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青
摘 要:《半生缘》中作为配角的顾曼璐,其心理的扭曲畸变与《金锁记》中的曹七巧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顾曼璐畸变心理的形成有极端自我保护意识、嫉妒心和不平衡感、男权社会下的奴性意识三个方面的原因,深入探讨顾曼璐畸變心理形成的动因,这对于研究张爱玲关于女性心理的剖示和女奴群像的塑造具有深刻的意义,至今仍有重要的价值。
关键词:张爱玲 顾曼璐 畸变心理 成因探寻
在以往对张爱玲作品的研究中,多论及她的经典之作,较少关注其他作品。《半生缘》凭借其前身作品(《十八春》)主题的特殊性和改写的曲折性,都不该在浩瀚的“张学”研究中被忽略。唐文标先生曾指出,张爱玲的小说是一个荒凉的,死的世界。诚然,张爱玲个人的成长经历和感情生活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她的创作,“物化苍凉”成为她写作生涯中一直秉持的特质,用《金锁记》中的话说就是“一级一级走向没有光的所在”[1]。统观张爱玲一生的创作,似乎在文本的开始便潜隐着这个走向,但唯独《十八春》例外。如果说这部小说在前半部分还是张爱玲一如既往的风格,那么在后半部分,张则“强行”将意识形态灌输进她的文字,随后在旅美期间,她又删减掉带有政治倾向的后半部分,并更名为《半生缘》,终于成就了她永恒的苍凉。
从二度删改易名,足可看出张爱玲本人对此篇小说的重视。在《十八春》基础之上孕育出的《半生缘》,凭借其完整的故事结构和鲜明饱满的人物特色,将张爱玲长期奉行的“描摹事态人心,感喟人生无奈”的写作宗旨演绎得淋漓尽致,结局更是引发了读者对于亲情、爱情,甚至人生的深思。小说中,读者无不对顾曼桢和沈世钧有缘无分的半生情缘唏嘘感慨,心地善良、高学历、年轻漂亮的曼桢本该收获属于她的幸福,但其一世安稳却被其姊的畸变心理所摧毁。然而,作为施虐者的顾曼璐,其本身则承受了更大的不幸:亲情、爱情婚姻和人性道德的三重悲剧。相比于曼桢和世钧的有缘无分,曼璐的一生由于其畸变心理所带来的作茧自缚则更为触目惊心。
现代文学研究者王富仁在谈到张爱玲时说:“她是女性小说中的鲁迅。”[2]诚然,张爱玲是最敢也最善于“深入人性深处,挑开那层核壳,露出人的脆弱暗淡”[3]的女性作家。书中由于顾父的早逝,作为长姐的顾曼璐迫不得已沦为舞女暗娼,以身体为交易养家糊口。这种为全家忍辱负重、自我牺牲的精神,让许多人为最初的曼璐感叹。但张爱玲在展示了亲情的无私之后,又以其剖析人性之丑的笔迅疾地让读者感受到亲情里最惨痛的伤害和撕裂,力图展示人世间的血缘亲情在被撕去了温情的面纱之后而露出的自私与冷酷。尽管曼璐扭曲畸变的心理造成了一家人的悲剧,但从作者的铺叙中不难发现,曼璐的“蜕变”也有其过程:
在曼璐受到祝鸿才冷落打骂之初,鸿才趁着酒醉向曼璐表明自己心意时,曼璐的反应还是出于一个正常人对家人的保护:
鸿才犹自惘惘地向空中望着,道:“其实要说漂亮,比她漂亮的也有,我也不知怎么,尽想着她。”曼璐道:“亏你有脸说!你趁早别做梦了!告诉你,她就是肯了,我也不肯——老实说,我这一个妹妹,我赚了钱来给她受了这些年的教育,不容易的,我牺牲了自己造就出来这样一个人,不见得到了儿还是给人家做姨太太?你别想着顾家的女孩子全是姨太太胚……[4]
从曼璐激动的反应来看,此时的她还是清楚理智的。她明白自己的人生已经毁了,作为姐姐,她断然不能允许自己牺牲了青春和身体所培养出来的妹妹重蹈她的覆辙。但正是这样一个起初护妹心切的姐姐,却在后来与祝鸿才合谋,骗奸了曼桢又将怀孕的她软禁长达一年之久,在曼桢终于逃离祝家这个魔窟之后,肠痨晚期的曼璐又拖着病体去企求曼桢回到祝鸿才身边:
她颤声道:“你不知道,我这两年的日子都不是人过的,鸿才成天在外头鬼混,要不是因为孩子,他早不要我了。我想等我死了,这孩子指不定落在一个什么女人手里呢。所以我求求你,你还是回去吧。”[5]
弥留之际的顾曼璐没有忏悔,更没有对自己作茧自缚的醒悟,而是变成祝鸿才的说客,“规劝”妹妹重演自己的悲剧。此番话愈是诚恳,愈是令人感到曼璐的可悲可怖。她由一个本性善良的少女最终变成了一个自私残忍的恶妇,既是悲剧的制造者,又是悲剧的最大承受者。笔者不禁联想到《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曹七巧利用黄金的枷锁劈杀了一双儿女,曼璐则亲自下手摧毁了自己的妹妹。二者最大的共性在于其可怖的心态、可悲的结局和可憎的人生。但二者也有细微差别,“前者是因为情欲,后者则是出于现实的利己动机;前者兜兜转转也与环境挂上了,后者则直指人物所处的环境”[6]。曼璐并非生性残忍,曾经的她们都是活泼烂漫的少女,那么究竟何以“成就”了后来的顾曼璐?顾曼璐畸变心理的形成动因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极端自我保护意识
张爱玲认为,人性生来自私,人一旦意识到自身利益受到侵犯,自私的本性便会暴露出来,亲情亦是如此。张爱玲塑造顾曼璐这个人物时,可以说是对其倾注了肯定和同情的。说到底,曼璐自己也是受害者,十七岁的她因为家中变故被迫辍学,身无长技却要负担起全家的开支,只好出卖青春和肉体,沦落风尘,及至年长色衰又不得不委身于祝鸿才。然而,即便为了顾家“奉献”至此,顾家老小却并不买账,其母在得知曼璐即将下嫁祝鸿才时首先考量的是这位女婿能否担负起全家的开销;其妹曼桢出于自尊心,在曼璐出嫁前总是将世钧拒之门外,不愿世钧了解到家中的窘境;其弟则总是对曼璐每次带回来的朋友毫无善意……这些作者一笔带过的细节,实则展现出曼璐家人对其带来的无形伤害。家人对于曼璐此种牺牲的不理解,以及对她职业的羞耻感,以及全家上下对曼璐的疏离,给曼璐本人带来了痛苦。
曼璐常常因为自己的卑贱身份产生焦虑与恐惧。她之所以放弃自尊,嫁给“笑起来像猫,不笑像老鼠”[7]的祝鸿才,正是因为贫困猥琐的祝鸿才不介意曼璐的舞女身份。色衰爱弛,她早已没有了选择的权利。于是她将祝鸿才视为自己摆脱肮脏生活的唯一途径,她的目的简单得令人惋惜——仅是为了过上像普通人那样平淡的生活。但很快,祝鸿才由于投机而大发国难财,婚姻中原本和谐的平衡因被祝鸿才打破,并对不能生育的她日益冷落甚至嫌弃,他并没有忘记顾曼璐曾经的职业,时常用“烂污货”等词语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这样的婚姻生活使得曼璐的人生开始变得黯淡无光。
“张爱玲笔下的女人,打破了五四作家们所创造的等待被启蒙被拯救的‘娜拉出走模式”[8]。所以,即便祝鸿才为她带来的只有羞辱和不幸,她还是没有勇气离开这个婚姻的囹圄。因为她清楚,离开了祝鸿才,她只能重操旧业,生活也会无所依附,没有勇气独立开始新生活的她,只好自尝苦果。冷漠亲情和不幸婚姻的双重逼仄,令这个本就敏感、自卑的女人产生了一种极端的自我保护意识,她只能寄希望于现有的婚姻,曼璐一方面痛恨自己的命运和丈夫,一方面又要尽力去维系。她对这段不幸婚姻的极力挽回,只是为了守住自己的地位和稳妥的生活。只要他不抛弃自己去外面找女人,她愿意付出一切。最初,曼璐克服成见,将鸿才乡下妻子的女儿招弟接来同住,并尝试扮演起贤妻良母的角色,然而祝鸿才并不买账,“呸!妈?她也配?”[9];随后,她召回了曾被她遣走的丫头宝儿,原因是祝鸿才很爱和宝儿搭讪,她想利用宝儿拴住鸿才的心。当各种方法均不奏效时,鸿才又“适时”向曼璐表示对其妹曼桢的好感,曼璐开始大为恼火,但当夜深人静曼璐独自思考个人处境——自己早年多次打胎已不能生育一男半女,人到中年的祝鸿才又迫切想要儿子,竟然又不自觉打起了曼桢的主意:“有个孩子就好了,借别人的肚子生孩子,这人还最好是她妹妹,一来是鸿才自己看中的,二来到底是自己的妹妹,容易控制些。”[10]
一方面利用曼桢来讨好祝鸿才,同时又能借此弥补自己不能生育的遗憾,孩子即便出生,也是和自己有亲缘关系的,她今后不至于处境堪忧。这对于曼璐而言可谓是“两全之策”。于是,她在牺牲自己还是牺牲妹妹的迟疑坐困中道德底线几近崩溃,但生存的魔影仍不断地蚕食着她的心灵。她太渴望摆脱令她失去一切的舞女身份,更渴望一份安稳,日益丧心病狂的她不允许有任何意外情况的出现打破她“苦尽甘来”后的“宁静”,出于一种极端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生存的需要,终于她选择了后者。她把牺牲曼桢作为巩固与祝鸿才的关系、维护自己岌岌可危的地位的一笔赌注。正如于青所言,“她自己不懂得劳动,在风尘中捡上祝鸿才而企图托付终身。一旦色衰爱弛,求生的本能逼迫她不择手段地牺牲曼桢,希望借此拴住鸿才的心”[11]。
另一方面,曼璐自始至终都怀着一种为家奉献的“崇高精神”,这不仅成为她沉迷声色后可以逃离却选择堕落的正当借口,也成为她戕害曼桢的挡箭牌。正是这一点“底气”,她在整个过程中丝毫没有感到忏悔,反而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为家里牺牲了那么多,妹妹做这些算得了什么。正是这点“底气”,成为了她释放心中恶魔最大的借口。
可以說,曼璐在亲情和婚姻的双重打击下所催生出这种极端的自我保护意识,将人性的自私面暴露无遗,也直接酿成了曼桢一生的悲剧。
二、嫉妒和不平衡感
如果说仅是出于个人生存考虑,曼璐借妹妹之腹生子还令她摇摆不定,那么张慕瑾的出现及与其妹的纠葛,则彻底激发了曼璐作为一个女人的嫉妒心和不平衡感。牺牲妹妹不仅为了自保,更是为了收获报复得逞的快感。可以说,张慕瑾的移情别恋,彻底将曼璐推向魔鬼之路。
慕瑾与曼璐早有婚约在先,但为了养家曼璐不得不走上一条不归路,出于道德与爱,曼璐选择和慕瑾分开。她当然明白成为舞女就必须舍弃自己的爱情,在传统观念里,女人失去了贞洁便是不完整的象征,她虽然忍痛放下了慕瑾,但慕瑾始终活在曼璐的内心深处,这段感情也成为日后曼璐在饱受折磨时心中仅存的一丝慰藉。成为舞女后的曼璐再从家人口中听到慕瑾这个名字时已是这番光景:
她母亲望望她……道:“听见说,他到现在还没有结婚。”曼璐突然笑了起来:“他没结婚又怎样,他现在还会要我么?妈你就是这样头脑不清楚,你还在那里惦记着他哪?[12]
自卑的曼璐早已清楚自己的不洁之身无法再配予慕瑾,于是当着母亲的面打趣似的一语带过,但个中苦涩只有曼璐自己明白,她万万想不到,自己的母亲竟会打起促成曼桢与慕瑾好事的念头。当她身着紫色旗袍(代表二人过往回忆的颜色)鼓起勇气去面对慕瑾时,慕瑾却对他们的过往用了“幼稚可笑”[13]四个字,她的内心最珍视的情感和回忆被这四字击得粉碎,她随即发现原来慕瑾早已钟情于自己的妹妹:
曼璐真恨她,恨她恨入骨髓。她年纪这样轻,她是有前途的,不像曼璐的一生已经完了,所剩下的只有她从前和慕瑾的一些事迹,虽然凄楚,可是很有回味的。但是给她妹妹这样一来,这一点回忆已经给糟蹋了,变成一堆刺心的东西,碰都不能碰,一想起来就觉得刺心。[14]
她发现慕瑾爱上了曼桢,这是她断然不能接受的,她或许想过慕瑾会娶一个别的女子,但这个人决不能是自己的妹妹。如果不是自己年轻时为家中所作的牺牲,曼璐本该是个和曼桢一样美丽动人的姑娘……张慕瑾,曼璐心中唯一的爱情之花,与张慕瑾的过去是曼璐存在下去的支柱。在发现心爱的男人已经移情别恋,尤其对象还是自己辛苦养大的妹妹时,曼璐愤怒了,也彻底绝望了,她由于亲情所留存的最后一点善念被摧毁。她恨曼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认为曼桢不仅抢走了她的青春,还抢走了她唯一的爱人。
面对妹妹这般的“恩将仇报”,她毅然决然地将自己的妹妹推进火坑,她要看到自己的不幸在妹妹身上重演,以此来平息她内心的愤怒与不甘。在与祝鸿才合谋骗奸妹妹之后,她更是将怀孕的妹妹软禁在小屋长达一年之久,之后又设计哄骗世钧,就这样生生摧毁了妹妹的爱情。事发之后,她去看望曼桢反被打了一巴掌,姊妹俩的这番对话将整个故事推向了高潮:
她便冷笑了一声道:“哼,倒想不到,我们家里出了这么个烈女,啊?我那时候要是个烈女,我们全家子饿死了!我做舞女做妓女,不也受人家欺负,我上哪儿撒娇去?我也是跟你一样的人,一样姊妹两个,凭什么我就这样贱,你就尊贵到这样地步?”[15]
之所以“越说声音越高”,因为这是她的“理”。这番话所表达的不仅仅是曼璐的怨愤,更是一种对妹妹的嫉妒与报复心。顾曼璐面容姣好,如果不是为了负担家用,曼桢此刻拥有的一切条件她都可以具备,甚至比妹妹更加出色。但身为长女,她出于义务不得不做出牺牲,长期以来,她对妹妹都存在着一种不平衡感,同是姊妹为何天渊地别?但作为姐姐,她对自己的牺牲只好“认命”,慕瑾的出现无疑激发了她长久以来内心所积压的所有怨怼,于是她把多年来所受到的委屈全都转向自己的妹妹。这一刻她无法接受自己出卖青春肉体而成就的妹妹,到头来夺走了自己的一切。
从嫉妒和不平衡感的角度考量,便不难理解曼璐疯狂举动的背后,何尝不是一种报复?报复曾经那段不得不放手的爱情;报复俗世对她的戕害;报复让她受尽折磨的宿命人生!
三、男权社会下女性奴性意识
曼璐出于一种求生和极端的自我保护意识选择牺牲曼桢,她嫉妒心和不平衡感的全面喷发,源于她对妹妹的误解,这当中多少带有负气的成分,但若深究曼璐心理畸变的原因还是应该从社会的根源去探索。正是大环境的纵容与逼仄,才会有曼璐这样的悲剧出现,而张爱玲也仅是将社会的一隅呈现出来。
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思想随着历史沉淀下来的一种集体无意识,这种集体无意识已经渗透到妇女的意识结构深处,构成妇女的一种思维定势和心理依托。“出嫁从夫”的思想令广大妇女将丈夫视为自己唯一的依靠,正是缺乏“娜拉出走”式的勇气,导致了她们人性的扭曲和灵魂的裂变。正如至今仍普遍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一样,歧视女性的往往是女性本身。这样的现状一天得不到解决,男权社会的中心地位便得不到真正意义上的解构和颠覆。“女人的处境使她这个像大家一样自由又自主的人,仍然发现自己生活在男人强迫她接受他者地位的世界当中”[16]。于是,广大妇女在长期的麻痹、盲从之下,自身由父权制社会的受害者变成施暴者,诚如学者所言:“从向往美好生活变成了一个施虐者,她们的人性逐渐被父权制社会扭曲,但依然不能清醒地认识自己悲剧的根源,反而将斗争变成了一种扭曲的报复。”[17]而顾曼璐,就是这样一位夫权的自觉维护者。曼璐的悲剧,揭示了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艰难。曼桢向世钧诉说家事时说过曼璐其实是很忠厚的。那么一个原本忠厚善良的人,何以后来泯灭人性地毁掉妹妹一生的幸福?在男权社会的倾轧下,她扭曲了纯真的本性,成为了男权社会的帮凶。
这种男权社会最明显的倾轧,便是在无形中给人灌输以奴性意识。“从薇龙开始,后来张爱玲笔下有过很多这样的女人,将嫁人作为职业和事业。作家不仅加以嘲讽,也试图给予理解”[18]。纵观张爱玲笔下的各类女性都具有一种莫名的“不安全感”,因为她们没有能力和条件与丈夫抗衡,所以唯恐被抛弃——《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为了金钱和地位不得不依附于没有性爱和感情的婚姻;《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看似得到完美的爱情,但其最初目的也仅是为了找一个有钱的男人得以依附;本文探讨的顾曼璐则是为了保住自己名存实亡的婚姻和安稳生活而借腹生子,牺牲掉自己的妹妹……这几位女人看似有不同的人生轨迹,实则殊途同归。
回看顾曼璐,她的一生都是活在奴性意识的阴影下,“在不满足中求满足,不安稳中求安稳,在不能忍受中忍受”[19],难堪地苟活,她不可能逃离,她没有这个能力更没有这份勇气。“丈夫是天,男人才是女人的根”,这一男权社会的公理被曼璐严格地遵循着,在毁了曼桢清白之后的祝鸿才不知事后该如何收场之时,正是这种奴性意识令曼璐有着异乎常人的“镇定”,她冷静地充当着祝鸿才的“军师”:
曼璐道:“那倒不怕她,我妈是最容易对付的,除非她那未婚夫出来说话。”……“要你急什么?该她急呀。她反正已经跟你发生关系了,她再狠也狠不过这个去,给她两天功夫想想,我再去劝劝她,那时候她要是个明白人,也只好见台阶就下。”[20]
这份完全不顾及骨肉亲情的冷漠,委实令读者胆寒,膽寒之余实则蕴含着男权制度下女性深沉的悲哀。她已经被封建男权奴化,彻彻底底沦为祝鸿才的附庸,抛却了亲情和自我,并甘愿与之同流合污,一种骨子里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奴像跃然纸上……
要而言之,曼璐的悲剧“来自代代相传的封建传统意识,来自女性世世固袭的‘女性生来是男性附庸的‘原罪意识”[21]。顾曼璐畸变心理最为根本的形成动因在于其男权社会下的奴性意识,正是这种意识令她戕害了自己的妹妹,也扼杀了一个不幸家庭的最后生机;正是这种意识令她彻底丧失了女性最后一点的尊严和自我,“心甘情愿”地滑向无底深渊。可悲,可恨,可叹!
四、结语
综上,顾曼璐人格及心理的畸变有多方面的原因,正是上文的三个因素直接造成了一对姊妹花的悲剧——冷漠亲情和不幸婚姻激发了曼璐一种极端的自我保护意识,于她而言是外在环境的重重逼仄;初恋情人的移情别恋彻底点燃了曼璐的嫉妒之心,于她而言是内在的人性之恶被唤醒;封建社会带给妇女的思想禁锢和奴性意识令曼璐彻底丢弃自我,成为其夫的附庸,于她而言是沦为男权社会不合理制度的牺牲品。
统观张爱玲的作品,她总是能够巧妙借助弗洛伊德的观点,将人性深处隐秘难言的情欲和变态性心理,剖析得十分透彻,并对人性的阴暗面作出悲观而从容的观照。可以说,她的创作不仅对四十年代已成为文坛主流的五四意识形态形成了一种挑战和反叛,更重要的是她活现了一大批女奴的群像,这无论是对于今天张作的文本细读还是对于女性主义研究都具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这也是笔者探究顾曼璐畸变心理的要旨所在。
注释:
[1]张爱玲:《张爱玲文萃》,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31页。
[2]王富仁:《中国现代短篇小说发展的历史轨迹》,鲁迅研究月刊,1999年,第10期。
[3][4]钱理群,吴福辉,温儒敏:《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14页,第306页。
[5]张爱玲:《张爱玲文萃》,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456页。
[6]金宏达:《论十八春》,《张爱玲研究资料》,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395页。
[7]张爱玲:《张爱玲文萃》,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237页。
[8]许子东:《许子东讲稿·第2卷·张爱玲·郁达夫·香港文学》,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58页。
[9]张爱玲:《张爱玲文萃》,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279页。
[10]张爱玲:《张爱玲文萃》,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313页。
[11]于青,金宏达:《张爱玲研究资料》,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478页。
[12][13][14]张爱玲:《张爱玲文萃》,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227页,第332页,第334页。
[15]张爱玲:《张爱玲文萃》,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407页。
[16]陶铁柱译,西蒙·德·波伏娃:《第二性》,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27页。
[17]李帆:《父权制文化的祭品——浅析曹七巧、顾曼璐的悲剧人生》,芒种,2012年,第9期。
[18]许子东:《许子东讲稿·第2卷·张爱玲·郁达夫·香港文学》,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5页。
[19]于青,金宏达:《张爱玲研究资料》,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239页。
[20]张爱玲:《张爱玲文萃》,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395页。
[21]李银河:《女性权利的崛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页。
参考文献:
[1]张爱玲.张爱玲文萃[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
[2]王富仁.中国现代短篇小说发展的历史轨迹[J].鲁迅研究月刊,1999,(9).
[3]钱理群,吴福辉,温儒敏.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4]金宏达.论十八春[A].于青,金宏达.张爱玲研究资料[M].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1994.
[5]许子东.许子东讲稿(第2卷)张爱玲·郁达夫·香港文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
[6]陶铁柱译,西蒙·德·波伏娃.第二性[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
[7]李帆.父权制文化的祭品——浅析曹七巧、顾曼璐的悲剧人生[J].芒种,2012,(9).
[8]李银河.女性权利的崛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