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检察官的成长摇篮

2017-02-09 15:59付泽
当代党员 2017年1期
关键词:学习组检察院培训班

付泽

2016年12月20日,白公馆监狱旧址。

仰望雄浑的烈士群雕,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年轻干警邓夏思绪万千。

“通过这几天的专题学习,我再次接受了革命传统和法治教育的洗礼,进一步坚定了干好检察工作的信心和勇气。”邓夏说。

这些天,重庆二分院组织了邓夏等71名青年干警到重庆市委党校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其间,学员们按照教学安排实地参观了渣滓洞、白公馆等红色教育基地,深感震撼。

这样的教育活动,在重庆二分院已成为常态。

“青年干警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加强学习,只有一步一个脚印增长才干,才能实现梦想,体现人生价值。”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杨洪梅说。

为破解年轻检察官人才匮乏的难题,2015年5月4日,重庆二分院启动了为期三年的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定期开办,组织年轻干警接受思想政治和业务技能教育。

培训计划启动以来,其学员中已相继涌现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重庆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荣获国家级荣誉3项、市级荣誉18项、区县级荣誉53项……

经过全方位打造,重庆二分院青年人才培训班已成为青年检察官的成长摇篮。

应运而生:一份问卷催生“三年计划”

“青年人才培训班不是‘舶来品,而是我院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后作出的选择。”杨洪梅说。

近年来,随着国家公开招录制度的进一步落实,重庆二分院下辖9个区县检察院的“80后”“90后”干警达到382名,占干警总数的43%。

2015年3月,针对这个年轻群体,重庆二分院展开了一次摸底问卷调查。

“共有296名青年干警参与调查,其结果引人深思。”杨洪梅说。

34.4%的青年干警对自己目前的工作能力“不满意”或“没感觉”。

对工作难题的解决方式,56.8%的青年干警表示会“求助于领导和同事”;46.3%的青年干警表示会“选择网络参考”;还有0.7%的青年干警直接选择“回避困难”。

对平时自我学习提升的方式,2%的青年干警很直接地选择了“没时间,几乎不学习”。

与此同时,调查结果也显示出青年干警对教育培训的渴望:94.3%的“80后”干警表示有“参加重点人才培养的迫切需要”;96.5%的干警对今后的职业发展路径有具体的个人规划;93%的干警认为自己迫切需要提高法学和专业技术方面的知识。

“调查结果喜忧参半,喜的是青年干警普遍怀有职业规划目标高、参加培训需求高、对组织的期待高等‘三高,忧的是青年干警存在急需增强担当精神、急需提高实战能力、急需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等‘三急。”杨洪梅说。

针对“三高”“三急”显示的人才成长需求,重庆二分院随即将加大人才教育培训力度提上议事日程。

2015年4月27日,重庆二分院向辖区9个区县检察院印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青年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杨洪梅任领导小组组长。

同年5月4日 ,青年人才培训班正式成立,以三年为一个周期,通过“海选”组织了约80人规模的培训班作为基础,设置刑检、职侦、其他业务、综合四个学习组,实行分类施教、动态培养。

至此,全市首个青年检察人才专项培养方案计划正式实施。

生根发芽:六种培养方式量身定制

201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公布——开县(现开州区)检察院干警贾晓星办理的“王某某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位列典型案例之首。

“多亏了陈荣鹏导师的指导!”消息传来,贾晓星有感而发。

贾晓星是培训班刑检学习组学员。这个拥有32名学员的学习组,配置了以“全国十佳公诉人”陈荣鹏为导师,以重庆二分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廖祥勇和侦监处副处长赖江陵为助手的导师团队。导师们在整个培养计划过程中手把手地指导学员们办案。

而这,就是培训班推出的“导师制”传带帮教培养模式。

培训期间,贾晓星正好接手了“王某某”案件。

14岁的王某某因和父母吵架负气出走,闲逛时,抢走李某某价值4039元的苹果5S手机一部和现金90余元。

两天后,王某某的父亲将其带到派出所投案。

考虑到各种情况,开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依法决定对王某某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9个月。

其间,该案承办人贾晓星多次就此案向导师请教。

“应该综合运用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对当事人进行开解……”陈荣鹏多次指导。

于是,在考察期间, 贾晓星对王某某进行了两次心理疏导,并邀请其旁听庭审。

目前,王某某学习成绩大幅提高,与父母、老师、同学的沟通也日益顺畅。

其他学习组也是一样——导师和导师助手按照“差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传带帮教过程中着力提高青年干警综合能力。

比如,针对来自办公室、政工、研究室等服务部门的8名学员,综合学习组导师定期讲解《普通心理学》,让学员更加深入地了解人类心理发展和变化,帮助这些“宅男宅女”提高交流沟通水平和协调统筹能力。

“导师都是各条战线上的‘领头羊,职侦学习组导师廖鹏是重庆市检察系统‘十佳侦查员,其他业务学习组导师朱刚是‘重庆十佳读书人……”学员汪明威如数家珍。

包括“导师制”在内,为培养出优秀青年人才,重庆二分院为学员量身定制了六种培养模式。

“通过‘请进来专题授课、‘送出去参培受训、‘赛业务强化实战、‘搭平台交流锻炼、‘强拓展增长才干,全方位培养学员的素质和能力。”杨洪梅介绍。

茁壮成长:在一线办案实战中磨砺青年成才

2015年,重庆二分院办理了重庆园博园系列行贿受贿案件。

其间,重庆二分院抽调5个基层院的53名干警参战,包括培训班学员16名,其中9名来自奉节、巫山、云阳、城口等县检察院。

此案由分院培训班导师廖鹏(重庆二分院职侦局原局长)指挥,并与导师助手一起带领培训班职侦组学员和其他干警共同作战。

“学员被派往重庆主城区、湖南、广东等地抓捕6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对12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在实战中大大提高了学员的侦查能力。”廖鹏说。

来自巫山县检察院的学员姚远,具体协助办理系列行贿受贿案之一的“黄隆荣受贿案”。

黄隆荣在巴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和重庆园博园建设指挥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苗木采购、园林工程建设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200余万元。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黄隆荣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向检察院退缴部分赃款。

同时,在姚远等检察官的教育引导下,黄隆荣还检举他人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

经重庆二分院公诉,2016年8月10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黄隆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我有幸参加侦查工作,包括黄隆荣等人受贿案,这得益于培训班探索的这种以案代训的好方式,使我在实战中不断提升办理大案的能力,对成长为实战型人才大有裨益。”姚远如此回忆。

最终,园博园案件共查处涉案人员12人,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

2016年,重庆二分院青年人才培训班职侦组进一步深化了实战锻炼的培养模式,联合职侦战线上的骨干严肃查处重庆轨道交通集团系列行贿受贿案件,目前已经查办23人,其中二分院查办7人,5个基层院查办16人,在重庆市交通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培训班采用实战模式,更多的是在办案实战中磨砺成长,而不是简单的听课学习。”杨洪梅说。

硕果累累:计划牵引形成长效机制

2016年3月,重庆二分院启动辖区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

消息一出,培训班学员个个摩拳擦掌。

同时,各个基层院积极选拔能力突出的公诉人参加竞赛。

经过为期一个月的遴选,陈一、杨立平等培训班学员脱颖而出。

随后,陈一等人参加了第六届重庆市检察机关公诉标兵暨优秀公诉人比赛,喜获“公诉标兵”,杨立平等3人也荣获“优秀公诉人”称号。

同年7月8日,培训班学员与其他干警一道参加第三届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二分院辖区青年干警喜获“重庆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最佳案件汇报与答辩奖”等荣誉。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一年多来,培训班学员办理了不少很有影响力的案件,深受群众好评。

2015年9月28日,巫山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决,要求陈奎向李邦富支付工资7230元。

这是一起农民工李邦富向雇主陈奎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承办人正是来自巫山县检察院的学员聂尧。

“了解到案件相关情况后,我给出了支持起诉的建议!”聂尧说。

很快,在检察院的帮助下,李邦富依靠法律武器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到目前为止,聂尧通过支持起诉手段,已先后帮助24位农民工索回合法收入25万余元,得到了群众的点赞。

在青年人才培训班里,类似聂尧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他们坚持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先后办理批捕321件,提起公诉634件,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1件,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25件,办理刑事申诉46件,发现并纠正脱漏管21人。

“一年多来,培训班各个学习组多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既锻炼了各条战线学员的工作能力,也为青年人才搭建起脱颖而出的平台。”杨洪梅说。

2016年5月18日,因为在青年人才培养方面的优秀表现,重庆二分院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第六届“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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