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福季
《书屋》2016年第8期发表王晔的《初梦·里之前·朝颜·嵯峨野——扶桑记忆中的几个汉字》一文,副题中将日本代称为“扶桑”,我以为是不妥当的。
自古以来日本就从未称过“扶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著名学者王元化先生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和考证接连写出了《扶桑不是日本的旧称》及《扶桑为东方理想国说》两文,用扎实的资料和确凿的事实否定了“扶桑为日本的旧称”的历史误传和《辞海》上关于“扶桑”词条相沿以为日本的代称的谬误。
据考证,“扶桑”之名最早见之于屈原《离骚》之“饮余马于咸池兮,总余辔乎扶桑”。王逸注为“扶桑日所扶木也”。洪兴祖引《山海经》:“黑齿之北,曰汤谷,有扶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皆戴乌。”郭璞注曰:“扶木,扶桑也。”以上诸说都以扶桑为神木,是在日出之所,并不是地名。
作为地名是后来的引申义。由于扶桑在日出之所,因此先是引申为代指东方。如汉代张衡《两京赋》“日月于是乎出入,象扶桑与濛汜”。同代王充《论衡》:“儒者論日,旦出扶桑,暮入细柳。扶桑,东方也。”西晋陆机《日出东南隅引》:“扶桑升朝晖,照此高台端。”左思《吴都赋》:“行乎东极之外,经扶桑之中林。”钟嵘《诗品》“濯足扶桑”等,以上诗文所说的均与屈原《离骚》所称“扶桑”为神木不同,都是将“扶桑”引申为泛指东方了。
直到唐代的姚思谦才在《梁书·东夷传》中将扶桑作为国名,其小序说:“扶桑国在昔未闻也,普通中,有道人(即沙门——引者)称自彼而至。”此序文与其传正文又自相矛盾。只要认真仔细地读《梁书》及《南史》的《东夷传》,就可以看出虽有“扶桑国”其名,但并不是指日本,而是指在日本以东极遥远的另一个国家。《梁书·东夷传》说扶桑国在大汉国以东二万余里;再据其《倭国传》说,由倭国至扶桑国“船行一年可至”。这里明明是把倭国和扶桑国作为两个国家记载的,并且两国相距又“船行一年可至”之遥。把“倭国”看作是日本的代称则无疑义,但如果将扶桑国也当作日本的代称就没有历史的根据,是错误的。
再据王元化先生的详细考证说:“可以断言,日本及附近的岛屿决无类似‘扶桑的植物。”他还通过留学日本的弟子查阅了日本相关的工具书,日本国人自己也无自称为“扶桑国”的任何记载。这都说明将日本国称为“扶桑”是不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