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电信诈骗势在必行

2017-02-15 08:30芥茉
中华魂 2017年1期
关键词:银行卡个人信息诈骗

文/芥茉

遏制电信诈骗势在必行

文/芥茉

尽管电信诈骗并非始于今日,但从山东准大学生被骗猝死,到清华大学教授被骗巨款1760万元,电信诈骗的话题依然成为舆论焦点。

说实在的,这些年来,但凡有手机或家庭电话的,很少没有收到、接到过诈骗信息的。别人不说,笔者就曾几次收到指名道姓的“XX银行存款返奖”、“打开老同学照片影集”、“中奖通知”、“看看你做了什么事情”之类的诈骗信息,还有两次接到上来就叫爸,说“在公交车上钱包被盗,赶快把钱打在同学卡上”、“与女朋友开房被抓,赶快把罚款打在某账号上才能放人”的短信。只因及时直接联系银行和有关同学,且自己没有这样混账的儿子,才没有上当受骗。抱歉的是,白让人家骗子叫了两次爹。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极其猖獗,已经成为一种高度产业化、分工精细的犯罪行当。据公安部统计,近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数量以年均20%至30%的速率增长。去年,全国公安机关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数量同比上升了32.5%,共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个案被骗最高金额已过亿元级。且受骗对象已不限于老年人和文化层次较低人群,就连大学生、大学教师等高智商、高知识阶层也屡陷骗局。

是谁泄露了我们个人信息,又是怎样到了骗子手中的?

原来,我们在办理快递、网购、物业、保险、理财、房地产中介、入学、申办证件等事宜过程中,甚至在街头为了获赠一盒纸抽、一瓶饮料、几个鸡蛋等就登记身份证与电话号码时,个人信息就成为信息泄露和倒买倒卖的主要源头。有些是“内鬼”为了牟利直接出卖掌握的信息,有些是利用“流氓软件”获取并出卖公民信息,有些是以“黑盒”即银行卡盗刷器轻便盗取他人银行卡信息……仅以某直辖市为例,2010年至2016年被法院确认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1.6亿条,平均每年就有2600多万条信息被泄露、买卖。直至目前,仍有大量“信息贩子”活跃在QQ群内,诸如准大学生、新生儿、车主、业主、医院诊断等个人数据信息均被明码标价,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父母姓名、联系方式等,应有尽有。事实上,我们有相当一批人等于在“裸奔”。

获得了这些公民个人信息,电信诈骗分子也就有了诈骗便利,什么“银行卡涉嫌恶意透支、洗钱、贩毒”,“电话高额欠费”、“邮政包裹有毒品、危化品”,“银行卡在外地高额刷卡消费”、“重金求子”、“我是你老公的女朋友”等诈骗信息,就会接踵而至,步步设套,使你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就可能上当受骗甚至倾家荡产,导致不少老人痛不欲生,甚至走上绝路。有些大学生也因此被迫卖身乃至自杀身亡。故而,提到电信诈骗,国人无不顿足切齿,深恶痛绝!

那么,电信诈骗缘何屡禁不止呢?窃以为,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暴利使然。由于电信诈骗具有贩毒的利润,却没有贩毒的风险,只是做个圈、设个套、动动手指头,就可几万十几万甚至成百上千万地骗取不义之财,遂使不法之徒疯狂地肆无忌惮地海量行骗。有些县乡一条龙式的互相勾结,竟至成为“电信诈骗之乡”。有人说,这些电信诈骗分子多由于低龄、无知、生活窘迫,笔者很不以为然。偏远农村中生活窘迫的多了去了,人家怎么没人去专事电信诈骗?竟连因电信诈骗悲愤离世的大学生宋振宁以及大学教授等,都被诈骗分子的高超伎俩玩得团团转甚至搭上性命,这些不法分子能算“无知”?!说到底,是唾手可得的暴利激活了他们人性中最贪婪最疯狂最无良的一面,所以才敢不断变换手法,屡屡铤而走险。

二是司法解释缺位,量刑相对过轻。刑法虽然规定了关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与量刑的内容,但规定尚不完善,司法解释缺位,定罪起点失于模糊,量刑相对过轻。刑罚最轻的仅处罚金,有些地方判处缓刑的比例高达70%以上,犯罪成本低而获利很大,自然难以遏制电信诈骗犯罪行为。特别是电信诈骗窝点正向欧美、台湾等一些国家和地区转移,尤以台湾籍团伙危害最大、打击最难,每年有上百亿元人民币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涉案金额占全部损失的50%以上。因此,对电信诈骗犯罪必须加大惩处力度,对掌握大量准确公民个人信息的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或机构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惩罚力度更应“顶格”,对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应由公安机关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协调合作,像追捕“红通”涉嫌犯罪分子那样加以惩办。说句不大确切的话,假如把电信诈骗等同贩毒处置,谅这些犯罪分子的胆再大,也会偃旗息鼓,至少不敢如此疯狂作恶。

三是瞄准电信平台,净化网络环境。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法分子毕竟多是运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的。如何从技术层面上加以整治,既需要多方协作,也检验着电信管理部门与运营商的智慧与诚信。譬如坚决实行实名制,并利用公安部门多地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平台,紧密配合,即时核查涉案手机信息、上网信息等,既可为公安部门打击电信诈骗创造条件,也可有效控制170/171号段的高发电信诈骗。

四是不贪便宜,不信天上掉馅饼。为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尽量不参加各类抽奖或免费赠送等活动;不将个人信息透露给街头问卷、电话问卷、非正规办卡人员;不要为了一点“礼物”随意在陌生网站曝光自己真实身份。还要加强对银行卡信息的保护,包括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等,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时,要写明“仅供某某单位做某某用,他用无效”;不轻信、不回拨收到的异常信息或电话;被要求上传身份证信息时,要求电商平台方也要担负起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轻信网游中的一些“战友”,不打开诈骗链接;凡自称国家机关又指定把钱汇入安全账户、要求转账的都是诈骗!

电信诈骗难禁,也并非不可遏止。现在,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决定,于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只要全社会提高警惕,各部门协调联动,再加上严格的法律承办,那么,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生态良好的电信网络空间,还是指日可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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