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瑞常
芬兰为何没有教育督导制度
文|丁瑞常
自2000年以来,芬兰在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中屡获第一,引发举世瞩目,被人们惊叹为“教育神话”。究竟是什么使得一个20世纪90年代在教育界还名不见经传的北欧小国,在短短的10余年间成为全球追捧的“教育典范”?或许,从他们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中,我们能寻找到一些答案。
20世纪90年代以前,芬兰中央政府对全国教育进行统一规划和严格管控,并在全国各小学设置督学,负责监督和指导学校的日常教学工作,建立了以督导系统为基础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
1987年,芬兰中央集权式的教育管理体制开始松动,教育决策、管理权不断下放至省、自治市乃至校董会。1988年起,尽管芬兰各省政府依旧要负责指导教育发展,但不再提及督导这一概念。20世纪90年代,芬兰地方教育决策权进一步增强,学校及教育提供方(主要是市政当局或联合市政当局)可以依据国家和地方发展目标自主开展教育活动。
1991年,芬兰宣布正式废除教育督导制度。从此,芬兰中央政府通过信息支持和拨款等方式引导教育事业的发展,并通过教育法规提出教育目标,由全国教育委员会通过制定国家课程等方式指导地方教育活动,而对地方政府、学校具体的教育和办学活动不再过多干预。与此同时,芬兰逐步建立起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以提供信息服务为宗旨的教育评价网络,其教育质量监测体系随之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目前,芬兰教育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道路。国家层面制定的教育质量监测标准仅仅是一种供教育提供方、学校及学生进行自我评价的参考工具,而不具有任何强制色彩;强调教育提供方、学校及师生个人的内部自我评估在教育质量监测中的核心地位;注重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专业性等等。
芬兰现行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以“教育评价网络”为核心,且与其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由上而下分为国家、地方(区、市)和学校3个层次,有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部分。此外,经合组织、欧盟等国际组织主持的教育评价活动,也是芬兰教育评价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层面的教育质量监测。当前,芬兰国家层面主要有4个部门参与了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分别是教育与文化部、全国教育委员会、芬兰教育评价委员会和芬兰高等教育评价委员会。
长期以来,教育与文化部负责宏观规划教育评价计划,并提供财政资助;全国教育委员会则担任具体的国家教育评价及相关研究工作,包括制定全国性教育质量监测指标,开展系统评价、主题评价等。2003年,又单独设立主持基础教育与高中教育评价工作的芬兰教育评价委员会。除了这4个带有政府性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芬兰的许多大学及教育科研机构也积极参与国家的各类教育质量监测活动,如下设于韦斯屈莱大学的芬兰教育研究所等。此外,芬兰统计局也为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提供重要的信息来源。
2009年,芬兰国家层面的4个组织机构在教育法律中确定了相应的法律地位。当初,芬兰之所以要在全国教育委员会之外单独设立两个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是考虑到全国教育委员会本身属于教育行政机构,由其独立主持教育评价活动将影响教育评价的中立性。但近年来,这种多评价机构共存的格局暴露出职权交叉、组织重叠等问题。为了简化机构、集中资源,政府计划合并、裁撤现存的教育质量监测机构,建立单一的、第三方的“全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以此增强教育质量监测活动的集权性和独立性。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来源:现代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