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鲍勃·迪伦,全球舆论哗然,间中传出几件事,值得特别拎出来说道说道。
第一件事。鲍勃·迪伦获奖消息公布之后,中国诗人于坚发表了一则评论,大意是说:这是将诗歌的桂冠颁给了灵魂,而不是修辞。
“灵魂”这个词,可以说是中国“民间诗派”的核心观念,早在1998年,第一本《中国新诗年鉴》出版,“民间诗派”即是以这一观念,开始赢得诗歌的话语权。当时,他们把对立面的“学院诗派”,塑造成了只讲修辞,没有灵魂的怪物。如今,18年过去了,诗歌界的情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学院诗派”式微,而“民间诗派”早已登堂入室。口水诗、“民间体”恣肆横流,诗歌的不知修辞,已经到了“不知羞耻”的程度。如果说,当年“民间诗派”对“学院诗派”的批评,客观上产生了积极的纠偏作用的话,那么在18年后的今天,你还在呼喊“灵魂”这样的空洞口号,至少可以证明一点:你对于时代的病症,已经失去了把脉的能力。
于坚们应当明白:所谓灵魂,那是人人都可以有的。一个诗人的灵魂,与一个音乐家的灵魂,其本质是一样的,可以同样的高贵,也可以同样的痛苦。相比之下,诗歌的修辞,才是真正属于诗人的,因为它与音乐家的形式追求本质不同。因此,真正的诗歌桂冠,永远只能颁发给修辞,而不是灵魂。
第二件事。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给予鲍勃·迪伦的授奖理由,包含这样一句关键的话:他给伟大的美国音乐传统,注入了诗性的表达。
我不知道我所读到的译文是否存在问题,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说,这很可能是诺贝尔文学奖有史以来最为荒谬的授奖理由。很显然,这是一个音乐奖的授奖理由,而不是文学奖的。假如有一个人,给伟大的美国文学传统,注入了音乐性的表达,这个人的文学奖项受奖资格,才不会受到怀疑。当然,各艺术门类之间可以有交叉,不需要怀疑鲍勃·迪伦的歌词具有诗歌的品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有资格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举例来说,我觉得在我们这里,汪峰的歌词甚至比于坚的诗更有诗意,但如果他们两个一同参与文学评奖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投于坚一票。
诺贝尔文学奖一直饱受诟病,原因即在于其严重偏离文学性。从近年来的情形看,它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以至到了荒谬的程度。如果说,2013年授予莫言,因为评委会成员不懂中文,无从分辨粗鄙的中文表达与优雅的中文表达,因而还情有可原的话,2015年授予白俄罗斯的阿列克谢耶维奇,将属于新闻奖标准的“真实性”,作为文学奖的授奖理由,已是令人无语了。到了2016年,它干脆就授给了一个跟文学无关的音乐人。
第三件事。据知情人透露:鲍勃·迪伦获诺贝尔文学奖,是艾伦·金斯堡向评委会提名的。
这事有点搞笑。考虑到艾伦·金斯堡从来就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我看这很可能属于嬉皮士的行为艺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垮掉的一代”文艺运动中,英国的约翰·列侬和美国的鲍勃·迪伦、艾伦·金斯堡,是并驾齐驱的代表性人物。在这三个人中,唯一有资格参与文学受奖的,就只有艾伦·金斯堡。所以,艾伦·金斯堡提名鲍勃·迪伦,其实是变相地向全世界提名他自己。可惜的是,这世界装聋作哑,一下子将他的假意做成了真心。