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方忠
家校合作的“三要”“三忌”
□张方忠
在时下的基础教育环境中,班主任兼任“教师”“保姆”等多重角色,还时常被赞誉为学生的“第二父母”。但我们必须认识到,班主任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完全替代父母,父母在孩子的教育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因此,班主任与家长的合作也就成为必然选择。为了真正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在与家长相处的过程中,我认为有必要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毋庸置疑,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家校合作提供了极其便捷的工具——校讯通、微信群、QQ群的广泛使用,极大方便了班主任与家长间的沟通。但若因此便完全抛弃传统家访的工作模式,必然是不可取的。
首先,并不是所有家长都在使用电子通讯工具,有的家长甚至因工作需要或者个人习惯,长时间不接触手机等通讯设备,如果一味依赖这种手段发送通知或传递信息,就难以保证对方一定能及时接收到。其次,从交流角度讲,通过电子通讯设备交流与面对面交流存在很大差异,前者远不如后者更能拉近双方的距离。
此外,在很多情况下,班主任都有必要亲自到学生家中拜访,例如:了解学生的家庭成员构成和具体生活环境,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核实贫困生申请的真实性,保证让教育补助能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对留守学生嘘寒问暖,加深师生情谊,激励学生奋进。
当前教育环境中,学生和家长的话语权正在不断加强。厦大附中校长姚跃林曾说,教育无非是服务。因此,班主任要及时转变观念,秉持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学生教育工作与家长展开平等、真诚的合作。
我们必须警惕的是,一些班主任将教育学生理解为控制学生,强行要求学生“听我言、遵我行”,导致师生关系紧张。学生一旦犯错,便喊来家长告状,如此虽能一时压制住问题,但也让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亲子关系受到伤害,甚至可能导致师生矛盾转化为家庭矛盾,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长此以往,家长会对老师心生怨气,家校合作更无从谈起。
班主任在家校之间的沟通交流中,一定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应合理定位,及时调整,不随意充当“传话筒”。比如,有学生与父母闹矛盾,回到学校后向自己信赖的老师倾诉。这时,老师要做的绝不是向学生家长“传话”,而是应给予学生安慰,或帮助他们排解消极情绪。同样,一些父母在发现孩子的一些不良言行后,有时会直接告知班主任。这时,班主任要注意维护孩子的隐私和尊严,配合家长引导学生改掉不良习惯,而不是向学生“传话”,让家长与孩子发生更大的误会和冲突。
班主任一定要明确一点:在学生面前,我们不光是可亲可敬的老师,更应是他们值得信赖的朋友;在家长面前,我们不光是孩子的老师,更应是家长的“同盟军”“智囊团”。
教育的本质是人与人间的心灵互动,只要我们真正以学生为本,与学生、家长为善,精诚合作,一定会开出家校合作的美丽花朵。
(作者单位: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起凤镇鱼龙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