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规范问题研究

2017-02-23 09:52高友才宋俊楷
关键词:艺术品规范金融

高友才,宋俊楷

(郑州大学 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中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规范问题研究

高友才,宋俊楷

(郑州大学 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中国艺术品投资已进入了金融化时代,但艺术品金融化的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为规范中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促进艺术品金融化的合理、有序发展,研究解决当前我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出现的问题刻不容缓。目前我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面临的严峻问题是缺乏顶层设计和有效监管导致的市场不规范,无论是产品市场,还是鉴定、评估、拍卖市场都存在严重的诚信缺失和无序发展问题。政府应做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发展的顶层设计,完善艺术品科学鉴定体系,建立统一的政府和行业监管体系规范艺术品金融化市场主体的行为。

艺术品;金融化;市场规范

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在1 000美元以上时,将开始出现文化追求与艺术消费;人均GDP在3 000美元以上时,文化与艺术消费将进入快速增长期;当人均GDP在5 000美元以上时,文化与艺术的高层次消费将成为主流[1]。中国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GDP的飞速增长带来了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上涨。迅速发展的经济也向投资者释放利好信号,部分财富流向艺术品领域,这将推动艺术品金融化的快速发展。

艺术品金融化是将艺术品作为金融资产引入到个人和机构的资产配置范围,使艺术品进入金融资本市场并转变成“金融产品”。 与艺术品相关的金融产品包括艺术品质押贷款、艺术品理财、基金和信托产品、艺术品指数等;与艺术品相关的服务包括对艺术品的鉴定、估价、收藏、保存等[2]。由于艺术品具有劳动价值、审美价值、艺术价值、经济价值,因而具有广阔的升值空间,能够通过金融化得以保值增值,特别是传世之作的艺术品价值在历代传世中因其知名度、质量、存世量而不断飙升。近年来,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大幅增加为艺术品的金融化带来了契机,艺术品投资已成为继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的第三大投资热点[3]。因此,艺术品的金融化不仅走进了居民生活,也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4-6]。

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艺术品金融化的规范发展,中国的艺术品金融化刚刚起步,当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由于缺乏政府顶层设计和有效监管导致的市场不规范。因此,笔者着力于对中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规范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应对之策,以求为促进中国艺术品金融化健康发展有所裨益。

一、中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规范存在的问题

近10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艺术文化消费,艺术品市场的交易额实现了从数十亿元到上千亿元规模的跨越,2014年达到了2 137亿元[7],文交所也在短短几年内发展到46家,艺术品基金募资总额达到数十亿元。艺术品金融化的发展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分散了投资风险,艺术品的份额化交易更是让普通民众参与到了高端艺术品投资当中,同时也加快了艺术品的流通速度[8]。然而,中国艺术品金融化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艺术品市场体量较小,透明度不高,许多相关金融工具处于摸索实验阶段,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缺乏顶层设计和有效监管

1.发展目标模糊,配套政策措施滞后

中国艺术品金融化的改革与发展在国家层面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发展目标,未来中国的艺术品金融化市场体系是什么并不清晰,只是由于艺术品市场的火热而吸引了各金融机构的涌入,促使艺术品银行、艺术品按揭、艺术品信托、艺术品基金等产品不断涌现并发展壮大。然而,配套的政策措施跟不上市场发展的步伐,对市场发展缺乏事前有效指导、事中有效监管、事后有效处置,从而埋下了各种隐患[9]。

2.监管体系和制度不完善

艺术品金融化的规范发展离不开政府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有效监管,同时还应加强行业监管。但目前艺术品金融化领域不仅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体系,还存在明显的监管漏洞。

尽管中国已经出台了多部与艺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拍卖法》《文物保护法》《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合同法》等,但仍不尽完善,主要体现在:部分法律法规条文不够具体明晰,部分条例相对滞后并与实践脱节。因此,经常出现拍卖纠纷案件处理时无可参照的具体法律条文,或者相关法律条文被曲解,一些不法经营者钻法律空子,将法律条文变相成为自身牟取不法利益的保护条款。例如《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该条款即在客观上为拍卖人和委托人提供了明知是赝品或次品时仍然发表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品质的空间,从而不仅躲避了承担瑕疵担保的责任,而且仍可从投资者的投资交易甚至是严重的投资失误中获取相应的收入[10]。

政府监管体系不完善还表现为:缺少对市场交易的严格监管而导致的恶性竞争;艺术品持有者与发售代理者违背市场行情故意提高发行价格,并通过恶意炒作导致艺术品价格暴涨暴跌;政府对各交易平台缺少监管,交易所可随意变动交易规则,导致交易市场混乱;监管执行力度不够,对一些违规交易未能及时制止,未能及时追究责任或追责不够有力。

3.艺术品征信体系不完备,市场诚信缺失

市场经济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缺乏诚信的市场是不可能健康发展的。中国艺术品市场由于缺乏完备的艺术品征信体系和相应的失信惩罚机制,造成假拍、假货、假鉴定普遍存在,不法经营者为攫取利润,收取流拍后的手续费等,人为造假。鉴定机构繁多,鉴定证书泛滥,大大降低了鉴定的可信赖性。艺术品市场假货充斥,既导致艺术家不能得到合理收入,也使投资者信任度降低,出现排斥情绪。一旦这种排斥情绪成为市场情绪,艺术品的金融化就会遭受毁灭性打击。

(二)艺术品产品市场鱼目混珠

艺术品金融化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艺术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毫无疑问,艺术品自身的价值作用越大,越有利于艺术品市场的良性发展。而目前中国艺术品市场上高品质的艺术品极其欠缺,低品质的艺术品充斥市场,这既影响市场层次的提升,又必然导致投资者对艺术品投资缺失信心。

在产品市场中还充斥着大量的赝品。由于市场监管不力、鉴定技术的缺陷及现代造假技术的提高,特别是诚信的缺失,导致艺术品市场赝品泛滥成灾。不仅民间交易中会出现赝品,甚至公开的拍卖、展会和画廊也会出现赝品,而且这些赝品又主要以投资、收藏价值较大的名家作品为主。例如齐白石的作品,据其家人和弟子统计,其作品最多不会超过1.5万件,扣除被馆藏和损失作品,真正能够在市场上流通的不足1万件。然而,据雅昌网的不完全统计,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齐白石的作品上拍量高达2.5万件,成交1.4万件,远远超过了真品存世量[11]。大量的赝品充斥市场,不仅使投资者利益受损,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也极大地阻碍了艺术品金融化的进程。

(三)艺术品拍卖市场不规范

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但仍然没有形成规范的拍卖市场,依旧是乱象丛生。具体表现在:首先,艺术品拍卖市场一直存在着通过“雇托儿”和“哄抬价格”等手段,欺诈和蒙骗客户以从中牟取暴利。其次,洗钱一直是艺术品拍卖市场屡禁不止的违法现象,犯罪分子通过竞拍艺术品来掩盖非法所得[12]。再次,拍卖成功后,竞拍得主经常出现迟付或拒付现象。由于缺乏严格监管和惩罚措施,使得这一现象呈现恶化趋势。最后,部分拍卖行为了牟取暴利,恶性竞争,利用不法手段进行假拍。利用低品质拍品、残次品、赝品等频繁增加拍卖场次,制造虚假繁荣,以扩大名气。

(四)艺术品评估、交易市场投机严重

由于艺术品自身具有美学价值、历史价值、投资价值等多元性,以及金融运作的复杂性,使得艺术品的价值发现过程复杂、估值困难。目前中国尚不存在完善的艺术品评估定价体系:一是部分评估机构技术不过硬,难辨真伪;二是部分从业人员缺乏艺术品专业知识和对艺术品的鉴赏及价值判断能力,缺少完整的艺术品销售数据等市场信息、必要的经济学知识及艺术品经济价值判断能力;三是无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标准,缺少权威评估机构,艺术品基金、银行等机构评估时各行其是;四是一些不法分子里外勾结,为牟取暴利,或故意高评恶意炒作,或故意打压低价收购[6]。

艺术品估值困难助长了艺术品投机和泡沫的形成与加剧,同时也造成艺术品交易被人为操纵导致价格暴涨暴跌[5]。例如,津派山水画家白庚延的山水作品《燕塞秋》在上海中天拍卖公司举行的2011年新年书画拍卖会上的成交价仅为6.38万元,2011年1月这幅《燕塞秋》被天津市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拆分成500万份,每份按1.00元的价格上市交易,开盘当日每份即涨到2.16元,2月25日以5.75元收盘,3月16日以17.07元收盘,3月24日达到了每份18.50元,按500万份的总份额计算其最高值达到了9 250.00万元。短短数月这幅《燕塞秋》竟然从6.38万元涨到9 250.00万元,狂涨 1 292.10倍。而接下来却又连连下跌,4月11日收盘价为每份11.64元,10月14日收盘价更是跌到了每份2.24元[13]。一幅山水画几个月内价格狂涨狂跌,这种现象不仅仅是艺术品市场泡沫化的表现,也凸显了中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环境。

(五)投资者投资理性欠缺

中国艺术品市场的盲目性和资本的逐利性促使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从房地产投资和证券投资转向艺术品投资。然而这些投资者在投资艺术品之前绝大多数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缺乏对艺术品投资的专业知识,不了解艺术品的价值,缺乏对艺术品的鉴定能力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仅仅因为艺术品投资市场的火热而将艺术品当作一种能带来投资收益的工具,盲目信任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证书,从而在艺术品投资中经常上当受骗,甚至投资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艺术品。投资者投资理性的缺失,也加剧了艺术品金融化市场的不规范行为。

二、规范中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的对策

(一)加强对艺术品金融化的顶层设计

1.明确发展目标

政府和行业要明确艺术品金融化改革与发展的目标。艺术品金融化并非是一个单纯地将艺术品作为金融资产引入资产配置范围的资本运营模式,也不仅仅是把艺术品与金融相结合来拓宽投资渠道的手段。单纯的金融化和资本运作只会带来艺术品市场的恶意炒作,造成虚高的价格泡沫。艺术品金融化有着更本质的规则,即对其艺术价值的彰显。艺术品金融化的基础和起点是艺术品自身的价值,它关系着艺术品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引领艺术家创作和实现艺术价值的关键[4]。因此,艺术品的金融化,既要让居民参与到文化消费中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更要让艺术品实现自身艺术价值以推进艺术品质量的提升,繁荣文化市场。

2.加快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

第一,政府要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及时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推动艺术品市场的改革与发展,及早防范市场风险和规范市场行为,鼓励并推动艺术品与金融的结合,为艺术品金融化打开发展通道,引领艺术品金融化市场的发展。

第二,完善《证券法》中有关文化交易所的法律条文,以规范文化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加强交易中介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艺术品拍卖、结算机构批准权限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规范艺术品基金发行、艺术品银行设立等的法律法规,以规范艺术品金融产品发行与交易。

第三,完善《拍卖法》中与艺术品相关的法律条文,特别是要完善有关瑕疵担保和真伪鉴别的相关法律规定,明晰各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以防止恶意曲解法律条款而逃避责任。设立艺术品交易民事罚金制度和民事赔偿制度;完善中国《文物保护法》等与艺术品相关的内容;制定艺术品确权准则,正确确立其所有权和应有的知识产权。

第四,积极推动《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的出台,规范鉴定机构、评估机构的行业标准,明确相关的权利及其应承担的责任;确定艺术品的鉴定标准,制定可行的鉴定规则;规范交易秩序,明确市场交易的禁止行为。

3.加快征信制度建设

中国要借鉴欧美国家征信业的发展经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快征信业的建设与完善。由政府主导征信业的建设,加强对征信业的监管。征信机构要建立完备的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保密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交易的艺术品、艺术品提供者、投资者、中介机构等建立完善详尽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做到进入艺术品交易市场的所有艺术品都有明确的信息标识。同时,要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开放征信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让失信者受到应有惩罚且无立足之地。

(二)建立统一的政府和行业监管体系

1.加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

第一,明确政府在市场监管中的职责,正确处理好监管与艺术品市场的发展、监管与投资者维权、监管与执法、监管与服务等各种关系,切实维护艺术品金融化市场的经济秩序。

第二,明确艺术品金融化市场的运作秩序,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细分各市场的交易规则,明确初级市场、拍卖市场、中介机构、艺术品金融机构、鉴定机构、流通及保管机构等运作规则,以保障各市场、各机构能够合理有序地运行。例如在拍卖市场,要确保每次拍卖的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执行拍卖规则,由司法部门、公证机构、行业协会共同监督拍卖的流程以确保拍卖合法合规。

第三,建立完备的违规惩罚机制,对各种违规行为制定相应的惩罚标准,严厉打击违反市场规则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譬如针对拍卖市场迟付、拒付现象要建立严格明确的惩罚机制,以确保拍卖交易顺利实现。对于部分拍卖行的洗钱行为,要取消其拍卖资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加强行业自律与监管

艺术品市场各行业要依法成立行业协会,完善各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扩大行业协会对本行业的影响力度,严格控制会员的入会资格,明确协会内各会员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各行业协会对艺术品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各行业协会要制定严格的市场从业人员从业标准,完善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协同政府共同加强对从业人员执照的颁发、撤回及豁免权的法规限制,明确从业人员的奖励与惩罚标准,提升艺术品市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起艺术品金融化市场自我约束、自我繁荣、自我提升的行业自律机制。

(三)完善艺术品科学鉴定体系

建立社会鉴定机构,实现市场化运作。目前,中国艺术品鉴定市场一方面不规范,另一方面是信誉高、权威性的鉴定机构少,不能够满足社会鉴定的需求。因此,应在明确设立艺术品鉴定从业门槛的同时,鼓励建立社会鉴定机构,使鉴定行为市场化,促使鉴定机构从优胜劣汰中提高信誉和规范化运作。

加强鉴定技术科学研发,提高艺术品鉴定水平。运用显微红外光谱、能谱、激光拉曼技术、荧光光谱等现代化分析工具提高艺术品的真伪鉴定水平[3]。

加强艺术品鉴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的综合素养。一是要提高人才队伍的文化素养,使其对艺术品的历史渊源、艺术价值具有精准的鉴别能力;二是要提高人才队伍的技术能力,能够对艺术品的材质、结构、用工等做出准确鉴别;三是要提高人才队伍的市场分析能力,能够根据艺术品的市场供求、市场行情、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对艺术品的投资或收藏价值做出准确评判;四是要提高人才队伍的诚信意识,能够对艺术品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参与者应将业务提升为职业,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专家精神,而不能为了一己私利不择手段。经营者应奉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理念,遵守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合法经营,注重个人信誉,提高自身诚信意识和综合素质,配合政府及行业协会严厉打击违反市场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提升投资者的投资理性。加强投资者教育,使投资者尽可能全面学习掌握与艺术品相关的知识,准确把握艺术品市场动向及其发展趋势,了解艺术品的稀缺性、价值的增值性和价格形成过程;了解艺术品品质及特点,熟悉艺术家资讯,提高对艺术品的鉴赏能力和价值评判能力。同时,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既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又不逾越法律鸿沟。

三、结语

艺术品市场是文化产业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扶植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崛起和艺术品投资市场的繁荣。目前面临的严峻问题是市场不规范,产品市场和鉴定、评估、拍卖市场都存在严重的诚信缺失和无序发展。为促进中国艺术品金融化市场的规范发展,政府要做好对艺术品金融化市场发展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完善的征信制度等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双管齐下规范艺术品金融化市场主体的行为。

[1] 王萌.浅谈艺术品的金融化趋势与艺术世界的法则[J].中国美术馆,2010(3):1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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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陈建奇.促进艺术品市场高效发展的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研究[R].北京: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2013.

[4] 金银.从艺术市场结构看艺术品金融化的发展问题[J].特区经济,2012(6):302-304.

[5] 文昕.中国书画艺术品市场泡沫化问题的计量分析[D].沈阳:辽宁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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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2014年中国艺术品市场年度报告[R].北京:AMRC艺术市场研究中心,2014.

[8] 黄隽.中国艺术品金融年度研究报告(2013)[R].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馆,2013.[9] 西沐.文交所的发展亟需顶层设计[N].上海证券报,2012-07-06 (T06).

[10] 崔磊.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法律问题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2.

[11] 王宏伟.拍场“齐白石”多数为赝品[N].新华日报,2012-10-26(B06).

[12] 杨莎莎,刘振.文物艺术品拍卖反洗钱业务探讨[J].金融纵横,2015(10):87-92.

[13] 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交易管理部.天津市文化艺术品交易所2011年年报[R].天津: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交易管理部,2011.

ResearchontheStandardizationofChineseArtworkFinancializationMarket

GAO Youcai, SONG Junkai

(School of Business,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450001, China)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art market, high rates in the return of Chinese art market attract a large number of investors, which makes it a fact that the investment demand keeps growing and the investment for art goes into an era of financialization. However, the theoretical researches on the financialization of artworks are still weak. Thus,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provide a useful reference for the rational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ization of artworks by studying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financial market, which is facing serious problems such as the lack of top-level designs and non-standardized market due to ineffective supervision, and there are serious lacks of credibility and disordered development in the market of products, appraisal, assessment and auction. Therefore,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standarlization of the Chinese artwork market which is financializing, and normalize the behaviors of market participants, the government should work on the problems by top-level designs, credit institution improvements and systems promot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artwork; financialization; market standardization

2017-06-07

高友才(1958—),男,河南项城人,郑州大学商学院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管理;宋俊楷(1990—),男,河南新密人,郑州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管理。

F832.5

A

1008—4444(2017)06—0065—04

蔡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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