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光
(云南师范大学 学报编辑部,云南 昆明 650092)
民俗艺术田野调查与艺术民俗志书写
黄龙光
(云南师范大学 学报编辑部,云南 昆明 650092)
民俗艺术是民俗学研究中涉及艺术审美的特殊研究对象,它具有民间性与生活化、艺术性与实用性等特点。民俗艺术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文化感召力吸引着民俗学、人类学等相关学科的关注,但是学界专门针对民俗艺术田野调查原则、艺术民俗志书写范式的理论探讨较少,这显然与当前民俗艺术研究的热度不一致。展开民俗艺术田野调查,应在文化整体观视野下,借鉴表演理论以事件为核心的动态研究范式,全面参与观察,亲身感受民俗艺术展演的全过程。民俗艺术田野调查研究成果——艺术民俗志及其书写,要求我们发挥民俗学一贯擅于对民俗细节精描细刻的学科优势,凸显重外在形式美学特征的艺术本位,由表及里,观照民俗艺术背后自为操弄艺术实践的民俗主体,总结地方或族群深层的精神审美取向,揭示民俗艺术实践的意义世界和文化逻辑,最后对接民俗学、人类学的民俗艺术研究相关理论与方法思考。
民俗艺术田野调查;民俗生活流感受;艺术民俗志书写;艺术本位凸显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国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同时,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与国民文化需求的满足不成正比,因此,解决了温饱而奔小康的中国人越来越多地表现出对文化的殷殷渴求。在文化需求的内部分层中,从横坐标来看,不仅有全球化的国际文化、国家的民族文化,也有族裔文化、地方文化。从纵坐标来看,既有历史文化、传统文化,也有现代文化、时尚文化。文化林林总总,形态万千,其中,艺术作为最鲜活的文化形式,是最具有感召力的文化载体。因此,在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建设中,艺术是最重要的形式和内涵。它不仅是民众审美的重要媒介,也是国际交往、民族交流的友谊桥梁,是现代各种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更是社会治理最具亲和力和凝聚力的手段。
综观庞杂的艺术门类,不仅有音乐、歌舞、绘画、雕塑等共时层面的具体类分,有古典艺术、现代艺术、前卫艺术等历时层面的模糊划分,更有世界艺术、国家艺术、民族艺术、族裔艺术、地方艺术等更大的艺术界分。其中,民俗艺术是以上各艺术门类中独具特色的原生艺术,它形式多样,内涵丰富,鲜活灵动,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它千百年来作为族群整体应对自然、社会一系列问题的一种文化智慧和社会机制,更作为一种集体艺术化的审美观念及其实践,对族群社会及其成员个体均具有强烈的吸附力和向心力。作为现代艺术之根,民俗艺术往往成为艺术学等相关学科研究艺术本体、艺术史的对象。作为一种艺术化的民间生活方式,民俗艺术成为民俗学、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研究民众群体审美、民间社会自治的对象,相应地,出现了艺术民俗学这样的民俗学分支学科。只不过,艺术学往往因更多地关注艺术形式本身,民俗学则更多地关注民俗对艺术操弄的过程。因此,前者往往从民俗艺术中截取一系列艺术符号,以一种静态的方式观察和剖析艺术本身,后者则首先将艺术视为一种艺术化的民俗生活,通过一种动态的方式观察和分析民间社会自我运行的过程和规律,总结民俗艺术主体的审美观念及其社会实践的组织模式。
据统计,经专业评估被纳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文化遗产中,民俗艺术类是数量最多的,而且,今天在民间仍有体量巨大的、未能进入各级非遗名录的各类民俗艺术,在各种大大小小的民俗场域中日复一日地活态展演。民俗艺术承载着各地各族群古老的历史记忆,也蕴含着族群独特的审美观、价值观及其实践,更重要的是,民俗艺术不仅一如既往为现代艺术持续提供精神养料,更一跃成为地方社会发展现代文化创意、旅游等相关产业的文化资源,更被认定为珍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得到国家、地方和民间等各级主体的多方保护。随着民俗艺术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艺术学、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传播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等相关学科均越来越关注民俗艺术,也都在为民俗艺术的传承和保护提供着各自的学科贡献。但是,因为目前缺乏一种学科整合的可行机制,有关民俗艺术的概念、民俗艺术调查、艺术民俗志及其书写等重要的基础理论及方法鲜有专门探讨,这与学界对民俗艺术的研究热度不成正比。对此进行一番思考并给予基本的学理界定,既具有开展理论探讨的学术价值,也具有指导非遗保护、文化产业开发等现实意义。
对于作为研究对象的民俗艺术,民俗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对其的概念界定至今并不完全一致。国内研究民俗艺术比较早的常任侠先生,在其《民俗艺术考古论集》中对饕餮、神荼郁垒、石敢当等做了专业的艺术史探究,[1]但未对民俗艺术的概念给予界定。在民俗学权威教科书中,我们也没发现有“民俗艺术”,但有“民间艺术”。“民间艺术是在社会中、下层民众中广泛流行的音乐、舞蹈、美术、戏曲等艺术创造活动”,它是“各种民俗活动的形象载体,其本身便是复杂纷纭的民俗事象”。[2]327这里,强调社会分层视野下艺术的民间性,同时突出民间艺术的民俗性,最后则直接将二者等同起来。
民俗艺术,指千百年来民众因与自然、社会发生一系列关系而在群体创制、传承的民俗活动中进行审美实践而形成的各类艺术活动,包括文学演述、音乐舞蹈、绘画雕刻、编织刺绣等相关民族民间艺术类型。民俗艺术不是某个个体艺术家的个人创作及其作品,它即使是某个人最初设计创制的,但其背后所蕴涵的是群体的审美取向和艺术标准,靠的是族群内部长期生活化的群体传承,否则,民俗艺术不可能经得起长时段的历史洗练。总之,民俗艺术,缘俗而生,随俗而流,因俗而传,依俗而表。可见,民俗既是艺术赖以存活的土壤、空气和水分,又与艺术一道合成民俗艺术的本体,同时民俗艺术的艺术样态、艺术展演过程,以及艺术实践与民间生活统一缠结,最后,作为整体的民众还上升为各类民间艺术审美实践的主体。因此,民俗艺术是一种原生性的生活化群体艺术,它是民众基于自身独特的社会生活而创造的审美及其实践的产物。民俗艺术不但具有一般艺术审美诸如节奏上的对称和谐、象征上的谐音寓意等普遍特点,同时具有民俗艺术生活化所带来的实用性审美的特点。从艺术体裁来划分,严格来说民俗艺术算不上一个具体的艺术门类,也不单是某个具体的艺术形式,但它作为一种特色鲜明的艺术大类,天生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综合起来,民俗艺术的特点主要有民俗性和审美性。如将其再细分,民俗艺术具有民间性与生活化、艺术性与实用性等特点。
民俗艺术的民间性,指民俗艺术往往是民间社会内部长期自我创造和自我运行的结果,艺术的表现形态无论如何冗长散漫或简捷紧凑,其目的都是为了民众的自我娱乐与自我调治。民俗艺术的民间性与官方性相对,官方背后往往裹挟着政治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民俗艺术的民间性意味着它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审美实践,也不经由官方外力策划推动而获得发展,虽然历史上曾有民俗艺术因历代官方的强力影响而发生变迁。民俗艺术的民间性,还体现在它不像现代艺术那样要求精致而专业。不论是专业艺术家还是艺术团体,虽然他们在艺术创作前也会下乡采风,但其艺术实践模式均“为艺术而艺术”,其艺术作品号称“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否则就不是阳春白雪的高雅艺术。专业艺术家们有着较强的版权意识,其艺术作品一经创作就归属于个人,有时号称“人民的艺术”,但更多的是个性化的艺术,因为没有个性就没有艺术。相反,民俗艺术自古是佚名的,它由民众群体创造和传承,其所有权归属于整个民间社会,其艺术个性是就整个族群而言的。虽然千百年来各地各族群文艺精英主导操弄着民俗艺术,并由此使其带上一定的个体性,但总体上其艺术风格的群体性却是根深蒂固的,而且这种群体性的审美风格往往与族群特定的历史、宗教有关。
民俗艺术的生活化特点,主要指其源于生活,融于生活,表现生活,并在生活中即时实现代际传承。民俗艺术根本而言是一种生活艺术,这种生活艺术是广大民众自然自发地将生活艺术化、艺术生活化的产物。民间生活为民俗艺术的孕育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土壤、空气和水分,又为民俗艺术提供了呈现和展演的生活化空间,最后为民俗艺术展演提供社会生活归属。田间地头、庭前院后、街巷里、火塘边,以及年度性大大小小的民间节祭,都构成了民俗艺术产生和展演的生产时空和生活舞台,而所有的民俗艺术展演都是为满足民间社会自身对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寿年丰、清吉平安的生活愿望的艺术化诉求。民间生产祭祀、起屋建房、婚丧嫁娶等,都是民俗艺术参与、展演的重要生活时空。民俗艺术以其震撼动人、鲜活灵动的生活感召力和艺术感染力,吸纳和凝聚族群男女老幼所有成员,在全民参与、全民见证的现场艺术化民俗场域和活动中共同完成活态化展演和生活化传承。因此,真正的民俗艺术在地化展演,事实上不存在演员和观众的严格区分,无论是出演者还是观演者都民俗艺术生活的共同参与者和实施者。正是民间社会的这种整体性实施和全面性参与,赋予了民俗艺术传承和发展的内在持续力和永恒生命力,文化的传承在这样生活化的语境下便自然得到了实现,而民俗艺术及其审美实践本身在这个过程中,有时表现为族群成员的神圣义务,有时表现为民间社会的艺术化审美时尚。
民俗艺术长期以来在所谓高雅艺术的标准面前被视为低俗的,甚至是低劣的,加上民俗艺术与生俱来的生活实用性,其艺术性在一定程度上往往被遮蔽。可喜的是,随着当代人类文明观、文化观与艺术观的历史性转变,民俗艺术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特别是艺术价值开始逐渐为人们所认知和重视。民俗艺术的艺术性,指民俗艺术不仅具有艺术形态学审美标准下诸如音乐舞蹈的韵律与动律、民间美术的比例与空间,以及口头叙事韵文的赋、比、兴等静态美学特征,而且具有民俗艺术嵌于现实生活民俗的现场性、仪式感等所带来的文化真实性、现场震撼感与艺术通灵性等动态美学特征。在某种程度上,从主位的视角看,民俗艺术每一次的艺术实践都具有原创性,是不能也不可能被复制的,民俗生活中艺术实践的展开正是其艺术性审美完美呈现的过程,随着民俗生活(尤其表现为各种民间祭仪)的结束,艺术审美也戛然而止。从客位的视角看,年度性民俗艺术展演无疑具有模式化的特点。所以,我们研究民俗艺术,既要坚持一般艺术的审美标准,更要秉持民俗艺术独特的审美标准,真正进入民俗艺术生活中全面参与观察,并亲身感受,因为民俗艺术作为“特殊的艺术审美活动,应是一种主、客体之间基于现场的、活态的互动过程”,[3]79民俗艺术实践本身就是人自身与天地人神协调关系的一种艺术化社会实践活动,民俗艺术完满地充当了艺术化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多重关系的恰当媒介。
“形式和实践创造的活动是艺术的基本特征。心灵的喜悦和意识的升华,是由于感官受到具体形式的感染而产生的,而这感官的感染则必须来自人类的某种实践或人类实践的某种产物。”[4]3民俗艺术天生具有较强的生活实用性,在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一系列相关实用性社会功能。首先,民俗艺术具有神圣的实用性。各种诸如神话古歌经诵、雕刻绘画剪纸与歌舞展演等涉及宗教信仰的民俗艺术,连同一系列相关祭祀仪式活动一道,通过模拟、复原、呈现族群某种久远的历史场景或想象的神圣情景,以实现追宗忆祖、族群认同的目的。如四季调、生产调、撵山歌、赶马调、建筑歌谣,民众认为它们与投入的实际劳作一样能有效促进农作、猎获丰收,而成年礼、婚礼和丧礼等仪式歌谣,则与仪礼中的服饰、饮食等一起,能让人顺利通过人生中这些关键节点。其次,民俗艺术具有世俗的实用性,这在各种诸如建造、雕刻、打制、编织、刺绣等手工技艺类民俗艺术上反映最为直接、最为明显。无论是北方的毡房,还是南方的干栏式民居,首先都是为了满足人类建造遮风避雨生活空间的需要,其次才是精雕细刻的审美实践。民族传统服饰,首先也是为了满足蔽体御寒的生理需求,其次是族群历史记忆和炫耀财富等社会需求的表征,最后才是各地各族群关于美的各种观念的艺术化表达。随着人类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一些民俗艺术的实用功能逐渐弱化、消失,这一方面使得民俗艺术淡出传统生产生活而成文化标本进入博物馆或成精致艺术步入高雅殿堂,另一方面使民俗艺术在新的社会生活语境中又衍生出一些新的实用功能。民俗艺术的这种生活实用性功能,是民俗艺术品得以创制、使用的内在流动活力,是民俗艺术作为一种独特的技艺得以代代相传的内源传承动力。同时,民俗艺术的审美形式更多地是一种生活审美,这种独特的实用性生活审美,使民俗艺术的美学精髓和艺术魅力浸润于艺术化的生活过程中,要对各类形态各异的民俗艺术品进行鉴赏,必须透过作为物的艺术品回溯到作为非物过程的艺术品在族群生活流动过程所发生的一系列艺术实践及其效能,才能真正全面地体会、体悟和体味民俗艺术的真谛以及艺术主体的精神世界。
真正展开具体民俗艺术田野调查时,外来客位研究者固有一种跨文化比较的视野,他们往往因现场近距观察和参与民俗艺术展演被文化震撼而显无措,而本土主位研究者则因自幼亲身参与本土民俗艺术生活对其熟视无睹而缺敏感。不论客位主位,因民俗艺术体裁种类丰富多样,一系列涉及听觉、嗅觉、触觉、感觉等抢眼艺术符码的碎片化表征同时在民俗艺术展演中集中爆发,亦会导致研究者不知从何入手展开调查。虽然中国自古有以采诗问俗为主的“采风”民俗研究传统,现代民俗学适时借鉴西方人类学、民族学田野调查法,继承发展了对民间歌谣等民间文艺的采集整理,但总体而言,民俗艺术这一特殊的艺术种类,作为一类特别的民俗体裁,不论民俗学还是艺术学,在田野调查方法及方法论方面的关注都明显不足。民俗学作为民俗艺术研究的一门传统优势学科,理应加强对民俗艺术田野调查的深入思考。
(一)文化整体观视野
“无论音乐、舞蹈、美术、竞技、游戏等,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独立开展的一项活动,而是附属于其他民俗事象之中。”[5]354我们所熟知的音乐、舞蹈、傩戏、雕刻、绘画、编织、游艺等各类民俗艺术划分,是为了全面深入认识各门类民俗艺术特征而进行的一种归纳和分类,事实上,任何一类单一民俗艺术的背后都是各个族群应对自然、应对社会、应对人自身的全面反映,而且在民俗艺术的日常展演中,也往往都是各个相关民俗艺术门类的整体演绎和综合展演。在各种大大小小民众惯常的民俗节祭活动中,专门由哪一类特定的民俗艺术单独完成文化展演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只有歌、舞、乐、饮食、服饰、装饰等各种相关民俗艺术按一定的程式相互配合、交叉协作,才能完成整体的民俗艺术展演。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俗艺术是一个容量很大的实体概念,民俗艺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展演,林林总总,精彩纷呈。基于此,民俗艺术不是一件单一的文化事项,其审美实践也不是一场孤立的艺术展演,民俗艺术是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文化系统以整体的样貌和形式得以生发,它不仅与一定的自然、社会环境息息相关,而且相关各类民俗艺术间也是一个互嵌互动的有机结构整体。更重要的是,民俗艺术与创造和操演艺术的民俗主体紧密相连,是他们表达对自然、社会以及审美本身的一系列观念、意志和精神的艺术产物和文化表征。因此,开展民俗艺术调查研究,首先应秉持一种文化整体观视野。
民俗艺术是民俗中最鲜活、最灵动的符号,其曼妙的形态、深沉的内涵、跃动的艺韵,均由民俗艺术的主体——广大民众所赋予。民俗艺术是一种群体共享、传承的艺术化民俗与民俗化艺术,它完全融于日常民间群体的生产生活。民俗艺术经过长时间的连续操弄、享用、变迁、传承与发展,以群体的方式成为集体智慧的结晶。如口头叙事艺术展演,如果没有传播过程中“你一言我一语”的添枝加叶,叙事的艺术之树不可能枝繁叶茂。秉持民俗艺术的文化整体观,要求我们避免将民俗艺术去主体化,生硬割裂俗与民之间的有机血肉关系,从而导致一种碎片化的民俗或艺术研究。俗与民是构成民俗整体能指和所指的两个有机部分,民俗学将其视为民俗本体与民俗主体,从俗而民,观察、分析、阐释什么样的民操弄什么样的俗的理据,这是民俗学研究的终极目的。艺术民俗学将艺术首先置于民俗范畴,民俗艺术展演是民俗艺术及其背后广大民众生活化艺术审美实践的一系列能指表征符号的序列呈现。民俗艺术作为一种民间艺术形式,包裹和围绕着民俗主体的社会生活而逐一展开,它蕴含着民俗主体的世界观、宇宙观、人生观以及美学思想,承载着族群古老的历史记忆与恒久的精神价值,民俗艺术研究的目的是对具体的民俗艺术本体进行艺术形态学的观察、分析和归纳,但最终目的是通过观察、分析和归纳艺术本体,认识和总结作为民俗艺术主体的族群的生活世界和生活美学的规律。这不仅是民俗艺术调查研究的文化逻辑,而且是民俗艺术文化整体观所指引的最终研究指向,否则各种各样的民俗艺术门类及其形态呈现是无穷尽的,意味着对各种各样民俗艺术门类的调查研究也将是无穷尽的,而这无疑将耗费我们大量宝贵的学术资源。
(二)表演理论的启示
民众在日常社会生活中进行一系列审美实践后,形成各类相关民俗艺术(作)品,民俗艺术调查研究当然可以首先从民俗艺术(作)品入手。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民俗艺术(作)品的艺术魅力和美学价值不仅在于其外在的形(态),还在于内在的神(韵),对外在的形(态)的描述和解析往往先入为主地预设了一个将民俗艺术假定为一个静止的物的前提,对内在的神(韵)的观察和阐析必须返回民俗艺术生活中,即民俗艺术展演过程中才能完成。这是一种整体的、动态的过程研究,避免了将民俗艺术物化甚至客体化的聚焦艺术空洞形式、抽象形态的研究范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俗艺术及其展演虽然总体上具有模式化的特点,但民俗艺术每一次具体的展演又是即时能动的、具有创造性的,因此要对具体的、现场的民俗艺术展演进行深入观察和研究,才能从整体上总结民俗艺术及其展演的特点和规律。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表演理论,基于口头叙事艺术表演提出应对于事件而非事项进行表演研究的理论视角,[6]对我们调查研究民俗艺术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表演理论力图放弃那种对抽象民俗做静止的符号化事项研究的传统模式,转为对具体民俗事件做动态的活化过程研究,从而完成了对民俗艺术传统研究范式进行理论反思和方法创新的学术革新。表演理论强调以表演事件为中心,即以艺术展演过程为中心,同时强调重视表演语境对表演本身及其意义建构的作用。表演理论视野下的民俗艺术调查研究,首先是将民俗艺术视为一个动态过程而不是一个完成结果来观察和分析,其次是重视和加强对民俗艺术的自然、社会语境和即时展演情境的纵向观察和横向分析。对民俗艺术展演过程进行全方位动态追踪调查,我们可能会发现每一次的民俗展演事实上都是新生性的,民俗艺术自身内部具有强大的传承动力,因此,要总结整体上作为一种经历时层累而致模式化文化连续体的民俗艺术的展演特点和规律,我们可能需要反复多次进行对相同、相似民俗艺术展演的连续调查,才能从同一门类民俗艺术的多次相似性展演中总结提炼出总体特点和运行规律,也才能从中把握民俗艺术主体应对自然、社群和人自身相关问题的文化策略和艺术智慧,虽然这样的田野调查可能耗费较多的时间和较大的精力。表演理论所提倡的语境研究,并不是一种去民俗本体化的纯语境研究,因为长期以来传统的民俗艺术研究仅关注碎片化的单一的艺术展演文本,缺乏对民俗艺术生成、发展的语境与艺术展演情境等相关文本的记录和分析,以致民俗艺术研究不仅不是动态的过程研究,而且是抽象、单一的文本式静态的结果研究。在语境论视野下展开民俗艺术调查,不仅要聚焦展演核心文本的搜集,而且要加强对展演情境等相关文本的记录,特别是展演者和受众之间有机互动的生动情境文本的记录。如口头叙事演述艺人带有吸引力的开场、个性化的音声演述风格,以及演述过程中和演述结束时现场观众给予的评价性反应和回馈,甚至展演过程中对临时性意外插曲的随机处理和即时应对等,都构成民俗艺术真实展演过程中的情境文本,须加以全面搜集和综合分析。
(三)民俗生活流感受
民俗艺术与民众生活紧密相连,它源于生活,流于生活,民俗艺术的常态即一种生活流状态。除当代旅游、文化产业等背景下“被展演”的民俗艺术,民俗艺术的展演时空仍然主要集中在民间婚丧嫁娶、起屋建房、节日庆典等生产生活的重要节点,调查民俗艺术当然要遵循民俗生活的内在逻辑和艺术展演的固有节律。除了这些重要的传统民俗节点,日常生活中民俗艺术的真正呈现,就自然发生在民众的生产生活过程中,从民俗艺术的生活实用性出发,这是一种自然的呈现和自发的展演,它没有也不需要任何专门的观众及其喝彩。因此,要全面调查研究民俗艺术,就要在民俗艺术所源自的日常自然、社会环境下,以民俗艺术所伴生的那些重要年节、仪礼为核心节点,亲身进入民俗艺术主体的日常生活世界,近距参与、观察、体会和分析民俗艺术呈现、展演的内在逻辑和美学特质。笔者十年来跟踪调查彝族花鼓舞的仪式展演,通过无数次参与当地彝族日常生活中的民间丧礼、咪嘎哈节祭、开新街、校园花鼓操以及现代舞台花鼓舞等多种时空多元展演,得出无论彝族花鼓舞展演形式如何变化,彝族传统祖灵崇拜“送灵归祖”的文化情结是其核心逻辑源头,这也是作为一种典型民俗仪式舞蹈的彝族花鼓舞内在的传承动力的结论。[7]这种带有身体实践性的民俗艺术调查研究,使我们有可能在最大程度上与民俗艺术主体建立一种和谐融洽的田野关系,妥善处理作为调查研究主体的“我”与作为被调查文化主体的“他”之间的主体间性,使我们较为全面地描述出民俗艺术外在的形式美学特质,同时借此揭示民俗艺术内在所蕴藏的深层历史文化内涵。
真正融于日常生活的民俗艺术是感性而有温度的,生活化的呈现与展演赋予民俗艺术脉动的生命力和蓬勃的传承力,我们依照日常生活的节律亲身参与并观察民俗艺术的生活化呈现与展演,尽可能地将文化的阐释权充分给予民俗艺术主体,不仅要在民俗艺术呈现和展演的具体过程中诉诸视觉、听觉、嗅觉等多种感观、感知效能,更要以一种平等的心态与民俗艺术主体就艺术展演相关问题进行耐心沟通交流。“艺术家借助某种模式化的艺术来感受生活,而民俗学家则是经由模式化的民俗来感受生活。”[8]25民俗学作为一门最接地气的“感受之学”,民俗艺术的生活呈现与展演是一种在地化全观式呈现和展演,调查研究者不仅要充分调动脚、眼、手、心等各种生理器官进行跟踪观察,而且要借助录音、录像以及纸笔记录等多种技术手段进行现场记录和就地描写。因此,民俗艺术的呈现与展演是民俗艺术运行的核心表征,但要全面描写和阐释民俗艺术展演的特点和规律,以及挖掘其内在的文化逻辑,必须对民俗艺术展演前和展演后亦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以完成真正意义上的全程参与和全面调查。乌丙安先生谈入乡随俗田野作业时说:“首先要参与进入,所有活动都要参与到,特别是接触到民间信仰时,一定要参与进去,你不下跪你就不知道那种情感,你无法用拍照拍出那种心灵的震撼。”[9]52事实上,民俗研究所要求的这种参与式身体实践,也正是民俗学作为一门重要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魅力所在。
民俗志是一个中国本土化的学术概念,截至目前,国内关于民俗志书写及其范式的学术讨论,一是基于中国古代风俗采录辑成“风俗志”传统,一是受当代西方人类学民族志书写范式反思启示。目前国内关于民俗志书写范式的讨论,主要有董晓萍针对传统的“文献民俗志”,提出强调实地调查的“田野民俗志”及其作业范式,完成学术资料集成和理论阐释[10]9,[11]46;刘铁梁的“标志性文化统领式民俗志”[12]53;黄龙光的“主体生活串联式民俗志”[13]15,[14]125等。张士闪等对那种将超稳定民俗知识进行凝固幻象式书写的传统民俗志范式提出反思,强调民俗志书写中对民俗知识交流性和主体性的重视,但未就专业艺术民俗志书写的独特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议。[15]55-59旁观艺术学学科,早有音乐志、舞蹈志、戏曲志等专业志书及其撰写标准。对民俗艺术进行深入的田野调查,是我们获取研究资料的前提和过程,这些第一手的资料和第二手的文献经过比对整合,就成为我们着手书写民俗学特有的研究成果——研究性民俗志的重要支撑资料。目前,针对专门的艺术民俗志书写范式鲜有探讨。民俗学视阈下的艺术民俗志旨在以文化整体观为指导,突破各艺术专志集中关注某类艺术形式美学的单一性、孤立性局限,将(民间)艺术视作在一定的自然、社会环境下以主体生活为主轴生发的一系列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群之间多重关系的一个综合性文化系统进行书写。刻板书写与个性化书写的区别只在于书写风格的不同,只要遵循严谨科学的书写原则就不成问题,但在书写构架及内容安排上,艺术民俗志的书写至少应包含艺术本位、民俗主体以及学科理论等三个重要部分。
(一)艺术本位凸显
艺术民俗志与一般的民俗志不同,它要在民俗志的文化书写中突出对民俗艺术的框定和聚焦,属于一种艺术类专业民俗志。各类鲜活的民俗艺术及其美学形式既是艺术民俗志书写中首先必需的关注点,也是我们全面展开民俗艺术田野调查的制高点。这里的艺术概念,不仅指以形式审美为主的传统艺术理念及其艺术形态,更指在一定自然、社会环境下生活化的民间艺术,它是有着内部高度一致性的作为整体的民俗艺术。我们强调艺术民俗志书写中的艺术本位凸显,但艺术民俗志又不能回归到传统的艺术志并与之重合,因为传统的艺术志是一种艺术学视野下对艺术本体的标本式描写,它往往对某一具体艺术门类作艺术形态学方面的专业化描写并形成客观的艺术资料集,不太强调自然、社会环境以及艺术展演现场的立体情境,也不太触及艺术背后主体现实的生活世界与深层的精神世界。艺术民俗志书写,当然必须要给予艺术本体足够的分量和重视,必须凸显对艺术本体的精细描写和学理分析。“在记录艺术时,不仅要记录其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对其艺术形式的记录也是非常重要的,从图像艺术来说,要包括色彩、构图、表现手法、质感、肌理、材质等方面的记录,对音乐和歌曲则包括了其乐器、演奏及演唱方式、曲调、乐谱等方面的记录。”[16]150除了图像和歌舞等民俗艺术,还有各类精巧绝伦的手工技艺类民俗艺术,更要注重并加强对器物本身形式美以及工艺美的专业化描写。艺术自古便以各种形式和符号巧妙地表征族群内在审美内涵、特性及其价值,所以在民俗艺术田野调查和艺术民俗志书写过程中,抛开艺术学形态模式的审美实践是不明智的,也不符合民俗艺术作为一个特殊艺术种类的客观真实性。
目前,对于国内大多数民俗学者而言,不论因为被灵动、震撼并富于生活气息的民俗艺术所吸引,还是出于个性化研究旨趣而走上民俗艺术研究道路,在艺术民俗志书写中自如地凸显艺术本位并非易事,即使是对艺术民俗学者而言也绝非易事。“研究者基于艺术形式本身的分析没有达到一定的深度,就急不可待地绕到艺术背后来言说‘文化整体’,而在此基础上所写作的艺术民族志难免是隔鞋搔痒。”[17]601作为一门分支学科的艺术民俗学至今仍未真正建立起来,在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面,长期以来我们缺乏艺术学特别是艺术形态学的学科背景和知识熏陶,导致我们在诸如民间歌谣音乐学方面、民俗舞蹈舞蹈学方面、民间美术的线条色彩搭配等方面的描写和阐释,在一定程度上遭遇尴尬。今天,虽然已有一定量的艺术民俗志研究成果面世,但遗憾的是,由于艺术学专业知识的欠缺及其分析话语工具的缺失,敢于直面民俗艺术的艺术本体并尝试给予专业描写和深入阐释的少之又少,有的甚至可能刻意回避了这个致命的问题。因此,在民俗艺术的调查研究中,除了在外部进行多学科联合团队攻关外,必须加强民俗学学科的内部建设,夯实艺术专业师资引进、人才培养方案设定以及民俗艺术田野调查训练等各环节工作,在民俗学专业研究生教学中补全艺术学基础理论、艺术史概论以及各相关门类艺术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可以有效汲取民族音乐学、艺术人类学等相关学科的经验和做法。
(二)民俗主体观照
民俗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类别,是一种艺术化的社会生活,更是广大民众的一种文化模式。民俗艺术作为一个客体,不可能凭空产生,其产生和发展离不开一定的自然、社会环境,更离不开千百年来主动适应自然、社会环境从而创造和享用艺术的民俗主体。正是作为民俗主体的广大民众为协调天、地、人、神之间的多重关系,才千百年来代代口耳相承地创造和发展了数量丰富、形态各异、内涵独特的民俗艺术。那种一度脱离民俗艺术赖以依存的生活语境,脱离操弄民俗艺术的主体而进行的事项研究,实乃一种脱域化、去主体化的抽象民俗艺术研究,它将艺术从现实的日常民俗生活中剥离出来,强行割裂了民俗艺术和艺术主体之间的血缘关系。艺术民俗志的书写,不能像过去一样依俗而俗,要从俗而民,我们不仅要描写艺术之美,还要揭示民俗之美,最后要回到民众主体及其日常生活上来,从学理上阐释他们如何通过民俗艺术,艺术化地处理其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等相关民生问题。一套精美的民族服饰摆在博物馆,一首动听的民歌离开了传统歌场,不仅远离了日常展演的时空语境,更远离了绣制、穿戴服饰的绣娘以及创作、演唱民歌的歌师。在当前民俗学的研究视阈下,这种远离使民俗艺术失去其原生价值,终成一个个没有生命力的艺术符号。
民俗艺术首先是民俗的活化艺术,是一种活态的艺术而不是孤立、静止的符号艺术,因此,我们要自觉地将艺术置入民俗生发的具体生活语境中进行全方位观察。民俗艺术一旦脱离其生活场景将变得毫无意义,离开民俗主体的操弄,民俗艺术绝无可能产生。不论田野调查还是民俗志书写,重要的是须以民俗主体的生活为线索,重点关注和描写民俗艺术如何被主体创造、展演的整个动态过程,从而揭示民俗主体通过艺术审美实践表达的价值诉求和精神展现。艺术民俗志式调查研究及其书写,不仅要以吸引眼球的绚丽缤纷的艺术符号为切入点,分析那些特色鲜明的艺术载体形式、特征及其表征关系,更为重要的是,艺术民俗志研究的要旨是对艺术所处的民俗情境及其艺术化的民俗生活进行条分缕析的阐释,不仅对民俗艺术本体进行艺术学的专业化描写,而且要深挖艺术背后所蕴藏的文化内涵及其民俗主体的人文精神与气质特征,找出民俗艺术与族群社会之间的有机联系,总结民俗艺术何以被世代传承以及世代传承的规律。
(三)学科理论对接
民俗研究是民俗学学科发展的基础,但要真正提升民俗学的学术水准,加强民俗学学科理论和方法建设,光有民俗研究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自觉地将民俗研究转化为民俗学研究。民俗艺术调查及艺术民俗志书写,主要是在民俗学的学科框架内进行的一种专业化整体性艺术研究。“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如果没有扎实的调查采样,我们的民俗学和人类学理论容易沦为纸上谈兵;如果没有深厚的理论素养,我们的调查采样也容易流于浮浅片面。理论建设和实地调查,是我们学科建设有机互补的两个方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缺一不可。”[18]77民俗学长期以来被斥为“材料之学”,甚至被指责所搜集整理的民俗资料因零散、碎片化甚至自相抵牾从而缺乏科学性,这不仅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将研究对象——民俗视为去主体化、去语境化的抽象的“俗”,同时也由于民俗学田野作业及民俗志写作至今缺乏一种公认的严谨科学的学术规范。今天民俗学学科内部针对民俗志书写范式的反思正是基于此。事实上,民俗学不仅是材料之学,而且是理论之学。通过从表层鲜活的民俗艺术能指符号入手,到深层的文化语义探索,再到更深层的所指——民俗主体深挖,从外到内,由技入道,通过描写民俗艺术形态美学,挖掘其人文内涵以及民俗主体的生活世界,为民俗学及相关学科提供最详实最严谨的第一手学术研究资料,同时从记录民俗的材料搜集整理到学科理论反思和对接。艺术民俗志书写必须要有自觉的学科意识,以问题为导向,从一个个具体的民俗研究个案上升到抽象的理论思考上,才能有效避免当前民俗学研究的碎片化趋向。
民俗艺术研究必须带有问题意识,但问题意识不会凭空而来,它是从对民俗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学术史的全面回顾、梳理和反思中得来的。这里的民俗艺术研究的问题意识,不仅包括民俗学追溯民俗、阐释民俗的常规本体研究问题意识,还包括民俗学视野下进行研究的学科问题意识。长期以来我们的民俗研究缺乏一种民俗学学科意识,不论物质民俗、精神民俗还是社会组织民俗研究,都习惯于将具体的民俗事象信手拈来即着手进行诸如形式内涵、价值功能等民俗本体解析,既没有做好学术史耙梳,也没有进行学科理论思考,很多研究往往停留在一种相对封闭的静止而肤浅的描写上,述而不论,在某种程度上往往放任研究者个性化的主观随意性,导致长期以来民俗学学科的理论建设停滞不前。在全面强调田野调查的今天,加上学界普遍存在浮躁功利的学风,我们的研究显得既缺乏历史厚度,也没有学术理论深度,有效学术对话机制的缺乏导致大多数研究成果沦为一种学术自言自语。加强民俗艺术研究的理论对接,要从基本的学术概念出发,结合所选定的具体民俗艺术研究对象,一方面从纵向的学科传统、学术史进行回溯,对接已有相关艺术门类、艺术概念、艺术史研究成果进行反思述评,另一方面,对横向的国外民俗学研究最新理论成果进行译介反思,纵横两方面结合起来共同推进民俗学学科理论建设。当前,我们在译介、述评、反思国外民俗学最新理论成果方面明显不足,诸如对伪民俗、民俗主义、文化本真性、灾害民俗学、公共民俗学、表演理论等重要学术概念的讨论和思考,仍未引起学界广泛、持续而深入的讨论。这不仅囿于我们蹩脚的外语能力,更囿于长期以来中国民俗学研究未养成一种理论思考的习惯。
民俗学的民俗研究与人类学、民族学的文化研究有相似性,也有其独特性,它不仅要求研究者奔赴田野参与观察,搜集整理第一手资料,而且要求全面搜集耙梳民俗历史文献、研究成果等相关二手资料,这主要源于中国古代“采俗补史”的民俗记录书写传统。民俗历史文献释读和田野调查,作为民俗研究的“两条腿”,共同支撑起了民俗学学科的学术实践。民俗艺术作为一种鲜活跃动的生活化民众艺术,要求调查者不仅要以文化整体观视野全面参与,亲身感受,而且可以借鉴表演理论的事件研究范式,对自然历史语境与社会文化情境中的民俗艺术审美实践,以及社会政治等多重关系中的民俗艺术展演呈现,进行一种在地化全观式追踪调查。同时,搜集梳理相关历史文献研究资料,实现一种超越当前小地方主义、族裔主义的跨时空民俗艺术全景式研究。
艺术民俗志与艺术民族志也有所不同,艺术民俗志更倾向于对民俗艺术的形式、仪轨进行深描式观察和微观式记录,这是民俗学一贯擅于对民俗文化表征系统进行细节化精致描写与解析的学科传统的结果。艺术民俗志式田野调查是民俗艺术研究的一把学术利器,艺术民俗志书写不仅要从民俗艺术外在精美灵动的艺术形态入手,由表及里,观照艺术背后自为操弄艺术实践的民俗主体,最后还要能够上升到一定的学术、学科理论方法的探讨上。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把握民俗艺术形式美学符号特征的基础上,总结地方或族群整体的深层审美取向,进一步揭示地方或族群民俗艺术实践的意义世界及其文化逻辑,最后逐渐建构民俗学、人类学有关民俗艺术研究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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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刘绽霞)
Field StudyofFolk Artsand Compilation ofFolkloreEthnography
Huang Longguang
As d istinc tive research ob jec twith aesthetic values in folklo re s tudy,folk arts is simultaneously aesthetic and p rac tical,which appea ls to researchers of fo lklore and ethnog raphy and enlightens research in this rega rd.Desp ite the attention paid to folk arts,theoreticalexp loration on ru les guiding folk arts field study and the paradigmof compilation of fo lklore ethnog raphy is farand few.Fo lk arts field study should be carried out in an immersion fashion in culturalholistic perspectiveand the dynamic research parad igmfocusing on events p roposed in performance theories.In terms ofcomp ilation of folklore ethnography,detailed descrip tion of folk arts should be p resented within the theoreticalframework of folklore and anthropo logy,whichwillrevealthe underlying culturallogic and significance of relevan tethnic g roups.
Field Study ofFolk Arts,Experiencing Folklo re,Comp ilation o fFolklo re Ethnog raphy,Emphasis on ArtsOntology
J0-05
A
1003-3653(2017)02-0054-10
10.13574/j.cnki.artsexp.2017.02.009
2016-12-16
黄龙光(1974~),彝名诗纳倮乌,男,彝族,云南峨山人,博士,云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艺术民俗学、生态民俗学。
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文化空间视野下西南少数民族歌场研究”(15YJCZH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