好学习,直到考上大学。不过事情可没这么简单,直到这次回来我才知道,李丽之所以急于摆脱他,是因为当时她正和马乐在一起。为了不让大人们知道,李丽让马乐发誓不把他们的关系告诉任何人。马乐谨遵承诺,这个混蛋竟然连我都没有告诉。这一次,如果不是李丽说漏了嘴,恐怕我永远都不会知道。

我们过了一段像小时候一样懒散的暑期生活,每天睡到自然醒,没有人管也没有什么事要做。李洋把他爸爸用来听二人转的低音炮接到我的笔记本上,每天听配有艳舞视频的电子舞曲。晚上,我们会放一部香港鬼片,重温儿时的恐惧。如果没有要追的电视剧,或者在播放广告的空隙,李丽会过来一起看。奇怪的是那些曾经把人吓个半死的片子现在似乎更像是喜剧片,有些鬼只能让人大笑不已。由于看片经验丰富,看到诸如厕所、树林、地下通道等闹鬼高发地段,我们会提前做好心理准备,或者争相预测,“鬼要出来了。”“小心有鬼!”只是鬼的吓人程度远远低于预期,完全不会让人感到紧张,最吓人的环节倒成了李洋在配乐紧张时的一声大叫。他喜欢看他姐姐吓得大惊失色,鼓着嘴骂他死货。他不能忍受把一部鬼片看到最后却不知道鬼在哪里。

“妈的,没鬼还拍个球的鬼片。”

“这讲得是人心里的鬼。”李丽说。

“没意思,”李洋说,“我喜欢看真鬼。”

李丽的厨艺很不错,虽然比我差点。她不讨厌做饭,也很乐意去学。我们互相讨教,各自从对方那里学了几道拿手好菜。刚回来那几天,我们每顿饭吃得都不一样。我们长时间呆在厨房里,一边聊天一边做饭。李洋躺在卧室听歌,强劲的节奏一阵阵传来,所有事情都那么让人愉悦。这时候的厨房不再是急于离开的地方,只要有人陪伴,我愿意整天都呆在里面。我感觉我丢失的幽默感正慢慢回来,只是为了取悦身边这位美丽的女孩。我们曾经很熟悉,长达五年的分别又让我们足够陌生。她变得更加漂亮开朗,丰腴的身体也让她更有女人味,只是生来就有的羞涩还不时跑出来作乱,有气无力地反抗一些黄色笑话和性暗示。我并不是有意要去挑逗她,这只是一种习惯,在和一些女性单独相处的时候,我喜欢试探一下她们的尺度,我喜欢让她们发笑,那是一种很有成就感的事。当然,如果能让她们尖叫就更不错了。我知道我和李丽之间是不可能的,我们之间的阻力太大了,我一无所有,已经换了好几个女朋友。而她是一个贞洁的处女,靠着自己的努力上了大学。她那么乖巧漂亮,无论如何,她是不该和我这样的人发生什么关系的。

有一天从曹园回来的路上,李洋问我是不是想和他姐姐上床。我说我想和任何一个漂亮姑娘上床,但有时候只是想想,不代表非要去做。他说你想做就做吧,我不会反对。我说我不会做的,我们没有结果,这么做只会徒增烦恼,痛苦总是比快感更持久,与之相比,我宁愿放弃那点可怜的快感。李洋完全不能理解,他说明明她对你有好感,你为什么不把握机会爽上一把。你不懂的,我说,你现在还停留在追求快感的阶段。我也不想懂,他说,我只想找个女朋友。

他问我要了那个探监女孩的QQ号,尝试约她出来。不得不说,我也一直有这个想法,这些天和李丽在一起,还没怎么和她聊过。她是个沉默的女孩,没有什么好奇心,从来不主动发起任何一个话题。她不太擅长回避别人的问题,总是把自己和盘托出。她说她名叫杜可,今年二十一岁,一个人住在月亮湾。和她聊天时,她几乎有问必答,从不拐弯抹角。相比而言李丽就不太诚实,刚开始她说自己没有男友,日后频繁的电话和短信出卖了她,只有情侣才愿意花那么多时间腻在电话里,而且是热恋中的情侣。傻子都能看出来,她迫切地想要回郑州和她的大学男友团聚。我能理解她的感受,为了防止我们之间发生什么难以预料的意外,我提出愿意给她出来回路费,让她回去一趟。当然,如果她不想回来也可以,反正暑假行将结束,我们的好日子也要到头了。

她没怎么推脱就答应了,接下来是我们怎么也想不到的事情。送走她之后,我和李洋如释重负,重新开始单身男人的放荡生活。当天晚上,我们打电话叫了两个姑娘彻夜狂欢。玩累了之后,我和其中一个在李丽床上睡着了。半夜里,屋里的响动和突然亮起的灯把我惊醒,我以为是李洋醒了要和我交换姑娘,睁开眼睛却发现是李丽。

这恐怕是世界上最尴尬的局面了,被一个不是你女朋友的女孩抓奸在床,就在她的床上。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好在她也没有质问我。她跑到另一个房间,赶走了她弟弟床上的女孩。

“现在的男人都是这副德行吗?”她没有责怪的意思,只是纯粹的好奇。

“从来都是。”我说。我又做起了知心闺蜜的角色,总得有人安抚她受伤的心,让她坦然面对已经发生的事情。就在几个小时之前,当她兴冲冲赶到男友的出租房,小心翼翼地打开门想给他一个惊喜时,里面的情形和在我这里看到的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他床上的不是妓女,而是李丽的闺蜜。

“我们只是玩玩。”我说,“跟爱情没有什么关系,这种行为,就像吃饭一样,只是一种动作。”

“不只是动作,你们爱她们才会和她们那样。”

“也許是,但我们更爱你。”

“什么?”

“我是说也许他更爱你,要不然也不会每天给你打那么长时间电话。”

“也许吧。”李丽说,“但我已经不爱他了。”

这些天一直在下雨,已经成熟的麦子在雨水中腐烂、肿胀,或者发芽。面对停不下来的雨和被风吹倒的麦子,人们束手无策,只能祈祷雨早日停下来。老人们忧心忡忡,预测这场大雨会减少三分之一的收成。小孩们欢天喜地,呼朋唤友,在家门口捞鱼捕虾。“回来的真是时候。”李洋兴冲冲地说。我们买了几张不同的捕鱼网,把一部分下到李洋房子后面的水塘,拿着另外几张去了田间的水渠。连续两天,捕到的鱼装满了李洋家的两只大盆和一口破了的水缸。李丽很会做鱼,大的炖汤,小的油炸,好看的暂时养在水缸里。

天晴之后,积水很快退下去,只是地面还很湿软,特别是麦地,收割机没法进去,只能等地面变干。很多人等不及,怕再下雨,他们磨好已经生锈的镰刀,开始人力收割。我没有去帮我的叔叔们,而是去了马乐家的麦田。马乐母亲不太愿意让我靠近她,一看到我她就会想起马乐,一想起马乐就忍不住流泪。但她又不想让我走,我走了她就没法堂而皇之地谈起马乐,更不能名正言顺地哭泣。她反复责怪自己不能救马乐出来,因为他“做的事太可怕了”,她坚持说马乐是被鬼上身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

马乐父亲很不耐烦,他觉得人死之后最好的办法就是忘记他,回忆往事没有一点意义,人永远不会再活回来。他不想听老伴的唠叨,独自去割前面的麦子。我和马乐妈同行,她割四垄我割两垄,她一边说话一边流泪,始终和我保持同样的速度前进。她讲起马乐小时候——在我们还没有记忆的时候——表现出的聪颖乖巧。作为回应,我也讲了些我们再大些时她不知道的事。

“我们偷嘴子的瓜。”我指着不远处的麦田,“就在那边。”

“我知道。”她说,“乐乐把瓜拿回去,我骂了他一顿,让他不要再去了。幸亏嘴子不知道,要不然非把你们骂死不可,知道她为什么叫嘴子不。”

“因为她嘴上功夫特别厉害,骂起人来天下无敌。”马乐这样告诉我。我们把瓜裹在外套里,跑过红薯地和豆角架,就像跋涉在雪中一样艰难,需要尽可能地把脚抬高才不至于绊倒。

“一不该呀二不该,你不该把嘴子的瓜来偷……”

“第二天我们又去了。”我说,“嘴子的瓜太好吃了,她现在还种瓜吗。”

“不种了,她去年中风了,连话都说不出来。”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人一旦中风,就离死不远了,很多老人都是这样,先是失去自理能力,继而失去表达能力,最后失去生命。看来嘴子正处于第二阶段,她永远不可能再种瓜了,我们也不会再去偷瓜。想到这些我突然很难过,如今我们想吃瓜就去买,买回来却常常忘了吃。我们去偷瓜的时候,家里有一屋子人等着吃。是马乐发现的那片瓜地,它隐藏在棉花地里,种着西瓜和香瓜。我们选在正午时分行动,那时候天最热,人们都在做饭。我和一干堂兄妹们躺在凉席上乘凉(他们都比我小五到八岁不等),马乐来叫我。我对他们说,在家等着,我去偷瓜给你们吃。有两个大点的男孩也要加入到这种冒险中去,但很显然他们还没有那种资格,他们能做的只是呆在家里,等着长大。

我们顶着太阳跑到空无一人的田野里,马乐在路边捕了只蝴蝶,扯掉它的翅膀,扔到地上,快速地冲它吐口水,直到它被完全淹没。到了嘴子的瓜地,我们先躲在棉花丛里吃了一通,为了不被发现,我们把瓜皮扔进不远处的红薯地。吃饱喝足之后,我们开始疯狂采摘,就像孙悟空在蟠桃园,一时冲动摘下来的果子往往被更好的取代,继而被扔进红薯地。马乐在摘瓜的同时捉到了一只蛐蛐,他把它放进随身携带的药瓶里带回家。

中午干完活,马乐他妈让我去她家吃饭。走在路上,人们跟她打招呼时已经在不觉中把称呼从乐乐妈改成婷婷妈。婷婷是马乐还在上中学的妹妹,今天的午饭就是她一手炮制的。看起来小姑娘完全是临时被逼上灶台的,平常的家常便饭被她做出了一种非常陌生的味道,难吃这种相对直观的感受已经没法形容这些饭菜。这是我吃过的最怪的一顿饭,出自一个处女座的处女之手,同样这也是她的处女作。

星座信息是墙上的一张照片透露出来的,照片上婷婷忧郁地看着天空,下面用彩色的花体字写着:处女座的忧伤。

吃完饭,马乐他爸递给我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报纸,他说你看看,真像他们说得那样吗。这个标题为“唱歌杀人,沉默赴死”的报道占据了两个版面,最前面的一段案情概述写道:

日前,轰动全国的“唱歌杀人案”在北京开庭宣判,犯罪嫌疑人马乐一审被判处死刑。被告当庭认罪,表示不会上诉。关于此案,当事人除了认罪什么都不肯说,我们只能从目击者口中回顾整个案情。两个月前的一个上午,二十四岁的马乐没有去上班,他在平常工作的工地附近上了679路公交车,因为已经过了高峰期,他在窗边找个位置坐下,然后戴上耳机听音乐。一直到终点站,在售票员的提醒下他走下车,来到这个从没来过的地方。根据售票员的供词,他下车时是12点半左右,距离事发还有3个半钟头。到了下午四点,他走到滨河公园的围墙外。这时,住在附近的黄先生像往常一样和老伴出来散步,就要走进公园时,一个年轻人唱着歌从他们身边跑过。由于歌声极其低沉压抑(黄先生语),受害人“咦”了一声,顺口说唱得真难听,黄先生笑了一声。没想到这句话惹怒了年轻人,他折返回来,用发抖地声音问受害人,“你说什么?”随即不等其回答,在大庭广众之下残忍地杀害了她。在行凶过程中,他仍然在一字一顿地唱着刚刚那首歌。由于当时场景混乱,他又吐字不清,尽管黄先生记住了个别字眼,重复了部分旋律,但是人们依然无法猜测那是什么歌,而当事人也一直拒绝透露,事实上,除了认罪他再也不愿多说一个字。

下面是相关人士的访问,目击全程的刘姓环卫工人说,他简直就像着了魔一样,抓着受害人的头使劲往马路牙子上撞,谁也拉不开,直到他唱完嘴里的歌。马乐他爸说,他就是魔怔了,鬼上身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受害者家属说,他们不能把责任都推到鬼身上,如果真有魔鬼的话,那只能是马乐本人。马乐什么都没说,报道后面附有案发之后他唯一说过的三句话:

你为什么杀人?

不为什么。

你觉得自己做得对吗?

不对。

你后悔吗?

不。

我把報纸还给马乐他爸。他重新叠好,把它放回床垫下。

“是不是全中国都觉得他是个坏人?”他说,“还有比他更坏的吗?”

我没有说话,只有电视在播放一首熟悉但又叫不上名字的歌曲。婷婷弓着身子,出神地盯着电视。马乐他爸抽完手里的烟,拿起镰刀走了。

收完麦子,种上玉米和棉花,人们陆陆续续都走了。仅仅四五天时间,村子又恢复了清静,只有那些新鲜的麦垛和艾草丛中开辟的道路可以证明他们回来过。我们也开始考虑离开。李洋这几天都在跟朋友们打电话,他在想是到上海和马宏干夜店还是去郑州和牙狗做家具;去深圳进电子厂还是回北京干老本行,听起来似乎有很多选择,问题是他什么都不想干。“全都是挣不到钱的破事。”他说,“我还是去找杜可玩吧。”

他最近一直在追求杜可。晚上,我们躺在床上看电影,他拿着手机和她聊天。遇到不好处理的话题,他会求助于我,因为李丽,我只得放下对杜可的幻想,去帮李洋攻克她。李丽很高兴看到这种局面,她有时候也会出谋划策,从女性角度提一些建议。在我们的帮助下,李洋进步不少,和杜可的交流变得越来越融洽。与此同时,我和李丽也有了一些心照不宣的默契。通过一两个眼神,我们愉快地得知,只要我们愿意,随时都可以成为恋人。这是我一开始最害怕的事情,现在却越来越期待。我可以告诉你我是怎么想的,去他妈的伦理道德,去他妈的老年人,去他妈的光明和他妈的未来,我只是喜欢这个女孩,我只是想抱着她发呆,我为什么要管那么多。

这件事发生在一个下午,那天李洋去找杜可了,我躺在床上听歌,李丽在厨房收拾碗筷。我不声不响地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她没有感到惊奇,停下手中的动作,任由我亲吻她的脖子。

“你是不是一直在想这件事。”她的呼吸急促起来,像毒瘾发作一样绷紧身体。

“我只想做一件事。”我把手伸进她的胸罩,握住丰满的乳房,它们出奇的大,比表面上看起来要大得多。

她想挣脱我的怀抱往外走。我知道,一想到这件事她就会想到床,她那个差劲的男友没有纠正她这种思维惯性。

我掀起她的裙子,把她按在灶台上,不顾她连声警告大门没有关,随时有可能来人。“现在你什么都不要想。”我立志要不遗余力地把这件事做好,把所有技巧都用上。这么热的夏天,我们需要一场大汗淋漓的性爱,就像快要枯死的鱼需要这场大雨。我咬破她的嘴唇,吻起她的乳房。她的臀部就像她的乳房一样让人惊喜,美妙到无以复加。因为我刚刚把她抱上灶台,上面沾满油污,像块滑腻的糕点。现在它翘得高高的,我穿过一道又一道门,深深地走进她。她的头发一部分浸在洗碗水里,一部分湿漉漉地披在背上,油污从后背滴答流下。她在我的引导下发出不加掩饰的呻吟,那一刻到来之时,她的叫声响彻房梁。我和她一起陷入无尽的沼泽,来不及做任何预防措施。

“明天我就要走了。”她说,“你真及时。”

她锁上大门,在院子里冲了澡。然后我们躺在床上,真正地坦诚相待,没有丝毫尴尬。电脑兀自播放着电子舞曲,我们安静地躺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离别迫在眉睫,又好像根本不存在一样。我们谈起小时候,她给我看一张小学二年级的相片,我们十多个小孩子手捧奖状,局促地站在镜头前。马乐个子最大,站在最后一排,有些不高兴地看着前方。由于想和马乐站在一起,我只露出半个脑袋。李丽站在我们右前方,头戴一顶土极了的帽子。我问这帽子是不是她妈的,她说不是,那时候她妈已经走了。

我们一一辨认这些十多年前的面孔,仅有两个人,我记不起他们是谁,经李丽再三提醒,我终于想了起来。伴随着对他们的简短回忆,我们互相交换他们现在的信息,李丽表达了对一个人的讨厌,我表达了对一个人的想念,最后,我们同时表达了对马乐的祝愿。

“他不会下地狱的。”李丽说。

“他也不会上天堂。”

“他会的。”

“他不会,他只是死了。”

“我有时候感觉他还没死,四五年了他一直没有回来过,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他在外面努力赚钱,等赚够了钱就会回来。”

“钱永远都赚不够。”

“赚得够,他只要赚够二十万就行了。”

“为什么要賺二十万?”

“因为……”她转动眼球,犹豫着要不要说。我把手从她屁股下抽出来,等她回答。

“那是我爸公开的聘礼。”她扭过头去,眼泪瞬间涌出来。

我帮她擦干眼泪,陪她一起沉默。等到情绪稳定下来,她向我坦白了和马乐的事情。一切开始在上学路上,有一段时间,李丽的自行车坏了,马乐每天载她去上学。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从来不在白天见面。晚上,他们偷偷溜出宿舍,走到田野深处,在那里谈情说爱,卿卿我我。

“他唱歌给我听。”李丽说,“他总是把歌词改成我的名字,我永远记得那句,月半弯,好浪漫,月光下的李丽显得特别的好看。后面的假音他不会,每次都唱的很难听。”

“我会。”我说,“我唱给你听。”

“不是这样的。”李丽说,“你唱的太好听了,一点都不像马乐。”

“马乐怎么唱的。”

“我知道。”李丽说,“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好吧,你可以保守这个秘密。”

我们躺在床上,脑中回响着属于各自的旋律。很长时间里,我们不说一句话,直到响起敲门声,我们匆忙穿起衣服,当做什么都没发生。李洋很奇怪大白天为什么锁着门,我们支支吾吾地搪塞过去。他没有深究,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之中。他说他和杜可分手了。今天他去见她,送了她一把菜刀。她勃然大怒,把刀扔进垃圾桶,然后让李洋滚蛋。李洋不走,她捡起那把刀砍他,幸亏李洋跑得快,她只是砍中了门把手。她从楼上把刀扔下去,告诉李洋不要再来找她了。

“为什么会这样?”李洋说,“我哪点做错了。”

没有人能回答他的问题,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困难地睡去。第二天一早,李丽去了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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