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评《哈姆雷特》中王后形象兼论其译名

2017-02-13 23:41刘嘉伟
齐鲁艺苑 2017年3期
关键词:哈姆雷特王后

刘嘉伟

(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重评《哈姆雷特》中王后形象兼论其译名

刘嘉伟

(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哈姆雷特》中的王后形象,并非主人公哈姆雷特视角下的荡妇与背信弃义之流。她是安时处分的贤妻,更是一位良母。王后的失贞,从社会道德角度考虑,有很多值得原谅、同情之处。王后其人,能引起读者的震撼和怜悯,遂为悲剧人物;其译名,从中国文化视域观照,卞之琳所译“葛忒露德”最为恰切传神。

《哈姆雷特》;王后;人物形象;译名

莎评著作可谓汗牛充栋,对于《哈姆雷特》这部杰作的探讨更是洋洋大观。哈姆雷特无疑是世界文学人物画廊中一个光辉的形象,而对于他的母亲——丹麦王后,学术研究尚显薄弱。大多数批评家在解读莎翁笔下女性形象时,对葛忒露德(Gertrude卞之琳译,下文有对其译名的论述)这一形象颇多微词,不满其背信弃义,甚至将之当作轻浮善变的淫荡典型来看待。这种阐释有无片面之处,通过细读文本,更准确、客观地分析定位王后这一形象,便是这篇文章想要谈的问题。

首先,我们看看王后这一形象是如何被展现给读者(观众)的。她的出场很少,《哈姆雷特》共有20场戏,她只在10场戏中露了面,该剧共有4042行,王后只有157行。每每亮相,她总是话语不多,最长的一次翻译成中文只有四五行。那么她的形象是谁建构的呢?是她的儿子——哈姆雷特。哈姆雷特因为她的改嫁而愤愤不平,感慨着“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1](P27),指责母亲是失贞、淫荡、背信弃义的女人。丹麦的秩序由此被打破,陷入了混乱、病态与灾难之中。鉴于此,美丽的丹麦王后成了红颜祸水的表征。

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哈姆雷特对王后的评价呢?首先,踌躇满志的王子从德国归来,受到接二连三的打击,情绪低落、悲观消极。笔者以为,从病理学角度看,哈姆雷特应当是患上了抑郁症。他的眼中,美丽的大地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和谐的世界如今长满了恶毒的莠草,壮丽的天空堆积着污浊的瘴气。从快乐的王子到忧郁的王子,哈姆雷特像戴着一副涂满墨汁的眼镜,眼中世界的色调由蔚蓝变成了幽黑。抑郁,使王子看到了社会生活中阴暗的一面,发出了振聋发聩的感叹。抑郁症,作为一种疾病,病理表现上,会使人伤害自己亲近的人,做出比事实情况恶劣许多的判断。我们可以看到在第三幕第二场中,哈姆雷特在强烈压制着自己作一个弑母凶徒的念头,前王的鬼魂也在第一幕第五场和第三幕第三场两次训诫自己的儿子:“不要胡乱猜疑,更不可对你的母亲有什么不利的图谋”[2](P53);“快去安慰安慰她正在交战中的灵魂”[3](P175)。

其次,哈姆雷特背负着血海深仇,肩负着重整河山的重任。他变得抑郁、迷茫,感到自己是一个罪人,权衡着生存抑或死亡,甚至觉得“母亲还是不要生下他的好”。他告诫爱恋、崇拜自己的奥菲丽娅(Ophelia)快去到尼姑庵,不要再生出些罪人来。可见,哈姆雷特对女性繁衍后代的意义已经产生了怀疑。于是,病态中的王子对母亲又添上了一层怨愤。再次,当在鬼魂口中得知真相,通过观戏验证事实后,哈姆雷特对于杀父仇人是谁,心知肚明,而他的母亲却始终蒙在鼓里。哈姆雷特看到母亲与仇敌同枕共眠,把对克劳狄斯(Claudius)恨的一部分转嫁到王后身上。

从上文分析可知,以哈姆雷特的视角评判王后这一人物形象有失公允。让我们研读文本,重新为这位王后定位。

首先,葛忒露德是一个安时处分的贤妻。她对前王的爱恋纯洁真诚;嫁给了新的国王,依旧遵从社会对女性的要求,当好作为妻子的人类的半数(英语女人woman一词来自wifmann,即为此意)。她如同《红楼梦》中的邢夫人一样处处维护着自己的丈夫,教导儿子要安于现状,不要得罪现在的父亲。当克劳狄斯受到雷欧提斯(Leartes)责问时,她尽力为其辩白,当克劳狄斯的统治受到威胁时,她称“刁民”们是“丹麦狗”。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代高蹈的人文主义者,他的心灵应当在天上飞翔;而克劳狄斯是猥琐的野心家、阴谋家,他的灵魂应该在地狱中跌宕。而王后呢?她对准儿媳的祝福是“安享尊荣”[4](P121),让波洛涅斯(Polonius)“多谈点实际,少弄些玄虚”[5](P85)。她是安于现状的、活在秩序中的人,一个生活在人间的人。

其次,葛忒露德更是一位良母,对儿子给予深深的疼爱。在第一幕第二场中刚刚露面,她的第一短语,便是“好哈姆雷特”[6](P23)。到最后一场,她临终时依旧说着:“啊,我的亲爱的哈姆雷特。”可见,对儿子的爱贯穿着这位王后生命的始终。葛忒露德处处体贴儿子,维护着儿子的利益。她尽力为儿子遮掩着杀人的过失;她没有多言多语,对哈姆雷特交代给自己的“秘密”守口如瓶。雷欧提斯兴师问罪,葛忒露德虽然说不是克劳狄斯干的,作为在场证人,她也没说出真凶。就连奸王也说:“王后,他的母亲,差不多一天不看见他就不能生活。”可见,她对儿子的爱是多么的深沉。

以往对于王后的贬损,多出于道德的评价,我们再来认真分析一下王后的失贞。从社会道德的角度来讲,葛忒露德并没有偷情,是在先王死后才嫁给克劳狄斯的。她遭诟受病之处似乎在于三点:一、匆匆改嫁;二、没有遵守诺言;三、下嫁小叔,被视为乱伦。让我们逐条分析一下。

让“殡葬的挽歌和结婚的笙乐同时并奏”[7](P19),是王后的初衷吗?不见得。哈姆雷特说:“一头没有理性的畜生也会悲伤得长久一些。”[8](P27)前文笔者已经分析过哈姆雷特的评价不足全信。再者,他在父王去世后,才匆匆回国,对于江山易主的政治斗争缺乏了解。我们想:克劳狄斯一手遮天,连王位都能僭越,向一个寡妇求婚,那还不易如反掌?何况王后不善言辞又安时处分,她既不是莎士比亚戏剧中叱咤风云的巾帼英雄克莉奥佩特拉,也不是敢作敢为、强悍狠毒的麦克白夫人。一旦克劳狄斯发起“进攻”,她只能束手就范。

疯了的奥菲利娅呼唤着美丽的丹麦王后,前王在冷天也害怕冻着她娇媚的容颜。可见,王后虽徐娘半老,但风韵犹存。克劳狄斯说:“我的生命和灵魂是这样和她连在一起。”[9](P221)他的确钟爱葛忒露德。前王的鬼魂说克劳狄斯是“人间的枯骨”,哈姆雷特把他比喻成“霉烂的禾穗”,即使两人对其深恶痛绝,有所贬损,但可以肯定的是克劳狄斯长相丑陋,葛忒露德不至于“没有感觉”到了美丑不分的程度。人文主义思潮影响下的杰作《十日谈》中,描写了诸多寡妇的春情荡漾,但在剧本中很难看到葛忒露德对克劳狄斯的爱情,她更多地表现出一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顺从。人之将死,王后并没有像好多缠绵的爱情剧那样拉着丈夫的手,走向生命的终点;而是呼唤着儿子的名字,告诉他酒里有毒,带着一种母亲替儿子死去的欣慰与崇高。葛忒露德的确对自己匆匆改嫁麻木不仁、毫无感觉吗?不尽然。当她和克劳狄斯与波洛涅斯讨论哈姆雷特发疯的原因时,奸王心怀鬼胎,庸臣抬高着自己女儿的身价,而葛忒露德呢?她的第一反应是自己过于迅速的结婚,足见她对匆忙改嫁一事惴惴不安,还是有自责倾向的。

中国清代初年的孝庄太后下嫁皇叔多尔衮,多半是为了保护幼子福临。历史中有这样的事实,文学中也有这样的例子。拉辛笔下的昂朵马格(齐放译,即《安德洛玛克》)就是这样,为了保护儿子,而牺牲了自己。克劳狄斯离不开葛忒露德,葛忒露德离不开哈姆雷特,葛忒露德的下嫁在客观上确实起到了屏障的作用。莎剧中,和克劳狄斯一样,以血腥手段僭登王位的麦克白对预言中的障碍尚且斩尽杀决,何况丹麦奸王对哈姆雷特呢?他在与雷欧提斯密谋时,表示了对于王后感受的关心,试想,如果没有葛忒露德嫁给“丑怪”,在哈姆雷特回国奔丧的路上,奸王完全可以将他杀害。

说葛忒露德背信弃义,她当初和老王到底发了什么样的誓言?鬼魂只是含混地说了几句,主要表现出的是对其嫁给克劳狄斯的不满。当伶后演完以后,葛忒露德说了句:“我想那女人发的誓太重了。”这句话如何理解?我们可以说是王后心虚,她违背了誓言,不愿听到这样盟誓的重演。可是奸王做贼心虚,匆匆退场忏悔,而葛忒露德依旧神态安然。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她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自己从未发过,甚至从未听过这样重的誓言,认为女人也不应当发如此重誓。退一步说,就算葛忒露德违背了誓言,一个文明的社会就应该让女性守寡而终吗?英国文艺复兴先驱乔叟的《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中,克丽西德在情人特罗勒斯活着时就违背誓言,还导致了特罗勒斯在与情敌决斗时死亡;可是作者宣扬追求爱情与幸福是人的权利与天性,宽恕了女主人公的变节。和莎士比亚同时代的另一剧作家韦伯斯特在他的《马尔菲公爵夫人》中刻画了一个寡居少妇,敢于撇开一切虚伪礼教,只用一个年轻寡妇的身份,主动向管家求婚。据此推理,葛忒露德的行为,也可以被文艺复兴思潮影响下的欧洲社会接受。

《圣经》中有犹太人接续婚俗的记载,就是指女子丈夫去世后,转嫁给丈夫的兄弟或家族内其他男性亲属。这种收继婚俗在欧洲社会并不违反伦理道德。[10](P150)再者,王后嫁给同辈,其乱伦性质毕竟不同于俄狄浦斯王的娶母,关键症结还是她错嫁了杀死自己前夫的中山狼。

总之,葛忒露德这一形象虽然出场不多,但她依旧是复杂的。葛忒露德善良、美丽、安之若素。为了保持王后的尊荣,也许还为了保护儿子,她误嫁了奸王;她疼爱儿子,而哈姆雷特的思想却无法与其对接;她爱恋老王,可先王驾崩,她带着“红肿的泪眼”,怀着矛盾的心情,融入了新的生活。她饮下了毒酒,成了这场“惊心动魄屠杀”[11](P283)的第一个受害者。《哈姆雷特》是一部悲剧,葛忒露德是能够引起人震撼与怜悯的悲剧人物。

我们再来看看王后的译名。Gertrude,《牛津双解英汉词典》和《中英双语哈姆雷特》都将注音为[′gз:tru:d]。该名为女子教名,源于日耳曼语,昵称Gertie。新华通讯社编译室主编的《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将其译成“格特鲁德”,朱生豪译为“葛特露”,卞之琳译为“葛忒露德”,方平校朱生豪的译本后,译为“乔特鲁德”,萧乾译兰姆和他姐姐的《莎士比亚故事集》将王后译为“葛楚德”,还有其他的译法,恕不赘举。英文,由几个字母组成一个音节,而汉字是一个字一个音节,对译时必然有龃龉之处。世界名著,译出众手,其中人物,尤其是次要人物,一名多译的情况十分普遍。译名混乱现象曾引起广大译者、读者及各界人士的密切关注。[12]

茅盾先生曾指出:“好的翻译者一方面阅读外国文字,一方面却以本国的语言进行思索和想象。”[13](P16)译名从表音的印欧语系转化到音、形、义结合的汉藏语系,是一种文化重构(cultural recasting)。译者需推敲读音,更应兼顾词义。人名,不仅是称呼,在汉文化传统中,有着taboo(崇高、禁忌)的意味。中国文学《红楼梦》中一些人物的名字像谶语一样预示着命运,表现着形象,关涉着作品的结构。汉字的字义、词义有着民族性特征。在译文实践与阅读接受过程中,不同译法的人名给读者以不同的首印效应。所以如何给《哈姆雷特》中的王后译名,的确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让我们咬文嚼字一番,逐字看一下如何翻译更传神。先看看第一个字。“葛”“乔”有何区别。“葛”为豆科藤本植物,“葛藤”是佛教禅宗著作常用语,譬喻纠缠不清。“乔”正好也是树,乔木桑是一种按其本性自然生长,不加人工修剪,形成高大树形的桑树。而《哈姆雷特》中的王后属于哪种树呢?唐传奇《霍小玉传》中红颜薄命的霍小玉以“女萝”“秋扇”自喻。王后处处顺从着自己的丈夫,缘何不是攀缘在男人这棵大树上的“藤”或“花”呢?“葛”字更胜一筹。

再看看第二个字。“特”,牛字部,本意为雄牛或者雄马,有强壮、杰出之意。作为女性译名用字,似不妥。再者,无论是田汉转译日文的《哈孟雷特》,曹未凤译的《汗姆莱特》,抑或卞之琳的《哈姆雷特》,梁实秋的《哈姆莱特》,按音译,男主人公Hamlet的名字最后一字为“特”,各翻译家基本上达成共识。如果以此为基点考虑,在译名文化移植(cultural translating)的过程中,母子同用一字,非常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习惯。《红楼梦》中幼年黛玉写其母亲名中的“敏”字尚且要减一两笔,何况用同一个字?“忒”为差错之意,隐喻其错嫁误终身,失足千古恨。用此字可谓传神。

至于是“露德”还是“鲁德”。《诗经·郑风》中有“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的佳句。曹操言:“譬如朝露,去日苦多。”(《短歌行》)用“露”字,即能显现其貌美清丽,又暗喻其魂归离恨,好景不长。众所周知,儒家至圣先师孔子生于鲁地,陶渊明《饮酒》二十诗云:“汲汲鲁中叟,弥缝使其淳。”鲁叟便是孔子。单独一个“鲁”字,倒也罢了,以“鲁德”名之,似乎欠妥。儒家思想讲求“君臣父子”,孟子把小叔子拉掉在水中的嫂子一把的行为当作权宜之计,宋明理学更是强调“存天理,去人欲”,何况以身相许呢?谈到“葛楚德”用的“楚”字,让我们想到“重巫鬼,尚淫嗣”的楚国风气,想到瑰丽奇幻的《楚辞》,这种罗曼蒂克的氛围与扎根现实土地上的王后方枘圆凿。鉴于此,从中国文化视域观照,诗人卞之琳所译“葛忒露德”最为传神。

[1][2][3][4][5][6][7][8][9][11]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英汉对照,英汉详注)[M].朱生豪译.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

[10]杨冬.文化人类学[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

[12]参见潘炳信.浅析译名混乱现象[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90,(4).

[13]茅盾.为发展文学翻译事业和提高翻译质量而奋斗[A].翻译研究论文集(1949—1983)[C].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984.

(责任编辑:景虹梅)

10.3969/j.issn.1002-2236.2017.03.018

2017-03-14

刘嘉伟,男,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台湾大学中文系客座教授。

项目来源:江苏省“青蓝工程”资助项目(苏教师〔2016〕15号)。

I106、J805

A

1002-2236(2017)03-0090-03

猜你喜欢
哈姆雷特王后
有限的空间创造无限的可能——评上戏西藏班《哈姆雷特》
红心王后
表演哈姆雷特的经历
对表演《哈姆雷特》的不同看法
哈姆雷特延宕问题再思考
吵啊吵
王后躺枪
《哈姆雷特》的《圣经》叙事原型考证
论《哈姆雷特》中良心的分量
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