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阳扬
郑在欢2013年开始在豆瓣阅读上发表小说,他的小说往往以其故乡河南驻马店为背景,表现年轻人眼中的乡村场景。《病人列传》好似一部乡村传奇,小说在对故乡的人和事物的关怀中探查乡土社会的心理病灶。故事中的十一个人,都具有某种固执的癖好,因此他们精神状况在某种程度上和生活在城市的我们产生了共鸣。菊花始终守护着贞洁和枣树,拒绝了一次次的婚姻;八滩老人视拾粪为事业,一生节俭却孤独终老;送终老人唱了一辈子悼词,自己的葬礼却悄无声息……一个个碎片化的人物形象,渐渐拼凑起乡村生活的本来面目。郑在欢的文字,总是散发着一种生气勃勃的狂野气息,质朴粗粝、平白晓畅,又常出惊人妙语。《病人列传》定位为“非虚构”,强调从个人视角进行独立观察,并努力使得作品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与杨显惠的《定西孤儿院纪事》《夹边沟纪事》《甘南纪事》等非虚构作品中表现出的细节感和真实感不同,郑在欢的故事本质上还是应该归类为虚构性文本。他在触摸历史真实的同时,忍不住用圆滑的文字使得作品具有电影画面一般的荒诞性,从而也让故事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乡村寓言式的表達。
郑在欢的乡村系列小说,同时也是少年的成长小说,他笔下的少年,都经历了血腥和苦难。与同时期某些青春作家笔下无病呻吟的痛苦相比,郑在欢笔下的苦难则更加深远而凝重,甚至对于作品中的少年来说往往是不能承受的。《戴花的羊》对人性与动物性之间的纠缠关系做出了深入的剖析,同时揭示了少年身上的残忍本性。爱好解剖蛤蟆、杀死昆虫的“我们”,终究将这种残忍的天性毫不克制地运用在自己的同伴亮亮身上。羊戴在头上的花仿佛就是“我们”克制本性的警示牌,一旦花儿消失,“我们”便会肆无忌惮地展现自己的人性之恶。与此同时,性与暴力也是小说所重点表现的主题,当童年初次发育的惊奇伴随着血腥逐渐成长的时候,刀刃划破皮肤的感受也将如同伤疤一样铭刻在成年后“我”的情爱经历之中。《漫斜》里的吕弗,在目睹了同伴公杨的死状之后,少年的夜晚就被鬼影占据,“在茂密的苇丛中,有一万只厉鬼蠢蠢欲动”。无处言说、不被理解的孤独和恐惧如同苇塘里的漫斜小路,只能自己一人独自通过。随后,吕弗又出现在《撞墙游戏》里,这个孤独的少年在玻璃弹珠、白酒、香烟和贪吃蛇游戏中消磨时光。生活中少有的温情和刺激来自于舅舅的方便面和偷窃行为,然而偷窃不成反而被困,吕弗刚刚找到方向的生活再一次陷入了混乱和迷惘。郑在欢小说中的少年,孤独、残忍而执拗,如同野蛮生长的野草。当他们旺盛的生命力无处排遣和释放的时候,就往往会走向暴力与犯罪。
在小说《谁打跟谁斗》《收庄稼》《七十八的奶香》等小说中,“亮亮”、“吕弗”们继续成长,成为生活在乡村中的青年和中年,他们终日无所事事,与酒精和暴力为伍。《谁打跟谁斗》中的“我”为了看管智力低下的妻子和儿子,不得不靠偷窃为生,然而生活却充满了绝望,偷窃最终变为抢劫、暴力和杀人。小说描述了“我”成为杀人犯的心路历程,“我是个小偷,一直被人看不起,我没有钱就不能回家……所有这些玩意儿憋在我心里,憋得我快要爆炸”。“我”总是被命运紧紧扼住了咽喉,当被警察抓住,即将走向刑场的时候,“我”不禁改变了一直以来对儿子的教育。一辈子奉承“被打不还手”原则的“我”,本想靠此谋得生存的机会,可是命运的捉弄太过残酷,如此的挣扎还是让“我”走向了灭亡的命运。当“我”告诫儿子,不要害怕,谁打跟谁斗的时候,对生存原则的背叛正也是底层贫民无路可走的绝望嘶吼。
在北京工作和生活的经历促使郑在欢将城市题材也纳入他的小说书写之中,这类小说主要注重青年在走出乡村、走入城市之后的行为变动和心理变化。不过,走出乡村的郑在欢失去了“非虚构”的真实痛感,小说更多地开始追求离奇情节和形式游戏。在App《一个》上发表的小说《藕荷色劫案》和《猫眼》就试图借助古怪的情节表现都市生活的荒诞之感。《藕荷色劫案》中的抢劫案面目模糊,或许是寻找生活刺激的戏剧排演,又或者是为了三千块房租的恣意放纵,故事的发展最终超越了原有的框架,成为一个关于戏剧、文学、和梦想的荒诞剧本。而《猫眼》则意在探查都市人之间的情感关系,试图穿透语言和秘密的表现直达内心。可是,这种努力徒劳无功,小说也落入不知所云的虚空。在《213》中,郑在欢再次试图让他的乡村青年们接近城市,但是,他笔下走进城市的方式,并非进入光鲜亮丽的办公大楼,而是进入妓院、赌场和夜总会,这看似是一种堕落,但其实只是无奈之举。由于受到环境和自身条件的限制,这些乡村青年不得不通过妓女、老鸨、流氓和罪犯建立起了自己对城市的最初感受。与此同时,通过不断的离乡和回乡,他们也开始建立起关于乡村另一个侧面的认识。郑在欢在小说中添加了诸如择业、就业、恋爱、相亲等当代青年不得不面临的常见话题,讲述了都市生活中的困惑与无奈。马宏、李洋、张全们不满足都市工厂里机械无聊的工作形式,而向往着一种更为轻松的生活方式。当好友马乐因为被批评唱歌难听而杀人之后,这一群青年开始用报复的方式极力地享受生活。他们草率地辞去工作,流连于夜总会和妓院,通过一个个女孩发泄着过剩的荷尔蒙。在《213》中,爱情、友情和物质是组成这些乡村青年生活的三个方面。事实上,走出乡村,来到城市并未让他们建立起新的信仰,他们不得不依靠童年的友情回忆点亮自己一无是处的灰暗生活。可是,友情的力量也不足以让这些青年重新燃起生活的斗志,当一群共同偷瓜的少年成长为共同嫖娼的伙伴的时候,生活的困窘程度并未减缓,信仰迷失的痛苦依然如利刃一般划过他们的皮肤。张全期望通过对爱情的追寻找寻生活的意义,而马宏和李青则借助对金钱的攫取换取生活的刺激。他们并不满足现在的生活,但也不愿意去改变什么,而是如同王朔笔下的“顽主”们一样,以一种自暴自弃的方式自得其乐,最多通过在头脑中设计一场伟大的抢劫强奸计划来抚平自己内心的冲动和空虚。不过,郑在欢始终未能为他的青年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也未能在正面阐释社会问题的同时拥有更深层次的思考,正如他的许多小说,开头总是让人兴奋不已,而结尾却往往有潦草和敷衍之感。
农村、童年、成长、暴力、性成为了郑在欢小说的主要主题,同时,他也在试图将都市的冷漠与孤独纳入自己的文学版图,并为之加上魔幻和荒诞的色彩。郑在欢的努力让我仿佛看到了先锋时期的莫言和余华,郑在欢用克制、冷静却又圆滑通融的文字构建起他笔下的文学世界。略萨曾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中提到了文学如绦虫一般对人的身体和心理长期的占据能力:“文学才能的使用不是消遣,不是体育,不是茶余饭后玩乐的高雅游戏。它是一种专心致志,具有排他性的献身,是一件压倒一切的大事,是一种自由选择的奴隶制——让它的牺牲者(心甘情愿的牺牲者)变成了奴隶。”郑在欢曾在创作谈中提到,自己选择了最不好看的写小说的方式,因为“我必须把残酷的事情说完”,“写下这些故事,我会心痛”。正是童年时期的沉痛体验让他拥有了这个时代青年作家少有的对底层的观察和关切,而他那野蛮生长的文字也因此而获得了更大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