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慧生
“一带一路”倡议是习近平主席在新的全球化时代条件下,顺应当今时代要求和世界各国发展愿望,践行区域合作共赢、推进全球协商共治的宏伟倡议。为贯彻和落实这一倡议,2016年中国教育部发布《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努力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本次会议是中国教科院举办的“一带一路教育对话国际论坛”的高等教育专场,旨在加强沿线国家高等教育开放合作,促进高等教育互利共荣。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源远流长,交往密切,经过多年的共同努力,已经具有了良好的基础和优势。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中国14个省市的87所高校与新加坡、俄罗斯等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开展了中外合作办学,由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机构及项目总数达200个,占全国总量的8.4%;学历教育形式涵盖了专科、本科、硕士三个层次,其中以专科和本科项目为主。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共有103个,其中包括老挝苏州大学、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等5个机构,另有98个项目,涉及15个国家和地区。我国先后与24个“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亚洲第一留学目的地国。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形式多样、机制灵活、成果丰硕,为进一步增强教育交流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发展前景。
推动和发展高等教育的交流合作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的发展需要和强烈愿望。“一带一路”国家以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为主,人口数量众多、政治经济多样、宗教信仰多元。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将有效促进沿线各国的经贸合作,深入拓展人文交流。经济的互融互通、文化的交融交流将扩大各国对具备处理复杂国际化事务、适应多元文化背景、掌握多种语言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需求。高等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人才,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力量。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扩大高等教育的对外开放,加强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和普遍共识。“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高等教育特色鲜明、资源丰富、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巨大,参与高等教育合作的积极性较高。通过构建多元化教育环境、引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与机制,将为“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提供有益的解决方案。
促进“一带一路”教育共同繁荣,既是加强与沿线各国教育互利合作的需要,也是推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2016年,我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3,69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2.7%,逐渐开始向普及化阶段迈进,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发展,高等教育的主要矛盾也发生了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高等教育领域主要矛盾表现为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美好愿望与优质教育资源不足且发展不平衡之间的矛盾。“一带一路”国家教育交流合作的纵深化发展,将有助于深化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调整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加快高等教育国际化步伐,提高教育质量。
“一带一路”倡议为区域高等教育的合作互通和机制共建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它有助于沿线国家进一步聚力构建“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发展共同体,建立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高等教育合作发展机制。有助于鼓励和推动沿线国家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对接,共同研究、开发、整合教育教学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有助于推动学历学位认证标准互认,优化配置沿线国家教育资源,最大限度提高合作效益,扩大区域高等教育影响力。
中国教科院作为国家级教育智库,愿携手中外教育同仁,共同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教育的研究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着力加快沿线各国高等教育政策的研究,促进高等教育政策的互解互通,实现优秀教育研究成果的互鉴互享,增进高等教育工作者的互动互访。致力形成聚力共建、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高等教育研究与发展的合作态势,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与人才培养需要,为区域高等教育的大交流、大融合、大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